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死刑大辯論(苗博雅 vs 李怡萱)-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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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iwan Association for Critical Thinking台灣思辯教育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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Күн бұрын

Пікірлер: 162
@呂鴻銘-b4f
@呂鴻銘-b4f Жыл бұрын
為冤案者發聲避免他她們被冤判死,這我認同,但若如此而廢除死刑,這邏輯完全不對。 眾目睽睽下的殺人犯行怎可能和你口中的可能冤案判刑享有相同的對待?
@AC-er6qy
@AC-er6qy 5 жыл бұрын
你說讓罪犯死不足以滿足我們的憤怒,但不執行會讓我們的更憤怒
@さちやよういち
@さちやよういち 4 жыл бұрын
吃饭如果吃不饱的话,那干脆别吃了,就是这个意思,逻辑混乱
@miltonstone1685
@miltonstone1685 2 жыл бұрын
@@さちやよういち 那干脆让你吃饱好了,凌迟天灯五马分尸株连十族你能吃饱吗?问题重点在于要满足你们这些旁观者的情绪吗?司法需要理性而非直觉情绪
@さちやよういち
@さちやよういち 2 жыл бұрын
@@miltonstone1685 不需要满足我们这些旁观者的情绪,那受害人本人呢?受害人亲属呢?你的意思是不是说他们想要你就会给他们?收起你那理中客的嘴脸吧
@FORKTOM-zc9dw
@FORKTOM-zc9dw 2 жыл бұрын
@@miltonstone1685 你说这话之前先弄懂法律的真谛是什么吧 法律离开了人民 狗屁不是
@天天攝取鈣不被老擊敗
@天天攝取鈣不被老擊敗 2 жыл бұрын
說那麼多幹嘛 殺人犯如果放出去又再犯案 請問誰負責? 廢死連盟還是苗議員?
@hunterpoint8520
@hunterpoint8520 Жыл бұрын
第一次犯行的時候,犯人的爸媽、老師、朋友要不要一起負責呢?
@天天攝取鈣不被老擊敗
@天天攝取鈣不被老擊敗 Жыл бұрын
@@hunterpoint8520 第一次家人就是共同承擔責任的開始了
@hunterpoint8520
@hunterpoint8520 Жыл бұрын
@@天天攝取鈣不被老擊敗 教過他的老師、過去霸凌犯人、被犯人霸凌的人、見而不救的人,這些人都比廢死主張的人在犯人的生命中更有影響,他們要不要對第一次被害人一個交代呢? 不要對於其他人就避重就輕,對於廢死主張的人就好像是共犯一樣
@量子邏輯
@量子邏輯 3 жыл бұрын
請看[[比死刑更好的刑罰]]
@北極順順
@北極順順 Жыл бұрын
美國有終身監禁不得假釋,但是臺灣沒有,聽說之前是被講說不得假釋比死刑更可怕,所以沒有修這個法,值得討論
@廖芬-i4o
@廖芬-i4o 4 жыл бұрын
冤獄、誤判是司法機關的問題,與殺人嘗命是兩個獨立的問題,退一萬步請問主張廢死的人,現行犯,例如:捷運殺人犯,總沒有出錯的可能了吧?你們是否仍主張廢死呢?如果同意槍斃,那就是有條件廢死囉,如果仍堅持廢死,那麼就證明冤獄或誤判只是廢死的藉口啦!因為在百分之一百沒有冤獄、誤判的情況下,還是主張廢死,不是藉口是什麼呀?
@pproseyang2565
@pproseyang2565 3 жыл бұрын
廢死言論12大謬誤: 1「死刑治標不治本」之誤導:死刑是法務部的工作,執行死刑不會妨礙教育部及社會局工作,「治標」與「治本」兩者可並行,而不能誤導為「有了死刑就無法治本」。且廢死「不治標」,不等於「本」會治得更好,所以,廢死何來更高竿?廢死還少治一個「標」!若刑罰無法遏止犯罪,國家不可治標,只能治本,是否該廢除監獄、廢除警察? 2.忽視難以扭轉的先天人格病態、反社會人格:若教化效果顯著,為何廢死歐洲重刑犯出獄後仍繼續犯罪?在台灣即便是「無期徒刑」,25年後也有機會申請假釋出獄。若愛打籃球、愛跳舞、愛畫圖、愛男人、愛女人……無法矯正,為何愛強姦、愛虐殺人可以矯正? 3.轉嫁責任、無限上綱:將犯罪行為推給家庭,再無限上綱為全民之責,說「你我都推了一把」。即便社會共業有部份影響力,但殺人是世界上唯一發洩情緒之管道嗎?社會欠情緒不佳者、吸毒導致精神異常之暴力行為者一個祭品嗎? 以小燈泡案王景玉為例,有吸毒前科,並可能因此導致思覺失調,但本身也有憤世嫉俗等人格疾患,有醫師認為,殺人主因也可能是人格疾患。重點是,王景玉殺人前思覺失調未達強制就醫標準,為了保障人權不可強制就醫,殺人後又為何可將責任歸於政府甚至全民?除非對每個人作高科技嚴密監控,否則沒人有能力得知他人下一秒是否情緒失控殺人。就算有此科技,也勢必違反人權隱私,因此在執行面上,會有人權互相牴觸的結果--為了保護人權,所以無法保護人權。 4.忽視生命正義、慷他人之慨:罔顧受害家屬要求的最卑微正義,並用「殺人犯死了家屬還不是會難過」等論點來全盤否定死刑之作用,然而,殺人犯還活著有吃有睡讓全民供養,受害家屬心更痛。而平時高呼廢死之人被問及若成為受害家屬是否仍支持廢死,卻常常猶豫不決,自己都不確定吃不吃得下的「廢死」,卻硬塞給受害家屬吃,「慷他人之慨」行為道德更高? 5. 懲善罰惡、親痛仇快:許多真心懺悔的殺人犯想以死謝罪,甚至在獄中自殘求死,「廢死」痛苦地折磨著體悟到自己罪該萬死的殺人犯及受害者家屬,但卻滿足了廢死人士及無恥想逃死的殺人犯。 6.以冤獄為藉口: 現行犯與冤獄何干為何不能判死? 即使不是現行犯,現今監視器廣布,科學鑑定方式增加,司法審察要求提高,冤獄率降低,有死刑不代表每個案子都得判死,有疑慮的案子法官可以不判死,即便判死,法務部也有救濟管道。