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9號: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等案|國會改革法案的殞落!大法官們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的修正有多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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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震老師

廖震老師

Күн бұрын

Пікірлер: 1 400
@廖震老師
@廖震老師 Ай бұры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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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ISIG
@AMATISIG Ай бұрын
恭喜!獲得鯊鯊贊助!
@ivy67951119
@ivy67951119 Ай бұрын
恭喜老師接到業配🎉🎉🎉
@ivy67951119
@ivy67951119 Ай бұрын
老師好可愛❤😂
@gogolo
@gogolo Ай бұрын
恭喜老師有贊助,但也小心側翼。
@林冠宇-n6b
@林冠宇-n6b Ай бұрын
恭喜獲得業配
@anneshirley1998
@anneshirley1998 Ай бұрын
憲判字第9主文我開啟的同時即關閉,轉頭直接找懶人包🙈 老師就別說人言微輕了,還在匍匐前進的影響力,有時往往比瞬間爆發更深層。謝謝老師滿滿乾貨的一集👍
@廖震老師
@廖震老師 Ай бұрын
感謝抖內[̲̅$̲̅(̲̅3ο̲̅)̲̅$̲̅] 你的支持是我們團隊努力的動力!!感謝你!!
@Martin-lq3up
@Martin-lq3up Ай бұрын
感謝Surfshark贊助廖震老師頻道~ 廖老師把無聊的法律說的很有趣,我不是法律人也很愛聽。
@廖震老師
@廖震老師 Ай бұрын
乾爹們快來看啊😭😭😭他是好人啊~~~
@chenrossi6568
@chenrossi6568 Ай бұрын
我廣告也沒跳過喔!!!! 支持老師.....台灣要往前進不能少了老師這種還有道德良知的知識份子​@@廖震老師
@ytimyp72
@ytimyp72 Ай бұрын
謝謝!
@廖震老師
@廖震老師 Ай бұрын
感謝抖內[̲̅$̲̅(̲̅3οο̲̅)̲̅$̲̅] 你的鼓勵都是團隊繼續努力的動力!!!!
@qqdog0720
@qqdog0720 Ай бұрын
老師,要小心青鳥會飛出來😂
@allenhung5688
@allenhung5688 Ай бұрын
這頻道字太多了,青鳥不會來看。
@人生無大志
@人生無大志 Ай бұрын
青鳥只看中央廚房的貼圖
@洪俊毅
@洪俊毅 Ай бұрын
看到一堆違憲有夠爽好不好 笑死
@黃瀚毅-g6t
@黃瀚毅-g6t Ай бұрын
青冥鳥看不懂人字​@@allenhung5688
@love希格雯
@love希格雯 Ай бұрын
​@@洪俊毅 那代表你搞不清楚台灣的憲政體制 😂😂😂😂
@waterchy
@waterchy Ай бұрын
13:00 這點我也認同,因為立委的素質真的差太多,拿黃捷跟黃國昌比就知道了
@kevinlin4941
@kevinlin4941 Ай бұрын
突破盲腸
@zzxxz2345
@zzxxz2345 Ай бұрын
這也是我最在意的點,只是沒想到大法官也這麼想XD
@MrSHOCKtaker
@MrSHOCKtaker 29 күн бұрын
問題是這由誰來決定?美國眾議院在刺殺川普案的聽證會上還不是一直虧國安局長是奇多。也是一堆國會議員對特定議題聽證會拿自己有利的資料質問證人,就素質來說根本沒差。黃捷那是專業跟認真程度就已經有明顯的落差,搞到最後素質還不是大法官自己心證,合他意就拒審,不合他意就是素質差。
@casvalrolangreen377
@casvalrolangreen377 9 күн бұрын
也只有翁曉鈴能跟黃國昌比了
@祐昇張
@祐昇張 8 күн бұрын
@@casvalrolangreen377 沒造謠也能跟黃國昌比了
@無尺加500萬還不還啊
@無尺加500萬還不還啊 Ай бұрын
大法官只能解釋法律 不能夠自己創制法律 但還是謝謝廖老師把大法官那權勢味點出來。
@林峻樑-b2f
@林峻樑-b2f Ай бұрын
非常感謝老師的解說。千言萬語道不盡心中所想,身為40歲的中年人上有老下有小,對臺灣政治的亂象心有淒淒焉,徒自憂心又如何?小老百姓只能先齊家,天佑台灣。
@itsmyrainbow
@itsmyrainbow Ай бұрын
前面聽老師說有些人一開頭就要講抗中保台,我就在想熊,沒想到老師最後還是點名了,給個respect !
