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講:行政 v. 立法-釋字 613 & 585 號解釋 ➤〈憲法案例解析〉

  Рет қаралды 129,472

大法官講堂_湯德宗教授

大法官講堂_湯德宗教授

Күн бұрын

Пікірлер: 1 700
@kaori132123
@kaori132123 9 ай бұрын
謝謝老師的講解! 老實說 今天是因為吳宗憲委員的關係 才會來看 老師說的很生動 也很會把問題帶入情境內 更會把複雜的條文解釋用非常淺顯易懂的方式讓我們這些對法律非常外行的人能夠了解本條文的內容 謝謝!
@sharonhsu1762
@sharonhsu1762 Жыл бұрын
613號真的比較複雜,聽完這堂覺得清楚很多,非常感謝湯大法官跟小編團隊!
@karot6922
@karot6922 9 ай бұрын
邏輯清晰 脈絡完整 很棒的一堂課 讓人很好理解
@Dcard_Tom
@Dcard_Tom 8 ай бұрын
49:00 是給對釋字585號,想了解的人,但可以的話還是整部看完,希望更多人能自己培養識讀能力,而不是單看懶人包,畢竟你的選票是賦予你公民的權利,也是你關心未來下一代的責任
@Hhhyyy-h6v
@Hhhyyy-h6v 8 ай бұрын
看完585釋字,只會留下為何大法官還是一樣只要兩權協商的疑惑,對未來更悲觀,讀法律心臟都要夠強,不然會有憂鬱症
@xygen9527
@xygen9527 8 ай бұрын
看完頭更痛了 不知道大法官當初在解釋時有沒有想到如今這條文會被推到風口浪尖
@Dcard_Tom
@Dcard_Tom 8 ай бұрын
@@xygen9527 我想應該沒想到XD,不過我蠻同意五權獨立,也要互相制衡
@xygen9527
@xygen9527 8 ай бұрын
@@Dcard_Tom 實務上也只剩三權了 我們的憲法隨著時間推移只會越變越可愛
@Dcard_Tom
@Dcard_Tom 8 ай бұрын
@@xygen9527 就會覺得很多都是舊思維,但似乎沒要改?我覺得理性看待事情很重要,還是一樣公民試讀很重要,藍白綠的懶人包不一定都是對的,查證管道平台很多,在跟著風向時要確定自己所看到的是真的嗎?
@E杰
@E杰 7 ай бұрын
每當有重大事件,這個頻道就會跳出,感謝演算法
@TheCasio46
@TheCasio46 7 ай бұрын
這是演算法少數做對的事了。
@wn810811
@wn810811 7 ай бұрын
真希望那些青鳥有看完這影片
@jeffcocoon
@jeffcocoon 7 ай бұрын
@@wn810811 青鳥會看就不是青腦了~ 看到一堆人素質都很差。沒有理性只有抗議,動不動就人身攻擊,造成居民困擾仍能理直氣壯... 這是義和團... 代名詞就是愚民。
@d22977
@d22977 7 ай бұрын
@@wn810811 苗博雅VS湯德宗 鳥的腦袋只能相信苗澤東
@isolove19
@isolove19 6 ай бұрын
@@wn810811 演算法可能推不到青鳥那邊
@olivialin6766
@olivialin6766 8 ай бұрын
全國現在爆增6成小老百姓都聽過釋字585號了這個編號⋯但因為這次事件,我也跑來看什麼是釋字585號了⋯哈哈哈哈哈,謝謝教授。
@Hhhyyy-h6v
@Hhhyyy-h6v 8 ай бұрын
49:07 585解釋 58:27 條例通過 1:00:24 解釋文 1:00:58 立法委員職權 1:01:43 立法院可以行使調查權
@cck5815
@cck5815 6 ай бұрын
立法院的「調查權」不是一般人所以為的司法案件的的調查權,而是基於立法為目的,邀請專家參與聽證、請相關單位人士提供資料,以供國會立法參考的過程,而所謂的查弊案、查官商勾結、進行中的司法案件…都不是國會可以涉入調查的職權,那些是行政、司法、監察等憲政機關的職權
@Hhhyyy-h6v
@Hhhyyy-h6v 6 ай бұрын
@@cck5815 監委現在是總統派的,不是原本用選舉方式的,以前還有國民大會,廢了
@cck5815
@cck5815 6 ай бұрын
@@Hhhyyy-h6v 憲政機關的職權範圍是憲法所規範的,你可以指稱某機關某人是藍的、綠的,但不因此可以打破憲法規範,要打破規範不是不行,但必須修憲。這次國眾修的法案,講的難聽一點,就是想用立法的方式,跳過修憲,直接顛覆台灣的憲政體制。
@Hhhyyy-h6v
@Hhhyyy-h6v 6 ай бұрын
@@cck5815 講難聽一點,公正可不是只罵現在的國會改革
@Hhhyyy-h6v
@Hhhyyy-h6v 6 ай бұрын
@@cck5815 七次修憲都沒出來講,現在要改回來一點點就說是毀壞憲政,早就毀了,好嗎,如果一個人傷害很多人,受害者家屬想要動粗時,人權鬥士才說,生命是可貴的,和平是可貴的,公平公正是否太晚了太偏頗太針對了
@王一心-z8i
@王一心-z8i 8 ай бұрын
沒想過我會在半夜一點看585 看得如此入迷 🤣🤣🤣
@callof8379
@callof8379 7 ай бұрын
+1 明天還要上班🫠🫠🫠
@烏克然分會
@烏克然分會 7 ай бұрын
@@callof8379 我也在看
@awesomechill
@awesomechill 7 ай бұрын
+1 突然就發現了這個東西
@E杰
@E杰 7 ай бұрын
老師解釋得很清楚明白,很讚
@曾嘉樂-x4o
@曾嘉樂-x4o 5 ай бұрын
可惜_朕不喜歡
@ninehole00
@ninehole00 7 ай бұрын
我又來複習了613 , 因為今天司法法制委員會在審查NCC的組織法 , 再次感謝老師成立這個頻道 , 不然聽那些立委在委員會引用613 , 都只挑對自己有利的部分出來講 , 實在難以形成客觀思辨
@NB88543
@NB88543 8 ай бұрын
1:01:56 立法院可在預算、立法等相關職權範圍內行使調查權! 謝謝老師上課👏🔥
@a25724205
@a25724205 8 ай бұрын
換言之,只能在預算立法範圍內行使調查權,表示藍白主張的查弊案就是欺騙人民
@foodneighbor
@foodneighbor 8 ай бұрын
@@a25724205你沒看影片的舉例?
