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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宮的逆襲!消失的遺產?神操作讓未成年私生女背五千多萬遺產稅!?|遺贈稅漏洞解析,大法官判決出爐!(CC英文字幕)|#廖震談時事 EP27|#新聞 #推薦 #社會 #財產 #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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Жазылу 62 М.
廖震老師
Күн бұрын
Пікірлер: 431
@尚裕-s
19 күн бұрын
謝謝老師解析 殺人犯沒有可教化 只有火化
@1127Peace
18 күн бұрын
+1🌱💪
@BfLiaw
17 күн бұрын
塔綠班化
@鯉魚王-e5z
16 күн бұрын
所有殺人犯都用火化一概而論,而沒討論犯罪情節 這不太對吧
@yod4484
15 күн бұрын
完全正確,憑什麼努力守法的人還要負起責任來維護那些人的人權,那些人根本是人體的癌細胞無誤 MD這個社會就是這樣亂的
@AERITH2ND
13 күн бұрын
引述國外的案子,犯人性侵被害人,導致被害人自殺,到法庭審判時因為犯人未成年不可能被判處死刑,犯人向受害人家屬表現的極度囂張,一副怎麼樣反正我幾年就出來了,後來被害人家屬最終選擇私法正義在法庭上槍殺了犯人,請問這樣也要判他死刑?
@1127Peace
18 күн бұрын
幸好台灣還有敢說真話的法律人👍💪 謝謝廖震老師❤🙏
@雪人-c5n
18 күн бұрын
謝謝老師講解這個議題,現在真的都很期待看到老師的新影片,對於非法律系的人真的淺顯易懂。 也明白為甚麼常常法律人講出來的話真的很難讓一般人接受,老是說法條就是這麼寫得怎樣怎樣的。 但是對於一般人就是無法接受,而這時候又會被說你法律素養不足之類的話來羞辱... 法條是死的,但人是有情感的生物,法律不能貼近人民,那這法是不是好的法...我在思考這問題。 很期待老師接下來講解接下來這三個法,個人是接受且覺得需要的但內容是可以討論的,但或許以老師的角度會有不同的看法~ 此外想請教老師在現今制度下,行政權就是過度肥大且不受拘束,究竟立法諸公又或者人民有何反制方式呢?! 每當想透過一些修法舉凡國會改革、憲法訴訟法去和龐大的行政權抗衡就會被說你毀憲亂政、你中共同路人。 又或者得到一個現行體制就是如此,不然你去修憲,這種約莫等於無解的答案,難道就只能看行政權濫權嗎...?
@廖震老師
18 күн бұрын
感謝抖內[̲̅$̲̅(̲̅300)̲̅$̲̅]!!你的大大鼓勵都是團隊更加努力的動力!!這部份我們可能之後用一集來聊聊~
@偉教練漢草
19 күн бұрын
赦免一個人的罪,是上帝的工作!我們該做的就是送他去見上帝
@music8928
18 күн бұрын
如果上帝赦免他 就會讓他復活
@Cayma623
18 күн бұрын
@@music8928 這個就算了。沒人復活過。所以懲惡楊善才需要專業與公正。
@Sekilin
18 күн бұрын
@@music8928 不是復活,是上天堂或下地獄
@s5529582
9 күн бұрын
@@music8928這判斷太強了,還真有一人復活過😂
@機掰綠茶
4 күн бұрын
只要沒誤判,現行犯就直接送去見上帝吧
@virkfulsarchive
18 күн бұрын
走了法院這麼多年,能理解的就是,法律人就是個死不認錯的族群,你法條指給他,他看不到,你證據指給他了,他看不到,他只看得到他自己想看到的。 法官不是來給你是非黑白的,他只是來領薪水的,但他領了薪水卻不想做事與負其職責上的責任。
@林非凡劉回憶
18 күн бұрын
你怎麼一直走法院??
@Nicky0425
18 күн бұрын
@@林非凡劉回憶隨便打個車禍官司都可以跑幾年了,你的疑問是想問什麼?
@virkfulsarchive
18 күн бұрын
@@林非凡劉回憶 點我頻道就知道原因啦
@heero73
17 күн бұрын
沒錯~~~法律人死不認錯是基本的 不然混不下去
@YEHS-S-PR0
17 күн бұрын
😂好真實😂
@Albert-Shyu
19 күн бұрын
燒死自己雙親、自己妻子、自己的三個小孩.....還不覺得自己該死...... 那被80選擇輕生的人,是承受了多沉重的苦,不得不走上自我解脫的路....
@beatingstorm1792
18 күн бұрын
好人臉皮薄、壞人臉皮厚,這世界就是這樣。
@PauMoBoy
17 күн бұрын
還有個17性侵 ~ 麥當勞只開除切割 在他們工作崗位發生這種事情
@路過的山頂洞人
14 күн бұрын
因為沒有大愛 選擇大家一起走🤔
@HsingAlex
13 күн бұрын
@@PauMoBoy 我不懂麥當勞還能做什麼?
