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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729號|藐視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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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震老師
Күн бұрын
Пікірлер: 641
@sparkwang
6 ай бұрын
非常認同老師敘述民主政治跟暴民政治的差異,謝謝老師🙏
@東璧黃
6 ай бұрын
抱歉,今天才看到這個教學影片,對照前兩天憲法法庭開庭。真心覺得這屆的立委水準其差無比。〔立法者,自己不守法,亦不尊重釋法及適法者。〕如果一切行為都政治性處理,不談法治,就很容易形成老師所說的〔暴民政治〕。望大家三思!😂😂😂
@MichaelWu-l9l
5 ай бұрын
顯然你沒看懂這個影片,建議你多看幾遍。
@東璧黃
5 ай бұрын
@@user-bk3zt8sp1dfnodes 立法院立法有形成效果,但是,憲法法庭對是否違憲有審查權力,合憲或違憲審查之前的暫時處分是否影響立法的執行,關乎執法單位執法的合法、合憲性,大法官提出詢問,本來就是法官的權利。做為當事人的兩造,就事論事,依法論法,依理論理。無需貼標籤,情緒性發言。大法官是憲政秩序最終守門員而且是多數決,摧毀司法權絕非國家之福,慎思之!
@東璧黃
5 ай бұрын
@@user-bk3zt8sp1dfnodes 釋字748號是同婚釋憲解釋,你引用錯誤了!😂😂😍
@東璧黃
5 ай бұрын
@@MichaelWu-l9l 如果你只會貼標籤,無啥意義,跟黃國昌何差別?😂😂😂
@東璧黃
5 ай бұрын
@@user-bk3zt8sp1dfnodes 立法機關立法,憲法法庭違憲審查,在憲法法庭上當事人雙方就事論事,就法論法,就理論理,很正常,大法官提出詢問更是正常而且必要。更何況,憲法法庭是多數決,各別大法官的看法,未必是判斷結果。除非自己心虛,明知違憲強行立法,否則,雙方當事人不是正好可以利用這個平台抒發理論基礎,贏得認同?何必一開始就貼標籤,政治化處理立法違憲審查的判斷結果呢?😊😊😊
@qqdog0720
6 ай бұрын
感謝老師講解~最近各種時事都在幫助我複習憲法😂
@chenlouis3689
6 ай бұрын
謝謝老師每次仔細的講解👍
@chiahunglai6712
6 ай бұрын
感謝老師的整理。最大的問題就是釋字325,甚至585、729都做成幾年了?現任執政黨都完全執政幾年?甚至邁入連續執政第3任了,還提不出一個像樣的國會改革版本,到底是誰欺騙了人民答案不是很清楚?還敢拿很難寫這種爛理由出來唬爛搪塞,真的是夠了!都是念法律的人,甚至都唸到碩博士,不能好好就法論法好好辯論嗎?
@吳小天-v8z
6 ай бұрын
問題不在這裡吧?國民黨1949撤退來台幾年了都沒有反攻大陸是不是也要批鬥一下? 或者說,因為民進黨國會改革跳票,所以人民就要接受糟糕的的國會改革方案?
@機掰綠茶
6 ай бұрын
@@吳小天-v8z哪裡糟糕講一下啊,不會是看都沒看吧
@aikopake
6 ай бұрын
@@吳小天-v8z 在野不覺得糟糕,執政時開始覺得很糟糕,噁心雙標。
@cctjykj4385
6 ай бұрын
@@吳小天-v8z隨便拿一個民進黨2012、2016提的國會改革法案都比這次有過之,雙標還敢嘴,回去玩你的青鳥啦!
@吳小天-v8z
6 ай бұрын
@@機掰綠茶 1. 反質詢定義模糊。 2. 虛偽答覆、反質詢等不該由立法院決議罰鍰。 3. 民間個人拒絕提供資料,更不該由立法院決議罰鍰,否則只要國會過半,誰都能分分鐘把你罰到破產,律師費都不給你留,誰敢幫你繼續罰到他破產⋯⋯。
@LINDA17A3
6 ай бұрын
40%一分鐘後抵達戰場
@宏-b4c
6 ай бұрын
人家直接封閉戰場,玩鎖國政策了
@maxmeey
6 ай бұрын
😂😂😂
@衝呀阿瑋
6 ай бұрын
我在treads被封鎖不下上百次
@luong-tran-ex
6 ай бұрын
@@宏-b4c 從手牌中發動永續魔法卡,光的封鎖劍
@allenzhang4478
6 ай бұрын
他們會叫你下鄉跟民眾解釋道😂
@ccm591013
5 ай бұрын
第一次看到,立刻按下訂閱鍵,感謝老師。
@廖震老師
5 ай бұрын
😍😍
@evanchiang3503
6 ай бұрын
我覺得老師可能要被暴民攻擊了 先來幫忙補血
@廖震老師
6 ай бұрын
就事論事囉,大家理性討論! 如果這類議題也會造成暴動那以後就不聊這方面的主題囉😁
@appkorea7249
6 ай бұрын
應該不用怕,這影片對暴民來講太長了
@power0204
6 ай бұрын
@@廖震老師 網軍出征的目的就是要讓你怕到避談、不敢說真話
@allred543
6 ай бұрын
@@廖震老師老師,不會的!這個阿苗沒有說,他們看不懂
@userytojgdew
6 ай бұрын
@@allred543😂😂😂
@羽扇輕搖
6 ай бұрын
我不是學法律的,讀法律的條文,我寧願去看方程式。不過,聽了老師的講解,法律的內容變的簡單易懂。謝謝老師。
@Martin-lq3up
6 ай бұрын
民進黨加油!,千萬不要讓在野黨調閱相關資料,否則後果... 不過大法官也是我們選的,希望大家要有信心。 另外,我們還有一個叫做動不動就設定為機密文件的摭羞布,大家加油!