@Eason_Tong
@Eason_Tong Ай бұрын
在美國國會撒謊話或是嘴炮都要付出代價,在台灣有大法官背書,儘量說謊擺爛,這就是台灣價值
@user-DWpiano
@user-DWpiano Ай бұрын
這是我們國家的憲政價值,太🐮B啦
@ctrl-c.ctrl-v_copy
@ctrl-c.ctrl-v_copy Ай бұрын
美國沒有質詢,結案 怎麼有一推智商不足 前因後果都不知道拿來比較
@Jack-qt8vi
@Jack-qt8vi Ай бұрын
有沒有質詢,跟能不能說謊也可以拿來關聯,這邏輯也是很棒
@cat430828
@cat430828 Ай бұрын
@@ctrl-c.ctrl-v_copy 美國國會確實沒有質詢, 因為國會是代表民意的最大機關, 他們直接開聽證會調查失職官員(去看看川普在競選被刺時的聽證會吧 ), 犯不上那麼客氣還質詢 ! 此外, 美國國會要立什麼法是國會的事, 行政權管不著 ( 沒有像台灣禁伐補償還要行政原同意才行這種怪事), 台灣立法院當行政院立法局當太久了, 人民根本不知道它是民意機構了.你聽綠媒講的胡言亂語後就跑上來胡說八道, 是誰智商不足?
@F14001347
@F14001347 Ай бұрын
@@ctrl-c.ctrl-v_copy你的邏輯是台灣官員被質詢的時候說謊很合理嗎?不管是美國聽證會還是台灣質詢都應該誠實吧!
@menes152
@menes152 Ай бұрын
謝謝老師!
@廖震老師
@廖震老師 Ай бұрын
感謝抖內[̲̅$̲̅(̲̅3ο̲̅)̲̅$̲̅] 你的感謝跟鼓勵都是頻道與團隊繼續製作影片的動力!
@chunkaichang26
@chunkaichang26 Ай бұрын
這次的憲判9號,如果要說得比較中性一點,那只能用兩個字形容:保守 憲法有寫你才能有,憲法沒寫的,你一點都不能留, 我只能說,這些大法官既沒有判錯,卻也判錯了, 如果以「術」的角度來看,憲判9號的結果,忠於憲法本文並無問題, 但如果以「道」的角度來看,憲判9號的結果,某種程度上就是在扼殺台灣的民主發展潛力, 當然,我除了各別幾位我實在不知道如何評價的以外, 剩下的大法官,我相信他們作為資深法律人的眼界,自然不會如此狹隘, 但可惜的是,他們大部分的人還是為了某些追求,而不惜放棄了他們本應具備的高度, 好在令人欣慰的是,這其中還是有幾位願意忠於自己身上那件法官袍的人。 我在網路上曾經看到網友這般評價憲判9號: 憲判9號的判決沒有不對,但如果幾年前的同性婚姻釋憲案,這些大法官是用相同的「保守」姿態去處理,台灣還能成為亞洲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嗎? 某種程度來說,這句話已經隱隱點出了憲法判決的真正重要價值之一, 不過很可惜的是,同樣是這批人,過去能做出更加「開放」的判決,但現在卻不能,或著說,其實他們並非不能,而是...不願。
@JhenJhenJhenJhen
@JhenJhenJhenJhen Ай бұрын
同意 你說的真好
@場外魚酥
@場外魚酥 Ай бұрын
老實說國會調查權也不是多開放的觀念 其他國家早就行之有年了
@M_spring
@M_spring Ай бұрын
如果拿同婚當錨,這次的大法官大概已經算極右派了
@Hank-p1z
@Hank-p1z Ай бұрын
@@場外魚酥危害我黨利益 就是違憲亂政
@林大雄-h1c
@林大雄-h1c Ай бұрын
@@場外魚酥 國會調查權是陳水扁時代的國師-李鴻禧,也就是李俊邑他老爸,算是早期很著名的憲法學者,很多青鳥可能都沒聽過他了吧,他在1993年時就積極提倡國會要有調查權了欸,都已經30年前了…,李俊邑你對的起你老爸嗎
@Enthe-x9n
@Enthe-x9n Ай бұрын
句句準確道出心聲!! 抱歉我不是法律人,想請問老師,目前修憲門檻這麼高,除了換總統換民代,人民有別的什麼方式可以直接表達提出修憲或制定憲法嗎? 恭喜老師有業配了!又獵人又咒術迴戰又弗莉蓮,太接地氣!希望麥當勞可以看到老師的吶喊😂
@廖震老師
@廖震老師 Ай бұрын
你是好人🥲🥲🥲
@shaw_wang3906
@shaw_wang3906 Ай бұрын
如果任何一個政黨完全執政到國會席次超過2/3修憲門檻的話,那個黨才不會願意自費武功修憲
@洪至謙
@洪至謙 Ай бұрын
老師 只有一個關鍵的疑問,就是釋憲給出的解釋是,這個時期,不適合給立法院這些國會的權力。管見,這是人治的說法,不是法治的說法,就算立錯了法,也是民意要去解決,如重選,怎麼可以讓大法官的心證,人治到如此的地步。 再者,憲法對於主權的敘述,很多立法委員的說法或主張,是違憲的,但是,同時,這些立法委員又要說,請大家要尊重釋憲的結果,這是雙重標準的表現,不知老師有何看法,謝謝。
@vthsu4414
@vthsu4414 Ай бұрын
公投
@platinumstayer
@platinumstayer Ай бұрын
白藍還覺得修憲/罷免門檻太低勒 不想遵守現行憲法 卻沒有想到要修憲喔
@mingren5108
@mingren5108 23 күн бұрын
非常感謝老師的解說。
@威廉柏金
@威廉柏金 Ай бұрын
老師真的很中肯,也很公正,雖然不是每集都看,但真的就是實話,不偏不頗👍👍👍👍
@德宏-f6w
@德宏-f6w Ай бұрын
沒有廢死,但實質廢死,沒有鼓勵官員說謊,但實質鼓勵官員說謊,我就想問政治譴責對說謊的官員有甚麼用,政治就他們的玩具
@1127Peace
@1127Peace Ай бұрын
真的很生氣又無奈😢😢😢
@roy2monu
@roy2monu Ай бұрын
藍白執政縣市率先執行,給議會調查權,地方官員說謊要罰,中央政府也沒話說
@jackchen1764
@jackchen1764 Ай бұрын
立委也是一天到晚說謊,也沒人在乎。
@李加倫
@李加倫 Ай бұрын
@@roy2monu 好了啦,反正就是民進黨可以說謊別人不行,你直接打綠能你不能就好👍
@GEVIL123456
@GEVIL123456 Ай бұрын
沒有廢死是事實, 實質廢死是你的主觀感覺而已
@primejohn-b1u
@primejohn-b1u Ай бұрын
支持廖老師的結論,天佑台灣的民主。
@潘孝齊
@潘孝齊 Ай бұрын
老師這麼認真用法律來論述這些法律人,這些法律人心中只有政治😂
@宗-r1i
@宗-r1i Ай бұрын
沒錯 國昌老師就是這樣😂
@AMATISIG
@AMATISIG Ай бұрын
聽完只有感慨啊...
