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法律修好不好的問題 因為怎麼修都不會好 本來就不是光靠法律就能解決的 經濟學上,有所謂「法律無效定律」(英文名稱很有趣叫the Law of the Irrelevance of the Laws) (可以從需求第二定律去推) 政治學上,台灣勞資生態不健全是問題 現在我們習稱的「代議民主制」,政治學家達爾主張以較精確的「多頭政體」(Polyarchy)一詞替代 大意是政策形成仰賴各種壓力團體的意見與制衡 而且除了靠政府,勞方本身也要敢硬起來爭權,對象不能只是政府 Power錕教授說的6C就是這麼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