@ryanho6976
6 ай бұрын
#反串要註明 幫你寫
@趙明光
6 ай бұрын
大法官不是人民選
@cctjykj4385
6 ай бұрын
@@趙明光他的意思是民進黨選得😂
@spnq369
6 ай бұрын
反串要註明😂
@userytojgdew
6 ай бұрын
大法官是總統選的(最近要重選嘍),要不然你以為那100位律師是出來喊燒的喔
@user-truthteller
6 ай бұрын
先幫補血❤❤ 我上部影片有用到老師的片 感謝老師
@ljinjiou
6 ай бұрын
謝謝老師的講解 😊
@cloudawildgoose
6 ай бұрын
謝謝老師的講解
@麻糬-x9t
6 ай бұрын
想問一下影片提到的藐視國會是指說立法院調查權的範圍嗎? 是的話那現在三讀通過的第25條的質詢權的藐視國會、以及刑法141條的藐視國會罪會有定義不明的問題嗎?
@acidfish0403
6 ай бұрын
最近在看感覺法界很多人對某政黨覺得很好笑?或是很感冒?偏偏這政黨跟政府在主導的組成大部分都學法出身,這諷刺的意味真強烈,但也表示法律本身是中性的,是看使用的人基於什麼發心跟立場去使用法律做事
@matuser
6 ай бұрын
N楚:法律是不科學的!先告再說
@chi_huang
6 ай бұрын
對於偵查中之案件,立法院自不得向『其』調閱相關卷證。 這裡要搞清楚『其』是指誰。這裡是上一個名詞『檢察機關』。 所以偵查中的案件,立法院不能向檢察機關調閱相關證卷。但可以向行政機關調閱相關證卷
@chiriansiero
6 ай бұрын
官員應該知道但都故意裝死啊~~~~
@胡啓元
6 ай бұрын
@@chi_huang 正解,偵查跟行政調查本來就是雙軌同時可以進行(薛瑞原都承認了),但是就是有綠官當神主牌不給資料
@maxk2010kimi
6 ай бұрын
綠委是配角、涉案人與行政院是主角、總統是導演、前總統是製片、黨是片商……..檢調是「臨演」 我們都在看戲…
@npc19750129
6 ай бұрын
就跟反滲透法一樣啊! 對於敵對勢力? 指誰?那個國家? 戰爭國家又是誰?中國?還是日本?
@Penyin0515
6 ай бұрын
這太難了,青鳥沒辦法聽懂,老師你應該要做圖卡他們才會懂...
@廖震老師
6 ай бұрын
圖卡太難了吧.....😂😂😂
@hb6sh3tl4e
6 ай бұрын
苗大議員要來打臉老師囉😂
@衝呀阿瑋
6 ай бұрын
@@廖震老師老師不好意思,想詢問一下其他法律專長、且沒有意識形態的老師看法和理解會和您一樣嗎?
@power0204
6 ай бұрын
@@衝呀阿瑋 法律專長還是法綠專長?
@ABC1357990
6 ай бұрын
請正名【杜鵑鳥】謝謝
@kidstarkenny
6 ай бұрын
謝謝老師介紹729 沒想到留言好多人急著打預防針,彷彿立場不同的人就都暴民。我支持改革但我不無理取鬧阿 我覺得擴權一詞而不用濫權一詞蠻貼切的, 比如17:11 監察院當然可以擔心條文中調查專案小組的範圍「相關議案或與立法委員職權相關」行使調查權及調閱權所指涉的「相關議案」既然不是「與立法委員職權相關」那會不會有違憲疑慮; 08:50 立法院不只是立法委員,我認為議事人員跟立委助理、黨團幹部等等都須要維護關係人的權益。本次修法的有兩場公聽會就有討論到但最終517版本都沒有做限縮,民進黨才用再修正動議加入46-2 (畢竟是被惡意卡住沒出委員會的版本45-1,早就準備好了),還有在50再修正加入了不得攜離「或傳輸」。 為了立法或審預算動用了調查權,不是更應該積極的去維護機密甚至訂定罰則嗎? 第729號維護關係人的權益我認為是包含了避免洩密疑慮「釋字第627號國家機密保護法 機密判定歸行政權」總統這種特別的憲法機關能夠裁定國安軍事外交的國家機密這麼重要的觀點,我怎麼就沒看到他們討論。行使憲法賦予的拒絕證言權時,是不是藐視國會也沒有界定阿
@蔡政縓
5 ай бұрын
建議您可以再去看前大法官湯德宗教授請同學導讀釋字586、627、729的內容,覺得湯教授講的有些內容又讓人不同層面的反思
@fromia1
6 ай бұрын
感謝老師講解❤
@rx730909
6 ай бұрын
感謝老師講解
@CHUNWEI1111
6 ай бұрын
老師講解的非常清楚👍
@KevinKuo-r1i
6 ай бұрын
整片看完解釋的非常有邏輯,希望我們的大法官也是這麽專業
@kittychen5641
6 ай бұрын
大法官也是律師,你只覺得廖震最強?你懂法嗎?