@廖震老師
@廖震老師 Ай бұрын
感謝抖內[̲̅$̲̅(̲̅75)̲̅$̲̅] !!!
@volvo4775
@volvo4775 Ай бұрын
第一次這麼欣賞一位老師!
@jing-yitang2529
@jing-yitang2529 Ай бұрын
有權力就必須要制衡! 謝謝老師 🫡
@INKevin
@INKevin Ай бұрын
沒錯 現在誰在主張 提高罷免門檻 立法委員擴權
@yuehcarolin2990
@yuehcarolin2990 Ай бұрын
聽老師講課很享受 🎉
@vans228
@vans228 Ай бұрын
謝謝老師,很棒的一門課
@阿布-h9f
@阿布-h9f Ай бұрын
台灣神奇的五權分立 除了半個立法院不是總統的之外 其他四個半全部總統控制 根本超級總統制 想監督還違憲 笑死 半個院的人要做事被四個半院海扁
@馮博文-n1i
@馮博文-n1i Ай бұрын
半個立法院都是不分區立委,沒有民意,都是官派的。
@恐怖筋肉人
@恐怖筋肉人 Ай бұрын
@@馮博文-n1i 選政黨的票不是民意,但是其他四院總統提名就是民意,這很青鳥🤪🤪
@platinumstayer
@platinumstayer Ай бұрын
歡迎修憲啊
@GEVIL123456
@GEVIL123456 Ай бұрын
有能力就選上去總統後修憲啊
@F14001347
@F14001347 Ай бұрын
@@GEVIL123456你這句話跟中國人說不爽就推翻共產黨有啥不同?支持獨裁還這麼明目張膽喔!你的民主就是不同意見都去死嗎?
@SJ30899
@SJ30899 Ай бұрын
謝謝老師詳細的解說和分享 我自己在看立法院的直播最大的感慨是 懂法的人裝不懂 不懂法的人裝懂 如果不能改變這樣的情況 對台灣的民主法治是不會進步的 也只顯得選民是多麼愚昧的在支持不適任的人當民意代表,阻止國家的進步 希望老師的頻道能壯大 讓更多的台灣人民看見 在現今充滿真真假假資訊的台灣社會裡,擁有法學素養和查證能力是有多麼的重要 希望更多人能意識到 在民主國家中 人民才是國家的主人 國家將如何發展 取決於公民素養和公民判斷力 我希望台灣能更進步 民主能發展更完全 在此之前希望 民生議題 能源議題 交通議題 安全議題 能先被重視和改善
@yuchz9718
@yuchz9718 Ай бұрын
謝謝老師,接地氣專家。❤
@hsuanhsuanchung7452
@hsuanhsuanchung7452 Ай бұрын
謝謝老師的講解 ❤
@j05668985125
@j05668985125 Ай бұрын
請大家讚起來,老師說得很好,別讓台灣一直走到退路了,分享出去
@sunli6575
@sunli6575 Ай бұрын
30:12 「我們這些沒有掌握權力的人,低著頭孜孜矻矻在社會上過生活的人,我們只有一種影響力,就是選票」 2024 年,台灣出現了過去 20 年來首位得票率未過半的總統。 2028 年,我們也能讓他成為 20 年來首位無法順利連任的總統。 這,就是選票的力量。
@ahking5787
@ahking5787 Ай бұрын
照現在立法院的表現 我想綠色要不連任很難
@po-tingchen525
@po-tingchen525 Ай бұрын
阿扁也沒過半!
