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講:秘密通訊、宗教信仰&集會結社自由(111學年度)➤〈進階憲法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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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講堂_湯德宗教授

大法官講堂_湯德宗教授

Күн бұрын

2023/5/4講授於台大社科202
#憲法 #中華民國憲法 #中華民國憲法與政府

Пікірлер: 44
@loveqqq202
@loveqqq202 11 ай бұрын
謝謝教授無私分享授課內容,祝教授身體健康,希望教授可以持續分享傳授這些寶貴的憲法知識!
@NB88543
@NB88543 4 ай бұрын
13:06 老師講隱私權這邊讓人感同身受👏👏
@anh8971
@anh8971 11 ай бұрын
自從科技發展後,人民秘密變成科技技術掌握者、資本家、政府、醫院的大數據。 這點世界各國政府應該管制與改善
@chum-chinhuang2561
@chum-chinhuang2561 7 ай бұрын
話語生動活潑,開車通勤聆聽
@carppoof2867
@carppoof2867 11 ай бұрын
聽的話還是滿有趣的,但如果是學生要考試的話,我聽就好了
@十木化云子
@十木化云子 8 ай бұрын
虽然不太懂 我就再看一遍,谢谢,让我见识到政治的一点
@真相覺醒
@真相覺醒 11 ай бұрын
中國憲法是(自由民主)的制度,(自由民主)是天賦人權的普世價值制度,這是與全世界都是一模一樣的,不存在另外有一個中國或是台灣的自由民主。台灣有台灣的自由民主,中國有自己的自由民主,你的自由民主是你自己要去追求的,這與中國或台灣是毫無關系喔!
@真相覺醒
@真相覺醒 11 ай бұрын
中共是非法的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序言】從此,中國人民掌握了國家的權力,成為國家的主人。憲法是以民為主,可悲是,中國人應是為主,卻成為奴。 第一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憲法是以工人階級領導,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專政,並不是共產黨專政,可嘆是,真正只有"共產黨"獨裁專政。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于人民。憲法是主權在民,可憐是,中共迫害屠殺人民,沒有將權力還給中國人民,中共是非法政府! 第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機構實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則。憲法是民主制,可惜是,中國沒有民主,人民才是主人,怎會主人的上面還有一個主人?民主集中制是將主人變成奴才的制度。 因為中共迫害屠殺人民,沒有將權力還給中國人民,中共是非法政府!
@chester9154
@chester9154 10 ай бұрын
可否請教授聊聊最近鬧很大的中國籍徐春鶯
@真相覺醒
@真相覺醒 11 ай бұрын
中共應該(先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35條~第41條的規定,再來談「一個國家,兩個政治實體,三大倡議,人類命運共同體」。
@罵死台獨狗
@罵死台獨狗 9 ай бұрын
做夢,一個國家,一個政治實體,一個軍隊,一個主義,那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唯一合法政府;唯一政治實體和國家主體;解放軍唯一軍隊;社會主義是唯一主義,臺灣不可久懸於王化之外
@fuselane
@fuselane 9 ай бұрын
热门评论为何在谈中共是否违宪,很奇怪,古代中国就认识到了法律在政治斗争中的工具性,选择性使用罢了。
@novadiki2235
@novadiki2235 9 ай бұрын
大陆用 信息 一词 也是 information的意思。 一般会用 消息 表示 message
@ME_chenyu
@ME_chenyu 11 ай бұрын
@NTUPS202x
@NTUPS202x 10 ай бұрын
這應該是半年前的影片了❤🎉
@真相覺醒
@真相覺醒 11 ай бұрын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35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第36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國家保護正常的宗教活動。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進行破壞社會秩序、損害公民身體健康、妨礙國家教育制度的活動。宗教團體和宗教事務不受外國勢力的支配。第37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經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或者人民法院決定,並由公安機關執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體。第38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對公民進行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 第39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第40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護。除因國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機關或者檢察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對通信進行檢查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第41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實進行誣告陷害。對於公民的申訴、控告或者檢舉,有關國家機關必須查清事實,負責處理。任何人不得壓制和打擊報復。由於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侵犯公民權利而受到損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規定取得賠償的權利。
@testlin2278
@testlin2278 11 ай бұрын
教授可以講一下陸配參政權嗎?
@小米粥-e4x
@小米粥-e4x 11 ай бұрын
對對對 我也想聽
@roberthsieh3456
@roberthsieh3456 10 ай бұрын
這已經有大法官解釋囉
@a29227498
@a29227498 8 ай бұрын
獨家》前大法官不滿年改後退休金縮水 湯德宗興訟敗訴確定 想請問之前老師有談過這個嗎~~
@yehcc7808
@yehcc7808 7 ай бұрын
111年度第8講立法院有提過,關於法律溯及既往。(1:19:38)他不同意相關憲法解釋。他也說同學要有財務規劃的觀念,不要太相信單一退休金的月領。印象中他111年度不只說過一次關於砍退休金的例子。
@a29227498
@a29227498 7 ай бұрын
@@yehcc7808 THANKS~
@a29227498
@a29227498 7 ай бұрын
@@yehcc7808 看起來應該都是集中第8講的段落
@真相覺醒
@真相覺醒 11 ай бұрын
人的四項基本自由:言論自由,宗教自由,免於匱乏的自由,免於恐懼的自由,中國人有嗎? 沒有言論自由,中國人有真正的自由嗎? 沒有民主選舉,中國人能真正做主人嗎?
@罵死台獨狗
@罵死台獨狗 9 ай бұрын
臺灣人有在癩蛤蟆和猴子之間選擇的權利。
@theodorekuo3013
@theodorekuo3013 11 ай бұрын
字幕君喲,你作成和做成不分要到什麼時候? 形諸於外變成行諸於外,這就算了,當筆誤 遶境變繞境,就說字義相同好了。
@dddbra1748
@dddbra1748 11 ай бұрын
給你看免費的,上字幕的人八成也沒錢 甚麼叫"這就算了",欠你的?
@theodorekuo3013
@theodorekuo3013 11 ай бұрын
@@dddbra1748 不,字幕君不欠我,是欠他自己的。我抓別字十成都沒錢,為什麼不能算了?欠你的?
@dddbra1748
@dddbra1748 11 ай бұрын
我噴你也沒錢呵,你欠我的,欠噴呵
@theodorekuo3013
@theodorekuo3013 11 ай бұрын
@@dddbra1748 大家都沒錢,所以你什麼意思的?自己摸過來還債的?
@dddbra1748
@dddbra1748 11 ай бұрын
@@theodorekuo3013 你可以自己摸來找字幕君,我當然也可以過來噴你啊,我也覺得是你欠你自己的
@真相覺醒
@真相覺醒 11 ай бұрын
中國算是自由人權制度嗎? 憲法規定...中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是自由人權制度。 政治制度...中共違憲非法獨裁奴役,監控及剝奪中國人民的自由人權,不是自由人權制度。
@罵死台獨狗
@罵死台獨狗 10 ай бұрын
建議你多講西方憲政史,少講“中華民國憲法”、“憲法解釋案”、“增修條文”、“中華民國憲政體制”,這些東西都存在不了多久了,解放軍一來全部都成廢紙了,講了對學生有啥用?
@salt-tasty
@salt-tasty 8 ай бұрын
建議直接說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罵死台獨狗
@罵死台獨狗 9 ай бұрын
教授,我有個問題:假如秘密通信是配合解放軍武統臺灣,而國際上普遍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為代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臺灣是中國的不可分割之一部分,因此配合解放軍武統臺灣不應構成顛覆國家,如果對其予以處罰反而會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分裂國家罪,請問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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