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辑思维 95 一个该死者的意外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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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振宇-罗辑思维 -  Luogic TalkShow

罗振宇-罗辑思维 - Luogic TalkSh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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Пікірлер: 535
@cheng897
@cheng897 9 жыл бұрын
死刑不能震慑所有人的犯罪欲望, 但可以震慑其中的相当一部分
@jackoo1231
@jackoo1231 7 жыл бұрын
什么是对生命的尊重?生命的价值几何?我认为只有死刑才是对生命的尊重,这表示了生命,只能用生命来进行等价交换,而不是另外任何的东西。一个人蓄意剥夺他人生命补偿的方式只能是自己的性命,而不是在那算一条人命多少钱。
@michaelliang2001
@michaelliang2001 9 жыл бұрын
我去過沙特阿拉伯,那裡有些城市居民出門時是不鎖門的,而且很少發生偷竊。這不等於全世界都可以仿效,把門鎖都拆了。在中國,隨著人類文明的進步,也許有一天可以廢除死刑,但絕不是現在。美國至今都還有31个州和联邦政府及军队有死刑法律。任何人不懂裝懂,生搬硬套只會誤導別人,也誤導自己。
@jeremyxu4086
@jeremyxu4086 6 жыл бұрын
看大部分评论都不同意这期罗胖的观点 很舒服
@包小馨
@包小馨 6 жыл бұрын
因為價值觀衝擊太讓人不舒服了....存在就是理由...不過就是有點以偏概全..道德綁架~強調信仰...都不如人心最直觀的感受....
@louislee1393
@louislee1393 9 жыл бұрын
一直討論死刑的社會收益,請問誰關心一下被殺害的那個人的正義。他死了就不需要公平正義了嗎?一個國家為了整體的福祉增加,就可以不管犯罪受害人的權益了?算了吧,自由主義的生意人,國家不只是靠利益,權利,活著的人的好處堆積起來的,死人無正義,只會導致更多的非正義。
@zhongshengzhang8660
@zhongshengzhang8660 9 жыл бұрын
+Louis Lee 超级同意
@yorkwes1
@yorkwes1 8 жыл бұрын
死刑是对罪恶最后的威慑,新加坡不肯放弃死刑,司法部长就是这么解释的.
@kamakazetiger9843
@kamakazetiger9843 6 жыл бұрын
york wes 新加坡没有司法部长。只有内政部长,以及大法官。
@刘祥蔚
@刘祥蔚 9 жыл бұрын
罗胖很显然没有说服我
@johnhu9730
@johnhu9730 7 жыл бұрын
这一集就是因噎废食,为了国家不滥权就废除死刑,放弃一部分公平正义,这是舍本逐末。还有,说死刑对极端的杀人犯没有威慑力,这点我同意,但是对普通人有威慑力啊,因为对法律的敬畏普通人蓄谋杀人的可能性少了啊,更多的事激情杀人或过失杀人,这难道不是进步吗
@a0952366530
@a0952366530 6 жыл бұрын
我很喜歡邏輯思維,總是能提供不一樣的管點,但我真覺得羅胖這次說錯了 倘若家屬願意用錢和解,那自然就免死>>無期徒刑 倘若不願意和解>>死刑 除被害者至親外誰有資格說三道四? 殺人犯的生殺大權,不是該掌握在國家亦或者我們,真正能決定的應改只有被害者的至親,其他人都沒資格決定生殺大權
@pywong620
@pywong620 7 жыл бұрын
那兩個消費死者的律師實在無恥。案件的主角應該是受害者而不是兇手。除了判處窮兇極惡的兇手死刑,還有更好以慰死者在天之靈的方法嗎?
@honggengwang3351
@honggengwang3351 8 жыл бұрын
死刑和限制国家权力并不矛盾,只要明确政治犯的刑罚范围不涉及到死刑,就不会有死刑为国家权力所滥用这个问题了,因此就废死是因噎废食。认为国家没有权力剥夺生命是对的,然而死刑者的生命并不是为国家权力所剥夺,而是为他们自己的罪恶所剥夺。废死导致正义难以实现,罪犯本身为自己的罪恶负责的机会也被剥夺,因为他们不被视为能为自己行为负责的有自由意志的人类看待。让他一生苦役,也是不合理的,实际上相当于社会觉得不该浪费资源,所以不杀了他,而是压榨他到最后一刻,非常不人道。还是让他们为自己的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让受害者家属的复仇心得到满足,也得到些许安慰吧。在古代,杀人者被斩首后的首级是要交给被害者家属,拿到被害者墓前去祭奠的,现在做法上不会那么血腥,但是精神还是一样的。
@honggengwang3351
@honggengwang3351 8 жыл бұрын
+Honggeng Wang 在杀人事件中,受到最大伤害的,是被害者和社会。被害者就不说了,社会的秩序和安定也受到了极大的破坏,社会必须报复,否则它的秩序和安定就不能维持,这就是群情会如此激动的原因。 法律的来源有两大传统,一个是契约,一个是自然法,罗胖这么讲,是把法律纯粹理解为功利性的契约的讲法。既然法律只是契约,它的权威和正当性又从何而来?法律的权威性来源用我们中国人的话讲是”天道“这样的东西,法律有很多历史,实践的因素,可以不断修改,变得更有效,但是其精神永远是立足于天道的公正。就好像有一部神圣的自然法作为一切法律的范本,虽然永远达不到,但是法律要永远以它为目标一样。所以我们考虑法律,绝不能单单简单的考虑,这样的判罚对社会的效果如何,是否有利,更要考虑是否公正。受害者已经死了,从功利的角度考虑,他的权利将被忽略,因为他不能复活,任何补偿对他也没有意义了。但是我们真的应该这样思考,而忽视他吗?
@53831249
@53831249 8 жыл бұрын
你听说过哪个政治犯是因为“杀人”“宣传反动言论”而死的?政治犯都是因为所谓“贪污”之类的……
@leekumfatt2018
@leekumfatt2018 6 жыл бұрын
如果不判一个杀人犯死刑……那在他刑满之后出来后等于判了别人的死刑……
@wowowlee6007
@wowowlee6007 4 ай бұрын
讲得太棒了。九年前的视频了,哪怕九十年,也还是非常有价值。
@qinwind2357
@qinwind2357 8 жыл бұрын
执法权是公民和国家的约定:我放弃报复的权利,赋予国家执法权,国家要负责给我尽可能公平的报复结果。别的国家我不知道,但在中国“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是最基本的共识,即然国家的执法权无法给我最基本的报复结果,哪就只能自己去执行了。
@geneju8874
@geneju8874 9 жыл бұрын
首先挺喜欢罗胖的节目的,平时没事也拿来看看增加知识面。这期节目也算是总算能跟上罗胖的一个话题了,虽然争议性挺大的。个人对死刑的态度还是偏向接受,在看了罗胖在节目中提到的废除死刑的逻辑论调之后个人感觉也深受启发的,原因是一直觉得废除死刑是欧洲诸国的一种政治口号。但是在仔细思索之后引出的问题就是在整篇理论中似乎没有任何一条是顾及到受害者的感受的?一切都在围绕如何在受害者家属和加害者及其家属之间如何就在以被害者失去的生命和未来为筹码取得更好的社会经济平衡中展开。即便死者不能复生,但是死刑的适用范围并不只是针对杀人或者杀伤个人的案件展开吧?如果说片中亨利和药家鑫等人都是年轻人,而且都只杀了一个人。那么换做出现多名被害者,如连环凶杀案,或者有组织有目的地致多人严重残疾的人口贩子,乃至恐怖分子们。他们大多心思缜密,有足够的人生阅历,但是对社会和他人家庭,生命的践踏力度和手段的残忍程度也更加骇人听闻。如果说国家没有权利剥夺公民的生命,那么剥夺他人未来和生命的加害者,他凭什么做了连人类最强大体系都无权做的事呢?因为几个稍有争议的案例,而导致人类失去了社会维稳的最终手段,个人感觉是得不偿失的。
@0champignon0
@0champignon0 9 жыл бұрын
听了这么久,这是最没有说服力的一集!
