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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at the 法|Ep.7 兇手保證就是他!為什麼還要無罪推定?|公視 青春發言人 x 視網膜 x 法律白話文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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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發言人

青春發言人

Күн бұрын

不知道你有沒有看過類似的新聞,明明所有線索都超明顯,不用柯南也不用毛利小五郎,燒腦劇看多一點就可以輕鬆指認出兇手的案件,最後法官卻說「證據不足」,根據「#無罪推定」原則,判定嫌犯「無罪」!?
這背後該不會真的有送錢什麼的,才會讓嫌犯輕鬆過關吧?
今天的「#Whatthe法」就是要帶大家一起來思考這個問題!
﹏﹏﹏﹏﹏﹏﹏﹏﹏﹏
今天的故事是這樣的
﹋﹋﹋﹋﹋﹋﹋﹋﹋﹋
外拍小模「嘟嘟」遭人殺害
涉嫌重大的攝影師「小透」承認自己就是兇手
還供出女友「小雅」是背後的主謀
甚至也有證人出面指認看到兩人在案發現場....
但!!!
小雅卻矢口否認自己有犯罪,控訴男友和證人都在說謊!?
各說各話的情況,讓案件成了羅生門....
這棘手的情況,如果交給你來當法官
你會怎麼判呢?
一起點開影片,跟我們進入案件的世界吧!

▍法律小教室 ▍
1. 無罪推定原則怎麼來的? 關於無罪推定的來源,最早可追溯到羅馬帝國的圖拉真皇帝之詔書中。為了避免基督徒受到非基督徒的匿名指控定罪,其在詔書中表示「國家就匿名控訴的不受理」,再者可追溯自啟蒙運動十八世紀現代刑法學之父義大利學者貝卡利亞(Cesare Beccaria)所著的「犯罪與刑罰」一書中針對嚴刑逼供,提出無罪推定理論:「有罪判決作出前,任何人均不得被稱為罪犯」。到了1789年法國人權宣言第9條中明示「任何人受有罪判決前,均應被推定為無罪」,而陸續在1948年的聯合國決議通過的「世界人權宣言」第11條第1項也揭櫫「凡受刑事控訴者,於未經獲得辯護上所需的一切保證的公開審判而依法證實有罪以前,有權被視為無罪。」,另外在歐洲人權公約第6條第2項、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中的第14條第2項也都有相類似的規定,我國則是在刑事訴訟法第154條規定:「被告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推定其為無罪。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
2. 無罪推定原則,是從偵查程序開始,到法院在形成有罪判決確定時點前的整個刑事訴訟程序,都必須貫徹無罪推定原則。而無罪推定原則基本上就是要排除法官的預斷使無辜的人入罪的風險。要求法官必須本於無罪推定去進行審理程序,只有在證明有罪的證據足以產生確信而無任何合理懷疑(beyond reasonable doubt)之心證時,才能作出被告有罪的判決。也就是說要讓法官站在公正客觀的立場,去審視檢察官所提出的證據是否足以證明其所控訴被告的犯罪事實。
3. 無罪推定原則排除法官預斷,是不分案件的;任何案件不論社會是否關注、矚目,法官在沒有看完證據、沒有聽完被告的最後陳述之前,都不應該先下結論,否則就是法官的預斷,在完成審判程序之前,法官都應該虛心、持平的去審視證據資料,而法官檢驗證據資料完畢,卻無法形成被告有罪或無罪確信的時候。此時法官無論判決有罪無罪,都有可能發生錯誤,但法官又不能因為怕錯,就不做判決。判決無罪的錯誤會是錯放了有罪之人,判決有罪的錯誤則是寃枉了無辜之人。法官畢竟是人不是神,此種情形就無法完全避免,那在制度上的取捨就是依照無罪推定原則,一旦尚有合理懷疑,就該判決被告無罪。
__________
▍What The 法? ▍
 ̄ ̄ ̄ ̄ ̄ ̄ ̄ ̄ ̄ ̄
是公視青春發言人和 #視網膜、#法律白話文運動 共同合作的全新單元!
用不同的角度帶大家討論法律案件,一起來當當看「一日法官」~
跟著我們一起思辨吧!