@whhdtube
6 ай бұрын
不想被調閱,就全部送檢調立案,讓他變偵查中。以上
@josuke755
6 ай бұрын
被偵查就代表檢察官覺得有鬼了,哈哈。
@一氧化氮
6 ай бұрын
@@josuke755天真了 當檢察官也是自己人的時候 他辦個5年10年都可以 辦到全台灣都忘記這件事再輕輕放下
@josuke755
6 ай бұрын
@@一氧化氮 你可以這麼說我不反駁,但是我認為台灣是法治國家,司法需要有公信力,現今公信力低下是事實,這結果政府要負責。
@柯宏奇-b5f
6 ай бұрын
@@一氧化氮有毒爐渣案,就10年左右了
@Quaker20100101
6 ай бұрын
@@柯宏奇-b5f 爐渣案真的很扯,而且環保局是知情的,想必當時台南市長一定也知道,居然可以將案件壓十年才起訴,真的太扯了,當時的台南市長就是現任總統。
@user-zj9lb3ro6w
6 ай бұрын
癥結點在於,修法後的立法院不只行使<文件調閱權>而是外加定義不明,範圍不明,的行政裁罰權+移送法院的藐視國會刑法,雖然法院能公正判定,但卻會讓政府官員因為訴訟壓力而產生寒蟬效應 另外是否侵害監察院調查權,這很難一概而論,但理論上立院還是透過調閱權的手段,可以一定程度妨礙到監察院的調查工作
@davislin7603
6 ай бұрын
請問影片主現在懂為什麼監察院要提告違憲了嗎❓️ 監察院 調查中的案子,立法院🟦⏹️也可以進行調查,這樣沒有違憲❓️ 你看過🟦⏹️可以處罰選民的法案了嗎❓️ 憲法有賦予立法院罰選民💰的權力嗎❓️
@Sally_Mu
6 ай бұрын
監察院調查的案子,檢調也在查有没有違憲?
@donaldmaugindal8330
6 ай бұрын
這樣的講解好像是大法官限縮立法院的調查權是在保障監察院的調查權不會被立法院搶走? 其實兩者個自行使自己的調查權互不衝突。監察院調查的重點在人,而立法院的調查重點在事。 因為立法院負責的項目是法律與預算,所以調查的目的是要看看問題的產生是否因為什麽法律不夠完善?需要修法或是那一個預算的編列不夠確實?需要改進。 當調查的結果發現是人為的不法造成的,立法院因為沒有懲戒人的權力,所以就必須移給監察院來處理。所以兩者是相輔相成的。也唯有相輔相成後,行政系統才能正常有效率的工作並發揮應有的功能。
@sf159632874
6 ай бұрын
@@donaldmaugindal8330但是小粉綠們好像很難理解這麼簡單的東西
@光張-h1h
5 ай бұрын
立法者是我。執行者是我。隨便罰是我。立法是老大。四院要聽從。不可分割的。 擺明國民黨立法機關政變。連總統都廢了沒有用。
@Sally_Mu
5 ай бұрын
@@davislin7603 所有先進民主國家,國會都有調查權,只有自稱民主的台灣,不准立法院行使憲法賦予的調查權,笑話,請賴總統以後不要再提「民主」二字。
@lkkgg88
6 ай бұрын
老師的討論 太違反我的直覺了吧😂
@jordanlan4248
6 ай бұрын
我覺得建立完善制度是非常好的 很可惜的是國會在法條沒完善時就結案了 導致還有太多問題無法被完整解釋 如果現在討論的案件出現在當時國會 我想應該會減少些許台灣的對立吧
@s880351
6 ай бұрын
有些問題是做了才知道問題 不可能一步到位 問題是在有人整天想杯葛不想討論 發動民眾引發對立
@jimmywho-i2f
5 ай бұрын
@@s880351但為什麼不併案討論,公聽會也只開一場,另外兩場公聽會還是鍾委員開的,強闖過關,黃委員提的法案1/3需在委員會討論的委員會中心主義呢?法律的明確性且有調閱權但需限縮,直接被歪曲解讀成立法院調閱權且放寬立法院調閱權。 所有法案在委員會不討論,直接送出委員會不就是搶在520前3讀,這沒有政治意味嗎?要對立政黨如何接受?要知道論票數綠的還代表「40趴以上」民意,把對法案有疑慮的所有人打成民進黨側翼是對的嗎?其中還不少票是今年投給民眾黨的選民!
@noonejack
6 ай бұрын
看來文件調閱權沒什麼問題,那麼有沒有涉及到非文件的其他調閱或詢問嗎?其他類型的調閱詢問會不會有爭議?
