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美坐牢,台灣寫悔過書?黃子佼為何被判這麼輕!?| 喵星律師 施宇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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喵星律師-施宇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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Күн бұрын

Пікірлер: 137
@sitanrasashoola253
@sitanrasashoola253 6 ай бұрын
所以這幾個星期的網路公審、霸凌通通沒用,還牽連了一票不參與霸凌的藝人,最後也只是一場鬧劇,真的走入法庭訴訟就是判決很輕。反倒是沒有「真人」受害的二次元作品還一直被提出來要禁止和重罰,這真的是本末倒置的反人權思維。
@Linaubrey
@Linaubrey 6 ай бұрын
戀童癖也愛看二次元的東西
@hastur_tass
@hastur_tass 6 ай бұрын
​@@Linaubrey戀童癖跟犯罪者分不清楚就別來亂了 去多讀書吧
@Flying_Bill
@Flying_Bill 6 ай бұрын
@@Linaubrey但不代表看的人會去做,犯罪者也都有喝過水,你可以不要喝,慢走不送。
@白雲-l3t
@白雲-l3t 5 ай бұрын
​@@Linaubrey 恐怖份子也愛吃飯
@yueh-chiaoyu619
@yueh-chiaoyu619 5 ай бұрын
就是就是,咱們宅宅是最安全的物種,世人都誤解我們
@chengchungkuo
@chengchungkuo 6 ай бұрын
你好 我是住在巴拉圭共和國的華僑 在本地做律師20多年 很欣賞你的節目 在此跟你分享巴拉圭 對此類案件的刑責 使用未成年人或無行為能力的圖像或其他表現形式,抑制色情材料的貿易和商業或非商業傳播管制法 第 6 條:消費及擁有兒童色情製品。 1.- 任何人獲取或以任何其他身分擁有具有本法第 1 條所述特徵的影像,將被處以六個月至三年的監禁。
@jerrychen4887
@jerrychen4887 6 ай бұрын
不過只有6個月~3年感覺也太輕
@chengchungkuo
@chengchungkuo 6 ай бұрын
第 1 條 - 使用男孩、女孩和青少年參與色情製品。 任何人以任何方式製作或複製包含未滿十八歲的人的色情行為或旨在激發性慾的性行為圖像的材料,以及出於色情目的展示其生殖器部位,處以五至十年監禁。
@chengchungkuo
@chengchungkuo 6 ай бұрын
第 2 條 - 傳播或行銷兒童色情製品。 任何人分發、進口、出口、提供、交換、展示、傳播、推廣或資助第 1 條所述圖像的製作或複製,將被處以 3 至 8 年監禁。
@chengchungkuo
@chengchungkuo 6 ай бұрын
第 3 條:男孩、女孩和青少年的性行為表現。 任何人參與組織、資助或宣傳公共或私人表演,其中十八歲以下的人參與色情內容的色情行為,將被判處五至十年監禁。
@chengchungkuo
@chengchungkuo 6 ай бұрын
第 4 條 - 加重因素。 前幾條規定的有期徒刑將增至十五年,如果: 1.- 受害者未滿十五歲; 任何一個, 2.- 作者: 1. 擁有兒童或青少年的父母權力、監護權或監護權,或受託教育或照顧兒童或青少年; 2. 與兒童或青少年負有教育、監護或監護義務的人串通行事; 任何一個, 3. 對兒童或青少年實施任何形式的暴力、武力、威脅、脅迫、欺騙、獎勵或承諾報酬。
@糖果葉-l3q
@糖果葉-l3q 6 ай бұрын
說的非常詳細,而且很有條理,超級棒的律師,謝謝您❤
@莊孝維-c4c
@莊孝維-c4c 5 ай бұрын
受益人:霉骵 爽賺一波流量
@a26732943
@a26732943 6 ай бұрын
因為潛規則 當事人也是【自願】。 美國有蘿莉島、 日本有傑尼斯喜多川。 中國有吳簽每個都是人才
@724土木三班陳同学粉
@724土木三班陳同学粉 6 ай бұрын
謝謝分享解說👏🏾👏🏾👍🏾👍🏾👍🏾
@帝上-w1d
@帝上-w1d 6 ай бұрын
台灣作為一個健全的民主國家,理應有自行制定規則的能力,會出現這些,完全是人民長時間漠視這些問題的結果。😅
@siwelsiwelsiwel
@siwelsiwelsiwel 6 ай бұрын
說得好,加上有很高比例的人不投票或亂投票,造成問題永遠無法解決.