@ChenKunYi
12 күн бұрын
麥當勞可以做的是加強企業內部的反應機制,檢視看是否有暢通的管道讓員工可以申訴檢舉,當然這個員工本身可能因為自身擔心而不敢檢舉,但是麥當勞作為企業一樣有社會責任,要出來表態,宣告。甚至每一季,都要透過公司內部的管理手段,調查整個體系的狀況,譬如可以透過中層管理層,但是會由不同區域沒有親屬朋友關係的每季輪流檢視不同區域的分店等等,盡可能的亡羊補牢,至於那個犯行的嫌疑人本來就是應該交由警察與司法處理,麥當勞可以做的是透過人事資料連繫曾經共事過的同事們仔細協助調查案件,一樣就是影片中說的社會的情感期待,而不是開除了就都不是發生在麥當勞內的事情一樣。這也是世界上多數都都強調的 企業社會責任 CSR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的一部分,上市公司甚至每年需要公佈它們的CSR政策與計畫 台灣麥當勞雖然沒有上市,但是這樣大型的企業。 而且目前最大的爭議是當事人有向麥當勞檢舉,但是麥當勞調查將它定義為情侶與性騷擾,這是當事者母親的指控,說是麥當勞發文給他的調查結果,這如果當事者母親說的是真是,那麥當勞需要做的是中間甚至高層都需要有人出來負責,當然現在麥當勞的說法是它們只能處理性騷擾,性侵它們管不到,所以它們是按照性騷擾處理。這種講法就匪夷所思了,好比你今天在公司內只管有人互毆,但是如果衝突,直接殺死了,然後公司說我只能管互毆,現在不是互毆,是殺人了不歸我管,我不管。我就定義你們是互毆。
@鈞程
19 күн бұрын
殺生為護生 , 斬業非斬人 . 死刑為何需要 , 嚇阻力之外 , 還有保護多數人的功能 .
@林明寬-o9h
17 күн бұрын
其實佛劍內心的覺悟更重要。 因為地藏說地獄不空誓不成佛,但佛劍說願無間之中只有我一人。 意即佛劍明白雖是懲奸除惡但終究是殺生,他走的路是以自己落入無間地獄的結果,救贖眾生渡化罪者。 反觀這些掌裁罰之權的人…..!
@賴皮族族長
13 күн бұрын
以霹靂手段行菩薩心腸
@dinghuilu
18 күн бұрын
如果哪天那些大法官的個資被公開的話,不知道會發生什麼事,我相信那些被害者家屬應該很有興趣
@user94ky-941
18 күн бұрын
許宗力的信箱和工作地點就寫在台大法學院,然後你想做什麼
@zx22qw
18 күн бұрын
那些作出判決的法官還活跳跳就代表著被害家屬還能承受更多痛苦,只有當人到達一無所有的程度才會開始報復社會.........
@EisenheinD
18 күн бұрын
如果有「沒穿鞋」的家屬,那可能會有私法正義的情事發生。 讓你做出那種讓我無法得到某種程度慰藉的人嚐嚐這種感覺。
@NightElvesXiao0731
18 күн бұрын
@@user94ky-941 坦白說我不贊成私刑報復,但千萬不要小看一無所有的人會變成什麼樣的惡魔。
@黃小名-m5x
18 күн бұрын
雖然這是因為法官引起的,但我認為你講這種話就是引台灣走入民粹私法,法官可能有錯但冤有頭債有主,私法針對加害者就好
@神坦貓貓粗乃丸
18 күн бұрын
看看柯文哲案人權立國就被民進黨變不見,看看陳啟昱馬上就人權立國又跑出來😂
@林非凡劉回憶
18 күн бұрын
藍白還在崩潰??
@beatingstorm1792
18 күн бұрын
@@林非凡劉回憶 小粉綠親身證明紅綠一家親,由你示範:)
@林冠宥-l9i
18 күн бұрын
@@林非凡劉回憶 所以陳啟昱放出來你可以接受??
@andyyeh9359
18 күн бұрын
@@林非凡劉回憶 民進黨證好用嗎
@陳joey
18 күн бұрын
何止柯文哲,整個民眾黨檯面上有聲量的全被抓去問一輪還被放話可能列被告
@Serendipity-o2i
18 күн бұрын
廖震老師真的比較符合一般大眾對於法律人的期待 是為了公平正義、為了普世價值,更有替被害人著想 而不是現今檯面上一堆律師團體、工會心中只有利益及立場 只要是某政黨講的都是對的,不支持就是毀憲亂政
@Oliver-o1b
2 күн бұрын
這集看完 眼淚差點止不住
@character51
19 күн бұрын
謝謝老師清楚和沉痛的說明😢
@archericefish0207
18 күн бұрын
當司法不公就是私刑正義的崛起了 反正實質不會判死 被害者的家屬也可以用相同手段互相報仇 因為這個司法體制無法實現公平正義 德國那個在開庭槍殺被判無期徒刑仇人的媽媽 一直讓我記憶深刻 我永遠記得一句話:活著的人最重要😢
@caren6963
18 күн бұрын
太棒了 專業人士出來開論壇 台灣對法弱智 失憶 反智…的不少 需要有志之士出來傳播 教導 釐清 感謝廖震老師!!