@1127Peace
6 ай бұрын
謝謝老師詳細的講解🙏🙏
@chjacky4131
6 ай бұрын
我想知道藐視法庭罪跟藐視國會罪哪個嚴重?黃國昌面對大法官是否有藐視法庭的行為?反質詢?
@賴揚天
6 ай бұрын
依照釋字729得立法院有不完全調查權且與監察權益、目的並不相衝,那麼我認為總統申請釋憲的方向就要往立法院立法藐視國會還有反質詢的定義與罰則來走。謝謝
@TheTaiwan100
5 ай бұрын
@@j6rup4目前準備庭也提出調查權
@奶茶-x9r
6 ай бұрын
謝謝老師講解,立法院的調查權是用在立法上吧?可以像某些立委喊要查弊案的方式行使嗎?這部分的調查權不是監察院的部分?我覺得這次的爭議部分應該是在這邊!不是不能查弊案,而是要權力分明啊!有問題可以收集證據提告,交給司法機關處理,而不是利用立法院調查權去干涉司法權喊查弊案。這樣只會擴大誤會跟對立。😅
@奶茶-x9r
6 ай бұрын
可以拜託老師解答一下嗎?是不是我有所誤會。
@emiiochen
6 ай бұрын
大法官解釋為立院調查權為輔助權力 也就是說審到法律案or預算案有疑慮或窒礙難行時 才能啟動 反觀是現在立院想查弊案 但別忘記了公務員的違法失職本來就是司法權和監察權的範圍 立院覺得有問題是應該移交兩院審理 而非自己來審理 不然怎會有人想廢監察院 回歸到三權分立呢? 這是因為國父孫中山的設計本來就是不要跟外國一樣 所以立委想取法外國是在挑戰國父的智慧~~
@海月-b7p
6 ай бұрын
底下留言自動幫老師代入立場,挺搞笑的。
@yeh-th3df
6 ай бұрын
選你正解 看影面其實立場踩的目前法條還未真的施行所以不明朗而已 結果一堆人開始拉邊互踩 然後互相對罵智商什麼的 中了加深對立仇恨的計謀還不自知 個個以為是優越種族抱團取暖 完全沒在就事論事
@加百列小劉
6 ай бұрын
謝謝老師的講解。不過爺爺奶奶青雞們慧根普遍不高。用造神的方式或神功護體的說法他們比較能理解。例如大法官的功能只是型同乩身,解釋籤詩的作用罷了😂。無生老母親傳弟子九宮於朝天寶觀設殘破法壇一座。請上壇😂
@aploh9365
6 ай бұрын
@@加百列小劉 你說你家爺爺奶奶啊
@加百列小劉
6 ай бұрын
@@aploh9365 真被你說中了,都無藥可救了。
@cyberbleed
6 ай бұрын
這只是針對法律條文再做各自主觀解讀。 但本次國會五法最大的爭議點,除了法條本身。 相關確立的程序才是最大的爭議處吧? 不討論事前的成因,只為事後的解釋賦予合理性。 是不是搞錯了重點???
@smalloxytb
6 ай бұрын
我們執政黨沈大立委說法案很難寫八年寫不出來就是寫不出來,乖乖吞~😊
@鄭雅綺-f2s
5 ай бұрын
謝謝老師的講解~~
@wt_kao
5 ай бұрын
18:00 「相關機關應儘速建立解決爭議的法律機制」,釋字729號是在2015年5月1日公布,而2016年1月16日的立法院第九屆立法委員選舉結果,民進黨取得過半席次,所以到底是哪一黨在阻礙國會改革的腳步,聰明人都知道 😎
@hanklin4636
6 ай бұрын
監察院針對人事的部分進行調查彈劾糾察糾正,而立法院的調查權為有文件調閱權(做為行使立法職權的資料。既然立法院調查權是指調查終結案件的文件調閱權,為何能再擴大為可向行政機關,軍警機關,民間企業跟民眾叫來立法院,再進行審問調查,且不得拒絕,不得沉默 不得反質詢 帶律師需主席同意?監察院提的釋憲本來就不是針對立法院的文件調閱權而是針對人事調查權,而你卻不斷將其連結。嗯?
@jimmywho-i2f
5 ай бұрын
某些支持者真的法盲⋯⋯看到黑影就開槍,調閱權不等於國會調查權,國會調閱權是為了立法不能干涉司法調查,所以如果牽涉調查就是不行,以這為前提大概只剩已完成的案件可以調閱,「且」目的是為了修法所用,不是為了監察院的監察權,如果能調閱過程中的案件就是干涉司法,違反憲法五權分立。
@yes78568
5 ай бұрын
沒有下一集嗎? 想聽三讀通過的版本有沒有問題
@wt_kao
5 ай бұрын
2:28 「沒有任何權力是不需要被監督的,也沒有任何權力能夠獨大,至少在民主國家是這樣」,請問蔡英文總統將她的博士論文列為國家機密,這件事情如何被監督?