▍製作協力 ▍
劇本:法律白話文運動
製作協調: 臥蠶
主持人:視網膜
動畫製作: 人森
配音團隊: #嗓音不甜也有春天
特別感謝: #司法院

【青春發言人】
台灣坊間吵雜加口水戰的新聞,模糊真相,也無助於公眾理性思辨。台灣公共電視首創兒少新聞雜誌型節目「青春發言人」,矢志和青少年一同培養思辨能力。節目內容涵蓋兩性平權、生命教育、轉型正義、情感教育及性教育等等,不廻避重大及困難議題的探討,是一個以兒少為主體的節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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Пікірлер: 65
@chloroplast1214
@chloroplast1214 4 жыл бұрын
推薦一部法庭片:《十二怒漢》 無罪推定超重要 被應報理論影響情緒只會增加更多受害者
@user-vi4jb1oc5f
@user-vi4jb1oc5f 4 жыл бұрын
超讚的系列!而且超喜歡這個意象鮮明又有趣的畫風,太天才了這個畫家!視網膜的諷刺也是百聽不膩啊!支持支持!
@Ivy-170
@Ivy-170 4 жыл бұрын
報到~~~~ 希望這個單元可以繼續 加油(・ิω・ิ)(・ิω・ิ)
@ptsyouthnews
@ptsyouthnews 4 жыл бұрын
yiling 還剩下一集!!!
@tointmoney7400
@tointmoney7400 4 жыл бұрын
@@ptsyouthnews 只剩下一集了嗎???? Q_Q
@ptsyouthnews
@ptsyouthnews 4 жыл бұрын
@@tointmoney7400 這一季這個系列只剩下一集沒錯喔 QAQ
@bebe4951
@bebe4951 4 жыл бұрын
這個系列企劃真的有夠讚,為什麼點閱數這麼低……
@green8128
@green8128 4 жыл бұрын
這系列節目真的是太優質好看了!!希望可以一直製作下去~~~~~
@MrTvxq940523
@MrTvxq940523 4 жыл бұрын
有印象這個案子🤔 這期也好好看~ 還好最後還小雅清白(雖然可能來不及了TT) 支持無罪推定原則 >> 但一定要抓到真兇啊!
@ptsyouthnews
@ptsyouthnews 4 жыл бұрын
謝謝你喜歡這集~
@whitedew_
@whitedew_ 4 жыл бұрын
梁姓小模命案阿
@juunuon
@juunuon 4 жыл бұрын
B的話就變毛利小五郎了,有動機就說別人是兇手xd
@cateconstantine8977
@cateconstantine8977 4 жыл бұрын
跳出這個案子來看,好奇如果是教唆殺人,主嫌完全沒在現場沒動手,證據要怎樣才算足夠推定有符合教唆犯罪呢?
@user-pi6ix5ou8i
@user-pi6ix5ou8i 4 жыл бұрын
想到日本男性被誣陷是變態後翻不了身(真的不是他幹的) 嗯 無罪很重要
@user-du1dg5ft4q
@user-du1dg5ft4q 4 жыл бұрын
這個語速我還以為盛竹如返老還童了
@Zero012345679
@Zero012345679 4 жыл бұрын
將來還有國民法官,如果再發生類似案子,不知道結果會如何。到底會相信記者的話,還是專業的呢XD?
@user-tt1wu2bb4z
@user-tt1wu2bb4z 4 жыл бұрын
不知道輿論會不會針對國民法官呢😏
@user-iamateacher
@user-iamateacher 4 ай бұрын
瑩真律師,國民法官傾向重判?
@babyaaa6276
@babyaaa6276 4 жыл бұрын
我不是台灣人但還是很喜歡看💓加油
@ptsyouthnews
@ptsyouthnews 4 жыл бұрын
謝謝你
@user-wt6im7uw1s
@user-wt6im7uw1s 4 жыл бұрын
之前媽媽嘴咖啡廳不是也這樣 看電視講什麼她一個人很難犯案什麼的 亂帶風向
@canvaankathi573
@canvaankathi573 3 жыл бұрын
我拿這件事跟家人討論,發現還是有人是認為有罪推定比較好,很喜歡討論這種大家想法徹底不同的情況。
@benlanxc6h6
@benlanxc6h6 2 жыл бұрын
這企劃很棒 能夠降低一堆法盲
@loveranal4972
@loveranal4972 Жыл бұрын
棒棒的節目
@user-vl8st4wv8e
@user-vl8st4wv8e 4 жыл бұрын
很棒的內容~謝謝你們:)
@yansunjie
@yansunjie 2 жыл бұрын
很符合目前的時事
@tammy_c2150
@tammy_c2150 4 жыл бұрын
這個節目真的超棒阿阿
@user-ii6fg2ih6i
@user-ii6fg2ih6i 4 жыл бұрын
我相信小透在性侵嘟嘟時假如小雅在場,被殺的就不是嘟嘟了。
@hungry_momoka.
@hungry_momoka. 2 жыл бұрын
高二甲第七組公民報告 幫簽 想不到吧
@bensonchoong8067
@bensonchoong8067 4 жыл бұрын
哈哈哈~~刚看完眼球~~
@tointmoney7400
@tointmoney7400 4 жыл бұрын