@jasonchang4367
@jasonchang4367 Ай бұрын
2024藍白合沒成功是因為時間太短無法說服大家。 而我目前很感謝民進黨的作為,持續地讓在野知道沒選上就是沒有用。
@張保成
@張保成 Ай бұрын
阿扁當年就39%囉 國民當的鳥樣不改 2028一樣選不上啦
@張保成
@張保成 Ай бұрын
@@jasonchang4367 藍白要怎麼合 光是利益就分不均了
@ocyuan0209
@ocyuan0209 Ай бұрын
本身不是法律相關考生 但對國會發生時事還是有關注 看到廖老師提供很多沒有想過的觀點!感
@losjenk2223
@losjenk2223 Ай бұрын
謝謝老師
@hongdoug7068
@hongdoug7068 Ай бұрын
國會如果真有心改革,那麼先從國會自身做起,先把立委言論免責權拿掉,這一步沒先做什麼都是假的,只有政治對抗,不知道有沒有討論立委言論免責權和還有不分區立委也要受制衡,你只要不討論這些我都認為選擇性只講自己喜歡自己有利的事而已,改革本來就是一步一步來,自身沒做起是如何取得人民信任
@54heton
@54heton Ай бұрын
說的好👍
@INKevin
@INKevin Ай бұрын
先限制更生人當立委拉 我實在無法信任更生人來替國家制定法律 誰知道會不會特意留個後門讓自己鑽 連自身都不改革做起 要改革甚麼鬼
@右代宮戰人
@右代宮戰人 7 күн бұрын
言論免責權是因為立委本身就是風聞言事,他本身沒有任何行政權力,只能透過道聽塗說來質詢,舉個最簡單的例子,超思雞蛋案,立委只能說資本額太少,超思雞蛋案一定有人開後門給超思,真的有人開後門未必!但是你取消言論免責權後,立委說超思有問題就要負法律上的責任,這樣立委就不敢質詢。
@Daniel-c7r1g
@Daniel-c7r1g Ай бұрын
恭喜老師接到業配啦🎉
@astronoleo
@astronoleo Ай бұрын
從來沒有想過有一天民進黨會成為中華民國憲法的守護者實在有夠諷刺。 這次的憲法判決結果,說到底最差也就是太過保守,並沒有產生什麼違背憲法或超譯的問題。 我很贊同湯德宗前大法官的觀點,大法官就是根據憲法來解釋法律爭議,中華民國憲法的調查權責任就不在立法院身上,如果要透過憲法解釋讓立法院取得調查權,那會是一個非常「先進前衛」的判決,而大法官採取保守的判決。 說到底會造成這樣的結果是憲法造成的不是大法官造成的,如果要讓議會成為調查機關,最適當的方法還是修憲。
@r13974682
@r13974682 Ай бұрын
非常支持這個結論
@54heton
@54heton Ай бұрын
賛成
@j.p.studio6810
@j.p.studio6810 Ай бұрын
講的太好了!
@5566isgood
@5566isgood Ай бұрын
我可以在此預言,假設2028年變成是國民黨或民眾黨執政時,就會變成民進黨說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當年根本沒有違憲,那是當年大法官亂審亂判的問題民進黨一直主張政府應該受監督,不該讓中國式的獨裁復辟blablala(以下省略文組覺青煽動幹話萬字)...,總之現在我們要強力監督政府要重提立法院職權行使法!
@張保成
@張保成 Ай бұрын
國民黨內只要還有很多像洪秀柱那樣想法的人存在 就不要肖想選贏總統
@張保成
@張保成 Ай бұрын
國民黨內只要還有很多像洪秀柱那樣想法的人存在 就不要肖想選贏總統
@jemicheng
@jemicheng Ай бұрын
絕對同意阿,怕甚麼
@rick51012
@rick51012 Ай бұрын
已經做了憲判字 要再次承認國會的調查權 最少也要八年非民進黨過半的執政時期選出足夠的大法官 才能推翻
@albushuang1591
@albushuang1591 Ай бұрын
高中沒畢業就不要出來亂說話。
@powerogg
@powerogg Ай бұрын
現在真的看不太到有什麼制衡的能力了,越來越有被民主包裝的獨裁模樣
@jackchen1764
@jackchen1764 Ай бұрын
總預算不是被卡嗎? 哪裡沒有制衡能力?
@9711796300
@9711796300 Ай бұрын
​@@jackchen1764那你知道執政黨不依法編列預算,所以總預算不能過嗎?
@sonic905047
@sonic905047 Ай бұрын
@@jackchen1764青鳥只看片面
@chcjkkk
@chcjkkk Ай бұрын
@@jackchen1764鳥味飄出來囉
@F14001347
@F14001347 Ай бұрын
@@jackchen1764對啦,按照你的邏輯中共人大代表也可以投票表決,所以中共在你眼中是民主國家是吧!可笑!