@cjleu3453
@cjleu3453 9 жыл бұрын
這篇整篇大概是我聽羅輯思維最沒邏輯的一集!!單最後一個例子的而言,如果沒有死刑的存在,主角葯家鑫家人根本不會願意掏出20萬給受害人的家屬,還談什麼沒有死刑能改善雙方的褔址
@0champignon0
@0champignon0 9 жыл бұрын
+CJ Leu 对!最后这一个例子更说明了死刑的重要性,否则根本不需要出钱给孩子买命。
@lianzhoushi5599
@lianzhoushi5599 9 жыл бұрын
+Zhongsheng Zhang 这个有道理,不会死就没有必要给钱了
@xuanma3588
@xuanma3588 8 жыл бұрын
+CJ Leu 我觉得这么想逻辑思维就错了,没人说他讲的就一定对,这世界上没有真理,他有他的逻辑,你有你的,整个罗辑思维就是为了告诉你这世界庞大的信息,他要做的就是让你再多想一步。既然你已经回复了视频,他的目的已经达到了。
@zihlongjahn4835
@zihlongjahn4835 8 жыл бұрын
+Zhongsheng Zhang 完全同意
@DESW1
@DESW1 7 жыл бұрын
CJ Leu 其實也不能這樣講 不用到死刑 以刑逼民 民事上令受害者能接受的賠償金 可讓法官在刑事庭 酌量用刑 本來無期改20之類的 加害人家人也會願意掏錢 但是跟死刑比起來 加害者家人給錢的積極度會差很多
@kelvinlo3169
@kelvinlo3169 9 жыл бұрын
當一個人要奪去別人的人存權的時候,他自己的生存權自然也要失去,這不就是契約精神嗎?
@samwag8156
@samwag8156 9 жыл бұрын
分析的好系统,很深刻!
@惟迅汤
@惟迅汤 6 жыл бұрын
这期讲的确实是非常有争议的一个话题。虽然我也不认同罗胖的观点,但是我认为他的发声无论结论和推导过程正确与否,都是很必要的。如果怕“错”,怕自己的观点会被别人批判就不再发声,不再有自己的想法和思考才是最大的问题。看了大家的评论,有些提出了不同的想法, 我看的津津有味;但是有些仅仅就是对不符合自己价值观的观点批判,没有自己的思考,甚至上升到道德层面批判,我觉得逻辑思维并没有帮助到他们。
@huangailing6742
@huangailing6742 8 жыл бұрын
对于受害者家属呢?
@pink99lyxy
@pink99lyxy 10 жыл бұрын
废除死刑,每个人有不同的理由。但是逻辑思维的逻辑好像不对啊。如果你觉得为了避免有钱人利用经济赔偿来买自己的命,相对于穷人不公平。那么废除死刑,你没有解决任何问题,因为这个以后的问题是那么有钱人还是可以用钱买自由,利用经济赔偿少坐几年牢。对没钱的人还是不公平,没有解决任何问题。
@wizardy6267
@wizardy6267 8 жыл бұрын
非常喜欢罗辑思维,很可惜,唯独这期的逻辑我个人完全无法认同。的确,死刑无法降低犯罪率。个人觉得死刑应该作为一种保留手段,在特定案件中适用。至于在什么特定情况应该根据不同案件来看。至于契约和现代社会的理论,社会是复杂的,契约只是的一部分,很重要,但不是全部,正义,公平都在社会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用废除死刑制约国家是因噎废食,如果废除死刑能阻止国家杀人,那为什么禁止国家使用核武器,为什么不更进一步禁止常规武器。这样就不会有杀戮。但是没有人可以禁止。因为禁止不了。如果国家想杀死一个人,可以有千万种其他方法。判处死刑只是其中一种而且,比起战争死刑又算什么呢。 前面提到正义和公平,但是我个人的观点来看,死刑不是为了正义,亦非为了公平。反而是从契约的角度来讲,死刑是作为犯罪者有可能付的代价之一,虽然作为现代社会人们应该避免选择让罪犯付出这种代价,但这绝不是抹杀死刑作为一种犯罪代价理由。就像买东西付钱,或者是履行合同一样。这样说应该更公平一些吧。最重要的是,死刑的禁止对所有在这个社会团体的人来说将使他们永远失去一种选择。也失去做出这种选择的权利。与道德无关,与正义无关。
@forrestfreeri794
@forrestfreeri794 8 жыл бұрын
尽信书不如无书,我们的思维和学识的进步有一个重要的指标,那就是独立的认知,我也不是赞同你的观点,不过这点你做到了
@jinniwind
@jinniwind 7 жыл бұрын
Rong Yang 新鲜的论点,但是好像还蛮有道理哈哈哈。
@fearnight5830
@fearnight5830 7 жыл бұрын
就像现在日本,没有废除死刑,但最近判死刑的已经很少很少,即使判了死刑也基本没执行
@ericlan8756
@ericlan8756 7 жыл бұрын
我感觉死刑并不能直接解决犯罪问题。因为对于强奸和杀人激情作案,死刑效果有限。对那种心理变态,它也很难制约。但对于提升社会正义感,和维持法律的舆论形象比对犯罪率的影响更明显。
@Lucifer-fj7mg
@Lucifer-fj7mg 6 жыл бұрын
我歧视不认同你的说法 我也有很多话想说 但这个时刻当下这一刻没什么时间长篇大论的来讨论这些观点!但其中一个观点还是得说一下,一个刑法的存在,其存在的意义非常重要,而不是它的存在能提供一个选择所以它就该存在!
@薛杨-q3c
@薛杨-q3c 9 жыл бұрын
废除死刑,来源于基督教信仰中一个重要观点:生命的予夺权在上帝手中,没有人有权决定另一个人的生死。其他派生出来的理由,比如执行死刑不会震慑犯罪,比如执行死刑会导致冤杀,都是为了捍卫基督信仰而找出来的借口而已。在西方有废除死刑的浪潮,并不奇怪。但是在中国这样一个几千年讲究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的社会里谈废除死刑,就一定会面临缺乏立足点的问题。你说执行死刑不会震慑罪犯,也许对,也许不对,但是执行死刑绝大多数情况下会使受害者家人的心灵得到安慰;你说执行死刑会导致冤杀,肯定不能否认这样的情况出现,但是不执行死刑也会导致枉纵。也就是说,废除死刑一派所提出的任何一条理由,其实都是视角的选择问题,站在不同的视角,马上就可以针逢相对地提出不同的观点,并且可以给出有力的反驳。 我观察西方社会,他们这些年不断地强调个人的权利,其实已经走上了一条岐路。将来西方社会的崩塌,必然来源于这种对于个人权利的无限满足。把人的价值看得过于高贵,最终必将自食其果。中国没有必要跟在西方后面亦步亦趋,只要维持现有的一切慢慢发展即可。等于西方构建的华丽文明轰然倒塌的那一霎,我们永远也不必再有是否需要废除死刑的争论。
@包小馨
@包小馨 6 жыл бұрын
同意,所謂的正義本意就是殺~不殺則不義~道德是相對的~不論個人或是國家~只是現在的法律制度~是這個時代最好的手段~僅此而已~不論廢不廢除,殺意不會消彌~因為道德讓我們安靜了......
