有四點要補充: (1): 英國要發動戰爭不是在1840年左右才開始, 早在1834年英國東印度公司解散, 到廣州上任新職英國貿易總監 Lord Napier 寫信給英國外務大臣 Lord Palmerston 提出英國要用軍事力量壓迫大清開港, 就算是血腥戰爭(詳見: Stephen Platt, Imperial Twilight. The Opium War and the End of China's Last Golden Age, 2018, 台灣有中文譯本)。 (2): 到了後來在國會下議院投票通過, 再拿到上議院審核, 本來主流意見是反對, 但威靈頓勳爵(Lord Wellington, 打贏滑鐵盧戰爭那位)發言力挺開打, 最後又通過。(3): 英國早在1839年1840年已經發現香港南部可以用作補給並開始在對外海域停泊軍艦, 1840年雙方代表簽訂《穿鼻草約》(之後沒得到雙方政府確認)就登陸佔領香港南區。(四): 那個年代一些主要人物在香港一直有街道命名: 渣甸(Jardine), 勿地臣(Matheson), 恰和(渣甸洋行在廣州的名字), 都在銅鑼灣, 香港一開港那裡(東角)就是洋行地方, 中環有砵甸乍街(打鴉片戰爭軍官, 之後當首任港督), 士丹頓街(George Stanton 反戰, 曾經跟 Napier 爭奪貿易總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