@fromia1
@fromia1 Ай бұрын
感謝老師講解❤
@Ariel01128
@Ariel01128 Ай бұрын
恭喜廖老師拿到贊助 😂
@jessicachen4003
@jessicachen4003 Ай бұрын
謝謝老師的講解~這個憲判字真的太重要了🥹 看完才真的理解大法官在講什麼!期待下一集! PS: 小嚕好可愛喔😍
@hswp
@hswp Ай бұрын
罪有英德
@啟德鄧
@啟德鄧 Ай бұрын
太勇敢了....其他法律人怕得要死都不敢談...那堆垃圾大法官如何亂法
@0凱笨蛋
@0凱笨蛋 12 күн бұрын
謝謝
@cotwo7324
@cotwo7324 Ай бұрын
1.不承認中華民國合法性 ,卻參加中華民國選舉。 2.不承認現在的中華民國,但又擁護現在的中華民國總統。 3.不承認中華民國憲法,又以中華民國憲法說理。 4.不承認中華民國地位,又不放棄中華民國國籍。 5.口口聲聲民主前行,又不尊重民意機關所代表的多數民意。 6.滿口清廉勤政,又不樂見民意代表落實制衡權力。
@俐仁
@俐仁 Ай бұрын
老師已經開始接到業配了! 也太讚了😂
@mao5899
@mao5899 Ай бұрын
我們這些沒有掌握權力的人,低著頭孜孜矻矻在社會上過生活的人,我們只有一種影響力,就是選票,但是我們的立委總是不爭氣,而且能當選的立委也是大多都是地方勢力,雖然立委是民意所選,但做出的事情大部分都不是民意,而是黨意,希望我們能繼續用選票更民主
@baolin56
@baolin56 Ай бұрын
歷史~~ 氏族 、門閥才擁有資源。 到現在只是轉換成政黨!! 歷史是照妖鏡,時代、名詞轉變,本質不變!!
@leeon-e7i
@leeon-e7i Ай бұрын
哈哈,笑死
@何淑琴-p5m
@何淑琴-p5m Ай бұрын
辛苦了啦!❤❤❤
@cobalse00dd
@cobalse00dd Ай бұрын
由此可知我們會知道,接下來在執政黨在下野後會受到多大的阻礙與制肘,只要執政黨不脫下魔戒,不公平的制度就會造就族群全體的損失。 不公平的經濟和政治制度會導致全球不平等加劇,並且讓大多數人受到損害。--約瑟夫·斯蒂格利茲 只有在公平的法律和制度保障下,市場才能充分發揮其積極作用,創造全體社會的繁榮。---亞當·斯密 社會制度應該盡力保障最不利者的利益,這樣可以促進整個社會的公平與穩定。---約翰·羅爾斯 不公平的政治和經濟制度會導致貪腐和效率低下,最終損害整體社會的發展。--- 弗朗西斯·福山 而不公平的或腐敗的制度會抑制社會的創新和進步,導致資源配置低效,最終損害社會整體利益。---道格拉斯·諾思 只有社會和政治制度能夠進行調節,保證經濟運作不至於對大多數人造成傷害,才能實現更公平的社會。---卡爾·波蘭尼 在過去執政超過50年的執政黨一手打造出來的魔戒正在折磨自己,希望他們不要忘記這一切都是他們自己造就的惡之花 而現在的執政黨別忘記,過去用這套折磨你們的工具,只要縣在掌握權力時不改,未來必將繼續折磨你們... 迴力鏢正在迴旋,作用力等與反作用力,迴力鏢會打倒敵人,但也會飛回來打到自己
@陳俊龍-n2f
@陳俊龍-n2f 16 күн бұрын
把國民黨跟民眾黨換成本土政黨會更好
@Leo19856
@Leo19856 4 күн бұрын
@@陳俊龍-n2f民進黨就是共產黨扶植的政黨 台灣民眾黨才是真正台灣人的政黨
@恩愛最讚
@恩愛最讚 Ай бұрын
謝謝你的說明😊
@ningning2167
@ningning2167 Ай бұрын
好期待下一集耶!
@hiei81
@hiei81 Ай бұрын
考監曾經是間接民選,修憲修廢了。那麼喜歡五權憲法,又要限制立法院不得處罰行政權,那就開放監察院直接民選
@黃瀚毅-g6t
@黃瀚毅-g6t Ай бұрын
真的!監察院不民選根本就是執政黨的監察科而已
@YAOs-z1v
@YAOs-z1v Ай бұрын
到時候黃國昌變成監察委員就好笑了
@Luelie-x4b
@Luelie-x4b Ай бұрын
「不可消極不行使同意權」說錯了,同意權也包含「不同意」的選項,此項是在說不可消極不進行審查
@r13974682
@r13974682 Ай бұрын
審查不等於不能投不同意,可是我看在野不這樣想,不然幹嘛卡
@boggy1021
@boggy1021 Ай бұрын
非常同意,廖老師是不是過度解讀了呢?
@張庭維-d9u
@張庭維-d9u Ай бұрын
主要是前面的積極跟消極很難界定,如果一直不同意,是比較有可能被認為是消極的,畢竟同意就沒有後續了,自然不會有消極之說。廖老師說邏輯錯誤我不認同,最多只能說句話比較針對不同意時的狀況,製造不同意時的壓力。
@AshLaboratory
@AshLaboratory Ай бұрын
我也這麼覺得,消極應該是講放擺著不處理不審查。如果是不同意,反而是使用了「同意權」,因為不同意才能退回行政院,再重新提名單。如果不行使,提案就一直放在立法院不動,因為沒退回,所以也不能重提名單。 除了同意權,還有蠻多地方我覺得講的不合理… 如法律訴諸民意的部分? 法真的能完全訴諸民意嗎? 那難道不是民粹? 把一個複雜的問題簡化,會不會是抹平思考的一種手段???