即便冤獄死刑無法降到100%,但假釋出獄再犯率比冤獄死刑率更高且更難防範。殺人犯可教化所以廢死,法官卻不可教化所以有冤獄,此雙重標準合理嗎? 7.以「研究」理由廢死:中外犯罪心理學書籍早已汗牛充棟,犯人羈押後到執行死刑通常會有一兩年以上時間可供研究,被判徒刑之殺人犯亦可作為研究樣本,但台灣的廢死人士以這些樣本發表了什麼具有突破性創見的研究嗎?通常只有在殺人犯伏法後,廢死人士才會嚷嚷著已喪失研究機會。 8.以政治迫害史為藉口:「懲治叛亂條例」民國80年(1991年)5月22日已廢止。今天台灣政治言論主張不同的政治人物、名嘴、作家,要以哪個法條判死刑?廢死人士又說若不廢死某天極權者出現將造成血腥屠殺,然而既是極權者,當然就可以恢復死刑或下令當場擊斃.菲律賓已廢死,為打擊販毒集團,杜特蒂推動恢復死刑;尼加拉瓜已廢死,2018年時總統奧德嘉血腥鎮壓抗議民眾,至少有320人因此死亡,廢死的台灣民進黨政府,依然提供一億美元貸款案支援獨裁的奧德嘉政府。 9.以「終身監禁不得假釋」假議題偷渡「廢死」: 歐洲終身監禁15年就可以申請假釋,「終身監禁不得假釋」會使囚犯對人生絕望、自暴自棄增加管理困難,終將因不人道而被淘汰。為了人道而「廢死」,卻以不人道的「終身監禁不得假釋」取代,合乎邏輯嗎? 10.以「可在獄中工作賺錢賠償受害家屬」假議題偷渡「廢死」: 歐美國家所謂「人道」監獄哪個沒用到納稅人的一毛錢可以完全自給自足,並有令受害家屬滿意之盈餘可供賠償?倘若不夠舒適,人權人士又會要求增加監獄設備預算,甚至免費讀大學、免費醫療皆為全民買單,福利較未犯罪之民眾更好。人權無限擴張的結果就是良民成為犯罪者刀俎上的魚肉,且良民繼續為犯罪者的福利買單.。 11.崇洋、對各國治安現況無知: 一些國家廢死原因為宗教、少數政客意識型態、政治迫害史創傷後壓力症候群、歐盟政經壓力等,不少國家是違反大多數民意,由支持廢死的政黨用政治手段強行廢死,例如英國、法國。而德國則是混合了至少兩個因素廢死,一是為了救納粹戰犯,二是血腥殺戮歷史背景,產生創傷後壓力症候群而廢死。台灣民進黨黨綱廢死,蔡政府朝「廢死」方向研議,執政五年僅執行2個死刑。雖台灣70%以上民意支持死刑,但掌權政黨才能真正掌控台灣是否「廢死」,民意支持死刑又如何?人民怒吼又如何? 歐美國家出口武器獲利加重他國死傷,被恐怖攻擊後採用「報復」手段,轟炸他國造成無辜百姓傷亡。歐盟國家廢除死刑、反對復仇的高尚道德到哪去了? 另外,新加坡、日本等刑罰較嚴格之國家,謀殺率、刑案犯罪率優於大多數歐洲、美國(每州死刑與否不同)、紐、澳、加拿大廢死國家,網上各國「謀殺率」排名可供佐證。以「犯罪率」角度而言,到底誰落後? 12.拿無法證明死刑無效的數據來證明死刑無效: 例如「比較廢死與未廢死國家(或州)的犯罪率」、「比較某國廢死後犯罪率是否變高」、「某國死刑執行數下降後犯罪率也跟著下降」之類,廢死人士用此來證明死刑無效,犯了一個錯誤,就是「沒有控制只有一個變因」。犯罪率是總分,影響這個總分的原因不會只有刑罰一項,還包括經濟、貧富差距、種族宗教衝突……等許多因素,是不是也有這種可能--廢死讓犯罪率上升,但同個時期因為經濟教育提升而使犯罪率下降更多,所以最後的犯罪率總分,是下降的。所以用這類數據來證明死刑無效,自欺欺人。 但可以確定的是,死刑可降低假釋犯罪率,殺人犯不會再有機會出來犯罪,而總犯罪率包括假釋犯罪率,所以死刑當然對降低犯罪率有貢獻。而其他教育社會等「治本」課題,本來就不是死刑的目的與義務。 若「無法證明死刑有效所以要廢死」,那「無法證明罰款及坐監有效」是否也該一併廢除之?是否應廢除警察,因為一切的犯罪都是教育失敗,學校老師未在國民義務教育階段教導學生成功控制情緒因此老師該負責?同學、鄰居、路人殺人自己也難辭其咎因為未適時給予關懷? 結論: 「廢死」只是某些人偏好的「信仰」,在實務面上增加假釋再犯機率,讓社會再次承擔風險,因此不少國家廢死後又恢復死刑以維護社會治安。在心理層面上也違反人性,讓受害家屬及民眾對司法公義產生不平之憤慨。政府辜負人民所讓渡之權利,蔓延之怒火恐導致私刑增加,助長社會暴戾之氣,再次傷害整個社會。 (以上內容歡迎複製轉貼)
@呂鴻銘-b4f
@呂鴻銘-b4f Жыл бұрын
廢不廢死,再多的辯論和解釋,也都是個人主觀意識。 所以,在下個人覺得這議題才是真正需要公投決定的事,它是台灣這個社會,人民的事。甚至比同性問題還更深切影響每一個人。所以它更應該是由每個人投票來決定才是。
@gun9716
@gun9716 3 жыл бұрын
犯罪事實確鑿的就該馬上判死刑
@lao_jie
@lao_jie 11 ай бұрын
江國慶跟杜氏兄弟當時也說是罪證確鑿啊😅
@suki5210
@suki5210 11 ай бұрын
殺家暴夫的鄧如雯? 殺家暴父的陳振惟? 台中一名女兒被性侵而自殺,父親施暴加害人致死? 這些都是證據確鑿的,應該也要判死嗎?
@Ilovepiglets
@Ilovepiglets 3 жыл бұрын
死刑改無期徒刑要不得假釋我 他是死是活我不是受害人我不在意 你要在裡面關他小號也沒差 但他不能再出來危害人 這是為了人民的福祉
@土田共戈
@土田共戈 6 жыл бұрын
如果為了防止冤案而投入大量成本調查證據,導致各種成本比死刑來的高,那無期徒刑就不用相同的成本力道來調查證據了嗎?到三審定讞執行槍決經過時間長達數年之久,有什麼翻供證據存在的話會來不及發現嗎?如果有,那是司法單位不夠力,是調查單位要改善. 如果無期徒刑要關一輩子,所需要的是一輩子的伙食,獄房占地,管理,和管理人員的生命安全...等等,何況無期徒刑在台灣是虛名,關個二十年就會假赦了,稍有疏失就會再次有人失去生命,在我看來只要有個殺人犯出獄後再犯,就比他所說那些全部的所謂"死刑高昂成本"來的貴了,生命是無價的. 苗博雅說了那麼多,還是沒有說出如何改善阻止冤獄的發生. 再來,苗博雅最後的駁論所說對方的舉例不對,但就是因為沒有判死刑而判無期徒刑或幾十年牢獄,所以才有假釋在犯案的可能性嗎?這不就是因為廢死聯盟所主張的再教化之可能或全部無期徒刑的理念所導致的嗎?他說現在無期徒刑改成25年才能假釋了,所以出來再殺人的案件不會再發生了?這邏輯我聽不懂,想殺人照樣會殺人,死的是另一個人而已,晚了十幾年殺人有什麼不同?