@apollohan6050
@apollohan6050 10 жыл бұрын
我个人不赞同废除死刑,但是不排斥去了解反对死刑的观点。 也许关于废除死刑已经有比较完善的理论基础,但是个人感觉这一集中罗胖的逻辑链非常脆弱,不能完全令我信服。 1)首先在论述“死刑对犯罪没有威慑作用”时,罗胖的基本逻辑是那些死刑犯即使有死刑约束依然会犯下重罪。这种论断方式是反统计学,因为针对个体的分析在统计学中是没有意义的。比如一个人在某种情况下有50%的可能会犯重罪,而在死刑约束下有40%的可能犯重罪,这其实就已经是威慑作用已经体现了。在我的意识中,威慑就是死刑存在的意义,如果能说服我,让我觉得死刑完全没有此类作用的话,我就支持废除死刑。 2)第一次听到有人用社会契约论来讨论政府是否有权力剥夺生命。如果说公民在赋予政府权力的时候保留了生命权有些太牵强。因为公民在赋予政府权力的时候其实是相信政府可以让全体人的利益最大化。其次现代政治理论中,行政权和执法权也不是一回事。政府草菅人命的事在很多国家的确都有过,但这不是死刑的问题,而是政治制度的问题。正如不能为了杜绝杀人,就不生产菜刀。菜刀没错,是用刀的人有错。 3)现代社会也许的确没有传统的宗族关系来扶持被害人。但是每个人却不是孤立无援的,现代政府的一个职能就是扶持那些活不下去的人。如果说被害人家属活不下去了,那也不是死刑的问题,是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问题。而且在药案中,如果废除死刑,张家就能拿到20W了?既然都知道死不了,还给20W干嘛? 4)药案的确是中国法制史上的一道疤,法庭的判决被社会舆论所绑架,但是同样,这不是死刑本身的问题,而是中国的政治制度、法律制度、社会舆论引导等等一些列因素的问题
@weixing3094
@weixing3094 6 жыл бұрын
他说『关押那么长的时间是浪费纳税人的税金』是『既没有脑子,有没有良心』。我却觉得不如拿那些税金补助被害者家庭。
@RogerShih-wm9pr
@RogerShih-wm9pr 6 жыл бұрын
聽完,我的看法是死刑存在的衡量是利益問題,而不是道德,因為道德也變成了利益鍊之一,隨著局勢衡量利益的天秤,然後被情勢推著跑,戰爭的時候死刑回來、和平的時候推廣廢死,無不在於這兩點關係到個人生存的基本利益。 這就是國家跟個人的拔河。 只不過,這裡面有個難題,我們說作錯了要承受後果,但....我們怎樣教育孩子?做了錯事,但後果卻不需要付出相應的代價,那會怎樣?到了最後,道德會變形成怎樣的怪物?
@michaelyan1298
@michaelyan1298 9 жыл бұрын
这集内容“预置结论然后有选择性地找论据”的痕迹很重。如果预置一个“死刑合理”的结论,一样可以找到大量的材料来支撑。还有最后收尾的话实在叫人无法苟同。
@博文鄭-f5q
@博文鄭-f5q 6 жыл бұрын
真慘,只以偏頗的角度,可笑 這是我看羅胖最慘的一集
@swimmingsun87
@swimmingsun87 9 жыл бұрын
这集有点纸上谈兵,观点太强了
@LydiaXia-p8c
@LydiaXia-p8c 6 жыл бұрын
作为看了这个节目九十多集的小粉,第一次想指着罗胖的鼻子骂几句。
@LydiaXia-p8c
@LydiaXia-p8c 6 жыл бұрын
如果法律没有给那个八岁小男孩的家人一个公平的话,如果我是那个男孩的家人,我一定会用我自己手段,用自己的方式,去得到那份法律无法给我的公平,请问,那么,犯罪的我,对我的家庭来说,是不是构成了二次深度伤害呢?
@milkyyang
@milkyyang 7 жыл бұрын
鬼扯又無理。他應該多想想再發言。即使處死沒有實質社會利益的產生,但死刑本身就不是為了“創造”社會利益而生。這跟有無賠償金錢、有無能力賠償是是兩件事。他的邏輯大有問題。同意其他贊成死刑網友的論點。
@XiangminLiu1008
@XiangminLiu1008 10 жыл бұрын
罗胖看了这些评论该哭笑不得了,罗胖的某些论调不好说对错,但能提供一种不同的角度,这在某种程度上说就是开启民智,任何问题,都多想一想,这个社会能美好很多
@teresaray9131
@teresaray9131 7 жыл бұрын
有些人根本就不悔改的。
@Howard.L
@Howard.L 10 жыл бұрын
关于死刑这个问题,你说谁给予杀人者权利剥夺他人生命权利。那你不判死刑就能得到赔偿,那是不是还要帮助杀人者取得更好的社会地位以帮助他以经济形式赔偿受害者家属。还有一个问题,受害者本身,请问该如何赔偿呢?罗胖啊,不作死就不会死啊。
@lucaszhou8964
@lucaszhou8964 10 жыл бұрын
关键问题在于:法律是为了维护公平。那么如果有人杀了人,不但得不到相映程度的惩罚,那么公平又何在呢?国家没有任何权利剥夺他人的生命,那么受害者的家属也没有权利代表受害者。其实即便是受害者的家属得到了赔偿,那么施加犯罪的人一样应该得到惩罚,除非得到被害人的谅解。所以以命抵命是实施犯罪以及受害人之间的问题,而经济赔偿则是罪犯为自身行为所带来的附带社会效益的担当。这两者本不该被混淆。所以罗胖这集讲的有漏洞。一直没有讲如何实现公平。
@xiangli8701
@xiangli8701 10 жыл бұрын
那我很想问问日本当时轰动一时的光市母女杀害事件中最终还是死刑就说明日本社会道德水平低么?死刑的意义不仅仅是正义的震慑,更是对受害人和受害人的亲人的负责,你难道真的就要要求受害人的家属放弃对正义的要求吗?这就不残忍了吗?而且死刑另外一层意义恰恰就是让犯人诚实的面对自己犯下的罪行。
@boyanyu9943
@boyanyu9943 10 жыл бұрын
这一期就是青蛙讲飞行.
@guguzhang4239
@guguzhang4239 10 жыл бұрын
确实灰常的外行,听听参考可以。
@PigSirotan
@PigSirotan 8 жыл бұрын
羅哥講的很好,但很抱歉我不同意這一輯的邏輯...*_*
@yugoizbasa
@yugoizbasa 6 жыл бұрын
如果羅胖真得當過第一線刑警,或許會改觀。
@才興
@才興 8 жыл бұрын
关于这一集,推荐两部电影: 《肖申克的救赎》 《守法公民》
@alanjackson8957
@alanjackson8957 10 жыл бұрын
政府的合法性不是建立于他能代表人民的基础之上么。 百分之六十的民众都不支持废除死刑, 你政府废除了死刑, 怎么能代表民意, 合法性何在?