@MyCat666
6 ай бұрын
40%抵達戰場,先說我支持國會改革,我認為此次立法有部分確實很讓人有說話的空間,對於哪一個在野黨來說都能從事"政治鬥爭"的漏洞,如果是真正的為了讓公務員奉公守法做事那我理解,不過依照國民黨如此親共的立場,很難不會被認為「為了達到與中共簽和平協議」,所以先照中國的意思搞政治鬥爭,只要把中共的對手「民進黨」鬥下台,如果真換國民黨執政,依照國民黨對中共的跪安態度,非常有可能什麼都接受阿! 我並不認同貪污是件正常的事情,但我並不認為反對黨有資格說嘴,因為他們的立場會讓「中華民國」政權出現問題。 然後,必須另外提到調查權洩漏營業秘密的事,相信大家都有看到洪孟楷立委在修法通過前,就嘗試要求台積電給出資料,如果說台積電這種機密資料被洩漏的話,就算依照洩密法法辦洪孟楷也於事無補,因為資料外洩救不回來了。 各位雖然是在民主國家,但要想看看,就是因為民主國家,所以共產黑手可以用民主的方式伸進來,只要有越來越多人認為與共產黨親近的政黨沒有賣台威脅,等反共的威脅下台以後,親共的政黨會讓中共隨意談條件,屆時就算你各位曾經支持國民黨的人,開始反對國民黨也沒用了,你上街搞不好也沒用,要罷免也沒用,因為你深藍的盤就是存在,他才不管國民黨賣不賣台。 時刻要記得,最堅固的堡壘都是從內部攻破,共產黨正在玩這招。
@MyCat666
6 ай бұрын
@@cano770708 好啦 那我問你,連中共解放軍高層都因為貪汙被習近平搞到人失蹤了,你信國民黨就不貪汙嗎? 如果國民黨當選,不僅貪汙還賣台哩
@userytojgdew
6 ай бұрын
被害妄想症😂
@MyCat666
6 ай бұрын
@@userytojgdew 那假設我拿刀去你家門前晃來晃去,順便拿椅子坐在你家門口,你卻說我想對你怎麼樣,是不是你也被害妄想症?
@MyCat666
6 ай бұрын
@@userytojgdew 中共已經明著說不排除武力統一,整天飛彈對著台灣,你還要說我們有被害妄想症? 真的邏輯很妙
@1984234164
6 ай бұрын
但現在看到的民進黨只有不斷的在國內找敵人 跟當初的國民黨已經沒兩樣了!絕對支持抗中!但這次的修法各種造謠的手段 屬實下流!騙了一大堆年輕人 與老年人!我就送民進黨兩個字 無恥!
@宏-b4c
6 ай бұрын
沒有任何權利是不需要被監督的,也沒有任何權利能獨大。 這句話挺動人的,但也點出了台灣制度的不足。 各自無法有效制衡,如果立法院今天過半的依舊是執政黨。 基本上來說就是全台灣都由執政黨說話,很不健康。
@呂易勳-h9j
6 ай бұрын
立法院的監督權是在人民手上阿~這是算有制衡的。 而真的沒啥制衡的在於總統提名行政院長、大法官與監察院長、委員。 等於總統可直接干涉3院。 這也是為什麼上個行政院長表現的就跟隻忠犬一樣的原因。
@tjl8483
6 ай бұрын
考試休息時間一看,發現留言區真的血流成河😅 好精彩啊🎉
@workinggtp6766
5 ай бұрын
憲法釋字585號, 也是對 "真調會條例設置真調會,旨在查明槍擊總統、副總統候選人事件真相" 進行釋憲, 不但說明了立法院調查權行使之方式,並不以要求有關機關.........原本之文件調閱權為限 ......... 查明槍擊總統、副總統候選人事件真相(同條例第一條第一項參照),乃立法院就國家重要事項進行調查,以監督行政部門,並滿足人民知之權利,合於立法院為有效行使其憲法所賦予職權,於必要時得行使調查權之要件......... 當初合乎憲法的調查, 換了顏色變成通通不合法了
@詹穎柔
5 ай бұрын
我會期待監察院的那一集的,我一開始其實也不太能夠理解,為什麼監察院要提出釋憲 最近大法官對於暫時處分的裁定已經出來 上面寫說立法院沒有將公務人員送入彈劾的權力,所以個人認為是侵犯到了彈劾權
@Jann6550
6 ай бұрын
還好看了憲法法庭的監察院聲請人答辯會不會比較清楚?
@lboquan
2 ай бұрын
以我們五權憲法來說,國會除了立法還有調查權這件事就很奇怪,如果覺得有問題應該交由監察院去查,國外是三權分立所以沒此問題
@Aidolu2411
5 ай бұрын
字面上理解成國會有調查權,但是拿來立法跟審預算沒錯吧? 那國會幹嘛整天說要查弊案
@rockwu2903
5 ай бұрын
為了吸眼球阿,讓人民誤以為立法委員很公義
@chinlearningislife3665
5 ай бұрын
唯一方法:#讓民進黨成為在野黨。才能讓台灣真正五權分立治國!台灣經濟才能強盛!