@Awei-dp6rx
17 күн бұрын
反正還有4成的人覺得沒什麼,又不是燒我家😂😂
@YouTubeLia945
10 күн бұрын
而且那四成的人 還不尊重真正的司法程序,法律知識空泛,只相信黨媒,法綠,連excel pay 都會相信
@啟德鄧
19 күн бұрын
謝謝講解....只能說感到很無奈
@hty8163
18 күн бұрын
老師這兩句「及其接近但不能接觸」、「極端推進也不能接觸到,案發當下所發生的真實」,就能了解當老師為此案說明時,有多少的無奈、多少無法改變的事實,即便現實擺在眼前卻還是只能屈就於現實!
@許維鈞-l6g
19 күн бұрын
感謝老師
@阿圓-v2u
14 күн бұрын
實務上讓國民生氣的是司法在教犯人說謊,用荒謬的邏輯偏袒罪犯!
@kai77116
19 күн бұрын
很簡單 會判這種結果的法官就是不想背鍋 很公務員阿 (反正家屬不爽可以自己私下用物理行為解決)
@gdragon0510
18 күн бұрын
結果到時候家屬被判的還比較重
@dinzi428
16 күн бұрын
以前看法白或是一些法律頻道,我都有點自我懷疑,難道我從小學習的公義是偏頗的?我大學旁聽的法學概論跟這個世界的認知不一樣? 直到看到廖老師的影片,才覺得我以前學得東西沒有錯,病的是這個社會,是執政的這群人。但願有一日公平正義能夠彰顯🥺
@krup43
19 күн бұрын
如果殺的是直系血親跟配偶,犯的還不是最嚴重的情節,還有什麼更嚴重的狀況?
@Wen-ff8nm
18 күн бұрын
殺法官和高官及其家人。 平民的命怎麼跟他們一樣
@chipmunk2326
4 күн бұрын
謝謝老師講解🥲
@andiechen9883
18 күн бұрын
司法改革根本🈚️屁用! 現今的判決教人要冷漠、學習無感,否則會被氣死
@hanson88
19 күн бұрын
從情感來看, 如果法官判決不能符合國民期待, 沒有用死刑斷開復仇的的枷鎖, 那我們的司法體制早晚要面對復仇的反撲。
@user-Lawraven
18 күн бұрын
廢死的國家不用死刑不也普遍都能斷開復仇枷鎖? 怎麼會只有華人特別做不到?
@HowardLiHao
18 күн бұрын
@@user-Lawraven 有統計數據嗎?不用死刑也普遍能斷開復仇枷鎖?? 怎麼感覺國外ㄅㄧㄤˋ來ㄅㄧㄤˋ去的?
@陳小月-i6s
18 күн бұрын
@@user-Lawraven 你要確定餒,是法律規範下使他們無法復仇,什麼時候你也能代表那些受害者家屬??
@Serendipity-o2i
18 күн бұрын
當一個已經一無所有的人, 還得不到公平正義的時候,惡魔化就是必然的結果
@yiting4570
17 күн бұрын
@@陳小月-i6s 怎麼會無法復仇?凶手一樣是人,受害者家屬開個車用力撞還是拿個刀捅對方一樣會死 只是受害家屬不願承擔刑責而已好嗎
@awaylin7614
18 күн бұрын
應該要要求判定殺人犯可教化的法官帶回家裡教化。 既然社會認定無藥可救的殺人犯,法官覺得可教化,就麻煩法官帶回家朝夕相處教化殺人犯。 而且該法官應該要擔任該殺人犯的連帶保證人,然後該犯人再犯,法官跟殺人犯一併同罪論處才對。 法官應該要為自己做的審判承擔負責才對。
@s50805oo
19 күн бұрын
這到底是甚麼人間悲劇 , 然後加害者還不能判死 , 天理何在?
@秋本まさひろ
18 күн бұрын
法官:這些人有教化的可能.......我們跟歐盟一樣尊重人權 😂🤣😅🤣😂😂
@tian-you4486
18 күн бұрын
因為台灣啊!所以我們要一起支持中國政府!
@tian-you4486
18 күн бұрын
@@秋本まさひろ 有沒有覺得,左岸的好多了?
@mufongyuto
16 күн бұрын
@@tian-you4486那邊又是另一個問題了,死刑的不一定真的是殺人犯。
@tian-you4486
14 күн бұрын
@@mufongyuto 貪污犯也有被「執行」的,反觀台灣呢?
@celia3471
16 күн бұрын
謝謝老師~今年司特上榜了,上岸後仍會持續觀看老師的頻道。謝謝老師。
@user-kr1xq7n
17 күн бұрын
吳宗憲立委說:現在尚未執行刑死的37個死刑犯,因為大法官廢死;由 檢察總長在非常上訴之後,回到普通地方法院審理,依照 「刑事訴訟法」規定:1.因為「無罪推定」(未判決前 認定他是無罪之人),所以當庭釋放。2. 即使法官羈押(但法官羈押 違法)也只能押15個月(大法官要求 做精神鑑定..也一定超過法官 審理的時間)結果就釋放回家。3. 法律規定坐牢15年,就可以假釋。如果地方法院 判此人無期徒刑,若已坐牢滿15年,就能假釋,放出來。4. 羈押時間 可以折抵刑期,滿15年,就可假釋,放出來。 吳宗憲立委的說法:「一定會放回社會。」因為大法官不懂「 刑事訴訟法」,依照此法,無法將這37個死刑犯關在牢裡,必然進入社會!若已坐牢滿15年,就能假釋,放出來。4. 羈押時間 可以折抵刑期,滿15年,就可假釋,放出來。 吳宗憲立委的說法:「一定會放回社會。」因為大法官不懂「 刑事訴訟法」,依照此法,無法將這37個死刑犯關在牢裡,必然進入社會!