@ko-54007
@ko-54007 8 ай бұрын
​@@a25724205 不就代表弊案的對象如果是「政府官員」就有權利查 反之,苗再騙的什麼一般人都會被抓去問根本不可能 不是剛好證明嗎😂😂
@JOHN71429
@JOHN71429 8 ай бұрын
@@ko-54007 問題是藍白的法條沒有規範清楚啊…小草到底搞不搞的清楚狀況,台灣是法治國家,制度要定義好才能避免被濫用,看完這影片還可以護航藍白的真的…唉,今天還鬧了大笑話,一堆法條錯字漏字漏洞百出,所以現在變成最高可以罰到新台幣60萬😂不就恰巧映證藍白不討論不仔細審查,不知道在急什麼
@善德陳
@善德陳 8 ай бұрын
@@JOHN71429 去看看立法院之前的每日直播 你就知道為什麼今天會搞成這樣 不要隨便就被洗腦了
@阿囉哈-e8q
@阿囉哈-e8q 7 ай бұрын
好險這個是國會改革前的教學 顯得更中立些
@楊長銘-j8v
@楊長銘-j8v 7 ай бұрын
因為國會改革的內容在正式提案表決前都是早就知道的事,要談重點不難👍尤其對這些學有專精的人而言更是如此☺️
@JayLin8
@JayLin8 5 ай бұрын
@@阿囉哈-e8q 喔是喔 白藍仔又開始取暖
@ninehole00
@ninehole00 8 ай бұрын
因為這兩天國會的激烈抗爭 , 所以才來看了這堂課 , 感謝老師成立這個頻道 , 讓有興趣深入了解憲法的朋友 , 更進一步知道現在立法院在幹嘛 , 支持國會改革法案!
@Hhhyyy-h6v
@Hhhyyy-h6v 8 ай бұрын
支持國會改革就是習近平的關係人,因為要癱瘓行政,千萬要支持民主自由-執政黨講法,不是我的想法
@sherlockbj
@sherlockbj 8 ай бұрын
支持國會改革啊,但不是國眾版未經討論的版本,也不是最後一刻放上的版本,如果法案能這樣過,親中立場的政黨不就能削弱台灣國安?更別說創造一個無明確定義的「反質詢」還涵蓋人民 部隊及私人機構
@hgcyvyjhdiinbdetj
@hgcyvyjhdiinbdetj 8 ай бұрын
​@@sherlockbj沒討論?三場公聽會好幾次協商,民進黨有想要討論嗎?反質詢的部分還要經過主席多次制止不聽才會被罰好嗎?先說部隊不用被監督嗎?人民、私人機構要像雞蛋快篩口罩進口商,光電弊案關係人才有機會被傳到國會,每個人都有跟政府做生意嗎?還是每個人都是官員?你想被傳還不一定有辦法😂😂😂
@le7cei
@le7cei 8 ай бұрын
⁠​⁠​⁠​⁠@@sherlockbj 所以若是民進黨團堅持不討論,即便是多數民意支持下,這個法案也不能通過?況且有接近一半條文討論是用民進黨版本,那何來的沒討論?
@requiem0920
@requiem0920 8 ай бұрын
明明議事規則大家都一樣 有問題以後可以討論要不要修 但不是全部賴給在野黨欸
@陳國基-j7i
@陳國基-j7i 8 ай бұрын
太棒了含金量很高的課程,感謝湯教授
@劉其佑
@劉其佑 7 ай бұрын
釋字585就跟這名教授所說的相同,有非常多解釋空間,這也就跟近日國會改革的衝突有絕對的關聯,真希望當初大法官可以給出更仔細的劃分,不過我還是支持國會改革,並且把監察權改為民意機關。
@Tyson-9527
@Tyson-9527 7 ай бұрын
感謝演算法 謝謝老師 當年聽不懂的東西 現在終於明白了
@kikijin1891
@kikijin1891 7 ай бұрын
這位老師講課好清楚喔!好像一瞬間回到上學的時候,真佩服老師
@M_spring
@M_spring 7 ай бұрын
這位老師不是搶著當大法官的人,而是當過大法官的大法官本人
@Cloud-sister-is-me
@Cloud-sister-is-me 8 ай бұрын
今天才發現有這個頻道,真的覺得獲益良多,謝謝教授❤
@leoshu4437
@leoshu4437 8 ай бұрын
大學時聽不懂湯湯的課,讀更多書後回來聽才覺得湯湯上的很好QQ
@里維-p9d
@里維-p9d 7 ай бұрын
真的。同感
@koyomi558
@koyomi558 9 ай бұрын
最近國會改革法案終於初步送出委員會,其中關於是否違憲的部分也鬧得沸沸揚揚,感謝教授的影片能讓一介草民補點憲法常識
@linm9331
@linm9331 5 ай бұрын
湯德宗教授,用公正客觀、雙向溝通的互動模式,傳授、灌輸學生正確的法學知識 丶理念和素養,這才是正向教學,是學生所需要!
@x7613253x
@x7613253x 8 ай бұрын
謝謝老師講解 這次爭議與585高度相關
@sogood.t
@sogood.t 7 ай бұрын
[01:00:00] 解釋文第一段 立法院行使立法權,應該有固有的調查樣。(法律案、預算、條約、人事同意權) [01:15:52] 第二段 立法院調查權行使方式,不限於文件調閱,必要時得經決議要求相關人陳述意見,並得對違反義務者科處罰鍰。惟其程序、範圍等應以法律為適當規範。
@chuidong
@chuidong 7 ай бұрын
湯教授是前大法官,針對釋字要邏輯有邏輯。
@dPang-wz4te
@dPang-wz4te 5 ай бұрын
感謝教授深入淺出的講解,勝讀十年書啊!
@weizenic
@weizenic 8 ай бұрын
沒想到今年會回來上課 1:01:56 釋字第585號 解釋文 1:05:10 實際情況應用
@吳孟儒-u8m
@吳孟儒-u8m 8 ай бұрын
看到賺到,謝謝教授。
@Wuuuu752
@Wuuuu752 7 ай бұрын
感謝解說,希望台灣人都可以看完整影片,將監察權還給民意機關,才能有效的制衡行政機關。
@JayLin8
@JayLin8 7 ай бұрын
對 那就修憲 結果國民黨不同意 懂了沒
@raphael3308
@raphael3308 7 ай бұрын
@@JayLin8 民進黨執政8年,行政、立法權一手包辦為啥不修憲?修改國號為什麼不做?
@ktyang0115
@ktyang0115 7 ай бұрын
因為我們是民主國家,不是民進黨要怎樣就可以怎樣的😂
@JayLin8
@JayLin8 7 ай бұрын
@@raphael3308 國民黨不要啊,修憲要四分之三立委啊,你還好嗎,是外星人?不懂硬要討論超幽默的🙄
@JayLin8
@JayLin8 7 ай бұрын
@@ktyang0115 對對對 因為我們是民主國家才會讓國眾兩黨整天造謠啊
@chien-yilai470
@chien-yilai470 7 ай бұрын
1:13:17 談五權分立,人民養了五條狗(五權),這五條狗互咬(五權互相制衡)。但當有一條狗把其他狗都咬死了,人民就危險了。所以不允許集權。
@sgolsgol4182
@sgolsgol4182 6 ай бұрын
你看現在就知道啦,行政院 總統府 監察院 打一個立法院,集權真的很可怕 總統指派的府院要打民選國會
@user-kdyalwen
@user-kdyalwen 6 ай бұрын
​​@@sgolsgol4182​ 1:14:25 呵,在你對這四個人出手前你會沒想過他們會還手? 你一次對四個人出手, 你會期望這四個人鼻子摸摸吞下去? 還是期望他們還手是一個一個來? 再說了, 在你對他們出手後他們就立馬告知他們準備還手, 而且連是要用手丶用腳還是要用武器,甚至連要怎麼出招都告訴你, 結果你做了什麼準備應戰? 什麼?沒給你時間做準備? 人家從你出手到最後通知你上場,前前後後兩丶三個月的時間,這叫沒給你時間準備? 你當初喊話「我要打四個!」 結果你現在說人家四個打一個不公平!? 什麼鬼…
@MsLancelot0001
@MsLancelot0001 6 ай бұрын
@@user-kdyalwen 我可以認為你是站在勝者為王(或者說西瓜偎大邊)的立場說的這些話嗎? 這種強者欺負弱者後,還檢討弱者不應反抗強者欺壓的變態思想真的很糟糕。在一個法治社會,按照遊戲規則進行的任何立場都應被尊重,而動不動就違法鬧事的人才應該被譴責,尤其這個黨還是執政黨,現在已經不是過去國民黨專制時代了,同樣的作法在當時會被大眾認為是英雄,但現在還這樣搞只會被嘲笑和厭惡
@rockmanx3721.