@ooorzkiller
6 ай бұрын
青鳥需要再努力一點吸收訊息正確的影片
@李明軒-l6l
6 ай бұрын
講解得很清楚
@fja600
6 ай бұрын
務實討論法理的地方,也要被入侵了嗎… 感謝老師與團隊。
@廖震老師
6 ай бұрын
入侵了嗎?🤟
@leon770916
6 ай бұрын
推一個🎉
@tedincer657
6 ай бұрын
我只想告訴各位,我討厭中國共產黨,不論藍綠,誰跟共產黨走得近,我就討厭誰,至於現在是哪個顏色跟中共走得近,大家心知肚明啦;我只想問,它們1949年輸了整個大陸,現在2024又創下新戰績,到底什麼時候才會學乖呢??? 哈哈哈
@衝呀阿瑋
6 ай бұрын
討厭共產黨,所有暴民政治 Ok 👌
@嘉星-q1e
6 ай бұрын
大家都討厭,但是不需要引戰。 我埤出一個觀點,你覺得台灣有德選嗎? 美國也不希望你獨立、聯合國也不承認你,你打得過對方嗎?真的打~誰上? 那不就只能維持現狀,不要搞意識形態,自己分裂。
@衝呀阿瑋
6 ай бұрын
@@tedincer657 我的留言不見了🥲 換個說法好了,不要顧左右而言他
@a88664145
6 ай бұрын
哪個跟共產黨走得近?按照青鳥們說法是藍的,按照行為來說藍的綠的都有 那我想兩個都討厭還蠻正常的
@李亞澤-o1c
6 ай бұрын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法關中共屁事? 我看要是沒有中共的存在,是不是就找不到任何支持綠的原因了!
@KG-rm3sm
5 ай бұрын
😅我覺得老師講的怪怪的~ 老師引729說立院文件調閱權與監院調查權各自獨立無侵犯。並以此質疑監院這此提釋憲的適當性。 這質疑講不通,這次的版本,在「原有文件調閱權」之外,又「另外擴大了立院調查權」,監院顯然是針對後者,後者那些權力都不在729背書的範圍內,所以監院提釋憲是合情合理。
@mimoo-bi8ur
6 ай бұрын
好棒~我總算有點理解了~原來釋字585 729是這樣的。
@snoopyduan
5 ай бұрын
59-5第四項 加入糾舉,送交彈劾,課以刑罰的權力,超過釋字第585 只能處以罰鍰的範圍
@user-uk9iu8h7h
6 ай бұрын
19:07因為我們是立委是專跑紅白帖的,對於“立法”的概念根本不重視。
@3cblog
6 ай бұрын
謝謝演算法,老師順著時事講就對了。 還有,那個「偵查不公開」常常被一些法學0分的警察掛在嘴上,警察突然拿著拘票進門,被告要拍照留底說偵查不公開,還強迫關被告的攝影機,白癡嗎?
@19002979
6 ай бұрын
老師用法條論述來講話,描述看法,這才是台灣政壇所需要的,太多政治人物都喜歡造謠
@krush_77
6 ай бұрын
法律往往會變成圖利益者與掌握權力的工具,無奈的現實,終究是貪婪人性在驅使各種政治的運作
@LinK-vr2zz
6 ай бұрын
請問反質詢的定義😢😢😢
@栗子-w5y
6 ай бұрын
真多草 原來百位法律學者、300多位律師、全台律師公會、國外學者都贏不過一個國蔥,國蔥背後有哪些法界學者挺他🤣
@a890y117
6 ай бұрын
百位法律學者,300多位律師,律師公會,他們吐出象牙出來了嗎? 還是只是執政黨下的xx
@栗子-w5y
6 ай бұрын
@@a890y117 對對 那些學者當然比不過卡提諾和館長,一定又是拿了民進黨的錢,太離譜了!
@a890y117
6 ай бұрын
@@栗子-w5y 律師公會在週六晚上非上班時間發表了號稱代表全台律師的聲明稿,有民主程序嗎?全台律師看過同意了嗎?還是會長說了算
@雨過天晴-y5j
6 ай бұрын
@@a890y117 重點是為什麼沒半個律師來挺國蔥呢? 還是你又要說全台灣律師都是綠的?還是想說挺國蔥會被查水表?
@雨過天晴-y5j
5 ай бұрын
@@user-bk3zt8sp1dfnodes 就是因為毫無意義...所以大法官才想搞清楚反質詢這條立法的用意到底在哪裡...是不是想用這條法規來謀取不當利益....
@460930mr
6 ай бұрын
何謂立法,起草法律,與司法何干,與調查又何干。調查調閱權,是為起草法律,就修法而來,不能越權自肥,變成皇帝院。立委們,聽到沒。
@Ro9999a
Ай бұрын
想問一下 大法官為死刑造法之後,有任何被制衡的力量嗎?
@wind4275
6 ай бұрын
老師說的很清楚,弄懂差別在哪裡了。
@spring5746
6 ай бұрын
用力解說就只是要為立場作論而已!廖老師您說的這些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暨大法官解釋諸文 既然都已經有了 那現在強行推出的是什麼法?不是自打臉嗎?更何況現有立法院的調閱權跟監察院的調查權天差地別!老師故意混淆釋憲文的本意來嘩騙一般民眾!