@starall3385
@starall3385 6 ай бұрын
會不會繼續抓下去會牽扯到高層
@apple3832
@apple3832 5 ай бұрын
如果是累犯,一犯再犯呢?
@jangjack1161
@jangjack1161 6 ай бұрын
加人手,讚!
@whl9679
@whl9679 6 ай бұрын
謝謝解說
@蕭渝傑-q5t
@蕭渝傑-q5t 5 ай бұрын
處罰一個加入色情會員+猥褻未成年,要支付國庫?有賠償受害者嗎?
@chia-linwang9238
@chia-linwang9238 5 ай бұрын
不是有跟被害人和解了嗎?所以強制猥褻才會不起訴。至於支付國庫120萬,那是針對持有兒少色情影片的公益捐,當然是付給政府,難不成要付給被拍的兒少嗎?又不知道那些兒少是哪國的,根本無從找起。
@Tube-bh5ud
@Tube-bh5ud 5 ай бұрын
你好👋我好奇你當律師還會有成就感嗎? 長輩還會三不五時找問問題?
@meowsing64
@meowsing64 5 ай бұрын
成就感還是有,但責任感遠大於成就感,所以還是有相應的壓力在的;時間是寶貴的,目前會更加專注在願意珍惜自己價值的人身上
@Tube-bh5ud
@Tube-bh5ud 5 ай бұрын
@@meowsing64 是我的話一定是珍惜自己所愛所喜之人她們也愛我足以 感謝,我正在思考轉換其他跑道中 能當律師哥是很幸福的我來看是這樣 我的視角,我如果是律師了可能朋友、外國朋友佩服你的學識技能,長輩認為高尚懂得比他多 而不會再講閒話了跟下指點幾個普通工作 壓力呀,是的 不在線者無法體會你的壓力 祝你事業順心順利
@Ally-Tori
@Ally-Tori 6 ай бұрын
是我們選出的立委出了問題嗎…?🤔
@廢物星球頻道
@廢物星球頻道 6 ай бұрын
你怎麼現在才發現?
@allenchang5442
@allenchang5442 6 ай бұрын
因為在台灣,與論歸與論,法律歸法律.....吧?
@張鴻輝-f7x
@張鴻輝-f7x 6 ай бұрын
台灣法律不是法都站在情理法,任何事都能輕判,如食安.借護照.借帳號給不法行為人.....到最後只罰鍰而已,台灣吃食斷一顆牙都會請求私下和解,美國實例:女子吃麥當勞漢堡斷一顆牙6個月後判賠1千2百萬台幣,所以盡量不要走法院,台灣比2等公民還糟糕,詐騙集團當道政府.法律不可靠自求多福吧!
@林禹承-c1i
@林禹承-c1i 6 ай бұрын
律師您好請問可以討論這次憲法廢死辨論嗎?
@meowsing64
@meowsing64 6 ай бұрын
有的~ 可以期待一下
@林禹承-c1i
@林禹承-c1i 6 ай бұрын
@@meowsing64 感謝律師
@黃聖閔-s7r
@黃聖閔-s7r 6 ай бұрын
結果最慘的是統神XD一個沒犯罪的比一個犯罪的還慘
@hikari8636
@hikari8636 6 ай бұрын
公審女友劈腿判的都比黃重
@jameskuo2822
@jameskuo2822 6 ай бұрын
有個小小的疑問 如果說,A的日記中寫了B的犯罪事實&證據 那麼,C去偷了A的日記,並且以此來起訴B,B是否能夠宣稱證據無效? 因為取得方式不合法? 那麼,以黃的例子而言,警方是順便找到這個證據的,那麼是否跟上述的案例不同? 雖然取得方式合法,但取得目的不同? 那這樣也能算嗎?