@rockmanx3721. 5 ай бұрын
​@@user-kdyalwen沒腦,法條明明沒侵犯監察院四大權責,監察院一起跳出來打,不是很好笑嗎?不要再護航了啦😂
@shat0404
@shat0404 8 ай бұрын
感謝神奇的演算法
@joyzaknafein3991
@joyzaknafein3991 8 ай бұрын
謝謝湯教授
@夏宇-m5r
@夏宇-m5r 6 ай бұрын
今天法院上的大法官如果是他該會讓人多感動...,在看完暫停處分後的感想
@dongying6703
@dongying6703 6 ай бұрын
從這暫時處分 讓一堆有顏色的大法官都現出原形。。而不是堅守自己是憲法的守護者
@詹穎柔
@詹穎柔 5 ай бұрын
哈囉?人家的裁定理由書,完全符合教授的教學,不要在那邊自嗨😅
@詹穎柔
@詹穎柔 5 ай бұрын
​@@dongying6703人家沒顏色好嗎== 我真的快無語了,不要再帶風向了😅
@rockmanx3721.
@rockmanx3721. 5 ай бұрын
​@@詹穎柔ㄏㄏ,裡面全部都只扯違反民主憲政,具體違反什麼全部說不出來
@詹穎柔
@詹穎柔 5 ай бұрын
@@rockmanx3721. 他說的很清楚啊...你重新再看一次好嗎?不然你認為的「證實違憲」的敘述應該是長怎樣?直接指名哪裡違憲,我看你也不會滿意吧? 會想知道哪裡違憲,就會想知道原因,知道了原因,就會往原因裡找漏洞 我遇到的都是這樣 至少我是聽到了原因啊,他就說了 政府人員也包括公務員,釋字585說 「政府人員跟人民,在實施調查權時,違反調查義務者,在科處罰鍰的範圍內,實施合理的強制手段 刑罰不在範圍內,所以整條違憲」 這就是理由啊,你是覺得他哪裡沒解釋? 我都跟你們解釋到背起來了...沒有全部,大概是這樣的內容,再解釋下去,我可能就把整個釋字585都背起來了...
@johnshih8319
@johnshih8319 7 ай бұрын
讓我更確定要廢除監察院 國會改革!!
@千年老妖秦始皇
@千年老妖秦始皇 4 ай бұрын
最好的办法是检察院民选,强化五权分立,今天可取消检察院,明天就可以取消司法院,随意扩权的结果就是权力分立体系的失败。
@tycoonbig1776
@tycoonbig1776 3 ай бұрын
總檢察官可​以首長提名,議會同意@@千年老妖秦始皇
@睡神-o2m
@睡神-o2m 7 ай бұрын
聽完教授的解說 我對大法官的尊敬已經消失殆盡了 難怪319真相依然是一堆迷糊帳 台灣哪有什麼五權分立,就是超級總統制 大法官的任命跟任期真的需要做出改變,做到真正的"獨立"才可以公正合理的解釋憲法
@mrken1987
@mrken1987 7 ай бұрын
湯教授也是卸任的大法官喔,還是要看一下每個人的表現跟背景。
@ryoryo5140
@ryoryo5140 7 ай бұрын
是啊,許宗力就違憲院長
@hsiaolouis1625
@hsiaolouis1625 7 ай бұрын
所以才要國會改革增強人事同意權,以前不管是民進黨或者國民黨執政加上各自國會過半大法官審查都只審22天就同意5位大法官,現在國會改革把人事同意權的審查改成最少要審一個月,而且提名人要繳交學經歷.最高學位論文.財產.稅務和刑案記錄的資料給立院做審查。
@M_spring
@M_spring 7 ай бұрын
其實通常大法官不會做太具體的裁示,只會給一個法律的大方向,因為太具體其實會讓憲法下面的法律在立法時彈性減少很多
@浪子無限
@浪子無限 7 ай бұрын
台灣本來就是皇帝制
@ycpss91284
@ycpss91284 8 ай бұрын
1:15:50 解釋文第一段 簡單的講就是,立法院的調查權不以文件調閱為限,不是只有看文件,那我可以傳你來嗎? 美國有沒有傳人來? 你們看到TikTok是不是傳人來,那TikTok可以傳人來我當然可以向你調卷。 他只是要告訴你,"文件調閱權" 是我們大法官早期的解釋,說立法院有"文件調閱權",其他的調查權還是屬於監察院;但是自從改制以後,監察院已經喪失民意機關的地位了,他不再是間接選舉產生的。 這個時候大法官就來擴張 立法院的調查權,他現在已經在這個案子,明白告訴你 已經不再限於過去 我們所講的文件調閱。 解釋文第二段 他現在把文件調閱權擴張了,你可以傳人來,而且如果他不來,你可以給他科處罰鍰。 好我現在在這裡問一個問題,台灣有沒有藐視國會罪? 我所知到目前為止好像沒有這個罪名 但是我們立法院如果要有效地行使調查權,我叫你來 你不來,那我立法院不是空的嗎? 所以如果你不來,在美國你看到這個很嚴重,他會起訴你哦
@sunstand128
@sunstand128 8 ай бұрын
老師會哭出來 可悲
@壓力
@壓力 7 ай бұрын
​@@sunstand128老師的文字稿會讓老師哭出來?
@Wangandme
@Wangandme 7 ай бұрын
​@@sunstand128你的老師真的會哭出來
@sunstand128
@sunstand128 7 ай бұрын
唉...立院的調查權就不能去跨越到監察跟司法管轄的範圍 不然是要怎麼權力分立 要怪就怪孫中山 更何況要是不爽監察院 怎麼修了這法的國民黨不好好推動廢監察院呢?不是自相矛盾?而且美國國會把人叫過去的機制跟台灣這次法案的嚴謹程度差很多 可以多去了解 質詢 備詢 各種程序需要滿足的條件 反正就等釋憲 要跟黃國昌一樣質疑大法官的解釋 那又是另一個憲政議題 沒完沒了
@chunhung76
@chunhung76 7 ай бұрын
​@@sunstand128好了啦,你這論述就像現在在質詢台上的官員一模一樣,案件進入檢查機關,行政調查就可以直接不做,明天民進黨報到。
@Hhhyyy-h6v
@Hhhyyy-h6v 8 ай бұрын
1:25:46 各國調查都屬於行政系統 1:26:57 美國案子 morrison v olson 總統涉案或是高級官員涉案,擔心官官相護,設獨立檢察官,總統不能免職獨立檢察官,沒有侵害總統的核心權利
@markhuang4827
@markhuang4827 6 ай бұрын
如果弊案跟法律規範不足有關,檢察機關又拖8年不偵辦,那有缺陷的法律狀態就會持續存在影響人民權利,所以我支持立法委員對事情、案件在有限範圍內進行調查權與聽證權!!