@latontagrande265
@latontagrande265 9 жыл бұрын
历史向来是由精英推动的,所谓的民意在哪朝哪代,都是精英实现人生理想的幌子。
@cchangg
@cchangg 9 жыл бұрын
司法不是民意。 搞不懂這兩個的差別,就只代表了文明程度還不夠。
@waterdance51
@waterdance51 9 жыл бұрын
Alan Jackson 你知道行政 立法 司法 三權分立嗎?
@BloodyPandas
@BloodyPandas 9 жыл бұрын
Alan Jackson 悲哀啊楼主,何必呢,你非要和小学生讨论微积分,肯定要被小学生鄙视的嘛。你知道废除死刑是归立法权的,立法是通过国会投票的,但这不代表所有人都知道啊,人家非要说死刑违宪,可以通过司法途径废除,你有什么办法?
@王子魔-k4r
@王子魔-k4r 9 жыл бұрын
Alan Jackson 司法是專業區塊,沒有民意基礎。立法才有有民意基礎。行政是作業系統,執行用。
@goldenrich4524
@goldenrich4524 6 жыл бұрын
唯獨這集讓我覺得浪費了一個小時的時間
@yangchenbai7982
@yangchenbai7982 6 жыл бұрын
个人认为死刑的存在意义,远大于实用意义。主要是一个威慑。避免有些人自暴自弃,办一些非法的事,然后说大不了在监狱里呆一辈子。死刑的存在是让这些人打消这个念头,就像核武器一样。可以拿出来威慑,但是二战之后,没有任何国家在使用过核武器
@alexsun5247
@alexsun5247 7 жыл бұрын
个人认为死刑不单纯是为了惩罚罪犯,同时也是避免罪犯再去祸害别人。有四种方法避免这类人继续伤害他人:一是基因改造,二是杀掉,三是关一辈子,四是把他感化成好人。现在的问题是一些人的基因里就倾向极端犯罪,不可能通过教化改变这一点,而由于假释和减刑的存在,无期徒刑也无法真正无期。所以我觉得现阶段死刑是有存在的必要的,主要是先进的道德观和落后的科技水平产生了矛盾,所谓什么有死刑不文明就像强行让氏族社会民主化一样,属于揠苗助长。将来随着基因科学发展,死刑自然会被淘汰掉
@crazyiankuo
@crazyiankuo 9 жыл бұрын
理智邏輯上,個人能接受老罗本集提出廢死的理由。但我必須說的是現代化的法律賠償機制的原則是"回復原狀",個人生命法益卻是不可能回復下,人命無法量化下,我們該如何賠償受害者權利?現代化社會的基礎既然是契約,那死刑犯無疑是對這份契約最大且無法回復的傷害,將此"人"排除出社會是唯一結果。這個點上執行死刑應是為我們還將死刑犯當成是"人"來對待.難不成我們要將死刑犯廢死後剝奪所有屬於人的權利將之視為畜牲對待嗎?
@wgeorge1602
@wgeorge1602 9 жыл бұрын
这跟人命需不需要被量化很类似,比如以前美国汽车安全隐患案件。
@eddie7865
@eddie7865 7 жыл бұрын
人們以为死了就報仇!!其实死了一了百了真便宜了!留下才是慢長的折磨!
@weijiapan90
@weijiapan90 7 жыл бұрын
内在矛盾:契约v.s.绝对理性的缺失。这套观点就说不下去了
@jgapdefinite
@jgapdefinite 10 жыл бұрын
看來還是鬼塚老師說的對:「道歉如果有用,那要警察和軍隊幹嘛?」 廢除死刑的理由如果成立。那就不應該有軍隊,警察也不該佩槍。 軍隊是幹嘛的?對來犯的敵人和敵國的百姓執行死刑。 警察為什麼要佩槍?對持械拒捕的疑犯(還沒經法院判決喔)執行死刑。
@sanhehu8708
@sanhehu8708 9 жыл бұрын
> 廢除死刑的理由如果成立。那就不應該有軍隊,警察也不該佩槍。 军队是用来保护国家的, 谢谢。 > 警察為什麼要佩槍?對持械拒捕的疑犯(還沒經法院判決喔)執行死刑。 警察是用来执行司法权力的。警察不等于执行死刑的人。 好好多读几本书去
@a125544157
@a125544157 9 жыл бұрын
Ding-Yi Chen 這兩個單位不是執行死刑的單位吧? 而且警察陪槍的主要原因是為了打擊(殘)犯人的行動能力。
@jgapdefinite
@jgapdefinite 9 жыл бұрын
Sanhe Hu 軍隊手上沒有能殺傷人的槍是要怎麼保護國家?你不想叫他死刑,改叫別的什麼都行。本質上都是不經由法院審判而殺人。
@haodima2853
@haodima2853 9 жыл бұрын
军队是暴力机关,你在大街上看到的只是警察,两者完全不同,死刑是审判的结果,逮捕罪犯的前提是犯罪分子拘捕(拒绝接受审判),这又是完全两回事,军队基本属于对外(如果介入内政只能是国家或者政体受到了严重威胁),那叫战争,根本就是两个国家(政体)的事,更是完全两回事。你的评论我都看醉了!
@frankiejou
@frankiejou 9 жыл бұрын
中國人的腦子比 "不想當中國人而舉家移去澳洲的人"的腦子更加清晰。
@西巴猫
@西巴猫 9 жыл бұрын
我在澳洲,我的老师跟我讲过一个案例。昆士兰州有一个人,在他第一次和第二次猥亵过男童被判入狱刑满释放之后,有一天这个人又绑架了第三个男孩并最终把这个男孩杀害。我想试问这个人该不该杀? 我觉得死刑是必须的,因为它的正面效应。但是死刑需要一个严谨的界定程序,而不是一刀切该有还是不该有的问题。
@西巴猫
@西巴猫 9 жыл бұрын
不过对于什么是well developed and stable society, 并没有一个很好的衡量标准。 您的想法也许只存在于乌托邦。
@italytt
@italytt 9 жыл бұрын
+苑云鹏 那就不应该释放这种人,在法律上做文章,增加他的刑期,跟是不是死刑关系不大。只要他关一辈子,他怎么还能祸害他人呢
@53831249
@53831249 9 жыл бұрын
+Yuanpeng Zhuang 对,法律制度和裁定本身的问题,怎么能怪罪到有没有死刑的问题上。楼主表述不尽如人意。
@kulokawa009
@kulokawa009 7 жыл бұрын
死刑才是溫柔而仁慈的。 即便是冤罪,在投入了大量的時間、金錢,還有洗脫罪嫌之前的各種白眼以及喪失所有社會地位,到最後脫罪之後成了什麼都沒有的孤家寡人,往後還想發展什麼成就別人也用 種有色的眼光看著你,這麼痛苦還不如一槍來的乾脆。 反正棺材蓋上,外面爭什麼吵什麼將來是不是沉冤得雪,也不乾這副臭皮囊白骨什麼事了,殺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
@ergonomic634
@ergonomic634 9 жыл бұрын
法官应该说,与本案无关。
@minphchang8494
@minphchang8494 8 жыл бұрын
理性与现代化对阵情感与常识
@cissydai5934
@cissydai5934 7 жыл бұрын
这个逻辑有问题吧,如果废除死刑,药家父母就没必要提供20万,结果只能是受害者家人人财两失,并不会得到更多救济啊。
@zxc542486
@zxc542486 7 жыл бұрын
我看了95級從沒留言過...這集邏輯思維已死啊..........