@yuchen8340
@yuchen8340 2 жыл бұрын
我不覺得死刑要廢掉 而是司法要改革
@asmodeusdevil8454
@asmodeusdevil8454 Жыл бұрын
確定死刑判決準確性?這哪個智障研究的,死刑要準確性判無期徒刑不用啊?供啥小
@蕭水樹
@蕭水樹 Жыл бұрын
怎麼不是跟烏龜羅辯論呢?
@沈名寬
@沈名寬 6 жыл бұрын
許多支持廢死的人都說國外國外國外,但我試問國外擅闖民宅會發生什麼事情,發生生命被侵害可以做怎樣的事?但是我們台灣呢?你只能任由別人對你傷害,你還不能反擊,因為反擊對方可以告你傷害,正當防衛?別騙了!國外能持槍自保,台灣反擊還會被告!所以不要跟我說什麼國外怎樣國外怎樣,那都是國外不是我們台灣啦!!
@王源祥-r1d
@王源祥-r1d 7 ай бұрын
八年了,又多好多,殺人者不用死,而且在獄中吃好睡好。而那些受害者親人,每日痛苦生活。
@さちやよういち
@さちやよういち 4 жыл бұрын
废死:死刑有冤狱的可能性(极小),这就会造成不正义。从这条逻辑可以反推,认为一个穷凶极恶的恶棍有改过的可能性,然后放出来也有可能(极大)造成下一个无辜者的受害,这何尝不是更大的不正义?直接就是帮凶了,比犯人更恶劣
@吉-y7e
@吉-y7e 3 жыл бұрын
我不支持廢死。 但是這個可以依定類比嗎? 下一次改過?惡棍? 跟冤獄有類比嗎?
@紅色三倍速
@紅色三倍速 6 жыл бұрын
在廢死前是不是先補一補法律上的漏洞同時也讓台灣人的犯案率降低呢?前面都沒做好了就急的做後面的事?廢死是世界的最終目標!但不是目前可以談的!以目前的能力來說是辦不到的!辦不到是因為前面的法律上與人性上都沒有做好了就想直接廢死?這只是過度的理想化而已!不切實際!
@pproseyang2565
@pproseyang2565 3 жыл бұрын
廢死言論12大謬誤: 1「死刑治標不治本」之誤導:死刑是法務部的工作,執行死刑不會妨礙教育部及社會局工作,「治標」與「治本」兩者可並行,而不能誤導為「有了死刑就無法治本」。且廢死「不治標」,不等於「本」會治得更好,所以,廢死何來更高竿?廢死還少治一個「標」!若刑罰無法遏止犯罪,國家不可治標,只能治本,是否該廢除監獄、廢除警察? 2.忽視難以扭轉的先天人格病態、反社會人格:若教化效果顯著,為何廢死歐洲重刑犯出獄後仍繼續犯罪?在台灣即便是「無期徒刑」,25年後也有機會申請假釋出獄。若愛打籃球、愛跳舞、愛畫圖、愛男人、愛女人……無法矯正,為何愛強姦、愛虐殺人可以矯正? 3.轉嫁責任、無限上綱:將犯罪行為推給家庭,再無限上綱為全民之責,說「你我都推了一把」。即便社會共業有部份影響力,但殺人是世界上唯一發洩情緒之管道嗎?社會欠情緒不佳者、吸毒導致精神異常之暴力行為者一個祭品嗎? 以小燈泡案王景玉為例,有吸毒前科,並可能因此導致思覺失調,但本身也有憤世嫉俗等人格疾患,有醫師認為,殺人主因也可能是人格疾患。重點是,王景玉殺人前思覺失調未達強制就醫標準,為了保障人權不可強制就醫,殺人後又為何可將責任歸於政府甚至全民?除非對每個人作高科技嚴密監控,否則沒人有能力得知他人下一秒是否情緒失控殺人。就算有此科技,也勢必違反人權隱私,因此在執行面上,會有人權互相牴觸的結果--為了保護人權,所以無法保護人權。 4.忽視生命正義、慷他人之慨:罔顧受害家屬要求的最卑微正義,並用「殺人犯死了家屬還不是會難過」等論點來全盤否定死刑之作用,然而,殺人犯還活著有吃有睡讓全民供養,受害家屬心更痛。而平時高呼廢死之人被問及若成為受害家屬是否仍支持廢死,卻常常猶豫不決,自己都不確定吃不吃得下的「廢死」,卻硬塞給受害家屬吃,「慷他人之慨」行為道德更高? 5. 懲善罰惡、親痛仇快:許多真心懺悔的殺人犯想以死謝罪,甚至在獄中自殘求死,「廢死」痛苦地折磨著體悟到自己罪該萬死的殺人犯及受害者家屬,但卻滿足了廢死人士及無恥想逃死的殺人犯。 6.以冤獄為藉口: 現行犯與冤獄何干為何不能判死? 即使不是現行犯,現今監視器廣布,科學鑑定方式增加,司法審察要求提高,冤獄率降低,有死刑不代表每個案子都得判死,有疑慮的案子法官可以不判死,即便判死,法務部也有救濟管道。即便冤獄死刑無法降到100%,但假釋出獄再犯率比冤獄死刑率更高且更難防範。殺人犯可教化所以廢死,法官卻不可教化所以有冤獄,此雙重標準合理嗎? 7.以「研究」理由廢死:中外犯罪心理學書籍早已汗牛充棟,犯人羈押後到執行死刑通常會有一兩年以上時間可供研究,被判徒刑之殺人犯亦可作為研究樣本,但台灣的廢死人士以這些樣本發表了什麼具有突破性創見的研究嗎?通常只有在殺人犯伏法後,廢死人士才會嚷嚷著已喪失研究機會。 8.以政治迫害史為藉口:「懲治叛亂條例」民國80年(1991年)5月22日已廢止。今天台灣政治言論主張不同的政治人物、名嘴、作家,要以哪個法條判死刑?廢死人士又說若不廢死某天極權者出現將造成血腥屠殺,然而既是極權者,當然就可以恢復死刑或下令當場擊斃.菲律賓已廢死,為打擊販毒集團,杜特蒂推動恢復死刑;尼加拉瓜已廢死,2018年時總統奧德嘉血腥鎮壓抗議民眾,至少有320人因此死亡,廢死的台灣民進黨政府,依然提供一億美元貸款案支援獨裁的奧德嘉政府。 9.以「終身監禁不得假釋」假議題偷渡「廢死」: 歐洲終身監禁15年就可以申請假釋,「終身監禁不得假釋」會使囚犯對人生絕望、自暴自棄增加管理困難,終將因不人道而被淘汰。為了人道而「廢死」,卻以不人道的「終身監禁不得假釋」取代,合乎邏輯嗎? 10.以「可在獄中工作賺錢賠償受害家屬」假議題偷渡「廢死」: 歐美國家所謂「人道」監獄哪個沒用到納稅人的一毛錢可以完全自給自足,並有令受害家屬滿意之盈餘可供賠償?倘若不夠舒適,人權人士又會要求增加監獄設備預算,甚至免費讀大學、免費醫療皆為全民買單,福利較未犯罪之民眾更好。人權無限擴張的結果就是良民成為犯罪者刀俎上的魚肉,且良民繼續為犯罪者的福利買單.。 11.崇洋、對各國治安現況無知: 一些國家廢死原因為宗教、少數政客意識型態、政治迫害史創傷後壓力症候群、歐盟政經壓力等,不少國家是違反大多數民意,由支持廢死的政黨用政治手段強行廢死,例如英國、法國。而德國則是混合了至少兩個因素廢死,一是為了救納粹戰犯,二是血腥殺戮歷史背景,產生創傷後壓力症候群而廢死。台灣民進黨黨綱廢死,蔡政府朝「廢死」方向研議,執政五年僅執行2個死刑。雖台灣70%以上民意支持死刑,但掌權政黨才能真正掌控台灣是否「廢死」,民意支持死刑又如何?人民怒吼又如何? 歐美國家出口武器獲利加重他國死傷,被恐怖攻擊後採用「報復」手段,轟炸他國造成無辜百姓傷亡。歐盟國家廢除死刑、反對復仇的高尚道德到哪去了? 