@Kaishammi
@Kaishammi 6 ай бұрын
沒有證據的指控就想挑戰國家法律憲法體系,就是違憲亂政!
@Kaishammi
@Kaishammi 6 ай бұрын
藍白繼續用沒有事實依據的指控來破壞國家,就應叛國處置!
@ago0142
@ago0142 6 ай бұрын
抓貪污又不是衝進去馬上說你們貪污我要把你們抓起來,說的好像貪污是表面上的污垢擦一擦就好,涉及多少人多少機關?不管是藍和綠一個都跑不掉,講白點要是挖出來兩黨合作貪污我都不意外
@markhuang4827
@markhuang4827 6 ай бұрын
@@ago0142 現在檯面上抓到的好像都是民進黨跟國民黨貪污罪多啊,金額也最大
@rockmanx3721.
@rockmanx3721. 5 ай бұрын
​@@Kaishammi你到底在供三小
@donotplayme1
@donotplayme1 7 ай бұрын
未來釋憲案肯定會更多人來上課,這次國會改革不論是加強人事同意權的審查或是聽證調查制度上加強國會的調閱權,都與613跟585高度相關。
@volvo4775
@volvo4775 6 ай бұрын
感謝教授這麼清楚的講解
@游小樂-j8l
@游小樂-j8l 7 ай бұрын
1:11:30開始,我覺得講的非常好! 什麼是制衡概念,說明非常清楚! 狗咬狗,認真咬,卻又咬不死,使得某一權(五院)不權力集中。
@zeki-99999
@zeki-99999 5 ай бұрын
民主是由、平等、自由、公平的方式去選擇協助人民治理國家。 如果有私心的人掌控大部份權利,這就已經不是民主國家了。
@s90232332
@s90232332 10 ай бұрын
金門翻船事件,為設立一個調閱小組,立委們論戰釋字585、釋字729號 雖然還是似懂非懂 但能感覺終於這屆立委們有些水準了
@Armageddon4869
@Armageddon4869 8 ай бұрын
兩個月後:民主已死 毀憲亂政
@鄭任甫-s1y
@鄭任甫-s1y 8 ай бұрын
只有一小部分而已,絕大多數還是來湊數的😂
@jjobw123
@jjobw123 8 ай бұрын
原來達文西對法學也有研究🧐😆
@sheran1111
@sheran1111 8 ай бұрын
沒有,一樣差🤣真覺得要當立委應該設個要先過司法考試的門檻
@cheese3337
@cheese3337 7 ай бұрын
​@@sheran1111除了立法各種階層的人都可以透過當立法委員發揮其影響力,面對那些沒水準的東西只能尊重
@kiddaska
@kiddaska 7 ай бұрын
整個就是核心舉例 這個影片對於585有很清楚的釋疑 難怪這次在野要將原本就有調查權跟調閱權的立法院 要修正為有法理依據 調查跟調閱
@mduya6239
@mduya6239 8 ай бұрын
謝謝老師
@darkbreker2271
@darkbreker2271 8 ай бұрын
老師於9個月前提出藐視國會罪和5權憲法不得有秦始皇. 現在看來全部都要發生了
@ansonc8024
@ansonc8024 6 ай бұрын
民進黨已經高於憲法了
@Michael08570857
@Michael08570857 6 ай бұрын
黃國蔥已經是憲法中的憲憲法了 吼什麼
@averykuo0917
@averykuo0917 5 ай бұрын
還在崩潰喔哈哈哈
@張立漢在龜山生活通
@張立漢在龜山生活通 5 ай бұрын
沒錯,大法官已經淪為政黨打手
@致良知
@致良知 5 ай бұрын
不愧是卡提諾法學院出來的
@蔡允承-q5i
@蔡允承-q5i 7 ай бұрын
這影片根本預知現在立法院在吵的東西
@Hhhyyy-h6v
@Hhhyyy-h6v 8 ай бұрын
1:22:36 調查局調查是否是立法院在調查,立法院也有訂立調查局組織法,那為何成立真調會就是立法院委託非立法人員調查?
@charlespeter8881
@charlespeter8881 7 ай бұрын
很不錯的解說
@3cblog
@3cblog 7 ай бұрын
演算法很厲害,只是看到另一部影片引用片段,原始片段直接出現在首頁。
@j808010
@j808010 7 ай бұрын
問題是司法院、考試院、監察院、行政院的領頭都是總統提名,權力分開了,但是權力的源頭還是同一個 那要如何制衡?
@FelixHou-0528
@FelixHou-0528 7 ай бұрын
以前考試、監察委員都是民選,但在李登輝時期被改為總統提名,所以自那時候的總統被稱為超級大總統~
@蚵仔煎-e1w
@蚵仔煎-e1w 7 ай бұрын
司法院大法官也是要經立法院通過才能勝任欸
@mp9999p
@mp9999p 7 ай бұрын
⁠​⁠​⁠​⁠​⁠@@蚵仔煎-e1w 過去完全執政的馬和蔡都有不到一個月就通過對大法官的同意審查。 總統同時擔任立院多數黨的黨主席,用黨意凌駕一切,你認為有充分制衡嗎?
@蚵仔煎-e1w
@蚵仔煎-e1w 7 ай бұрын
@@mp9999p 阿不然你要怎樣?
@mp9999p
@mp9999p 7 ай бұрын
@@蚵仔煎-e1w 大法官需經過立院同意才能勝任沒錯,但在完全執政的情況下,過去皆在「短時間」內通過對大法官的審查,如同總統直接提名,畢竟立院只是黨的橡皮圖章,只是走個過場,就這方面想了解你的看法。
@乾淨核能
@乾淨核能 9 ай бұрын
感謝教授解說
@Hhhyyy-h6v
@Hhhyyy-h6v 8 ай бұрын
1:04:06 國家機關獨立行使職權受憲法之保障,不能調查 1:04:54 美國國會調查媒體 1:05:40 做成後可不可以調查,審查預算時發現有重大關連性可不可以調查?