@PurpleAlexandrite
14 күн бұрын
我不懂那些法律條文 但我感覺到了司法正義已死❤
@賴皮族族長
13 күн бұрын
檢察官出身 懂法律漏洞
@tsaicfu
17 күн бұрын
感謝憲法法庭大法官們為節省司法資源的努力,未來只要一二審判決未一致死刑,三審以上的上訴也就免了!
@dida811
18 күн бұрын
老師感謝你們的努力💪🏼
@陳月令
18 күн бұрын
執政者不允許死刑,法官不敢判,賺錢升官重要
@Kiki-f8u8l
17 күн бұрын
聽老師上課真的覺得好棒
@廖震老師
17 күн бұрын
謝謝你
@michael555168
19 күн бұрын
法官就是鼓勵私刑咩 有意見直接動手 那麼多年都過來了
@williamstark2069
19 күн бұрын
而且動私刑也不會被判死刑
@huiehjdks2034
18 күн бұрын
@@lukehsieh3792 就民進黨最尊重司法,財劃修法的正常程序,被當成是強行通關❤ 民進黨強通關的法案可多了
@蔡承翰-e5u
18 күн бұрын
@@williamstark2069那是沒人動到官員還有法官
@joyyang9999
18 күн бұрын
@@lukehsieh3792看是要尊重哪一種司法,綠色(垃圾)私法那就算了
@秋本まさひろ
18 күн бұрын
@@huiehjdks2034 那叫強行通關? 八年全面執政,想怎麼玩就怎麼玩。我講難聽點,誰叫另一個黨票數太難看.....
@吳珊姆
15 күн бұрын
謝謝老師
@Alan-nf6rh
18 күн бұрын
法官應說清楚何謂最嚴重之罪以及如何判定可教化?如此冷酷的判決如何令國民信服?
@HeiMiBR
17 күн бұрын
我不太明白的是:為什麼台灣遲遲沒有辦法訂立不可假釋的無期徒刑? 如果有不可假釋的無期,廢死的傷害就能壓到最低,甚至可以取代死刑的嚇阻效用。
@仁夕-d2c
16 күн бұрын
確實 無期徒刑 實質15年有期徒刑 放出來繼續殺人 笑死
@tomj6458
13 күн бұрын
@@仁夕-d2c 表現好,還能提前假釋1/3的刑期。15年刑期,最快關10年而已。
@仁夕-d2c
13 күн бұрын
@@tomj6458 只能說 學學人家的不得假釋無期徒刑好嗎
@Kevin_FireFOX
8 күн бұрын
民進黨高層有提過,因為他家的紈褲子弟有可能犯罪,如果有死刑或無期徒刑不得假釋,他家等於斷後,所以不能讓這種事情發生,也就是要以犧牲人民的利益來換取他們家延續香火的利益。
@吳丞仕
18 күн бұрын
共感能力的多寡也是法官心證的相關條件之一
@鄭邁律師
6 күн бұрын
好老師
@poemhpai
18 күн бұрын
司法真的跟現實太脫節,自由心證空間太大,又無良好的監督制衡機制
@Joe-rt9uo
18 күн бұрын
任何權利都需要制衡,司法也不例外,司法獨立不能成為逃避監督的理由,權責必須相符。
@mark66668
16 күн бұрын
老師講得非常清楚!
@立方-b5h
17 күн бұрын
惡魔會為惡魔脫罪,因為他們會為自己留好退路並且讓善良的人迷惑認為原諒是大愛.
@rayt.1565
17 күн бұрын
老師,想要聽青少年犯罪(例如新北割喉案),青少年量刑是否有提高的一天?定義為青少年犯罪年齡是否下修?有機會嗎?
@hihielsa
19 күн бұрын
為何法律人的腦袋和一般人不同…這個問題自問過好多次,謝謝老師當一般民眾和法律人的橋樑,聽完好無奈好難過😢
@lone6254
19 күн бұрын
法律人就只會對法條做解釋,人類的感情對其無用(只在跟自己無切身利害關係時如此😂
@user-Lawraven
18 күн бұрын
@@lone6254 跟自己毫無關係時才能好好審判呀 夾帶私情怎麼會對? 你不會希望審判你的是討厭你的人吧
@shmtw
18 күн бұрын
@@lone6254 吳宗憲舉過一個例子說一個法官本來對偷竊犯都輕判一直到家裡有人車被偷之後就開始重判XD
@shmtw
18 күн бұрын
@@user-Lawraven 不是對人,是對事...