另外,新加坡、日本等刑罰較嚴格之國家,謀殺率、刑案犯罪率優於大多數歐洲、美國(每州死刑與否不同)、紐、澳、加拿大廢死國家,網上各國「謀殺率」排名可供佐證。以「犯罪率」角度而言,到底誰落後? 12.拿無法證明死刑無效的數據來證明死刑無效: 例如「比較廢死與未廢死國家(或州)的犯罪率」、「比較某國廢死後犯罪率是否變高」、「某國死刑執行數下降後犯罪率也跟著下降」之類,廢死人士用此來證明死刑無效,犯了一個錯誤,就是「沒有控制只有一個變因」。犯罪率是總分,影響這個總分的原因不會只有刑罰一項,還包括經濟、貧富差距、種族宗教衝突……等許多因素,是不是也有這種可能--廢死讓犯罪率上升,但同個時期因為經濟教育提升而使犯罪率下降更多,所以最後的犯罪率總分,是下降的。所以用這類數據來證明死刑無效,自欺欺人。 但可以確定的是,死刑可降低假釋犯罪率,殺人犯不會再有機會出來犯罪,而總犯罪率包括假釋犯罪率,所以死刑當然對降低犯罪率有貢獻。而其他教育社會等「治本」課題,本來就不是死刑的目的與義務。 若「無法證明死刑有效所以要廢死」,那「無法證明罰款及坐監有效」是否也該一併廢除之?是否應廢除警察,因為一切的犯罪都是教育失敗,學校老師未在國民義務教育階段教導學生成功控制情緒因此老師該負責?同學、鄰居、路人殺人自己也難辭其咎因為未適時給予關懷? 結論: 「廢死」只是某些人偏好的「信仰」,在實務面上增加假釋再犯機率,讓社會再次承擔風險,因此不少國家廢死後又恢復死刑以維護社會治安。在心理層面上也違反人性,讓受害家屬及民眾對司法公義產生不平之憤慨。政府辜負人民所讓渡之權利,蔓延之怒火恐導致私刑增加,助長社會暴戾之氣,再次傷害整個社會。 (以上內容歡迎複製轉貼)
@19854547
@19854547 7 ай бұрын
活著的受害者家屬很痛苦 死掉的犯人用另一種模式解脫 如果犯人也活著 絕對比死掉一了百了還痛苦許多 我覺得死刑反而是放過這些 罪大惡極的犯人 他需要用餘生長期無止盡的去贖罪
@dktleeyt
@dktleeyt 6 жыл бұрын
Simple, since human errors will result innocent people being sentenced. Then abolish prison altogether. what right does the government have in keeping possible innocent people in jail?
@船梨子
@船梨子 6 жыл бұрын
這樣很理性 很好
@kokyongfoo3547
@kokyongfoo3547 2 жыл бұрын
废死刑是一种笑话。故意犯重罪者害死人他有想到别人的凄惨吗 ?
@徐复仇
@徐复仇 3 жыл бұрын
注定没开始就结束辩论,真正支死或者反死不需要理由。
@徐复仇
@徐复仇 3 жыл бұрын
我呼吁反死份子都去吃屎哈哈哈!!!
@Neil-x2y
@Neil-x2y 8 ай бұрын
台北大學犯罪學研究所特聘教授許春金直言,台灣人口密度高,人民對暴力犯罪的恐懼難消,沒有廢死的條件
@gueixihsu5158
@gueixihsu5158 8 ай бұрын
這裏是台灣而不是外國.為何殺人有人權而被殺的人權就該死嗎?人民的心沒有那麼好心.殺人兇手就應該要死.我知道因死的不是你的家人才會這樣講.那無期是你要養嗎?殺人確定為何不用死.要得頭頭是道
@viper99390
@viper99390 6 жыл бұрын
雖然我支持死刑,但反方辯論太弱了
@pproseyang2565
@pproseyang2565 3 жыл бұрын
廢死言論12大謬誤: 1「死刑治標不治本」之誤導:死刑是法務部的工作,執行死刑不會妨礙教育部及社會局工作,「治標」與「治本」兩者可並行,而不能誤導為「有了死刑就無法治本」。且廢死「不治標」,不等於「本」會治得更好,所以,廢死何來更高竿?廢死還少治一個「標」!若刑罰無法遏止犯罪,國家不可治標,只能治本,是否該廢除監獄、廢除警察? 2.忽視難以扭轉的先天人格病態、反社會人格:若教化效果顯著,為何廢死歐洲重刑犯出獄後仍繼續犯罪?在台灣即便是「無期徒刑」,25年後也有機會申請假釋出獄。若愛打籃球、愛跳舞、愛畫圖、愛男人、愛女人……無法矯正,為何愛強姦、愛虐殺人可以矯正? 3.轉嫁責任、無限上綱:將犯罪行為推給家庭,再無限上綱為全民之責,說「你我都推了一把」。即便社會共業有部份影響力,但殺人是世界上唯一發洩情緒之管道嗎?社會欠情緒不佳者、吸毒導致精神異常之暴力行為者一個祭品嗎? 以小燈泡案王景玉為例,有吸毒前科,並可能因此導致思覺失調,但本身也有憤世嫉俗等人格疾患,有醫師認為,殺人主因也可能是人格疾患。重點是,王景玉殺人前思覺失調未達強制就醫標準,為了保障人權不可強制就醫,殺人後又為何可將責任歸於政府甚至全民?除非對每個人作高科技嚴密監控,否則沒人有能力得知他人下一秒是否情緒失控殺人。就算有此科技,也勢必違反人權隱私,因此在執行面上,會有人權互相牴觸的結果--為了保護人權,所以無法保護人權。 4.忽視生命正義、慷他人之慨:罔顧受害家屬要求的最卑微正義,並用「殺人犯死了家屬還不是會難過」等論點來全盤否定死刑之作用,然而,殺人犯還活著有吃有睡讓全民供養,受害家屬心更痛。而平時高呼廢死之人被問及若成為受害家屬是否仍支持廢死,卻常常猶豫不決,自己都不確定吃不吃得下的「廢死」,卻硬塞給受害家屬吃,「慷他人之慨」行為道德更高? 5. 懲善罰惡、親痛仇快:許多真心懺悔的殺人犯想以死謝罪,甚至在獄中自殘求死,「廢死」痛苦地折磨著體悟到自己罪該萬死的殺人犯及受害者家屬,但卻滿足了廢死人士及無恥想逃死的殺人犯。 6.以冤獄為藉口: 現行犯與冤獄何干為何不能判死? 即使不是現行犯,現今監視器廣布,科學鑑定方式增加,司法審察要求提高,冤獄率降低,有死刑不代表每個案子都得判死,有疑慮的案子法官可以不判死,即便判死,法務部也有救濟管道。即便冤獄死刑無法降到100%,但假釋出獄再犯率比冤獄死刑率更高且更難防範。殺人犯可教化所以廢死,法官卻不可教化所以有冤獄,此雙重標準合理嗎? 7.以「研究」理由廢死:中外犯罪心理學書籍早已汗牛充棟,犯人羈押後到執行死刑通常會有一兩年以上時間可供研究,被判徒刑之殺人犯亦可作為研究樣本,但台灣的廢死人士以這些樣本發表了什麼具有突破性創見的研究嗎?通常只有在殺人犯伏法後,廢死人士才會嚷嚷著已喪失研究機會。 8.以政治迫害史為藉口:「懲治叛亂條例」民國80年(1991年)5月22日已廢止。今天台灣政治言論主張不同的政治人物、名嘴、作家,要以哪個法條判死刑?廢死人士又說若不廢死某天極權者出現將造成血腥屠殺,然而既是極權者,當然就可以恢復死刑或下令當場擊斃.