@吳鴻琛3
@吳鴻琛3 7 ай бұрын
雖然沒有一次完全都聽懂 但對行政反抗權產生興趣 再看下一集
@HinanaiTenshi1123
@HinanaiTenshi1123 7 ай бұрын
無知之幕有多重要 民進黨一個抹紅就可以打翻民主憲政的監督制衡 行政權獨大才是最該受到民意監督
@Hhhyyy-h6v
@Hhhyyy-h6v 7 ай бұрын
可是我看到一大堆年輕人覺得行政權受限制會讓我們無法打贏戰爭,保衛國家,中華民國變成斯巴達或是帝國主義也沒關係,民眾的犧牲這是必要犧牲,才貪一點錢,叫甚麼叫
@lai7981
@lai7981 7 ай бұрын
1:18:31的特殊獎勵,這裡我來提供,憲法判決的名字叫做「Décision n° 2023-849 DC du 14 avril 2023」google搜尋就有,連結如下
@子安武
@子安武 7 ай бұрын
建議全部看完,對NCC人是任命跟這次立院復權很受用
@x7613253x
@x7613253x 8 ай бұрын
簽到 國會爭議 來看釋字585的解釋!❤
@林俊良-i3k
@林俊良-i3k 8 ай бұрын
我也是最近國會改革跑來看的......照目前台灣的5權 立法院就像沒有牙齒的老虎阿........根本沒有辦法平衡
@F14001347
@F14001347 8 ай бұрын
所以國民黨和民進黨在野的時候都在推聽證調查,一執政就當沒事
@小宇-x5j
@小宇-x5j 6 ай бұрын
1:13:29 現在看到暫時處分的決定,現在看起來是3條狗在咬一條狗
@168cmw
@168cmw 7 ай бұрын
請大家多多將此片廣為宣傳 讓大家來上課
@mark-jm8vk
@mark-jm8vk 7 ай бұрын
是不是可以@吳思瑤來這裡上課啊
@Heartchain
@Heartchain 7 ай бұрын
你因為他們是真不懂嗎
@勞疲
@勞疲 6 ай бұрын
她不用來啦!他們綠共都很懂啦!只是頭都洗了⋯
@林沐宏-t8l
@林沐宏-t8l 6 ай бұрын
說得好,得不得了
@hiroking6885
@hiroking6885 7 ай бұрын
看完底下留言的感想: 一堆法盲覺得自己比大法官更會解釋憲法???
@memento805
@memento805 7 ай бұрын
網軍喜歡 現在YT網民人均律師 小心被告
@湯瑞琴-k9n
@湯瑞琴-k9n 5 ай бұрын
講得太太太好了
@user-zh2ol9hq9i
@user-zh2ol9hq9i 7 ай бұрын
原以為只會跳著看沒想到竟然一直往前回放看
@kibidango
@kibidango 6 ай бұрын
資工系旁聽⋯⋯感謝上傳
@myyongwei2104
@myyongwei2104 8 ай бұрын
湯老師所提,為何319槍擊案發生後,監察院不查,很簡單,因為民國94年,第三屆監察委員任滿後,當時立院否決所有陳水扁提名的監察委員,所以94年到97年,監察院有三年的空窗期,直到97年,馬英九執政,加上國民黨立院多數,才又重新提名監察委員
@ocheng1883
@ocheng1883 7 ай бұрын
假設沒有否決 叫陳水扁提名的監察委員 來查陳水扁? 聽起來也不放心阿😂
@waynesw1249
@waynesw1249 7 ай бұрын
@@ocheng1883 但就是否決了阿
@cheng-yingli5642
@cheng-yingli5642 7 ай бұрын
陳水扁的大法官也都被國民黨否定,造成大法官輪替出現問題,馬時代也就全部都是同一黨提,導致現在都蔡前總統提名。然後現在也吵這個。
@Hhhyyy-h6v
@Hhhyyy-h6v 8 ай бұрын
1:15:53 立法院調查不以文件調閱為限
@Hhhyyy-h6v
@Hhhyyy-h6v 8 ай бұрын
1:18:31 特殊鼓勵-法國憲法委員會,馬克思年金改革,要全文
@lai7981
@lai7981 7 ай бұрын
它的名字叫做「Décision n° 2023-849 DC du 14 avril 2023」,google搜尋這個就有了
@dongying6703
@dongying6703 6 ай бұрын
可以講7/5現在憲法法庭函給立法院正當法律程序有否問題嗎?
@TangCedric
@TangCedric 8 ай бұрын
這老師是不是有斜槓兼職教物理?
@Hhhyyy-h6v
@Hhhyyy-h6v 8 ай бұрын
物理教授比較愛說冷笑話,哈哈
@a60624444
@a60624444 7 ай бұрын
你這麼一說還真的有點像
@風景好可愛
@風景好可愛 7 ай бұрын
東...
@YSChang
@YSChang 7 ай бұрын
真的有像
@AC-er6qy
@AC-er6qy Жыл бұрын
封面的老師有點可愛?(重點誤😂
@afawoking6885
@afawoking6885 8 ай бұрын
再幾天就變成歷史資訊了 先來朝聖
@a123789a2000
@a123789a2000 8 ай бұрын
不是歷史資訊喔 憲法沒變阿
@afawoking6885
@afawoking6885 8 ай бұрын
@@a123789a2000 耐心等幾個禮拜 立法權將會吃掉其他四權 甚至超越憲法
@建鎮黃
@建鎮黃 7 ай бұрын
@@afawoking6885 你的IF根本就是聽人胡扯造謠而已,立法院在五院中根本毫無相互監督相互制衡的能力,在這次國會聽證調查制度過了以後才是把立法院原本的權還給立法院而已,過往立法院的用處有沒有去了解?過去立法院立委有實際的權力?要個資料可以幾個月都不給你要立委能做什麼? 說個笑話:監察院會做事。
@afawoking6885
@afawoking6885 7 ай бұрын
@@建鎮黃 你講的很有道理 立法院可以決定人民有沒有罪 這當然不違反五權憲法啊 立法權本來就包含判罪嘛
@mrken1987
@mrken1987 7 ай бұрын
@@afawoking6885 感謝你們來這邊還要繼續不思考就留言,把這部舊片時長特長不易引人注意、搜尋的影片讓大數據給注意到然後推薦給我。 回到主題,立法院在做什麼事情會罰到什麼樣的人就被限縮在大致範圍內了,就不是一般法很少機會去傳喚一般人,大部分都是行政官員。會傳換你到立院說明的法人、社會團體或社會上有關係人員會限縮在哪類,就如前些年國發會投資一些不賺錢的公司,當立法院為了評估國發會預算而質詢國發會時,對於國發會提供資訊因原機關單位權限而有缺陷不清楚無法詳盡等,則可以直接傳喚那些投資公司要求他們繳交資料,你覺得可能會傳換外人來解釋立法院職權外的事?今天早餐吃什麼?前些天去哪裡玩?去年聖誕哪縣市燈會?
@david78520
@david78520 8 ай бұрын
如果分兩個時間選,那總統會變得很有趣喔
@ElsaLinn
@ElsaLinn 8 ай бұрын
看下面留言就可以知道,很多人有看沒有懂問題的本質。。。
@MsLancelot0001
@MsLancelot0001 6 ай бұрын
看完的感想就是,所謂大法官解釋其實也只是各個立場的辯論結果,除了法定的地位之外,並不一定代表真理,尤其當大法官們給出的解釋也學憲法一樣空泛的時候XD
@abinghuang5253
@abinghuang5253 8 ай бұрын
想了解立院事件的民眾,應該是要看這個,而不是政論節目名嘴講一些其他有的沒的,只有一小部分提到具體內容。
@homerwang7682
@homerwang7682 8 ай бұрын
那監察院的調查權與立法院調查權 該如何分工或區分?如果兩個單位針對同一個事件,出現截然不同的結論該如何處理? 除了修憲以外,立法院應該沒有權力能廢掉憲政機構的職權吧?