@lone6254
18 күн бұрын
@@shmtw 沒錯,缺乏共情 只有在自己有同樣遭遇時才能理解 還有一個很有名的例子,日本一位法官本來贊同廢鼠,但是當其妻遇害後,才知道原來是這麼的痛苦的,轉而支持鼠刑
@桔平-h6p
17 күн бұрын
司法不公 被害者家屬後半生的身心理被困其中 直至一方生命終結 真的很沈痛
@cindywu8865
18 күн бұрын
一審判決很全面公正,如果縱火者有悔意就不要上訴。如果司法無法符合社會人民的法感情,最終會有私刑正義出現。我的認知自首是在案件的犯罪者不確定狀態下,嫌犯有悔意而自首,這位縱火者的自首根本不值得一提,因為爸爸早就知情,他在現場有沒有承認縱火都沒有意義。
@leo255112
9 күн бұрын
對人民來說是人神共憤的重罪,確實無法理解為何不判死、又為何不執行,謝謝老師以法界觀點解釋
@keekhydra
17 күн бұрын
這其實很簡單,就不敢承擔生命之重的法官拼命為了不判死刑想理由而已,只要不是我判死刑,其他都沒我的事!
@hbakery
13 күн бұрын
法律人就是我認為、我覺得巴拉巴拉,其實根本就不用讀法條,讀那麼多書幹嘛,反正都自由心證😂😂😂
@annie6526
10 күн бұрын
確實,周遭有幾個這樣的例子。他們總是講的不痛不癢、高高在上,就希望每個法律人都有經歷悲傷,才能貼近人心一點
@救你一生
18 күн бұрын
請立法終身監禁與鞭刑!!!
@六雪泥
18 күн бұрын
當國家法律無法給人民公平正義 那人民就自己來執行公平正義
@pink8197
19 күн бұрын
家屬在那邊哭 在哭下去就是中共同路人了
@lukehsieh3792
19 күн бұрын
這個時間點還在攻擊台灣政府跟弱化司法公信力.. 是不是中共同路人確實讓人存疑
@uprising-s7p
18 күн бұрын
你看你關鍵詞出來下面馬上有人出來貼標籤,民進黨真的很棒
@lukehsieh3792
18 күн бұрын
@@uprising-s7p 抱歉唷 我沒有支持民進黨 我支持柯的
@Qiao_Lier
18 күн бұрын
@@lukehsieh3792 和支持誰無關吧,看不出來是反串嗎?
@hihielsa
18 күн бұрын
某人說支持柯,但在其他留言批評人家雜草,綠色果然滿口謊言的顏色
@wlanwlan12
19 күн бұрын
謝謝老師的資料! 一審判決這不是寫的超好的嗎,也沒有硬凹說這不是最嚴重的罪,在死刑還沒廢除而且證據事實認定沒有爭議的現行法制之下,這本來就應該判最高本刑:死刑。 "有符合自首之要件"就必可減刑之實務常態,導致現行法制下仍可假釋之無期徒刑在這些最嚴重犯罪情節上,顯得罪責顯不相當,這才是更明顯有問題的論述好嗎= = 實務上大家都這麼做(都減刑),和這麼做具備法理正當性或兼顧法理情情理法,完全是不同的事情。 順便說明,本人傾向實質廢死跟死刑冤案不可發生立場。
@gtrickle
17 күн бұрын
為什麼債務問題口角會變成家暴? 是警方調查的結論還是檢察官的結論? 殺人不能證明犯人生性殘暴自首卻能證明本性良善? 如果台灣法律是符合公平正義的,請問一條人命值多少錢? 有比攤商的豬肉貴嗎?
@abcd5860
18 күн бұрын
以前很相信也很信仰大法官的解釋 但現在… 判決書論述的方式意向都朝著執政黨的意旨做解釋 憲法法庭…我去他的🙄
@tian-you4486
18 күн бұрын
有沒有覺得,左岸好多了? 歡迎來大陸看看
@Joe-rt9uo
18 күн бұрын
大法官私自擴權片面解釋,司法已失公信。
@Kevin_FireFOX
8 күн бұрын
@@tian-you4486 沒覺得,只覺得現在是兩岸一家親,民進黨是共產黨派來統治台灣的。
@蕃薯-k8g
Күн бұрын
我看過很多被害者家屬…生不如死的過生活😓
@zoechien8526
18 күн бұрын
台灣有終身監禁不得假釋的法律條文嗎?如果沒有,大法官還實質廢死,這就是縱虎歸山致百姓於災難。
@yanlin706
18 күн бұрын
即使有終身監禁之法, 那些民進黨的也不會判, 壞人不出來再犯案, 支持它們的律師如何賺滅良知的錢?
@Joe-rt9uo
18 күн бұрын
惡法非法
@Alan-nf6rh
18 күн бұрын
政府違背民意,執意廢死是要給誰看?難道100年前的中華民國的憲法已經有廢死了?到底是誰違憲?誰望文生義?假憲法之名謀政治的利益?