菲律賓已廢死,為打擊販毒集團,杜特蒂推動恢復死刑;尼加拉瓜已廢死,2018年時總統奧德嘉血腥鎮壓抗議民眾,至少有320人因此死亡,廢死的台灣民進黨政府,依然提供一億美元貸款案支援獨裁的奧德嘉政府。 9.以「終身監禁不得假釋」假議題偷渡「廢死」: 歐洲終身監禁15年就可以申請假釋,「終身監禁不得假釋」會使囚犯對人生絕望、自暴自棄增加管理困難,終將因不人道而被淘汰。為了人道而「廢死」,卻以不人道的「終身監禁不得假釋」取代,合乎邏輯嗎? 10.以「可在獄中工作賺錢賠償受害家屬」假議題偷渡「廢死」: 歐美國家所謂「人道」監獄哪個沒用到納稅人的一毛錢可以完全自給自足,並有令受害家屬滿意之盈餘可供賠償?倘若不夠舒適,人權人士又會要求增加監獄設備預算,甚至免費讀大學、免費醫療皆為全民買單,福利較未犯罪之民眾更好。人權無限擴張的結果就是良民成為犯罪者刀俎上的魚肉,且良民繼續為犯罪者的福利買單.。 11.崇洋、對各國治安現況無知: 一些國家廢死原因為宗教、少數政客意識型態、政治迫害史創傷後壓力症候群、歐盟政經壓力等,不少國家是違反大多數民意,由支持廢死的政黨用政治手段強行廢死,例如英國、法國。而德國則是混合了至少兩個因素廢死,一是為了救納粹戰犯,二是血腥殺戮歷史背景,產生創傷後壓力症候群而廢死。台灣民進黨黨綱廢死,蔡政府朝「廢死」方向研議,執政五年僅執行2個死刑。雖台灣70%以上民意支持死刑,但掌權政黨才能真正掌控台灣是否「廢死」,民意支持死刑又如何?人民怒吼又如何? 歐美國家出口武器獲利加重他國死傷,被恐怖攻擊後採用「報復」手段,轟炸他國造成無辜百姓傷亡。歐盟國家廢除死刑、反對復仇的高尚道德到哪去了? 另外,新加坡、日本等刑罰較嚴格之國家,謀殺率、刑案犯罪率優於大多數歐洲、美國(每州死刑與否不同)、紐、澳、加拿大廢死國家,網上各國「謀殺率」排名可供佐證。以「犯罪率」角度而言,到底誰落後? 12.拿無法證明死刑無效的數據來證明死刑無效: 例如「比較廢死與未廢死國家(或州)的犯罪率」、「比較某國廢死後犯罪率是否變高」、「某國死刑執行數下降後犯罪率也跟著下降」之類,廢死人士用此來證明死刑無效,犯了一個錯誤,就是「沒有控制只有一個變因」。犯罪率是總分,影響這個總分的原因不會只有刑罰一項,還包括經濟、貧富差距、種族宗教衝突……等許多因素,是不是也有這種可能--廢死讓犯罪率上升,但同個時期因為經濟教育提升而使犯罪率下降更多,所以最後的犯罪率總分,是下降的。所以用這類數據來證明死刑無效,自欺欺人。 但可以確定的是,死刑可降低假釋犯罪率,殺人犯不會再有機會出來犯罪,而總犯罪率包括假釋犯罪率,所以死刑當然對降低犯罪率有貢獻。而其他教育社會等「治本」課題,本來就不是死刑的目的與義務。 若「無法證明死刑有效所以要廢死」,那「無法證明罰款及坐監有效」是否也該一併廢除之?是否應廢除警察,因為一切的犯罪都是教育失敗,學校老師未在國民義務教育階段教導學生成功控制情緒因此老師該負責?同學、鄰居、路人殺人自己也難辭其咎因為未適時給予關懷? 結論: 「廢死」只是某些人偏好的「信仰」,在實務面上增加假釋再犯機率,讓社會再次承擔風險,因此不少國家廢死後又恢復死刑以維護社會治安。在心理層面上也違反人性,讓受害家屬及民眾對司法公義產生不平之憤慨。政府辜負人民所讓渡之權利,蔓延之怒火恐導致私刑增加,助長社會暴戾之氣,再次傷害整個社會。 (以上內容歡迎複製轉貼)
@Hubery-jv1gv
@Hubery-jv1gv 2 жыл бұрын
沒辦法,我只能這麼說 辯論講求理性和資料查證 而廢死方確實掌握較多資料 且擁有較多理由去佐證 而死刑方則是只有類似「以牙還牙」「正義」等理由 但辯論便是這樣,本來就有一方吃香 另一方不吃香
@AC-er6qy
@AC-er6qy 5 жыл бұрын
你知不知道 判錯的機率蠻低的 而且廢死的論點從頭到尾都是「誤判」 那你應該改名叫 誤判救濟協會吧? 怎麼叫廢死聯盟勒? 而且判死不是隨便判 一定是有罪證確鑿才會判嘛 你以為喔? 廢死不會比較好,反而還會造成更多的社會問題 執行死刑或許不會讓社會治安變更好,但能有效控制治安 反而廢死會讓社會變的更亂 廢死都在玩文字遊戲,讓自己看起來很聰明,其實不然 刑罰必須有死刑 不可廢除 如果廢死聯盟那麼「厲害」那就提出方案啊
@bobbuilder8886
@bobbuilder8886 3 жыл бұрын
If there was any possible doubt, the death penalty shouldn't be on the table. If we knew there was iron-clad evidence that that person did the crime, then your argument doesn't stand. Just because there is doubt, it doesn't mean you just ban the punishment. Otherwise, by the same logic, if an old person commits a crime, you shouldn't jail that person, because there is a possible chance for him/her to be innocent. And when you find out, he may have died during his prison time. Death penalty is more expensive due to 1. other trials are treated too lightly about being correct. Not because death penalty causes it to be more expensive, but other trials are too cheap. On top of that, there are people like you who support super human rights that makes the death penalty that much more expensive. and punishment never was meant simply to reduce crime, but gives a sense of responsibility for your actions, bring peace to the victims and their families, and more.