@包小馨
@包小馨 6 жыл бұрын
是啊~我也是...聽得不過癮啊...而且想知道的都沒有解答....唉....
@柯諭驊-h8i
@柯諭驊-h8i 7 жыл бұрын
如果只是賠償被害者家屬,單純死刑的作法就浪費了,死刑犯捐眼角膜.骨髓.心臟.肝.腎.皮膚一個個高價賣給需要的病患家屬,如果還不死有剩餘,吊著營養液和流管食物,放置醫院定期捐血,這樣被害者家屬不就有錢過活了嗎?正義不也獲得伸張了嗎?如果殺人可以不死,那好人不就慘了嗎?
@敘風
@敘風 9 жыл бұрын
陪審團跟我們邏輯思維的觀眾一樣,喜歡新知識,還拿出來做筆記咧~ 沒聽過的、有道理的內容,就是喜歡去聽,有這樣的陪審團真棒
@hohsingyang
@hohsingyang 8 жыл бұрын
真的是最沒邏輯的一集。之前「怎樣做個明白人」才討論過什麼是因果關係。現在舉廢除死刑國家犯罪率較低的因,是怎麼得出所以死刑不能嚇阻犯罪的果。根本胡扯自打臉。
@李尋-y1g
@李尋-y1g 6 жыл бұрын
配套很重要
@mengfeizhang6765
@mengfeizhang6765 10 жыл бұрын
跟所有制度的道理一样,关键是人要对。
@luchen9640
@luchen9640 6 жыл бұрын
我没有被完全说服
@pangpangpa
@pangpangpa 10 жыл бұрын
这些反对死刑的论证听起来都非常好。唯一的问题是,可以把这些论证中的“杀人”换成任意一种罪行,把“死刑”换成相对应的“刑罚”,论证一样听起来很有道理啊。那么我们干脆取消一切刑罚好了。
@tengzhao4853
@tengzhao4853 10 жыл бұрын
取消死刑不代表免罪。杀人犯还要是被判刑,只不过不是死刑。
@chaokong9457
@chaokong9457 10 жыл бұрын
你试过把“杀人”替换成“欠债”,把“死刑”替换成“还钱”么?替换成“欠债还钱”,类似反死刑的论证就不通了。上述论证是针对且只针对“死刑”的,现代化的“契约”和“理性”不会否定‘欠债还钱“这种规则,但一定会怀疑“杀人偿命”的价值和必要性。
@pangpangpa
@pangpangpa 10 жыл бұрын
Chao Kong 我试试看:欠债了通过国家机构讨债和监督还债就容易给国家以滥用权力的机会;事实上现在很多商业和个人通过法律手段讨债,而且惩罚了很多人,但是依然很多企业个人不还,说明通过国家 机构讨债和惩罚不还债的人是没用的。把拖欠大量债务不还的人抓起来不但不能补偿债权人的损失,还导致债务人家破,不道德。。。。 所以当社会道德发展的到一定,大家(企业和个人)收不回的债就不要了。
@donghan1828
@donghan1828 10 жыл бұрын
pangpangpa 分析的真好。我不是学法律的,但我大约知道,正是基于类似于阁下推论的一些法律理论,现代国家大多颁布了”破产法“和“破产保护”;尽管“不要了”不是一个十分确切的说法,但很多细节已然不是简单的“欠债还钱”。多么具有讽刺意味,绝大多数现代化国家不仅仅摒弃了所有形式上的“同态复仇”,甚至连“欠债还钱”这种最具有古典契约精神的类“同态复仇”都不再天经地义。废除死刑是一个世界范围内的必然趋势,却在中国大陆举步维艰,甚至连“少杀慎杀”都难以得到响应。“死刑存废”绝不是存在什么科学原理,更不是一个可以争得出谁是谁非的辩题。作为一个"废死"的拥护者,我从不认为我的观点无可置否。但我相信即使是中国大陆,在可见的将来死刑一定会被废除。人类文明发展中中有很多进程是不可逆转的,死刑的终止正是其中之一。
@张仁威-r6g
@张仁威-r6g 10 жыл бұрын
Dong Han 如果国家没有权利伤害人民的生命,那么是不是就会有私人来执行自己的同态复仇呢。不知道别人人如何。但是如果别人伤害了我亲人的生命,而且确定是故意或是预谋的。那么如果国家法律无法给我带来同态复仇那么我只能私人执行。而且钱和命是同级的么?
@yuanchengyang7787
@yuanchengyang7787 10 жыл бұрын
这个其实还是要看所处的社会啦。在比较原始的小团体社会,政府如果不做出对等报复的处理,结果反而会导致地方上自行开始彼此报复。那个是地方上小团体生存与利益竞争的本能使然。目前的中国难以废除死刑的原因倒是相反,恰恰是因为政府害怕民众会出于这种恐惧和复仇本能而结成小团体(这在中国传统社会里是一个恐惧连锁,既无论是受害还是施害一方,都害怕彼此报复/变本加厉,所以都要削弱对方直到对方彻底不具影响力为止。这也是中国传统官僚社会重视和谐超过公正,这一传统所造成的影响)。中国社会常见的维持和谐的方式,就是小闹小处理,大闹大处理,不闹不处理。大抵自古就只有和谐的维护者,而缺乏公正的仲裁者的观念。所以民众一旦感觉自己受威胁,就会本能的开始聚集影响力,开始展现破坏力,以逼迫政府作出有利于自身的裁决。如果政府不能提供这种服务,他们往往会利用自身影响力自主行动,这就影响到了政府权威,而政府对地方上的实际掌控能力往往又不足以支持其表面上近乎无限的权力与责任。在民众看来,公堂从来就不是一个追求公平正义的场所,而是一个利益博弈的竞技场。
@haodima2853
@haodima2853 9 жыл бұрын
我很同意你的观点,中国人骨子里很多东西跟西方人有本质区别,西方人更注重个体的利益,而中国人更善于用小团体来表达自己的观点,那些有思想懂得发挥个人能力的人缺乏自我肯定而选择追求个人利益,抛弃了个人利益的人又缺乏个人利益到人类利益的转变的环境而选择隐居之流,个人崛起是大国崛起的前提,这个结论不是我得出来的,我也希望他是错的,因为个人崛起在中国要改变的太多!