@scyuann
@scyuann 6 ай бұрын
你這兩個例子就是很明顯的反例 證據如果違法取得當然不能用 例如你第一個用偷的例子 但黃子佼被搜索是有搜索票而合法取得的證據 當然沒有不能用的問題 搜索票會寫案由跟扣押物品 黃被搜索時上面大概有提到要扣押硬碟
@jameskuo2822
@jameskuo2822 6 ай бұрын
@@scyuann 感謝你的回覆。我只是很好奇,這種雖然合法但是順便的找到的贓物是否合法 --> 現在看起來是合法的,沒問題
@renfadin1953
@renfadin1953 5 ай бұрын
以前念形訴時還有點印象,如果是私人違法取得證據再交給檢警,那法院可以使用證據;如果是檢警違法取得證據,那法院除例外情形外,會拒絕使用證據. 黃案這種算是"另案證據",在合法搜索的範圍內,搜到其他犯罪證據,是可以另案偵辦.但是如果是去搜人,卻去開抽屜開電腦,就是違法搜索;還有常見的是警察押著嫌犯到停車場,要求嫌犯打開汽車,這也是違法搜索,因為附隨搜索只能是嫌犯身旁的交通工具.
@ez7532
@ez7532 6 ай бұрын
處置居然這麼輕,還真可悲啊,120w對黃子佼根本是小錢嘛,真的讓人懷疑檢方是否只是單純是往"好辦理"的方向去做 網路外流私密照的問題也不是近幾年才有,司法真的有在進步嗎
@Chen-kuan_yu
@Chen-kuan_yu 6 ай бұрын
有機會說說廢死釋憲嗎 個人完全不同意廢死
@leonlee5779
@leonlee5779 6 ай бұрын
牠至少做到轉移國會改革的焦點了
@jangjack1161
@jangjack1161 6 ай бұрын
暫緩起訴,嚇壞了他
@viviwuviviwu15
@viviwuviviwu15 6 ай бұрын
@maxandfu3
@maxandfu3 6 ай бұрын
法律是最低限度的維持社會安寧 所以要報仇還是要靠自己 畢竟現在廢死盛行 更待何時呢
@takakazuabe9130
@takakazuabe9130 6 ай бұрын
傑出青年受到的社會輿論好像也沒那麼嚴重耶 沒想到韓國刑責比我們重 卻有N號房這種東西
@concerttrooper421
@concerttrooper421 6 ай бұрын
除了坐牢罚款,新加坡还附送鞭刑。
@Girlpower0211
@Girlpower0211 6 ай бұрын
這個好
@py3091
@py3091 6 ай бұрын
這次事件有趣的地方是,在台灣罵黃子佼不夠用力的很容易被指責是在幫黃子佼洗白😂 喵星律師講案子不帶強力個人情緒和謾罵,希望不要被出征
@AlertImDK
@AlertImDK 6 ай бұрын
笑死,以法論法,持有7段兒童或少年之性影像,即使每一案僅判半年,一罪一罰就會判到3年半,且按照後續爆料指出這些影片很可能製作者就是黃子佼,怎麼會只是緩起訴?這肯定有司法黃牛介入啦,才讓檢察官沒有繼續追究這些影片的製作人是誰
@LoveisWar2000
@LoveisWar2000 6 ай бұрын
請問要怎麼知道影片裏面的人是未成年
@AlertImDK
@AlertImDK 6 ай бұрын
笑死,你是沒見過未成年長什麼樣子?
@Flying_Bill
@Flying_Bill 6 ай бұрын
有種東西叫化妝,也有些人天生是幼態的身形比例,但創意私房的那些影片在販售給會員的時候都有附上被害人的個資,所以可以證明是不是未成年人。
@renfadin1953
@renfadin1953 5 ай бұрын
兒童指12歲以下,少年指12歲以上18歲以下,有些人15-17歲就長的像18-19歲,乍看下不好認,另外日本AV片有成年童顏系列.
@月影-q1k
@月影-q1k 6 ай бұрын
正牌律師講的比某位最近流量很多的假律師講的中肯多了。 實務上大多都判很輕甚至和解或罪證不足不起訴,但很多法盲/道德或心理不舒服魔人只會有罪推定原則+看最高刑度,很多人"覺得"很嚴重但實務上就很少判超重。(某位假律師會跳出來說判很重的你看不到但又提不出案例)
@shen8964
@shen8964 6 ай бұрын
可以提示一下那個「假律師」是誰嗎😂
@阿布阿點
@阿布阿點 6 ай бұрын
你各位只要存有一點點對未成年不好的思維的都應該要注意,建議以後直接網路強制監控色情網站,只要有意圖觀看「類」未成年影像的通通列為潛在危險犯。想也不可以!想也有罪!