@Eric-iu6rf
@Eric-iu6rf 3 жыл бұрын
苗同學們:要給定參與誤判者刑罰並無不可,遲來的正義依然正義,但請大膽提案修法,不要怕沒選票而暫時流放自己的信仰。
@pourosvon7688
@pourosvon7688 11 ай бұрын
苗议员的理想主义,有时就是空谈。对于很多重刑犯,对他执行死刑,其实算是社会公众所能选择的最良善的一种方式了。社会公众无法选择像恶人一样的恶,所以也只能让他一死了之,死刑便成了所有现代刑法中最严重的刑法。在有些宗教人士的认知中,有很多超越死刑的刑法,但那些都不是属于人的范畴了。
@陳美玲-q1f
@陳美玲-q1f 11 ай бұрын
神應該讓割喉案發生在你的身上,讓你臨終前做決定,該不該廢死,親身體會才知道痛 ,講太多你也不會痛。
@moaforever1917
@moaforever1917 8 ай бұрын
反方氣勢超強👍
@mystonefeel
@mystonefeel 4 жыл бұрын
死刑要 人權團體也要! 有很多冤案有人白死 像江國慶案 你是他家人你一定希望有人權團體幫你 如今現在的AI 可以做到Deep Fake 更需要人權團體... 但沒有死刑 就會有人上街亂砍人... 故同時並存最好 可以查一部有名的影片 以父之名
@廖芬-i4o
@廖芬-i4o 4 жыл бұрын
由被害者直系親屬公投是否同意廢死 ,会不会比較人性化!只有親嘗失去親人的人才知道有多痛!有多苦!
@pproseyang2565
@pproseyang2565 3 жыл бұрын
廢死言論12大謬誤: 1「死刑治標不治本」之誤導:死刑是法務部的工作,執行死刑不會妨礙教育部及社會局工作,「治標」與「治本」兩者可並行,而不能誤導為「有了死刑就無法治本」。且廢死「不治標」,不等於「本」會治得更好,所以,廢死何來更高竿?廢死還少治一個「標」!若刑罰無法遏止犯罪,國家不可治標,只能治本,是否該廢除監獄、廢除警察? 2.忽視難以扭轉的先天人格病態、反社會人格:若教化效果顯著,為何廢死歐洲重刑犯出獄後仍繼續犯罪?在台灣即便是「無期徒刑」,25年後也有機會申請假釋出獄。若愛打籃球、愛跳舞、愛畫圖、愛男人、愛女人……無法矯正,為何愛強姦、愛虐殺人可以矯正? 3.轉嫁責任、無限上綱:將犯罪行為推給家庭,再無限上綱為全民之責,說「你我都推了一把」。即便社會共業有部份影響力,但殺人是世界上唯一發洩情緒之管道嗎?社會欠情緒不佳者、吸毒導致精神異常之暴力行為者一個祭品嗎? 以小燈泡案王景玉為例,有吸毒前科,並可能因此導致思覺失調,但本身也有憤世嫉俗等人格疾患,有醫師認為,殺人主因也可能是人格疾患。重點是,王景玉殺人前思覺失調未達強制就醫標準,為了保障人權不可強制就醫,殺人後又為何可將責任歸於政府甚至全民?除非對每個人作高科技嚴密監控,否則沒人有能力得知他人下一秒是否情緒失控殺人。就算有此科技,也勢必違反人權隱私,因此在執行面上,會有人權互相牴觸的結果--為了保護人權,所以無法保護人權。 4.忽視生命正義、慷他人之慨:罔顧受害家屬要求的最卑微正義,並用「殺人犯死了家屬還不是會難過」等論點來全盤否定死刑之作用,然而,殺人犯還活著有吃有睡讓全民供養,受害家屬心更痛。而平時高呼廢死之人被問及若成為受害家屬是否仍支持廢死,卻常常猶豫不決,自己都不確定吃不吃得下的「廢死」,卻硬塞給受害家屬吃,「慷他人之慨」行為道德更高? 5. 懲善罰惡、親痛仇快:許多真心懺悔的殺人犯想以死謝罪,甚至在獄中自殘求死,「廢死」痛苦地折磨著體悟到自己罪該萬死的殺人犯及受害者家屬,但卻滿足了廢死人士及無恥想逃死的殺人犯。 6.以冤獄為藉口: 現行犯與冤獄何干為何不能判死? 即使不是現行犯,現今監視器廣布,科學鑑定方式增加,司法審察要求提高,冤獄率降低,有死刑不代表每個案子都得判死,有疑慮的案子法官可以不判死,即便判死,法務部也有救濟管道。即便冤獄死刑無法降到100%,但假釋出獄再犯率比冤獄死刑率更高且更難防範。殺人犯可教化所以廢死,法官卻不可教化所以有冤獄,此雙重標準合理嗎? 7.以「研究」理由廢死:中外犯罪心理學書籍早已汗牛充棟,犯人羈押後到執行死刑通常會有一兩年以上時間可供研究,被判徒刑之殺人犯亦可作為研究樣本,但台灣的廢死人士以這些樣本發表了什麼具有突破性創見的研究嗎?通常只有在殺人犯伏法後,廢死人士才會嚷嚷著已喪失研究機會。 8.以政治迫害史為藉口:「懲治叛亂條例」民國80年(1991年)5月22日已廢止。今天台灣政治言論主張不同的政治人物、名嘴、作家,要以哪個法條判死刑?廢死人士又說若不廢死某天極權者出現將造成血腥屠殺,然而既是極權者,當然就可以恢復死刑或下令當場擊斃.菲律賓已廢死,為打擊販毒集團,杜特蒂推動恢復死刑;尼加拉瓜已廢死,2018年時總統奧德嘉血腥鎮壓抗議民眾,至少有320人因此死亡,廢死的台灣民進黨政府,依然提供一億美元貸款案支援獨裁的奧德嘉政府。 9.以「終身監禁不得假釋」假議題偷渡「廢死」: 歐洲終身監禁15年就可以申請假釋,「終身監禁不得假釋」會使囚犯對人生絕望、自暴自棄增加管理困難,終將因不人道而被淘汰。為了人道而「廢死」,卻以不人道的「終身監禁不得假釋」取代,合乎邏輯嗎? 10.以「可在獄中工作賺錢賠償受害家屬」假議題偷渡「廢死」: 歐美國家所謂「人道」監獄哪個沒用到納稅人的一毛錢可以完全自給自足,並有令受害家屬滿意之盈餘可供賠償?倘若不夠舒適,人權人士又會要求增加監獄設備預算,甚至免費讀大學、免費醫療皆為全民買單,福利較未犯罪之民眾更好。人權無限擴張的結果就是良民成為犯罪者刀俎上的魚肉,且良民繼續為犯罪者的福利買單.。 11.崇洋、對各國治安現況無知: 一些國家廢死原因為宗教、少數政客意識型態、政治迫害史創傷後壓力症候群、歐盟政經壓力等,不少國家是違反大多數民意,由支持廢死的政黨用政治手段強行廢死,例如英國、法國。而德國則是混合了至少兩個因素廢死,一是為了救納粹戰犯,二是血腥殺戮歷史背景,產生創傷後壓力症候群而廢死。台灣民進黨黨綱廢死,蔡政府朝「廢死」方向研議,執政五年僅執行2個死刑。雖台灣70%以上民意支持死刑,但掌權政黨才能真正掌控台灣是否「廢死」,民意支持死刑又如何?