@ZZQ95
@ZZQ95 6 жыл бұрын
感觉有一个问题没有考虑到,如果受害者的家属正义没有得到伸张,而复仇欲望又非常强烈,那他报复社会让社会流血(比如类似之前屠杀小学生事件)怎么办? 感觉预防国家暴政不能只从废除死刑考虑,甚至不能先从废除死刑开始
@yorkli8686
@yorkli8686 8 жыл бұрын
假道學的法匠啦~法國只是廢除了"犯人依法被判處死刑",也就是廢除殺人犯"受公平司法審判"的權力。殺人犯要是在案發當場被警察革斃,大家還不是拍拍手。
@astorhon9516
@astorhon9516 9 жыл бұрын
這集羅胖講的真差
@SyuAsyou
@SyuAsyou 8 жыл бұрын
19:28 從這一點可以得出不應該實施死刑或坐牢之類的刑罰。 33:09 不過國家卻有禁止人自殺的權力,有些國家允許安樂死,有些國家想方設法"阻撓"國民自殺,自殺和死刑照理說是同等的。 這一期的說法總算比較合理,之前那一期從冤案的角度來看死刑問題破綻百出真的太爛了。但是再往下推論,國家也不應該握有長期關押他人的權力,否則一樣會有濫用問題,可以隨意關押他人毀人前途,這一點是很多廢死或反廢死者絕口不提的。
@林其峰-x3l
@林其峰-x3l 6 жыл бұрын
看了這麼多羅胖的節目,這次真讓咱由內心對您肅然起敬啦! 來自臺灣~
@sunnyli9815
@sunnyli9815 9 жыл бұрын
這樣的證據並不能說是鐵板釘釘 但是證據鐵板釘釘的案件也很多 法律不只是教化,恫赫,也是一種契約:個體放棄私刑,交出權力由政府執行 當法律提供的服務,讓人認為 這個契約不值得,我自己來..法律就崩潰了.社會就大亂了 該做的是限制死刑的判決條件,而不是廢除它 如果以制約國家權力的觀點來看,為了避免國家濫用權力,乾脆剝奪國家判人死刑的權力 那麼,判終生監禁是不是也該廢除 畢竟他毀了人的一生 那超過50年的呢. 那可是大半生耶 ? 那超過20年的呢 ? 那以後是不是犯人去監獄簽個名就直接釋放.開始談賠償.反正是要錢嘛 巴丹戴審判末尾說的那些話,一樣可以適用在 終生監禁.超過50年.20年的刑罰上
@SyuAsyou
@SyuAsyou 8 жыл бұрын
+kk li 因為巴丹戴和法國人的道德水平極其低劣,因此仍然允許非文明國家才會有的終生監禁,並且不會是最後一個案例。
@DainerBlay
@DainerBlay 8 жыл бұрын
你这句话的根据在哪,为什么说法国人道德水平低劣? 无凭无据的恶意诋毁只能让我认为你在搞种族歧视。
@SyuAsyou
@SyuAsyou 8 жыл бұрын
DainerBlay 那段是反諷。
@DainerBlay
@DainerBlay 8 жыл бұрын
杀一个人和关押一个人,哪个更严重?怎么能把死刑和终身监禁混为一谈?为什么说废除死刑后就要废除终身监禁?世界上没有任何废除死刑的国家把无期徒刑一起废除。谁说赔完钱就可以出狱? 你说的都是没有根据的,支持死刑的错误推理。废除死刑不代表废除法律
@SyuAsyou
@SyuAsyou 8 жыл бұрын
DainerBlay"杀一个人和关押一个人,哪个更严重?" 視情況而定其中一個可以比另一個嚴重。如果不能接受這個前提,後面都是白講。
@BlueCatMeow
@BlueCatMeow 6 жыл бұрын
這集胖子失去水準 XD 死刑無法阻止某些殺人犯,所以不該有,試問何種律法能完全阻止犯罪 廢除死刑不是非常荒誕的學說,但絕對不是這集講的東西
@司原-c8c
@司原-c8c 9 жыл бұрын
有个疑问:法国是大陆法,陪审团没有定罪的权利
@茵黃
@茵黃 6 жыл бұрын
本來我是堅持支持死刑的,在觀看本集節目和底下討論串的留言之後我的結論是: 1.支持死刑:畢竟一報還一報,一個人殺人後如果沒有相應被殺的覺悟那這人更該死(當然還要考慮情節輕重) 2.如果有比死刑更能安慰到受害家屬的刑罰(可能是讓加害者更加生不如死的罰則),那我支持能增加社會總體福祉(或單只有受害家庭福祉)的選擇
@Hank-qw5jl
@Hank-qw5jl 9 жыл бұрын
這集難度很高,民智未開的地方,談這個,很容易被人罵 >
@hsanierif
@hsanierif 6 жыл бұрын
他不知道台灣有人為了吃牢飯而殺人嗎,而且動機是賭定不會判死
@yanlieu9727
@yanlieu9727 10 жыл бұрын
中国不是有没有死刑的问题,而是执行不一。
@adeleasazou3875
@adeleasazou3875 9 жыл бұрын
好巧哦 我就住在特鲁瓦 "打折"是假的 "村"是真的 :)))))!!!
@才興
@才興 8 жыл бұрын
反对派最坚定的论点不就是那一句吗?“如果杀人犯杀的是你的亲族,难道你不想复仇?” 可是如果反过来说呢?“如果是你的亲族被冤枉入狱,被判处死刑,十年之后发现是冤枉的。那又该怎么办呢?”
@KKTnio
@KKTnio 7 жыл бұрын
贊成慎死,反對廢死。如果怕國家濫用死刑,那就該從判死流程和賠償機制考量。廢死鼓勵私刑,而且殺人滅口豈不無顧忌?
@yangchenbai7982
@yangchenbai7982 7 жыл бұрын
应该说有些人死刑对于一些罪大恶极的人太轻了,应该让他们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s0gu0001
@s0gu0001 9 жыл бұрын
我想知道那个人渣最后对社会做出了什么正面贡献。
@林平姿
@林平姿 8 жыл бұрын
死刑最重要的功用,是將兇殘至極的犯人完全與社會隔絕,看過一些犯罪學的研究&書籍就知道,有些人間惡魔是一下殺手就會殺不停的。至於死刑無助於恫嚇人這點,我只能說,從來沒有一個法子能完全解決某個社會問題,難道說今天因為輔導老師無法完全防止學生心裡有偏差,那就要廢除輔導老師制度嗎?再者,有任何研究能證明,死刑"完全"無助於防止某些人下殺手嗎?有些人不在乎有沒有死刑都會殺人,但是肯定也是有人在乎的
@blacprens79
@blacprens79 9 жыл бұрын
聽羅老一席話,讓我想到,中國人跟西方人對於實施刑罰的根源出發點存在的一個差異,西方人認為:處罰犯人的理由是,代受害者行報復、平衡受害者及加害者相互的損失,就是以眼還眼,將正義公理歸還給社會,可以從舊約聖經或諸多古老法典找到依據。中國的刑罰理由基礎,可以從春秋時代看見端倪,春秋時代的法律,是封鎖在貴族階層的,平民是不可能知道自己或別人所犯何罪、施何刑罰的,所以刑罰出發點不是為受害者報復,而是含有更多殺雞儆猴、警告群眾的味道,所以刑罰內容往往有更豐富的表達性質,甚至直接將相關的法律條文刻寫或烙燙於罪犯身上的顯眼處一示警,嚴重者刑及全族,永遠警告世人這個家族有成員犯了罪,屬於警告恫嚇為動機的刑罰方式
@zhongshengzhang8660
@zhongshengzhang8660 9 жыл бұрын
特别不理解,我也是一个孩子的父亲,能够理解失去孩子的父母悲痛欲绝的心情。凭什么一个十足的恶棍杀了人还可以不死?