@chiayili8356
10 күн бұрын
唉~這個案件有參與到相驗的部分~ 真的是慘不忍睹,完全無法分辨誰是誰 只能從外觀判斷是大人還是小孩 那個畫面永生難忘
@la-ck2pn
18 күн бұрын
如果要廢死那無期徒刑應該要不能假釋
@AndreGatheland
17 күн бұрын
情感是情感,口感是口感。
@lonfajehan
18 күн бұрын
要廢死沒問題 但也要讓犯人跟這個社會永遠隔離才行 不然一點意義都沒有
@user-kr1xq7n
17 күн бұрын
吳宗憲立委曾說:台灣的無期徒刑 其實是有期徒刑。因為 關幾年後 就能假釋出獄。如今 大法官廢死,坐牢滿15年後,原本該判死刑、高度再犯率的人 就會回歸社會,對人民 人身安全 極其危險。 他希望 推動立法:將無期徒刑分3級;就是 原本該判死刑者 能真的不要放出來。但是政府完全不理睬他的建議!(立委和立委所立的法 不能違背 最高大法---憲法;所以 大法官有詮釋 憲法 權,大法官決定廢死,立委真的沒辦法。)
@mickeylin
17 күн бұрын
對的,沒有終身監禁
@BlackMarimo
17 күн бұрын
法官 不是不懂世界、也不是更懂法律 法官,只是更貼近「執政高層」的心意
@鄭綜騏
13 күн бұрын
想升官的心
@gary5433
10 күн бұрын
我不太懂法律 ,也很難從關鍵字google到想要的意思,想問一下 6:45 11:30 這邊提到德制是因為有怎樣的差異嗎? 又為什麼會有看到事情靜悄悄不敢說話?
@皢秋xiaochiu
18 күн бұрын
想問老師一個問題,最近在思考,大法官強制判死刑時需要一致決是否有逾越到立法者角色的疑慮?
@太翔太
17 күн бұрын
應該判處死刑定讞的 永久與社會隔離
@heero73
17 күн бұрын
這些事情發生在這些法官家裡時 我再看看是不是也會不判死
@JPMorgan0811
18 күн бұрын
老師請問,為什麼台灣不能加終身監禁的法律? 只是因為立委不修法還是司法院不提案修法?
@shmtw
18 күн бұрын
立法院有立委提案中...
@music8928
18 күн бұрын
司法院不負責提案修法 要提案的是行政院的法務部 抑或是立法委員們 但是根據我們行政官員的辦事效率 要他們提案 只會是無止盡的研議再研議 不停地研議 有委員提問就是研議中 一天拖過一天 要立委去提案 又很難 等等反對方就說 你要如何定義最嚴重之罪 或是要怎樣才能判終身監禁哩哩叩叩的東西 最後就變成一拖二拖三拖 丟給下屆立委去思考 從釋憲日算起已經過了兩個多月了 請問法務部提了終身監禁的相關法案了嗎?
@kaiyulo-r7s
18 күн бұрын
我覺得老師說的對!應該是要知道其事件避免未來在發生,而不是追殺爆料,要爆料追殺現在看新聞就行了
@瑞瑞-w7v
18 күн бұрын
老師您好 看過了您這部影片後我發現法官跟一般人的眼界還有想法真的很不相同 目前自己也還是大學生 大一時期有修過民法概論 覺得很多法律在簡答時的答案會因為些微的措辭不同而有不一樣的解釋方法 那既然會有法官以及民眾想法不一樣的情況發生那為何台灣的審判不能夠像國外一樣實行陪審團制度呢?可能是我不夠了解陪審團制度的利弊 但是就我所看到的少量資訊我覺得法官作為引導人從旁為民眾解釋條文以及流程 直到陪審團全員通過後再施以刑法這樣會不好嗎?謝謝老師
@沈得文
18 күн бұрын
最嚴重的案件描述累積可以彈性,意思是被殺的案件數不夠多,數據太少無法歸納?
@皮皮楊
18 күн бұрын
對啊,若不需要回應民意,搞國民參審幹麻呢
@annie6526
10 күн бұрын
說的很棒,請先問問你的心情,有良心的人,是什麼心情呢?