@shps100606
@shps100606 9 күн бұрын
​@@AshLaboratory是的,民意其實很虛幻,也有可能形成民粹與暴民政治。 應該要把結論改成:我們的憲政體制真的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希望大家能開始思考推動下一步的修憲工程。
@hgjk-z9o
@hgjk-z9o Ай бұрын
希望能夠更多人可以了解~~
@劉其佑
@劉其佑 Ай бұрын
在這次選舉結束後,我看到總統跟立法院所代表的黨派不同之下,我就清楚的明白這一任是中華民國民主體制的總體檢,但是以國會改革法的結果來看,司法明顯偏向行政權的狀態,應該是一個滿滿紅字的健康報告。
@jtzhang9310
@jtzhang9310 Ай бұрын
真有意思 號稱要代表民意監督行政權的同一群人,同時也想要限制人民罷免自己的權力。 嘴上說再多好聽話也沒用,誰都知道這些大仁大義底下全部都是政治利益考量而已。
@r13974682
@r13974682 Ай бұрын
黃國昌最近講的話與2014年相比
@shih5533
@shih5533 Ай бұрын
連署罷免總統要身分證 連署罷免立委卻不用身分證 一視同仁這樣算限制?
@jtzhang9310
@jtzhang9310 Ай бұрын
@@shih5533 變得更困難就是增加限制,要改成相同標準為什麼不是都改成罷免總統要身分證? 而且達到同樣標準的理由是什麼? 那是不是也要改成相同門檻? 進一步地說為什麼本來會有是否需要身份證的差別,本質上就另一個門檻不同的表現,實際上去改就是線索。
@hartegfyrwus9292
@hartegfyrwus9292 27 күн бұрын
​@@shih5533你知道現在立法院為什麼被說擴權,他侵犯到監察院和司法院權限了
@1127Peace
@1127Peace Ай бұрын
恭喜老師接到業配❤👍 謝謝乾爹🎉🎉
@熊仔-k9p
@熊仔-k9p Ай бұрын
期待下一集
@Vib-j3q
@Vib-j3q Ай бұрын
可怕的不是政客、也不是大法官,而是有些人是「公民」,有些人是只是「選民」,然而我們都沒有分別,一人一票。
@Jones_tonny
@Jones_tonny Ай бұрын
最可怕的就是無知的民粹治國....
@User-eh1ne
@User-eh1ne Ай бұрын
廖震老師 上課了
@阿咪林-t3r
@阿咪林-t3r Ай бұрын
聽完老師這影片 很中立理性 支持 也點出很多台灣政治目前的問題
@shps100606
@shps100606 9 күн бұрын
主文第一段說 只要立法程序公開透明,這個立法就沒有違憲 那麼,這次國民黨阻擋民進黨進去委員會開會,是不是根本直接違憲? 還有很多沒有事先討論就突然冒出來然後通過的立法版本,這樣是不是也直接違憲?
@貓仔-f9w
@貓仔-f9w Ай бұрын
沒權力的人追求公平正義.有權力的人追求族群利益.
@minglinaug
@minglinaug Ай бұрын
民進黨執政時期必然有很多不盡如人意,你要不要回頭看看,不是執政黨的國民黨有多少人被判刑確立,你要不要說法院也是民進黨開的。此外台灣的行政首長佔有執政優勢,幾乎都是在卸任之後才有辦法檢調單位幾乎都是在卸任之後才有辦法打開潘朵拉的盒子,現在政府已經用最快的速度在清理這個國家所有的不對,不然為什麼柯文哲已經過了10年了現在才在查,為什麼馬英九也是卸任才在查,為什麼陳水扁也是卸了總統才能查,倒果為因的引導我實在無法認同
@whteoff751
@whteoff751 Ай бұрын
太多人不願意了解為何違憲,只想跟著喊口號,還擴散了解釋,說總統到立院備詢違憲,那麼市長受議員質詢也違憲???天啊
@dry5753
@dry5753 Ай бұрын
因為大法官的理由是兩邊都是民選所以總統不該對立院負責,立院無權質詢總統。 那同理市場跟議員同樣是民選,立場上應該平等,那市長一樣不用對議會負責。 沒道理總統一個道理市長一個道理啊,我自己是覺得這次釋憲可笑至極。
@melfusker-i7d
@melfusker-i7d Ай бұрын
有問題的不是擴散解釋,而是解釋本身有問題
@能者過勞
@能者過勞 Ай бұрын
應該說總統在憲法的地位和地方自治機關首長并不相同,所以不可以這樣去作類比。我們的賴前市長長時間不去議會,倒也是‘’獨樹一格‘’
@powerogg
@powerogg Ай бұрын
不管是不是被判違憲,想不想對人民負責看態度就知道了😂,人家縣市首長還是乖乖讓議員質詢
@成文-h3l
@成文-h3l Ай бұрын
所以犬法官的判決意思是說:偽證詐欺偽造文書罪通通是違憲
@王亮超-d3m
@王亮超-d3m Ай бұрын
接到Surfshark就是咖了,廖神果然猛!