@kinosin6685
@kinosin6685 9 жыл бұрын
+Zhongsheng Zhang 赞同,废除死刑,也就是让良民的生命财产从此不受国家保护。这会让社会变成一个弱肉强食的社会。国家当初就是为了制约人民的暴力权力,才会指定种种法律的。罗胖居然用这种向时代倒退的思维,让暴力权力从新回到民众的手中吗?
@hueyye2606
@hueyye2606 9 жыл бұрын
死刑的存在,是取决于整体人民的道德和知识水平。
@53831249
@53831249 9 жыл бұрын
+Huey BOY 现有国情和人民水平,死刑将长久持续下去。
@hongeast5174
@hongeast5174 8 жыл бұрын
+Admin TK 你好。菲律宾人。
@DainerBlay
@DainerBlay 8 жыл бұрын
那么歧视中国人的你的道德以及知识水平是否更高呢? 发带有种族主义色彩评论的人受教育程度通常都很低下
@metallicaion
@metallicaion 6 жыл бұрын
拿理念当装饰的sb
@natureluke
@natureluke 9 жыл бұрын
我支持死刑,關於廢死的兩個理由: 1.不讓獨裁者掌權後亂殺人 我認為這是另一個獨立的問題,國家應該防止獨裁者掌權,而不是防止國家殺人 2.增加社會總體利益 死刑犯不死刑,也是無期徒刑,把一個人關一輩子,肯定是浪費資源多過創造利益 若把死刑犯放出來工作,造成社會恐慌的危害更大
@waterdance51
@waterdance51 9 жыл бұрын
LiRen Chang 你可能需要再多看幾次
@natureluke
@natureluke 9 жыл бұрын
Jerry Chang 之前我已看過多次,影片有很多根本上的矛盾,例如32-35分廢死講到國家凝聚是藉由契約,也就是理性因素,跟陌生人沒有任何牽扯之前可以用理性規範責任義務,但一個被害人家庭與加害人之間能只用理性因素看待嗎? 只有當人完全理性,例如機器人殺機器人,才有條件談廢死,但犯罪根本是非理性行為,畢竟人類永遠無法等於機器人,所以我認為人類沒有廢死的條件。 甚至我認為死刑的執行權,也應該依照被害人的財產繼承順位,依序選擇是否放棄這項權力,我個人是無法原諒跟自己朝夕相處的親人被人殺害,若復仇可以免責我會選擇復仇。
@haodima2853
@haodima2853 9 жыл бұрын
你关于机器人的描述挺有意思,站在个人立场我很支持你,但我想这期节目你真的没看懂,国家杀人不等于独裁者杀人,国家可以是任何一个政体,任何一群人以及任何数量的人,关键的问题不是这些人为什么要滥用职权而是他们代表着谁的利益或者说欲望,也恰恰是人的感性,才要限制死刑的权利过渡给公权,因为没人能保证公权绝对理性或者公平!希特勒为什么要残害犹太人,这跟希特勒小时候的境遇密不可分,如果站在个人立场去理解这个问题,那么你应该更加同情希特勒而不是把他当作战争犯。免除死刑并不是在讨论死刑该不该有,其实讨论的主要是死刑该不该由国家来执行,当然死刑是不是必须存在?(如果你真有仔细看至少你该有此一问)
@natureluke
@natureluke 9 жыл бұрын
HAODI MA 依照您的意思,因為公權由人掌控,所以公權無法做到絕對理性,因為公權無法絕對理性,所以公權不該包含死刑的權力,是嗎? 站在這個前提下,不只死刑不能做,是所有懲罰都不能做, 但你可能會說,生命不可逆,恰巧我也認為被罰的錢也不等於之後再賺回來的錢。 人的關係有親疏遠近,誠如之前所說,或許我比較感性會選擇復仇,相信也有人會選擇原諒不執行死刑,而這選擇是理性還是感性?(這答案比較明顯) 其實我們在死刑的問題前有兩個問題要先有答案,死刑才會有答案, 1.人類是否該用理性邏輯解決理性與感性衝突的問題? 2.法律是否該為此訂下一個絕對的遊戲規則? 我認為理性無法解決理性與感性的衝突(就像我們現在的狀況),但我認為理性可以以感性為前提來考量(若真的完全理性像機器人,也很難講人生目標),所以法律在死刑的議題上或許可考慮訂一個相對的遊戲規則(原諒、執行公權、復仇..等)。 這是我的答案,在這答案下,我也尊重其他各位的答案。
@waterdance51
@waterdance51 9 жыл бұрын
只要人還活著,冤案總會找到補償方案給他本人的。況且,這部影片只論述生命權不能交出去,沒有說其他權力不行(例如自由權),所以你的質疑跟這部影片無關。 1.這跟理性感性根本沒有關係,跟沒有人或任何團體應該擁有執行死刑的權力有關,當然包含你。況且在現存的法律制度下,就算你是被害人,也不是說你想要復仇加害人就會被判死刑的。 2.如果你要提出理性跟感性與死刑之間的關係,請再開一篇主題完整論述,而不是說你想.你覺得,前提的假設都不一定正確了,你卻想拿它的結論來用...。 No offence, 但我真的覺得你沒看懂這部影片,也沒抓到討論的點,後面也只是將你一廂情願的觀念給硬生生的插進來,這種情況我們一般統稱為雞同鴨講。
@seanwood256
@seanwood256 9 жыл бұрын
死刑無法完全遏止犯罪,所以廢除死刑 進食只能短暫消除飢餓,所以不必吃飯
@italytt
@italytt 9 жыл бұрын
+Wu Cheng-Su 按照你的逻辑是对的。但他的逻辑不是这样的。他的逻辑是废除死刑,其实可以增加人类福祉。最重要的其中一个福祉是防止了在正常社会下,国家权力的滥用
@seanwood256
@seanwood256 9 жыл бұрын
+Yuanpeng Zhuang 國家權力被濫用,有完善的公民制約的制度就可避免了吧? 他舉葯家薪案的論點更奇怪,不正是因為有死刑,所以受害者家屬才有籌碼跟加害者父母索和解金?? 如果廢除死刑,受害者家屬反而會一毛錢也拿不到吧?
@hongeast5174
@hongeast5174 8 жыл бұрын
+Yuanpeng Zhuang 惩罚犯罪人士是无法遏制犯罪。禁止国家判处犯罪人士,更加可以防止国家权力的滥用。毕竟,死刑犯的人数是总犯罪人数的千分之一,换句话说,对犯罪人进行处罚可能滥用的国家权力更多。
@opahsu6031
@opahsu6031 8 жыл бұрын
+Yuanpeng Zhuang 一個會滥用国家权力的國家能叫國家???就算你說他是國家,他也不會像個國家.