@Kaiszutu
6 ай бұрын
老師辛苦了
@yellowduck7715
6 ай бұрын
謝謝老師 我會仔細聆聽的XD
@cat430828
6 ай бұрын
這次的「修法」紛爭真的是為了「護憲、保民主」嗎?民進黨從一開始在委員會杯葛到院會開打,再延伸到總統府領軍四箭齊發申請釋憲,都是為了這個目地嗎?看看他們爭議的主軸「聽證權,調查權」就知道他們反對的真實目地是什麼了吧?如果還有人要裝傻說「不知道」,那就請一位「貪污犯」來說明一下吧! 台灣司法權如果真「獨立」,這件事今天根本不會是「問題」,立法院再擴權也不會擁有搜索、監聽、扣押、羈押⋯⋯這些權利,擁有這些權利的機關ㄧ招「偵查不公開」蓋牌後什麼事都能讓它「憑空消失」,要救這個國家,不用這種「怪招」可能嗎?
@daselin7837
6 ай бұрын
唉!是的,不得不接受最根本的問題就是司法不被人民所信任! 但也正是因為如此,所以才有國民法官制度的產生,現階段確實審理案件限於因故意犯罪而導致死亡結果的類型範圍,但2026年開始,最輕本刑10年以上的案件也會開放,其中就有你在意的貪污犯。由素人與職業法官共同審理,或多或少能減輕所謂的「蓋牌」。雖然我懂你的意思,審理過程是慢且本就該不公開(涉及當事人權益,既尚未被定罪,自該被法律保護),但法院裁定判決書都是公開的,任何人想查都能輕易查到,所以不太能認同「蓋牌」這種說法,這對法律公務員並不公正。
@張宸瑞-l6d
6 ай бұрын
想問老師立法院三讀通過也頒布的法律行政機關可以找理由拒絕執行嗎?
@JohnH-q1i
6 ай бұрын
40%根本怕爆實質討論
@Scany_Zero
6 ай бұрын
其實大家不用過度解讀,我倒沒覺得這有什麼政黨偏向性的解釋,謝謝老師幫忙複習。
@楊嘉翔-z3r
6 ай бұрын
看起來一堆有過度解釋的人已經在前面嗨起來了~~~
@matuser
6 ай бұрын
人家在High常識尚存知識不滅,不是掌握媒體跟煽動輿論就永遠指鹿為馬 這邊開小伙兩個抱團取暖,怎不加入?
@楊嘉翔-z3r
6 ай бұрын
@@matuser 咦?抱團取暖,你也來串門子了不是嗎? 你是哪個黨派來的嗎?你是不是孤單寂寞覺得冷?你沒有人可以加入呀?
@guest-fShSfn8Fdg35XV2fbJ
6 ай бұрын
正好趕上鏡電視跨委員會成立調查小組的時事
@angelkid5926
3 ай бұрын
廖老師您這兩個字"扞格"的"扞"讀音唸錯了喔!
@何恭毅
6 ай бұрын
老師 請看三讀通過的 質詢(25條) 調文件(47) 詢問(50-1)聽證(59-5) 還有是 刑法 藐視國會罪
@Will-vv11
6 ай бұрын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已經更新5/28三讀通過的版本了,期待老師解說
@徐義德-i8k
6 ай бұрын
請問老師我們的憲法領土包刮中國及蒙古國,請問這種憲法是不是要好好地建立一下〔制度〕,以臻完善及符合現實呢?
@jkwong3501
6 ай бұрын
你應該要問民進黨
@徐義德-i8k
6 ай бұрын
國會,國民黨是最大黨,您不知道嗎?
@jkwong3501
6 ай бұрын
@@徐義德-i8k 那你過去8年國會過半的時候在幹嘛?還有你連提都不敢提 還有什麼好講的 笑死人
@徐義德-i8k
6 ай бұрын
@@jkwong3501 所以呢?台灣繼續爛下去,還是怎樣?
@王自由-b8g
6 ай бұрын
j328政治問題,司法不予解釋
@台灣州長
5 ай бұрын
那是牽涉到監察院公務員的監察糾舉糾正等主要分立權力,立院職權行使法已重疊於監察權的行使,違背權力分立的原則
@KUOCHIHHUNG
3 ай бұрын
你還是沒認真聽,兩個單位都可以有調查權,互相不干涉
@vesdhiteas5378
6 ай бұрын
好危險,老師小心不要被放靈堂了
@kevin78133
6 ай бұрын
我覺得立法院執行他原本應該有的職權行使法,我是同意的,但是就像是老師說的,應該要明確跟人民解釋與國會的限制與如何平均制衡
@Hugochenrs
6 ай бұрын
立法院的調查權有什麼問題需要限制與制衡你可以提出來
@HuikoTu
6 ай бұрын
@@Hugochenrs 國外有上議院/參議院監督立法院/眾議院的職權行使台灣有嗎?沒有還擴權,調查誰都用委員會表決成立這不是變成太上院?有這麼難懂嗎?要擴權就修憲。
@qqdog0720
6 ай бұрын
老師辛苦了!恭喜抓到流量密碼😆😆
@廖震老師
6 ай бұрын
1....萬多一點是密碼?🫣
@0229294150
6 ай бұрын
@@廖震老師 快3萬觀看了
@daselin7837
6 ай бұрын
@@廖震老師留言不算嗎?😂
@dingklewong
6 ай бұрын
我覺得法律難懂就在於它跟政治扯上關係,難的不是文字難的一直都是人
@壓力
6 ай бұрын
老師你要等的資料是什麼?