@platinumstayer
@platinumstayer Ай бұрын
只差不知道是哪間大學的博士生了 不過也沒差吧 康奶爾違憲大博士都能瞎挺了
@向日葵小新
@向日葵小新 Ай бұрын
不分區 不分區 不分區~所以那就代表人民了嗎?
@像素竹內PixleJames
@像素竹內PixleJames Ай бұрын
不代表民意,那為什麼要選政黨票呢?
@hartegfyrwus9292
@hartegfyrwus9292 27 күн бұрын
​@@像素竹內PixleJames當時是想給非政治人士,也就沒那麼鮮明政黨派系,各行業專業人士名額,結果變成各黨派最強烈政客避風港,那廢除是最好辦法了
@ahking5787
@ahking5787 Ай бұрын
說白了就是政黨凌駕於政治 不論那一黨都是 換了位置就換了腦袋 現在的狀態會一直延續下去 該修憲就要先去修憲 不要想偷吃步
@shih5533
@shih5533 Ай бұрын
果然一堆青鳥飛出來 是大法官自己推翻以前的釋字325/461/585, 對於立法院委員會就能調閱各機關文件,約詢官員及社會相關人士。 各機關有義務提供原件,被約詢人員有義務出席。 也推翻釋字585對於不配合調查的個人,課予罰鍰處罰。 大法官被攻擊也是剛好而已吧
@釘頭七箭書
@釘頭七箭書 Ай бұрын
青鳥會讀這些資料就不會變青鳥了
@洪俊毅
@洪俊毅 Ай бұрын
@@shih5533 老師早就說這些違憲了,到底有沒有在上課?還是一日學生?
@shih5533
@shih5533 Ай бұрын
@@洪俊毅 大法官釋字違憲?你知道你在講什麼嗎
@brianyeh1670
@brianyeh1670 Ай бұрын
@@shih5533釋字第585號 十一、同條例第八條第七項「違反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或第六項規定者,處機關首長及行為人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經處罰後仍繼續違反者,得連續處罰之」及第八項前段:機關首長、團體負責人或有關人員拒絕真調會或其委員調查,影響重大,或為虛偽陳述者,依同條第七項之規定處罰等規定,有違正當法律程序及法律明確性原則。 其實是釋字第585號就已經宣告了立法院課以懲罰這件事違反法律原則。 釋字第585號  十二、同條例第八條第八項後段規定「機關首長、團體負責人或有關人員拒絕本會或本會委員調查,影響重大,或為虛偽陳述者……並依刑法第一百六十五條、第二百十四條等相關規定追訴處罰」,係指上開人員若因受調查而涉有犯罪嫌疑者,應由檢察機關依法偵查追訴,由法院依法審判而言;上開規定應本此意旨檢討修正。 因此釋字第585號與113憲判字9號並無衝突, 虛偽陳述或被查出犯罪可以罰,但應由檢察、法院等司法機關執行, 立法院並無司法權故無權判定與開罰。
@brianyeh1670
@brianyeh1670 Ай бұрын
113年憲判字第9號 五、(二)第45條第2項規定,關於調查委員會得「要求有關機關就特定議案涉及事項提供參考資料」部分,其要求提供之參考資料所涉及事項,須為與立法院行使憲法職權之特定議案之議決有重大關聯者;於此前提下,此部分之規定尚不生牴觸憲法問題。本項關於調查委員會得「要求有關人員出席提供證言及資料、物件」部分,除要求政府人員出席提供證言部分,尚不生牴觸憲法問題外,其餘有關要求政府人員提供資料、物件,及要求人民出席提供證言及資料、物件部分之規定,均與立法院調查權行使之憲法要求不合,自本判決宣示之日起,失其效力。本項關於「得舉行聽證……聽證相關事項依第9章之1之規定」部分,於第9章之1之規定不牴觸本判決意旨之範圍內,屬立法院國會自律範疇,尚不生牴觸憲法問題。 意思是立法工作所需的調查聽證並無問題,此外違憲。 不過立法院還是有辦法調查弊案的,只要立個跟弊案有關的法律, 就可以在憲法架構內找相關官員來調查,找人民來聽證。 然後"偶然"發現犯罪證據,向司法單位舉報。 例如審預算案就可以調查超思雞蛋,這點並未改變。
@尤健弘-y3n
@尤健弘-y3n Ай бұрын
最讓我好奇的是為什麼標準是經立法院主席判斷? 球員、裁判都是我的人?
@brianyeh1670
@brianyeh1670 Ай бұрын
廖老師有幾個使用較多時間評論的部分: (12:41)對於反質詢、隱匿沒有提出能有效對抗的替代方法, 有過於限制國會權力之爭議。 (14:35)基於國防外交需要而能隱匿資訊之規定過於空泛, 可能導致萬事皆以國防外交為由隱匿。 (20:00)並未定義消極不行使提名權、同意權之意義, (23:19)且提出憲法未包含的"敦促"作為解決方案。 因此大法官可說是並未以改善法律改善現況為目的, 只是基於憲法條文加以否定,有玩弄文字、消極行事之嫌。 此外我還有一個關注點: (24:05)禁止立法院以調查委員會型式行使調查權, 而必須以院會型式。 這點明顯拉高了立法院調查權的行使難度,降低了效率。 不過廖老師沒有在此著墨太多,不確定這種限制是否合於憲法精神。
@771011john
@771011john Ай бұрын
老師也知道憲政機關可以由民選的總統來從中協調, 但是現在是不是只有看到民選的"黨主席"啊?