@akirasakai7999
18 күн бұрын
那天看到法院對公然侮辱判無罪,還寫稱法院不是道德糾察隊,我簡直笑翻了,現在法院哪個重大判決是貼合道德標準了,你不要說成為糾察隊,現在法院、大法官連道德都要回國小重學了,法院確實不是道德糾察隊啊,糾察隊是要夠格的才能成為社會的糾察隊,法院是道德價值低落的地方,目前社會亂源之一,糾察隊?你法院跟大法官還真不夠格
@yiting4570
17 күн бұрын
貼合道德標準的判決,不會被人報導,而你也不會去司法院看你滿意的判決書,所以你看不到只是這樣而已
@akirasakai7999
17 күн бұрын
@yiting4570 我法律背景的,出什麼判決,判得傾向如何我當然知道,並且你可能閱讀需要加強,我說重大判決,你在那邊跟我講新聞不報的一般案件 想辯論,你還是重新來過吧你
@yiting4570
17 күн бұрын
@@akirasakai7999 哦!這樣哦? 你拿個公然侮辱來和"重大判決"來對比哦 這位法律人,你的寫作能力真棒
@akirasakai7999
17 күн бұрын
@yiting4570 你的閱讀能力真的可以加強了,我對比的是道德糾察隊這個觀點,而不是公然侮辱跟重大判決,跟你這閱讀能力辯論真的浪費我的時間 漏看重大判決這四個字就大方承認,還在那邊偷換概念改辯論對比,笑翻,連偷換概念都被人看破,另外你真的不用擔心別人會跟你一樣看混淆
@yiting4570
17 күн бұрын
@@akirasakai7999 法院不是道德糾察隊>不想介入公然侮辱這種鳥事重刑 因為不是道德纖察隊,所以重大判決所以並未貼合道德標準 就你的論述,法院立場和舉止相當一致好嗎 你當然可以質疑我閱讀能力麻 因為你是法律背景耶,寫作能力當然和普通人的閱讀能力不一樣 連三段論都與人不同 請你從象牙塔下來實在是太浪費你的時間了
@YLAKB
19 күн бұрын
❤ 不只法官看法不一樣 有個“官”字的人看法都和我們不一樣 例如長官😂
@kantimmanual2504
18 күн бұрын
前面被執行死刑的受刑人家屬可以申請國賠嗎?🤔
@rosesmith4875
18 күн бұрын
因為法官太高級了,不適合我們多數的平民認知.
@baiben8472
18 күн бұрын
25:34 "呵!" 25:56 "哼..." 一個疑問是,實質廢死的話被害人家屬會不會尋求法律之外的救濟方式,也就是推動 "殺手" 這一行業的發展?畢竟這樣應該同時加強了殺手的需求及降低殺手執業的風險?
@DPP748KMT87
18 күн бұрын
翁仁賢應該覺得法官比地獄還地獄 他燒死6個 死刑 執行完畢 這個8個 免死
@ktpss93170
8 күн бұрын
我本身是支持廢死的,但要能有保險制度,就像是實質的終生監禁等等 目前看起來比較像是明明憲法中還存在死刑,也明明達到了條件,就故意減輕這是我無法接受的
@hktseng1983
14 күн бұрын
應該要修改民刑法,罰則一律改成可教化。
@richardhsiao7060
18 күн бұрын
我覺得甚至不需要考慮被害人的感受了,僅從犯罪行為造成的結果就已經符合「最嚴重犯罪」了。如果「最嚴重犯罪」都不能判死刑,就是廢死了 (因為根據比例原則,其他案件都要判更輕) ,然而我國民意距離廢死還有點遠
@chemistryka
18 күн бұрын
那為什麼要讓一個火災別的世界的人來判決我們這個世界發生的事?如果可以選擇活在其他世界的法官,我寧願讓新加坡的法官來判
@WXFPSXZM0719-t8s
18 күн бұрын
死刑的條件如此嚴苛,一審判決出來是死刑,但二審判決是無期徒刑,可能未來最高上訴的三審也會因應大環境也只能無期徒刑 對於司法 司法是道德的最低底線? 司法要符合民意或社會期待? 司法不應淪為私刑的工具? 現今政權的掌權者,正控制並玩弄程序正義,怎麼可能替被害者家屬或被害者還一個他們結果 對於旁觀者或在局中的 一句可教化 不要被仇恨埋沒 一句法理情要如何三者兼容 百姓要的是甚麼? 身為弱者的百姓,為了生活接不開鍋,看著立法院被藍綠白大鬧,又如何期待在野、執政者做到甚麼司法改革 用釋憲弄出一個實質廢死 國會改革草案送審被弄出個違憲,弄回去檢討送審也明擺著不讓他通過 所謂法律已成為他們控制權利的工具 北檢南檢都變成知法弄法玩法,玩文字遊戲的地方,大法官只是掌權的打手 哪一個法官考上了律師從業後還保持清醒跟職業道德? 如果大法官提名制度有所變革 還是有渺茫機會,看到司法變革 大法官提名本身是擴大總統權利,要抵制回收提名權微乎其微 應該會演變成違憲退回 在立法院積灰塵 我們想要的司法改革還要面對一個問題, 台灣政權會迎來一個未知數,分久畢合,合久必分局面 在未來所有藍綠白,老一輩連任到不能在連任,或無法用夫妻方式,一個當立委一個當縣市首長車輪戰維護自己縣市黨派政權(東部花×市),或用培養好的樁腳官二代去選舉 希望五權分立有新氣象或真的有新血改變台灣政治 最後三審或二審可以撤銷推翻先前一審判決,是避免誤判結果發生或有新的證據證人發現推翻判決,但結果是二審或三審法官說的算就是了,真的可悲至極..
@user-no3thku
19 күн бұрын
我一直想找答案 那些廢死的人的想法 苗博雅可以面帶笑容的說 廢死就如廢核是公共議題 一樣嗎 人是有感情的
@user-Lawraven
18 күн бұрын
確實是公共議題呀 牽涉到國家有沒有殺人的資格這種大事 難不成都不用大眾討論嗎 只是我國人民目前普遍尚未到達能討論的教育水準
@陳小月-i6s
18 күн бұрын
@@user-Lawraven 沒辦法,台灣法律對罪犯太過仁慈,以至於人民對司法失去信任,這樣的情況下沒得討論,詐騙天堂/犯罪國度/黑道治國 都是大家揶揄說的,先司法改革吧
@秋本まさひろ
18 күн бұрын
這就是苗博雅厲害....你叫他接球他把球踢給大家....