@DainerBlay
@DainerBlay 8 жыл бұрын
你拿死刑当饭吃啊?举例说明可以,但这也太离谱了吧。为什么许多发达国家废除了死刑,你们想过没有?受害者一方在法庭上是强势。药家鑫父母为了保护孩子会赔更多的钱。于公于私,于理于情,受害者都会拿到只多不少的的赔偿。现在药家鑫被处死了,他的父母不应该赔一分钱,因为这件事没有他父母半点责任。唯一有责任的药家鑫被处死了,还想要赔偿?做梦去吧
@Duanlian
@Duanlian 10 жыл бұрын
感觉废除死刑是有道理的。但是又觉得不是每个杀人者都有罗胖说的愧疚感,人与人之间的差异让这个话题说不清。罗胖把这个问题说得不清楚,至少不能让我信服。
@huangeric427
@huangeric427 6 жыл бұрын
羅胖39:14開始講的那邏輯有點怪 不夠細膩跟太跳躍
@koyomi9796
@koyomi9796 6 жыл бұрын
針對最後一個問題,直接表明了說,不能。我是很好奇廢死到底是什麼心態,很努力去反覆琢磨羅胖的所有論述觀點,但還是覺得很沒道理
@napoleon0914
@napoleon0914 10 жыл бұрын
不見的每個人都能接受廢死或不廢死,個人的成長環境與人生經驗都會給我們不同的主觀認知,民意的取向不見的正確的,感謝羅胖提供我們更多的觀點!!
@marc2207
@marc2207 9 жыл бұрын
我始终不能承认中国的法律是为人服务的观点,如若死刑能免,在我们眼中更常见的现象是:有钱人可以死刑化无期,无期化有期,有期化监外执行。中国的社会契约概念形成过程就参杂了大量旧时代人们的观念,人们都相信有权有势之人更优越,而事实却是如此,这恰恰就是我们需要演进的原因。
@yahuichiu
@yahuichiu 8 жыл бұрын
總結的部分尤其精采, 提供很多可以去深思的點! 感謝!
@zhangxin101
@zhangxin101 9 жыл бұрын
如果说法律既然做为一个整体就没有震慑犯罪的作用,那死刑是法律里执行的一部分也没有存在的必要了。其二如果一个政府能轻易滥用权利任意取消或恢复死刑,那么只能说明这个国家本身离现代法治都很远,更不要提死刑的决议了。至于人口无限增长或资源困乏的论调而保持死刑可以看看罗胖子之后的节目。
@JAMESKAO-
@JAMESKAO- 6 жыл бұрын
哦......................這次的視頻 .......真的是讓人很反感 雖然台灣的法界也是在幹這種混帳事
@francistsui4931
@francistsui4931 7 жыл бұрын
If in the future 罗振宇 son was killed by a cold blooded killer I would like to see what he will say regarding capital punishment??
@ZZENAN
@ZZENAN 6 жыл бұрын
廢除死刑,最起碼的低限是司法硬體環境要件,比如永久隔離的監獄, 法國的要件與中華民國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或許不相符。
@chloeliu6642
@chloeliu6642 7 жыл бұрын
我尊重罗胖反对死刑,但我仍然保留自己认同死刑的权利。
@The18son
@The18son 8 жыл бұрын
我覺得講得很好雖然結論部分不算特別認同,但推論的過程非常有條理,解了不少我過去想不通的問題,感謝羅胖
@ranbnzz
@ranbnzz 9 жыл бұрын
笑,最后一点逻辑错误。按这论点推理,从根本上说,所有法律处罚手段都不应该存在,因为这些手段都是降低社会整体福祉的。 罗先生有一点没说清楚,其实一切惩罚本身都不是目的。它是作为保护未来的手段存在的。不少潜在罪犯是会计算犯罪被捕的概率和处罚程度,然后估算期望犯罪收益的(也许是潜意识估算)。只有通过提高犯罪处罚,降低潜在罪犯的预期收益,才能更好地避免犯罪。 但人不是机器,并不能完美地按理性安排自己的生活。所以,犯罪处罚需要考虑社会现状,不能无限制地提高。如何量刑,是一门与时代同时演进的精确计算。不能如罗先生提的一个大概同意或反对死刑就了事,不够精确的理性不是理性。
@joysun364
@joysun364 10 жыл бұрын
药家鑫确实有点冤,不过这期讲的不完全让人信服。废除死刑需要一定的社会基础,在我看来就和消灭种族歧视,完成社会主义一样几乎不可能实现。现在在中国谈,太早了,还不如谈完善法律。罗胖应该多说一些真正对开发民智有用的东西,眼前的东西,比如仇富,独生子,中产阶级,网络暴力,城镇化之类的。愚见而已,也可能有些话题太敏感了。
@Neo-jty
@Neo-jty 7 жыл бұрын
评论里 绝大部分人 都没看懂
@lucaszhou8964
@lucaszhou8964 10 жыл бұрын
关键问题在于:法律是为了维护公平。那么如果有人杀了人,不但得不到相映程度的惩罚,那么公平又何在呢?国家没有任何权利剥夺他人的生命,那么受害者的家属也没有权利代表受害者。其实即便是受害者的家属得到了赔偿,那么施加犯罪的人一样应该得到惩罚,除非得到被害人的谅解。所以以命抵命是实施犯罪以及受害人之间的问题,而经济赔偿则是罪犯为自身行为所带来的附带社会效益的担当。这两者本不该被混淆。所以罗胖这集讲的有漏洞。一直没有讲如何实现公平。
@sashoucibei
@sashoucibei 10 жыл бұрын
漏洞多了去了 简直每一点都可以找到逻辑错误 。。该不该废除死刑 这个在知乎上都讨论不出结果。。45分钟的节目 想要讲清楚就是砸自己的脚嘛
@ryanruan5066
@ryanruan5066 10 жыл бұрын
死刑主要是为了限制国家机器可以对于个人生命的权利。想想聂树斌,赵作海很多很多冤死的年轻人。你说的这个问题,是一旦废除死刑之后,对于人在道德观念上的冲击。 试想死刑和废死之后可能产生的对社会正义的危害: 有死刑,那么必然会有冤死。尤其在中国现行的制度下,这些冤死的人的正义谁来伸张?这些正义的责任由谁来承担?以牙还牙,以眼还眼,又有谁来还冤死者的死?除此之外,对于一个法制不健全的国家,死刑也可能是对异见者的极端危害。 这是有死刑对正义的危害,可惜罗胖提得并不多。 没有死刑,那么意味着任何冤狱都有平复的可能。人的时间可能可以由经济赔偿,但生命很难以此衡量。因此废死带来社会正义的争议应该是,长期的牢狱,劳动教养是否可以真的在心理和生理上对杀人犯造成足够的惩罚? 如果你认为不足够,这便是废死对正义的危害。 到底该不该废死,对于一个理性的人而言,实际是应去判断那种非正义对社会,对个人的危害更大? 我个人而言,我觉得死刑对于冤死者的伤害实在太大了。不仅是个人还是家庭,简直是无法弥合的。而且一旦发现出错,在国家机器面前,追究责任也是极其困难的。而废除死刑,代之以超长期的牢狱,虽然不能达到等死那种“等量”的惩罚,但好歹也是对一个自由人社会自由的超长期完全剥夺。 废死的最终理性回答,也许不是说旧时候的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的观念错了,而是,两害相较,取其轻。
@mengfeizhang6765
@mengfeizhang6765 10 жыл бұрын
问题是有小公平和大公平。
@lucaszhou8964
@lucaszhou8964 10 жыл бұрын
Mengfei Zhang 公平本身就是相对的
@cchangg
@cchangg 9 жыл бұрын
廢死刑不是廢掉以牙還牙的原則。 比較偏向於用更複雜的計算方式,得到死刑之外的等價懲處。 比如說啦,當然只是比喻。殺人的不用償命,可是判你從那天起每天在跑步機上給我發電,給被害人家屬提供一輩子的電力。這也算是用一輩子換另一個一輩子的計算方式。當然很粗糙,不過只是打比方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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