人民怒吼又如何? 歐美國家出口武器獲利加重他國死傷,被恐怖攻擊後採用「報復」手段,轟炸他國造成無辜百姓傷亡。歐盟國家廢除死刑、反對復仇的高尚道德到哪去了? 另外,新加坡、日本等刑罰較嚴格之國家,謀殺率、刑案犯罪率優於大多數歐洲、美國(每州死刑與否不同)、紐、澳、加拿大廢死國家,網上各國「謀殺率」排名可供佐證。以「犯罪率」角度而言,到底誰落後? 12.拿無法證明死刑無效的數據來證明死刑無效: 例如「比較廢死與未廢死國家(或州)的犯罪率」、「比較某國廢死後犯罪率是否變高」、「某國死刑執行數下降後犯罪率也跟著下降」之類,廢死人士用此來證明死刑無效,犯了一個錯誤,就是「沒有控制只有一個變因」。犯罪率是總分,影響這個總分的原因不會只有刑罰一項,還包括經濟、貧富差距、種族宗教衝突……等許多因素,是不是也有這種可能--廢死讓犯罪率上升,但同個時期因為經濟教育提升而使犯罪率下降更多,所以最後的犯罪率總分,是下降的。所以用這類數據來證明死刑無效,自欺欺人。 但可以確定的是,死刑可降低假釋犯罪率,殺人犯不會再有機會出來犯罪,而總犯罪率包括假釋犯罪率,所以死刑當然對降低犯罪率有貢獻。而其他教育社會等「治本」課題,本來就不是死刑的目的與義務。 若「無法證明死刑有效所以要廢死」,那「無法證明罰款及坐監有效」是否也該一併廢除之?是否應廢除警察,因為一切的犯罪都是教育失敗,學校老師未在國民義務教育階段教導學生成功控制情緒因此老師該負責?同學、鄰居、路人殺人自己也難辭其咎因為未適時給予關懷? 結論: 「廢死」只是某些人偏好的「信仰」,在實務面上增加假釋再犯機率,讓社會再次承擔風險,因此不少國家廢死後又恢復死刑以維護社會治安。在心理層面上也違反人性,讓受害家屬及民眾對司法公義產生不平之憤慨。政府辜負人民所讓渡之權利,蔓延之怒火恐導致私刑增加,助長社會暴戾之氣,再次傷害整個社會。 (以上內容歡迎複製轉貼)
@pproseyang2565
@pproseyang2565 3 жыл бұрын
@吳映澄 時代已經不一樣, 冤案現在有救濟管道喔~~還沒把抓去槍斃就很有機會先被救出來囉~~
@90wanhua
@90wanhua Жыл бұрын
無期徒刑??? 你養他們
@gueixihsu5158
@gueixihsu5158 8 ай бұрын
苗你要養一個無期從刑.你要養嗎?我沒有那麼好心.為何你在選的時候不敢題廢死.可惡因死的不是你的家人或親人.苗你真無救藥了
@巨石與艾爾
@巨石與艾爾 Жыл бұрын
殺人償命是最基本不過的
@王淜淜
@王淜淜 3 жыл бұрын
所以大家有誰要當batman嗎
@gueixihsu5158
@gueixihsu5158 11 ай бұрын
苗.廢死是保護兇手.別把自己說得像上帝一樣.可悲也有這種人
@文漢許
@文漢許 7 ай бұрын
苗就是踩著受害者的屍體當官享榮華富貴的
@bobbuilder8886
@bobbuilder8886 3 жыл бұрын
Also I thought it's a debate about should there be a death penalty or not, but both parties were talking something, though related else. she asked "so you think there should be more or less death penalty?" That's a stupid question set up as a trap. How many death penalty dealt out should depend how many people deserve them, ie if no one commits a crime that would need death penalty as a death penalty, there shouldn't be any. By asking if there should be more or less is basically reducing legal proceeding into forms to fit in, but not case by case basis.
@廖芬-i4o
@廖芬-i4o 4 жыл бұрын
真正民主,司法才可能独立,司法独立才可能公平正义,即便如此是不是就零误判了呢?正方不断引用西方国家废除死刑,却绝口不提废死国家对穷凶恶极的罪犯要求终生不得假释。凡刻意隱瞞、拋棄主题、模糊焦点,不是心虚就是詭辯。暴政或暴君与废死有啥关系呀?正方不断强调并说明因误判导致人死不能复生,问题是法院出错不等于犯罪的人罪刑因此得以减轻!对于寃狱、误判而失去生命的人,只要是人都不会接受,但拿这个议题主张废死,就好像出了坏法官,就废除法院一样荒謬,正方强调罪犯人权我不反对,但必须兼顾被害人家属人权,否则岂不本末倒置?
@yuchen8340
@yuchen8340 2 жыл бұрын
法官的情操 ?
@chslin4128
@chslin4128 6 жыл бұрын
一個國家的司法最重刑責是死刑才是在保護罪犯,我根本不在乎有沒有死刑,而是那些罪大惡極的人有沒有得到應有的懲罰,死刑?打麻藥?還給你吃豐盛的最後一餐?爽得像是一個受刑人的懲罰嗎? 當一個國家的司法完善以及那些罪大惡極的罪犯都有得到比死刑更痛苦的刑罰時,我才可能支持廢死! 但就我看來台灣現在還沒有能到可以廢死的階段!因為台灣的司法就是在保護罪犯,死刑是對那些慘忍、冷血、毫無人性的人仁慈的判決
@陳金水-h4k
@陳金水-h4k 6 жыл бұрын
這有什麼好辯論的,沒有新的科技之前,死刑是不能廢的
@s9954037
@s9954037 6 жыл бұрын
有些犯罪者就是不配當人 不僅要死刑還要凌虐致死 並公諸於眾還社會一個公道
@ms-er9mm
@ms-er9mm Жыл бұрын
古代人,慧眼識英雄 現代人,會演是英雄 阿苗阿!!!你最會演..... 你是支持廢死..請大聲說一次... 請你大聲再說一次...