@user-ik9k666
@user-ik9k666 6 ай бұрын
因為是藝人吧
@YT_Terry
@YT_Terry 6 ай бұрын
想問一下律師,持有二次元的兒少性影像是算違法嗎?
@AlertImDK
@AlertImDK 6 ай бұрын
你有持有二次元的兒少性影像,好噁心喔你,還好意思問
@小寶-z8t
@小寶-z8t 6 ай бұрын
2024/4/11召開的「虛擬兒少色情管制執行疑義協調會」,召集衛福部、法務部及ACGN相關代表協會討論,為避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解釋模糊,使二次元創作受限,會議中達成三點共識: 1、真人兒少性影像、以真人所繪製之色情圖畫、AI生成之擬真色情圖畫依兒少性剝削條例規定處裡。 2、動漫(含二次元創作)如內容含暴力、性虐待或人獸性交等而無藝術性、醫學性或教育性價值,依《刑法》第235條及大法官解釋617號處理。 3、兒少不宜觀看者,依《兒童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6條,請平台業者補正相關防護措施(如警示性防護、阻攔性防護、嚴格年齡限制)。 簡單來說,很明顯能看出是二次元角色的兒少性影像,法律不會管(但內容含暴力、性虐待、人獸性交等無藝術性、醫學性或教育性價值者,則依刑法處理;而上述但書情形之判定由誰負責,目前尚不清楚,畢竟這也是最近才開始討論的議題) 剛好最近在做相關報告,查到這些資料,供你參考~ 這裡是相關報導:tw.news.yahoo.com/iwin%E7%AE%A1%E5%88%B0%E5%8B%95%E6%BC%AB%E7%95%8C-%E8%94%A1%E6%98%93%E9%A4%98%E6%9B%9D%E5%8D%94%E5%95%863%E5%85%B1%E8%AD%98-%E7%88%AD%E8%AD%B0%E7%B8%BD%E7%AE%97%E8%90%BD%E5%B9%95-075110997.html
@YT_Terry
@YT_Terry 6 ай бұрын
@@AlertImDK 我沒有啊,請你不要隨意臆測他人好嗎
@YT_Terry
@YT_Terry 6 ай бұрын
@@AlertImDK 我只是好奇並且內心有疑問想瞭解一下,有問題嗎?
@RucyW
@RucyW 6 ай бұрын
​@@YT_Terry看你持有的是哪種,ai擬真 真實參照 真實人物為原型這三種狀況會觸犯兒少法
@AlertImDK
@AlertImDK 6 ай бұрын
不是吧?持有7段兒童或少年之性影像,即使每一案僅判半年,一罪一罰就會判到3年半,且按照後續爆料指出這些影片很可能製作者就是黃子佼,怎麼會只是緩起訴?這肯定有司法黃牛介入啦,才讓檢察官沒有繼續追究這些影片的製作人是誰
@-user-jamesband1019
@-user-jamesband1019 6 ай бұрын
不要因為刑度輕就認為沒什麼大不了 那有沒有一種可能 因為真的沒什麼大不了 所以刑度就沒什麼大不了 如果真的有什麼大不了 那就把刑度上升到有什麼大不了 這很難嗎?
@obey1920
@obey1920 6 ай бұрын
不是因為台灣的審判都太輕嗎?同樣的罪別國的就死刑,台灣的就關幾個月,爛死
@claudiusnero9027
@claudiusnero9027 6 ай бұрын
其實也代表台灣的立法角度不同,與主流民意相左,還有很大的調整空間。
@hangeyan1
@hangeyan1 6 ай бұрын
嗄?影片有比對黃子佼的罪在其它國家的刑罰 日本跟台灣一樣是1年以下 韓國3年以下 加拿大5年以下 你說的太輕是指?
@阿強-u2y
@阿強-u2y 6 ай бұрын
美國沒有想像競合跟法條競合,都是一罪一罰
@毛球-e4s
@毛球-e4s 6 ай бұрын
想具體詢問關於「同樣的罪別國的就死刑,台灣的就關幾個月」是指哪一條罪呢?又或者,如果能更詳細說明,可以請問是指什麼類型的犯罪型態嗎?
@obey1920
@obey1920 6 ай бұрын
@@毛球-e4s 例如販毒
🕊️Valera🕊️
00:34
DO$HI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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А что бы ты сделал? @LimbLossBoss
00:17
История одного вокалист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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