@e122-n9n
@e122-n9n 8 ай бұрын
"原本"的設計是立法院事前審核,再去監察院監。
@homerwang7682
@homerwang7682 8 ай бұрын
@@e122-n9n 如果這樣就合理了、立法院進行案件的agenda 設立,之後就交由監察院進行監察調查,最後產出報告。
@ocheng1883
@ocheng1883 7 ай бұрын
以台灣現況來說 就是廢除監察院 五權改三權 畢竟已經失去實質監督能力
@nichiyohane
@nichiyohane 7 ай бұрын
1:13:16~1:13:49 講得超好
@Mstarck0
@Mstarck0 7 ай бұрын
當初一堆人想逃課613 現在還是要回來聽吼 該來的躲不掉
@tscheng1456
@tscheng1456 7 ай бұрын
585釋憲文把真調會的約束力(罰鍰、刑責、限制自由等)都宣告違憲砍掉(更:應該是修正而非完全砍掉)了, 有點可惜湯教授的七八講都沒有比較詳細地提及到,這段是我覺得相對符合時事的重點之一, 但還是靠教授的講解更加理解當時的釋憲時空與釋憲文了,非常感謝教授願意公開, 這比我以前在大學上過的憲法課受惠太多了。
@grandaurore
@grandaurore 7 ай бұрын
585不是認為罰鍰違憲,是認為真調會條例的罰鍰程序不完備。 585有肯定妨礙調查者施以罰鍰,只是認為真調會條例對罰鍰實施前的違規認定跟罰鍰認定不明確。 所以這次係法委員職權行使法,把違規及罰鍰認定交給立法院院會決定。
@tscheng1456
@tscheng1456 7 ай бұрын
​@@grandaurore 您好,感謝您與我討論,但我看解釋文是這樣寫的: --- 十一、同條例第八條第七項「違反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或第六項規定者,處機關首長及行為人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經處罰後仍繼續違反者,得連續處罰之」及第八項前段:機關首長、團體負責人或有關人員拒絕真調會或其委員調查,影響重大,或為虛偽陳述者,依同條第七項之規定處罰等規定,有違正當法律程序及法律明確性原則。 (其他點略過) 上開五、六、八、十、十一、十三項有違憲法意旨部分,均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失其效力。 --- 如果我照湯教授的影片解釋, 大法官先把真調會塞回了立法院的架構下,可能是代理人但依舊是屬於立法權的使用, 但即便在真調會設定了這麼多超然獨立的機制,大法官依舊認為其罰鍰條文有違正當法律程序及法律明確性原則予以違憲。 所以這次的改革法案違規及罰鍰認定交給立法院院會決定,在正當法律程序的層面上我覺得也很難過關, 因為正當法律程序代表確保內容是公平、實質正當而非程序正當,所以或許會被宣告部分違憲之類的?但這只能等釋憲結果了。 (然後也非常期待湯教授在釋憲後對釋憲文的針砭哈哈。)
@grandaurore
@grandaurore 7 ай бұрын
@@tscheng1456 釋字585對真調會條例的罰鍰程序有意見,釋字585肯定對於不配合立法院調查的個人施以罰鍰。回頭看釋字585解釋文第二段一開始到第1個句號 立法院調查權行使之方式,....,必要時並得經院會決議,要求與調查事項相關之人民或政府人員,陳述證言或表示意見,並得對違反協助調查義務者,於科處罰鍰之範圍內,施以合理之強制手段,....。 釋字585是認定真調會條例欠缺明確違規認定及罰鍰決定程序。 例如:是要什麼機關/會議/首長,以什麼樣的席次比例,來認定某個人是否妨礙調查,來決定是否該罰鍰多少。 是真調會多數決/立法院長單一人決定,還是要全院院會一票否決/多數決/三分之二決?這些任何一種決定程序,沒有寫在真調會條例。 這次修法,把妨礙調查罰款決定權放在院會決定,那就是院會多數決。如果真的要補充到更嚴謹之處,大法官可能要求妨礙調查及罰鍰認定的院會,應給被裁罰人/代理人到院會說明答辯的機會。但美國聽證會沒有這個機制,就直接函送到檢察官那邊。
@tscheng1456
@tscheng1456 7 ай бұрын
再重新審視了一下真調會條例釋憲後的修改條文確實還是保留了真調會的罰鍰能力,但第八條之二那個寫法說實話很模糊XD --- 第八條之二 本會及本會委員行使職權,應注意遵守正當法律程序,以符合比例原則之方式為之。 接受調查之有關機關、團體、事業或有關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規避、拖延或拒絕。但經舉證證明確有妨害重大國家利益或因配合調查致本身有遭受刑事處罰或行政罰之虞者,不在此限。 違反前項規定者,除向立法院報告並公布外,得按次連續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鍰。 --- 感覺就只是把釋憲文複製貼上一個正當法律程序跟比例原則好像就沒事了,也沒有說寫如何判定,有點想知道有沒有個案是真的因此受罰的? 但他還是要寫一個正當法律程序跟比例原則,因為585第二段還是說了: --- 如就各項調查方法所規定之程序,有涉及限制人民權利者,必須符合憲法上比例原則、法律明確性原則及正當法律程序之要求。 --- 所以這邊應該就是有些學者提到的,如果讓議會議決等同球員兼裁判,是否符合比例原則、法律明確性原則及正當法律程序。 我自己還是很難被說服完全合憲,因為585是說可以用議決的方法要求人作證,但後續的罰鍰的部分並沒有說也是用議決處理,就像真調會條例八之二裁罰的部分也沒說適用院會議決的方法。 但當然如果大法官之後釋憲後說議決裁罰是合憲的行為那我就完全接受,反正現狀看起來一定會跑釋憲XD
@grandaurore
@grandaurore 7 ай бұрын
@@tscheng1456 我個人理解,585第二段第一到第三個句號之間的那一段如下: 惟其程序,如調查權之發動及行使調查權之組織、個案調查事項之範圍、各項調查方法所應遵守之程序與司法救濟程序等,應以法律為適當之規範。於特殊例外情形,就特定事項之調查有委任非立法委員之人士協助調查之必要時,則須制定特別法,就委任之目的、委任調查之範圍、受委任人之資格、選任、任期等人事組織事項、特別調查權限、方法與程序等妥為詳細之規定,並藉以為監督之基礎。 我的理解,這段是後面"有違正當法律程序及法律明確性原則"的說明。只是585把說明放在解釋文第二段第二/三句。大法官是說整個真調會組成人事背景不明,調查權限/方法/程序不明;如此不明情況下又要受權真調會限制人民權利,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正當法律程序。當初真調會是真的會去搜索各單位資料,及重建319槍擊案現場。 不知道我對585的理解,您是否同意? 585所肯定的立法院調查權,我猜應該有包含新法45~53調閱資料及聽證,這兩項最基本的調查權。 至於罰鍰受585肯定拿來對付不配合立法院調查的人,罰鍰這個手段應該是不會被裁定違憲。罰鍰總是要有裁定人或裁定會議,現在新版48條讓院會決議,至少院會最能代表立法院。可以拿來炒的是違規認定程序與罰鍰決定程序。 現在在吵隱匿文件或不實陳述認定有爭議。 虛偽陳述在民事庭偽證也是法官獨任裁定並罰鍰,有過去很少量的裁定及裁定抗告來對照理解。 隱匿文件的認定,立法委員手中有吹哨者提供的完整資料,現況資料/正在運作中的合約,法定保存期限內的文件,這些比較好認定。我猜可有可無的資料,比較難認定,就算立法院認定隱匿資料,到行政法院也很容易判立法院原處分無效。
@宥軒-g3v
@宥軒-g3v 8 ай бұрын
講得很清楚 謝謝老師
@Hhhyyy-h6v
@Hhhyyy-h6v 8 ай бұрын
1:02:05 585解釋文第一段,前面幾乎再講古,戲說台灣政治版
@carrotgamelive
@carrotgamelive 7 ай бұрын
我己經過看完585了,順便來看一下解釋
@hss2107
@hss2107 8 ай бұрын
1:13:16 五權憲法,你可以把他想像為國家的主人人民 養五條狗,我們把權力分開,然後這五條狗去狗咬狗,沒有一條狗咬得死其他的狗,但是五條狗要認真盡力的去咬其他的狗,這樣我們人民才安全。如果五條狗當中出現了一條秦始皇狗他把其他狗都吃光了,那我跟你講明天大概就吃你了,所以我們不允許集權。因為集權是對人民自由最大的威脅...