@bbssd30043
18 күн бұрын
@@user-Lawraven我是覺得啦,煽動仇恨跟貪污的政府十幾年來能讓國民素質提升到可以談廢死?天方夜譚吧
@張崑誠-q6t
18 күн бұрын
我比較想知道法律在社會中代表的價值是甚麼?如果社會的認知跟法律的規範有落差時,那要如何去拉近兩者的距離?
@戴勤祝
12 күн бұрын
法律人依法解釋法,才是真正法律人
@realtarantula
18 күн бұрын
廖震師乃真法律人
@chris3894082
18 күн бұрын
憲判八問題還有 知道法官造法 但沒聽過大法官造法 怎可以在解釋裡加死刑條件 臺灣大法官違憲 .....把以前的許宗力寫行政法全燒了
@Joe-rt9uo
18 күн бұрын
私自擴權解釋
@阿興-j4m
18 күн бұрын
小心翼翼的說明 跟現在法官相同的方式
@Dcard_Tom
3 күн бұрын
*原來"真實"是五條悟*
@shmtw
18 күн бұрын
法律人可以繼續照自己的邏輯和理念去判,問題是當提出來的理由說服不了一般民眾的時候就不要抱怨被民眾公幹。 這次明顯是大部分民眾不接受憲判8的結論立委只能照著背後民意上去圍剿大法官候選人。 當法律人覺得民眾都不理解他們的判斷邏輯的時候有沒有想過這是不是法律的問題不是民眾的問題,不然難道要指責民眾跟不上法律人的進步思考嗎?
@Joe-rt9uo
18 күн бұрын
法律在教育層面就出了根本問題
@張素梅-j1q
11 күн бұрын
我只有一要求,讓這些死刑犯跟法官及家人同住,睡不同間不要10年只要1年,問法官家人同不同意就好。
@jasword26
18 күн бұрын
就那個嘛...我們每年繳稅養犯罪者的錢比你在監獄裡工作賺到的薪水還多,變成到底是我們繳稅賠償受害者,還是那個縱火犯在努力賺錢賠償家人? 我想多數人都覺得是前者,總是看到挺廢死的說死刑一槍「好像、可能」會浪費幾億公帑,但這種事實確立且犯罪者早已自首的,到底幾百億在哪裡?
@doris2737
18 күн бұрын
若一個國家的法律無法給國民公平正義之感,這個法律無遵守的意義,無存在的必要。
@Joe-rt9uo
18 күн бұрын
在民主國家,惡法非法
@bigen66
17 күн бұрын
殺人放火搶劫強姦詐騙,這些重大案件法官還替他考量回歸社會喔?啊受害的善良百姓回的去從前嗎?
@CuteMiyu
7 сағат бұрын
請問: 1. 有 '不確定殺人故意', 有'確定殺人故意" 嗎? 2. 在中華民國, 無法以多項罪名結合加以定罪嗎? 這個案子在我的想像, 至少包含多重謀殺, 縱火, 家暴, -而且謀殺直系尊親屬會加重其刑. 我查了一下, 在歐洲已廢死國家, 這樣的案子通常都是終生監禁. 所以中華民國為什麼沒有終生監禁? 狡黠陰暴: 在暗中使用狠毒的手段達成目的 狡黠 - 聰明精明, 但是內心帶有不正當動機. 使用心機達成目標 陰 - 隱藏, 不顯於表面. 引申為暗中施行. 暴 - 以暴力, 強硬手段達成目的.
@kaie.shu1989
18 күн бұрын
二嬸法官不考慮被害人身體烈火燃燒,血液沸騰,濃煙衝肺,死狀慘烈,應判死刑未判,應受詛咒
@林國興-q3m
18 күн бұрын
不是,大法官對於憲法解釋,為什麼會有既定的立場??因為這些人都不懂中華民國憲法,只懂得背法條而已~!他們對法條的認知,可能低於小學6年級,不知道他們何德何能取得博士資格,完全不懂法也能取得博士資格???? 大法官應超脫黨派,超脫自我,而是依“中華民國憲法”來釋憲,你有既定的個人立場,你如何能為人民釋憲??? 例如主權在民,你有既然的立場,你會不會解釋成為主權在“民”進黨???這個主權在民,指的就是民進黨,那以後都只能讓民進黨說了算???要不然就是違憲??? 大法官有既定的自我立場,本身就是違憲。 大法官要釋憲前,就得先了解,什麼是”主權在民“,如果大法官連主權在民都不懂,你跟我說他有學過什麼法律???只是單純背背法條而已,完全不懂憲法呀~! 大法官如果懂憲法,就知道他們的死刑釋憲(設置諸多限制),根本是違憲。
@tso4964
18 күн бұры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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