10E預算可以丟來這個節目嗎
@k79925xbx
@k79925xbx 4 жыл бұрын
為什麼點閱數這麼低 yt演算法有問題?
@ptsyouthnews
@ptsyouthnews 4 жыл бұрын
QAQ
@a0926916682
@a0926916682 4 жыл бұрын
媒體不報導真相,未經查證就大肆報導,不犯法嗎?不用揪出這些媒體嗎?最近那麼多知名人物的所作所為都要經過法院認證,這些媒體的作為不用受審理嗎?
@-se6741
@-se6741 3 жыл бұрын
他們會宣稱這是第四權,是新聞自由 誰敢要求他們自律,誰就會被媒體運用他們的資源凌虐
@user-iamateacher
@user-iamateacher 4 ай бұрын
黃子佼 宣稱
@Szhpp_
@Szhpp_ 4 жыл бұрын
為甚麼 2:33 還在拿那種手機...
@jack19931219
@jack19931219 4 жыл бұрын
我還蠻好奇來者裡指責亂帶風向的,有多少人是當初真的被到帶風向的?
@user-qj6xh3nu9v
@user-qj6xh3nu9v 4 жыл бұрын
這集好像很之前錄的 看視網膜的眼鏡
@ptsyouthnews
@ptsyouthnews 4 жыл бұрын
你的眼睛真利!
@mangoho4228
@mangoho4228 4 жыл бұрын
這個單元聲音總是非常小,需要很努力外接喇叭轉到最大聲⋯⋯
@ptsyouthnews
@ptsyouthnews 4 жыл бұрын
收到,小編會將意見回報~
@LongTimeNoC
@LongTimeNoC 4 жыл бұрын
@@ptsyouthnews 這部影片點右鍵點選統計資料 音量部分為-10db,確實太小聲,最好是+-3db內 要調整音量可以參考好和弦的這個影片: kzbin.info/www/bejne/hn7GmHaFg9t4nMk
@ptsyouthnews
@ptsyouthnews 4 жыл бұрын
這一週播出的最新一集,我們有調整音量囉,也歡迎幫我們看看,若還是覺得太小聲,可以繼續給我們意見喔,謝謝~~
@mangoho4228
@mangoho4228 4 жыл бұрын
親愛的 青春發言人 「搜索票」影片的音量正常很多唷。收視舒服多了唷~~
@user-lr3fx6kk2e
@user-lr3fx6kk2e 4 жыл бұрын
今天好少人.......
@user-cw6ww1jt8s
@user-cw6ww1jt8s 4 жыл бұрын
青發粉專IG也越來越沒上映前大力宣傳了QQ 文也不發了嗚嗚
@ptsyouthnews
@ptsyouthnews 4 жыл бұрын
哭 我道歉😭
@ptsyouthnews
@ptsyouthnews 4 жыл бұрын
我還是有宣傳啦! 只是還是想讓大家看完整「我們的青春練習曲」貼文的整體性就不想打亂桌子😭
@medivh_
@medivh_ 4 жыл бұрын
幫留言QQ 很喜歡這個系列
@ptsyouthnews
@ptsyouthnews 4 жыл бұрын
Medivh 謝謝你😭
@wednesday1336
@wednesday1336 4 жыл бұрын
我個人認為人證比測謊跟心理證跡更不准. 我是支持死刑的 所以無罪推定更應該落實
@ptsyouthnews
@ptsyouthnews 4 жыл бұрын
Robert Chen 好喜歡看大家在留言區提出自己的想法,超讚!
@lin1012600
@lin1012600 4 жыл бұрын
人的記憶本來就很容易因為各種因素影響 人證的證據能力其實超薄弱...
@YT---BAKAYARO
@YT---BAKAYARO Жыл бұрын
我比較無法接受的是 為什麼當街口人 而且對方跟自己無冤無仇的兇手 還能判處無期徒刑 畢竟台灣的無期徒刑只要表現良好就能假釋 根本不像國外那種終身監禁 不過這也凸顯了政府在司法的改革上 扔然落後於外國的點
@user-wi7gg2fu2c
@user-wi7gg2fu2c 3 жыл бұрын
請問各位大大有誰能教出如此的新聞人才....還是一大坨ㄝ
@user-er1uu7ql7t
@user-er1uu7ql7t 4 жыл бұрын
記者沒有義務報導真相的啊,更何況很多人看假新聞看得這麼開心,媒體賺的錢那麼多,記者又怎會報道真相呢?
@ptsyouthnews
@ptsyouthnews 4 жыл бұрын
嗚嗚 但還是有報導真相的媒體啊!
@OtakingXxxxX
@OtakingXxxxX 4 жыл бұрын
不對喔,記者的確沒有報導"案件真相"的義務,因為真相是需要調查與審查後得出的.但記者有義務報導事情的"部分事實",沒有人是全知全能的,而一篇報導也是有限的,所以客觀現況是一般的媒體並不能報導"全部的事實",但卻能,且有義務,報導"事實".(也即通俗意義上的"事情的真相") 而一般的那些媒體所謂的假新聞都可以說是在打擦邊球,例如"XX就是真凶?"之類的,看似肯定的句式卻狡猾地在最後加一個問號,這就造成在法律上很難製裁到這些媒體. 所以我想表達的是,在法律意義上媒體是不允許報導假新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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