@poseidonsung1303
6 ай бұрын
大法官的職權只有釋憲,就是單純的解釋憲法,除此以外自己創造規範,限制條例,這是侵犯立法權,大法官沒有民意基礎,在民主國家何德何能變成爭議的最終裁決者?光有法治無法成就民主,還必須有民主素養,西方成熟的民主,憲法法庭或者大法官懂得自我節制,知所進退,不陷入黨派之爭,在台灣大法官則是被行政權作為政爭的工具,哪來的權力制衡?
@daselin7837
6 ай бұрын
您太激動了!可以先看看美國川普在卸任前趁著民主黨有個大法官過世,立刻提名共和黨想要的人士進去,所以至今親共和黨的大法官人數仍優先於民主黨的唷!兩黨最明顯的分歧觀點就是墮胎與同婚。
@daselin7837
6 ай бұрын
另外,我國大法官向來是基於維護憲法權力分立間的相互平衡,不曉得你是否可舉出哪號釋字或判決讓你有大法官「自己創造規範,限制條例」的誤會,讓我學習認識下? 相信以你的法學素養,應當知曉舉證責任在何方才是,就毋須我再多言相告了。
@jimmywho-i2f
5 ай бұрын
大法官本身職責就是解釋憲法,維持五院運作憲政秩序、檢視五院是否侵害人權,有以上共識才能帶入同婚釋憲(我不知道幾字號),同志婚姻不具法律效力(侵害婚姻權),因此舉辦同婚公投決定以民法還是其他專法,印象中有人提反對同婚立法(但由於已經由大法官釋憲表明違憲),勸樓主還是好好鑽研討論,不要只看到某些論點就講一堆沒法律素養的話!
@a198878
6 ай бұрын
我已經看到一堆人自動帶入立場了 有些人不喜歡是沒問題,但能不能不要自動帶入?
@yeh-th3df
6 ай бұрын
大家都各自站邊拉人入伙 可怕
@dereklee4479
6 ай бұрын
越來越多的正義之聲出現
@HuikoTu
6 ай бұрын
然後國外有上議院/參議院監督立法院/眾議院的職權行使台灣有嗎?沒有還擴權,調查誰都用委員會表決成立這不是變成太上院?有這麼難懂嗎?要擴權就修憲。
@林岳松-h8o
6 ай бұрын
老師講的好!我今天從老師這裏學到了[暴民政治」這個術語! 太貼切了當今的政治!到底是誰在少數抗爭!?到底是誰在使用暴力!?到底是誰在發動群眾運動(包圍立法院)!?三歲小孩都知道!
@Afrida000
6 ай бұрын
不可以這樣解釋法案,而且國會5法案只講一半,最後的主度裁罰權都沒有提及(插手了監察院權限)。
@巫老爹-YT
6 ай бұрын
文件調閱權要有限制跟發動機制,現在差在現在藍白球員兼裁判,沒有制衡限制才有違法的問題,這集沒把現在藍白法拿出來說,是都說以前中華民國憲法,會搞到粉紅跟親共人士很高興
@IloveYT068
6 ай бұрын
這釋字案不是就是當時解釋給目前立院某黨團總召嗎......但同時也是給行政權一個可以暫時躲避立院監督的機制
@王梵剎
6 ай бұрын
我以為是周明增點進來原來是講法律的
@catgavel
6 ай бұрын
靠北像XD
@Rifkcnd
6 ай бұрын
大家放心暴民只接受1分鐘以內的影片,超過他們會自動忽略的
@Justnobodyintw
6 ай бұрын
我的直覺警鈴大響
@廖明家-h8t
5 ай бұрын
大法官的權力不遵守憲法訴訟法有權力的制衡嗎?感覺是沒有。
@TheA3811
5 ай бұрын
所以60%的反質詢“定義”在哪?
@remnantmaple
6 ай бұрын
想了解院會決議裁罰行政罰的部分 雖然釋字585 633裡面有講到可以 但總覺得跟權力分立的精神有所矛盾 其他民主國家好像也沒有類似的例子
@胡啓元
6 ай бұрын
@@remnantmaple 又是覺得嗎....罰鍰你看美國不就有了嗎?我的天阿
@jung7247
6 ай бұрын
美國川普顧問納瓦羅不只罰錢還入獄了,波音公司也被國會傳喚聽證,美國的罰則比台灣的還嚴重
@remnantmaple
6 ай бұрын
@@胡啓元 不好意思 他的可是移送司法裁決喔 不是院會決議喔 所以我才想了解這個部分喔不要激動😂
@joe40173
6 ай бұрын
照你這樣說,罰金跟罰鍰應該只能有一種吧?原來只要是民主國家政府都是違反權力分立原則,就只有獨裁國家才沒有這種問題。也就支持共產主義解放宇宙才不會出問題的意思,我了了。
@remnantmaple
6 ай бұрын
@@joe40173 這就是我想弄清楚的部分 行政罰罰鍰這個在各個民主國家都有相對應的行政罰慣例 但是從立法權裁定的罰則究竟屬於什麼
@原-o8t
6 ай бұрын
太難了 所以我們民進黨寫不出法案
@vanilla6827
6 ай бұрын
是是是,國民黨更槽。直接拿中共人民大會來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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