@poo2591
@poo2591 8 ай бұрын
為什麼民進黨沒有推出自己的版本?
@weiweichen0978
@weiweichen0978 8 ай бұрын
@@poo2591民進黨有自己的版本,但國眾兩黨不給參與討論,現在出現的都是國眾兩黨喬出來的版本
@ccza12786
@ccza12786 8 ай бұрын
@@weiweichen0978民進黨版本,這個影片提到的立法院的權力根本都消失了,沒寫進去
@斌-s2o
@斌-s2o 8 ай бұрын
既然有這麼大的爭議,就限期討論就好,個人認為法條真的沒急成這樣,把監督跟制衡都確實討論,五隻狗咬的好才對人民有幫助
@weiweichen0978
@weiweichen0978 8 ай бұрын
@@斌-s2o 那你就會知道這有鬼,明明國眾兩黨已經是多數了要一條一條表決他們絕對不會輸,那為什麼要趕在這幾天就通過,還不給大家討論自己又講不出那些法案爭議的點。
@titanwu1969
@titanwu1969 7 ай бұрын
so great!
@wuz-t5q
@wuz-t5q 7 ай бұрын
哇哇 這些東西我真的是可以免費聽的喔
@Hhhyyy-h6v
@Hhhyyy-h6v 8 ай бұрын
1:17:02 陳述證言或是表示意見,並得對違反協助調查.....
@Hhhyyy-h6v
@Hhhyyy-h6v 8 ай бұрын
1:34:54 立法院成立真調會,就是立法院行使職權,要任命、監督.....
@Hhhyyy-h6v
@Hhhyyy-h6v 8 ай бұрын
1:24:23 大法官、監察人員符合民主原則嗎?
@r1_anon
@r1_anon 7 ай бұрын
(都给立法院,符合权力分立原则吗
@Hhhyyy-h6v
@Hhhyyy-h6v 7 ай бұрын
@@r1_anon 都給耶穌管好了,啾咪
@Hhhyyy-h6v
@Hhhyyy-h6v 7 ай бұрын
​​​@@r1_anon 我愛耶穌 耶穌愛我 審判也是大家一起審判 愛能解決問題 愛民進黨也要愛國民黨 耶穌公平在每一個人裡面
@damochung2754
@damochung2754 7 ай бұрын
因為需要專任、專職,為人民負責,所以其人事選派,需由具有民意基礎的代議士,選擇推派。
@ytwang1991
@ytwang1991 8 ай бұрын
小弟法盲並且支持近期法案 想問專家們 老師最後說的行政院反抗權的相關 還沒過的新法是有描述調查相關的局限 想知道是否真的訂定的不夠嚴謹 導致逾越了反抗權
@Jian_sean
@Jian_sean 8 ай бұрын
其實你問的時候就已經都二讀完了,可以直接看條文,行政機關依法行政,沒有白紙黑字寫出來的權利就是沒有。
@athenagrant8443
@athenagrant8443 8 ай бұрын
藍白兩黨版本,就是非常不嚴謹,才會有一堆爭議。 立委立法擴張立法權,卻沒有出來約束立法委員的法案,這就是最大的問題之處。
@Jc-jp3bc
@Jc-jp3bc 7 ай бұрын
@@athenagrant8443 立法委員都是民選上去的 可以說人民就是來約束立法委員的 如果不適任就罷免 或是下一期就上不了啊
@athenagrant8443
@athenagrant8443 7 ай бұрын
@@Jc-jp3bc 好笑的是,立委也修法,提高罷免門檻,裁判球員都是自己人😎
@oceanasd
@oceanasd 7 ай бұрын
@@athenagrant8443 表決就是人多的贏人少的輸~而且他們都是民選的
@beansmind1121
@beansmind1121 7 ай бұрын
95級中文系第一次旁聽老師的課
@chia-minlin6773
@chia-minlin6773 8 ай бұрын
重點是調查的機制,打到現在沒有立法明文規定,例如成立調查委員會,要有多少人提議,要經過院會的2/3還是1/2才能成立,調查委員會的成員如何組成,要叫人來時,叫那些人是由調查委員全體委員無異議,2/3還是1/2通過 (美國慣例是全體委員同意,但美國是慣例,沒有明文規定,可是台灣是大陸法系,應該要有明文規定),另外言論自由不僅是維護說話的自由,也維護不說話的自由,因此來的人是可以保持緘默,也可以選擇性的回答,不是不說話就要被罰。
@ocheng1883
@ocheng1883 7 ай бұрын
以上這些 就目前能查到的 這次修法有寫在 第八章 調查權之行使 可以等立法院更新最新的條文在上去確認
@grandaurore
@grandaurore 7 ай бұрын
樓主問的問題,看過新法條文就很清楚。 修法前的舊版立法委員職權行使法,48~53就有,院會或委員會都可以決議設調閱專案小組。 這次修法維持之前設調閱小組的成立決定方式,也就是院會或委員會決議成立,至於調查委員會組成依政黨比例由立法委員組成。 新法45及48條,由院會決定傳喚那些人來聽証。 不說話的自由,見新法50條之四,比照刑事訴訟法證人拒絕證言條件。 證人出席法院傳喚,及據實全盤證言的義務,這在公法概念上是為的保護法院審判公正性。 為了維護審判公正的公法法益,在刑事訴訟法處罰證人偽證及拒証,只開放有條件拒証:親人涉訟及專業人員受托應保密資料。 單一訴訟案件,我們為了審判公正性的公法法益,都要立法保護證言的完整及正確。何況是立法影響的範圍更甚於單一審判,更要保護立法院取得證言的完整及正確性。
@F14001347
@F14001347 8 ай бұрын
其實我覺得大法官真的沒有審判獨立性,越近期越嚴重...