@呂文章-k2j
@呂文章-k2j 6 ай бұрын
浪費資源為這不必要議題給描舞台耍嘴皮與實習打知名度😢
@gueixihsu5158
@gueixihsu5158 11 ай бұрын
話廢話.今天如果死的是你的親人.在來說.可惡你還是嗎?如果殺是事實.那請問要不死.苗你只會講廢話有在次說如是你家人被殺在那說.不然不要假心假怪
@soma_takara
@soma_takara 6 жыл бұрын
反方很不給力啊
@阿原伯
@阿原伯 Жыл бұрын
你撈木也是
@吳泰諺
@吳泰諺 Жыл бұрын
我反對死刑,應該要斷手斷腳,奪去人權。
@yuc727
@yuc727 Жыл бұрын
江國慶在法醫注射麻藥之前咬牙切齒說道:「我一定要化為厲鬼,向害我的人索命!」
@黃庭軒-p6b
@黃庭軒-p6b 6 жыл бұрын
有死刑 我真的不敢殺人,無期徒刑假釋後關個8-10年 我敢殺人。
@chslin4128
@chslin4128 6 жыл бұрын
那如果這個"無期徒刑"會讓你體會到比死刑更痛苦的經驗,生不如死! 那你還敢殺人嗎? 所以 能喝止犯罪的一直都不是死刑 而是有可怕的嚴刑峻罰 死刑?打麻藥?讓你豐盛的飽餐一頓? 別笑死我了 這是對毫無人性的人的懲罰嗎?
@古鎮瑋-q8d
@古鎮瑋-q8d 6 жыл бұрын
支持廢死者對被害者的唯一態度就是死了就死了不需要人權,活著的加害者才需要有人權的
@張天大
@張天大 6 жыл бұрын
@@chslin4128 不適合人群的殺人犯, 死刑是他自己該負責償還的, 沒有必要去負擔養這種人, 能遏止也好, 不能遏止也好, 同樣家庭教養出來的子女, 個性、思想都能不同了, 別跟說其他凌遲能遏止, 懂嗎? 會亂殺人、圖利殺人的人本來思考就扭曲。 判刑怕誤判,那就詳查,有憑有據再判也不遲。 至於說那些像小燈泡砍頭、媽媽嘴等,有明確證據之下就該處死。 (死刑能解決有問題的人)
@蔡陰魂-h8t
@蔡陰魂-h8t 6 жыл бұрын
@@chslin4128 可以假釋才是問題啊,連台灣現況都不清楚你是出來叫甚麼?!你對岸的吧
@zilun
@zilun 5 жыл бұрын
如果你是因為怕判刑而不犯罪,你要去看醫生。
@張德興-v6y
@張德興-v6y 2 жыл бұрын
辦死型的人應該一年內嗆俾,不要吃了我們人民的納稅錢.。
@wen-yenchen5671
@wen-yenchen5671 7 ай бұрын
冤獄與廢死有何關係?別把大家當白癡.看到廢死的人為保護窮凶惡極的嘴臉,真是無恥
@gueixihsu5158
@gueixihsu5158 8 ай бұрын
苗人民沒有你那麼有好心.可悲
@kyctchou8413
@kyctchou8413 2 жыл бұрын
死刑绝对有嚇阻殺人动机效果!因此有阻減少殺人案件功能!是否以一命償一命基礎原则下,沒明確定罪證據和不是為私利故意犯罪之下,三審死刑犯以確定不誤判和重判!如果事後有误判,则舉證方立即無期徒刑受罰!
@謎思特異
@謎思特異 2 жыл бұрын
遲到的正義依然是正義。遲到一年的正義也是正義,遲到十年的正義也是正義,遲到百年的正義當然也是正義。 🧐
@可兒-i3x
@可兒-i3x 2 жыл бұрын
支持彩虹廢死聯盟苗博雅2024選總統
@Hnkmr1111
@Hnkmr1111 4 жыл бұрын
死刑無法挽回,一個誤判都嫌多。
@咖-r2t
@咖-r2t 6 жыл бұрын
原來是一對🌈呀! 還套招啊!
@adairaaron7931
@adairaaron7931 4 жыл бұрын
假道學
@許志
@許志 6 жыл бұрын
苗小弟弟你有在社會走跳嗎?還有你到底是小弟弟還是小妹妹
@侯孟武
@侯孟武 6 жыл бұрын
許志 她是女生,但外表怪怪的!
@看戲小生
@看戲小生 6 жыл бұрын
不要把他(她)報復社會的原因說出來
@razor_pcdgaming1133
@razor_pcdgaming1133 4 жыл бұрын
你們這樣的言論,不會讓人去支持死刑,只會讓人無法尊重你們
@FORKTOM-zc9dw
@FORKTOM-zc9dw 2 жыл бұрын
这个苗姓性别模糊人说死刑比无期徒刑更浪费钱 可是到底哪里浪费钱呢?都是审判 上诉 再审 判决 执行 那条差出来几十万美元?
@joujgeyang7537
@joujgeyang7537 6 жыл бұрын
王景玉算不算冤獄!苗博雅 妳不知道妳自己在做什麼!
@小哥-e9h
@小哥-e9h 4 жыл бұрын
他說被判死刑的人有可能存在誤判的可能 沒說每個死刑犯都是無辜的
@gueixihsu5158
@gueixihsu5158 8 ай бұрын
苗想請問你那小燈泡的死是該死嗎?希望你回答.而蔡英文有答應小燈炮的事也沒有做.那請問苗你的看法如何
@蕭水樹
@蕭水樹 Жыл бұрын
阿苗:加油!
@陳美玲-q1f
@陳美玲-q1f 11 ай бұрын
這位偽先生多做對國家有益的事,不要再出來危害我們的國家,你那麼愛作秀去當演員比較適合。
@張壹翔-s7s
@張壹翔-s7s 11 ай бұрын
苗博雅在博雅教學大樓
@李鋒-o6r
@李鋒-o6r 6 жыл бұрын
李怡萱瘋狂鬼打牆 到底來幹嘛的 耍寶嗎
@紅色三倍速
@紅色三倍速 6 жыл бұрын
李鋒 那是因為你聽不懂,不是她不會說
@uu-ri8ew
@uu-ri8ew 6 жыл бұрын
他就只是一面的導向想要廢死而已 當然當他耍寶
@沈名寬
@沈名寬 6 жыл бұрын
導向廢死的頭殼都怪怪的
@阿明-u8q
@阿明-u8q 3 жыл бұрын
真的 瘋狂敘述犯罪過程想激起情緒 只對白痴有效
@阿原伯
@阿原伯 Жыл бұрын
你撈木也昰
@阿明-u8q
@阿明-u8q 3 жыл бұрын
苗博雅講的真他媽精彩
@gueixihsu5158
@gueixihsu5158 11 ай бұрын
苗你是嗎?因死的不是你的親人.可惡.苗你沒有小孩被殺的那種心情.你比魔鬼還不如.真可惡因死的不是你的家人.當你家人被殺死那時候出來講不用死.那我就沒話說.這是什麼社會.
@coucou19421
@coucou19421 11 ай бұрын
我覺得需要冷靜思考這個議題,支持廢死我看到的是更積極要司法改革以及阻止冤獄造成的不幸,以目前台灣的社會公民意識是還論不到廢死的,我也不會贊成.但把支持廢死理念的人直接打入到他們等於支持殺人犯,等於冷血動物,這樣是比較可惜的,因為廢死是個非常值得思辨的題目,無論是正方反方,都可以從中看到值得了解的理念,公民能多從家庭,學校,社會教育中多去這樣思辨,對於整體司法意識的提升是很有幫助的
@leentree6390
@leentree6390 11 ай бұры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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