@XDDCCv.v
@XDDCCv.v 8 ай бұрын
目前是執政黨架空權
@BillChen910021
@BillChen910021 8 ай бұрын
雖然但是,大法官的選舉規定我記得是馬英九時期定的。 交叉選舉,因此一定有幾年會是7個大法官都是同一個總統任命的。雖然以後應該也差不多(賴清德+蔡英文任命)
@linsimpson19721209
@linsimpson19721209 7 ай бұрын
大法官不負責審判,只負責釋憲,但他們的確沒有獨立性,尤其從犯了一堆罪的蔡英文開始,她用黑幫方式執政,她找的人都得偏心民進黨,不能中立,因為一中立,例如阿扁成立的特偵組,她的罪會被查出來,連她自己都得坐牢,她怕得要死,難怪一上台就廢特偵組,誰敢違背她,她就用國家機器追殺,這女的非常可惡,一定得抓她去坐牢。
@Hhhyyy-h6v
@Hhhyyy-h6v 8 ай бұрын
1:09:18 行政特權阻擋國會調查,是否可以
@LightHsieh
@LightHsieh 7 ай бұрын
感謝教授詳細的說明和舉例. 看完之後對政客謠言的抵抗力大增. 如果能推舉湯教授成為大法官就好了
@M_spring
@M_spring 7 ай бұрын
湯教授早就當過大法官且屆期任滿離任了
@raphael3308
@raphael3308 7 ай бұрын
人家是在馬英九執政時候當大法官了阿
@許靖梧-m6d
@許靖梧-m6d 7 ай бұрын
謝演算法
@Userzzxxccvvbbnnmm
@Userzzxxccvvbbnnmm 8 ай бұрын
邱義仁選舉最厲害了.. 319怎麼發生的只有某部分在地台南人知道..
@壓力
@壓力 7 ай бұрын
怎麼發生的?
@zzz7234zzz
@zzz7234zzz 7 ай бұрын
觀眾都就坐了
@chuangwayne37
@chuangwayne37 8 ай бұрын
身為高雄人要澄清一下,吳敦義選輸謝長廷不是因為緋聞錄音帶,是因為吳敦義陣營把白冰冰罵謝長廷不是人的錄影帶,不僅沿路散發,還透過教育局讓小學生觀看,並且要小學生回去跟爸媽說,不要把選票投給「壞人」(以當年選戰脈絡意指謝長廷)。 因此,此舉造成高雄市輿論譁然,認為吳敦義動用行政資源影響選舉,而且還讓小學生牽涉選戰,最後以4000多票輸給謝長廷。當年吳敦義被評論「成也婦女選票(用雙人枕頭暗示張俊雄婚姻狀況,造成婦女選票倒向吳敦義),敗也婦女選票」。
@談一閃
@談一閃 7 ай бұрын
你能代表所有高雄人?
@chia-minlin6773
@chia-minlin6773 7 ай бұрын
吳敦義心不在高雄,每天都在期待中央關愛的眼神,尤其是第二任內,吳敦義第一次競選是靠國民黨從光復至今的執政優勢,以及地方派系的支持,第二次再選時,地方派系怨言很多,因此翻船。對了,我是高雄人,我爸媽的家族在高雄都8代了。
@chia-minlin6773
@chia-minlin6773 7 ай бұрын
我想起白冰冰的錄影帶了,我親戚50、朋友60,都說白冰冰沒義沒思,謝冒生命危險去談判,使得侯友宜可以居功抓到陳進興,但卻被罵成不是人,加上吳敦義眼睛長在頭頂上,因此翻船。
@吳鴻琛3
@吳鴻琛3 7 ай бұрын
高雄人表示呵呵 吳敦義 1990年擔任官派的高雄市市長、1994年當選民選的高雄市市長,任內批評李登輝政府重北輕南;2002年返鄉參選南投縣立法委員,連續三屆當選;2009年擔任行政院院長,為中華民國總統馬英九任內任期最長的行政院院長;2011年6月被總統馬英九提名為第十三任副總統候選人,並於2012年5月20日宣誓就職。 主要是高雄人覺得 國民黨不想讓高雄發展太快 所以在預算經費上重南輕北 而收入平均差距擴大 導致人口大量北移 去問每個高雄人的感受 多是支持這樣的觀點 從1945年之後,中央政府由中國國民黨執政時期較長,但西元2000年之後則民主進步黨執政時期相對較長,且南台灣在西元2000年後主要都是民進黨執政。臺灣南北差距可以講是兩黨之間、府際之間及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長期無法提出有效政策,並互相配合對方提出的政策所造成的結果。[4]根據統計從1980年到2012年間,北台灣總人口增加368萬,中台灣增加114萬,南台灣增加86萬,長期的趨勢是南部人口成長比中部低,中部又比北部低,人口成長的趨勢與距離中央政府所在地台北市的遠近相反,此現象被認為與中央政府整體國土規劃與產業布局的結果有關。 南北失衡背後潛藏的是臺灣長期以來的地區資源分配問題,以及因行政區劃、產業布局衍生出的經濟與社會問題。 但高雄成長慢下來也不只是這個原因 還有高雄港的海運吞吐量被對岸取代 金融中心是香港(現在慢慢轉移新加坡) 高雄的崛起與沒落是很有體感的 台北畢竟是首都 高雄主要是重工業及出口加工跟海運為主 要轉型為新竹科學園區困難 農業也...台糖不關門就不錯了 怎樣地區發展才是關鍵 說八卦雖有殺傷力 但遠不如高雄人覺得政府不公平的想法 由房價比就知道 哪裡熱哪裡冷 人口外移當然冷暖自知 找不到像樣的工作啊 你是成大畢業生的話 往哪裡去 新竹 台北啊 留在高雄剩國營事業還可以幹啊
@chia-minlin6773
@chia-minlin6773 7 ай бұрын
@@吳鴻琛3 你這是詭論,全國的規劃是要靠中央政府,地方的影響不大,1945至今79年,民進黨執政16年,阿扁那8年,國民黨掌握立法院,而且是絕對多數,現在只多1席就非常囂張,當年更是搖擺,阿扁根本很難做事。小英這8年,扣除發大財市長停滯的那2年,6年來高雄進步很多,大企業也一一進駐高雄。
@冰谷
@冰谷 Жыл бұрын
獨立機關不適用行政一體原則是通的,為了確保獨立行政機關中立及客觀性,需引進外部公正人士及確保組成多元化 12:22
@音音樂-s8w
@音音樂-s8w 6 ай бұрын
52:47 這裡有提到總統選舉投票和立委投票日是否應該分開,分開的用意是避免出現立法院制衡行政院,也就是說最好的方式是誰執政誰占多數,但也有的認爲應該互相制衡,在台灣互相制衡說白一點就是,親中跟抗中保台,顯然台灣應該要抗中保台避免成為中國的黑手。
第八講:行政 v. 立法-釋字 633、645 & 627 號解釋➤〈憲法案例解析〉
1:51:54
大法官講堂_湯德宗教授
Рет қаралды 10 М.
第二講:司法積極主義簡介 ➤〈憲法法庭爭議判決研究〉
1:27:32
大法官講堂_湯德宗教授
Рет қаралды 4,4 М.
Enceinte et en Bazard: Les Chroniques du Nettoyage ! 🚽✨
00:21
Two More French
Рет қаралды 42 МЛН
“Don’t stop the chances.”
00:44
ISSEI / いっせい
Рет қаралды 62 МЛН
人是不能做到吗?#火影忍者 #家人  #佐助
00:20
火影忍者一家
Рет қаралды 20 МЛН
第一講:台、美兩國近年爭議憲法判決鳥瞰 ➤〈憲法法庭爭議判決研究〉
1:48:16
觀廢死辯論有感 ➤〈時事憲法解析〉
25:50
大法官講堂_湯德宗教授
Рет қаралды 379 М.
自由民主憲政秩序|釋字499號
17:23
新保成出版社
Рет қаралды 3,4 М.
Enceinte et en Bazard: Les Chroniques du Nettoyage ! 🚽✨
00:21
Two More French
Рет қаралды 42 МЛ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