@celery1230
@celery1230 Ай бұрын
願天祐台灣的民主與法治
@milliardo1412
@milliardo1412 Ай бұрын
套一句某個摔下去頭壞掉的立委,太難修了…呵。所以他們合法擺爛
@r13974682
@r13974682 Ай бұрын
修憲不難,敢提就好
@花小澤
@花小澤 9 күн бұрын
敲碗 憲政危機 的時事^^
@r_nan9291
@r_nan9291 Ай бұрын
抗中保台有流量?大家一起加入啊,大家都有同等話語權,再來檢視到底是誰在做破格叛國的事情,別忘了潛艦案馬立委還在被調查,偉大的花蓮王還有數百億資產在中國欸當過罪犯還能當立委還當總召欸,在野黨就不能檢討?立委的宣誓詞是什麼?翁立委說那是什麼違反民主的言論,老師還真是溫柔
@LavenderYui
@LavenderYui Ай бұрын
青鳥請坐下
@INKevin
@INKevin Ай бұрын
就特定立場阿
@台灣-c1c
@台灣-c1c Ай бұрын
恭喜接到工商 這期的立場特別鮮明😂
@豬小呆
@豬小呆 Ай бұрын
這根本就不是個問題......大法官是誰提名的?所以身為大法官為了自己的前途.釋憲時會幫誰....這不就是個一目了然的事嗎?
@林峻樑-b2f
@林峻樑-b2f Ай бұрын
@@豬小呆 湯大法官講堂有提到,就是大法官未享有終身職保障及任期制,說能夠獨立審判跟本是笑話。
@哈哈哈哈哈-r7i
@哈哈哈哈哈-r7i Ай бұрын
台灣的監察院是總統提名就很搞笑,請問誰會提名一個會監督自己行政官僚的人當監察委員,所以你看現在監察院長居然是在高雄留下一堆弊案的花媽就很搞笑
@r_nan9291
@r_nan9291 Ай бұрын
真可笑,經立法院同意不就也是幫兇?
@ocheng1883
@ocheng1883 Ай бұрын
@@r_nan9291是不是忘了什麼叫完全執政😂
@Eee-n5p
@Eee-n5p Ай бұрын
@@r_nan9291 對於總統提名的監委, 立法院有義務行使同意權喔, 這個在釋字461號就已經闡明了
@tctcy
@tctcy Ай бұрын
想請教若人民行使創制複決權力時,可否否決憲法法庭宣布違憲的判決,亦或者可以作為變更補強憲法缺失的一種手段?
@yuichilin1469
@yuichilin1469 Ай бұрын
恭喜老師有業配了🎉
@newjohnpcpc4218
@newjohnpcpc4218 Ай бұрын
不同的大法官組成是不是會有不同意見解, 今天若是別組大法官是否就會合憲 一般法院的法官有些會收錢,有些會受政治力影嚮去判案 要怎麼防止大法官, 不收錢或不受政治力影嚮而去做去公正的憲法判決呢?
@54heton
@54heton Ай бұрын
那你怎麼定義什麼叫公正的憲法判決?符合你期待的就是公正?不符合的就是不公?
@Aaaaatesu
@Aaaaatesu Ай бұрын
現在的問題是行政與立法溝通是0耶 看看老美的總統制,雙方都有有力制衡對方的工具,雖然行政權還是略大於立法權,但也不至於0溝通,而政策太差最後也還是要負起政治責任,面對下一屆選局結果
@詹穎柔-i6w
@詹穎柔-i6w Ай бұрын
謝謝老師的講解,看來憲法裁定真的有一些有問題,像我也不是很懂為什麼有些該違憲的沒違憲(例如程序問題),有些沒違憲,且確實合理的,卻違憲了(例如對於某些政治官員的處罰,有一些感覺是合理的,卻違憲) 另外想要求老師對於憲法訴訟法的議題的解說 以綠來說,這個法案對立委並沒有強制力,按照此次的民意觀察,不排除民進黨有再次成為國會最大黨的可能性,也就是說,當民進黨成為最大黨,其法案將無作用,因為這取決於立委如何決定,並無強制要求立委必須強硬監督官員,不僅造成兩個極端,讓民進黨趁機獨大,藉此讓藍白再也上不了台,甚至可能會造成朝野衝突的擴大 以藍白來說,此法案可能造成行政權停滯,因為懲罰並沒有明確條件,全是看立委想怎麼做就怎麼做,可能造成官員會一直換個不停,而沒有防止行政院停擺的相對應對措施內容,導致行政院停滯 也就是說,對藍綠白,都有可能有利,但對社會,這個法案就是個問題,這個法案就是一個鬥爭法案,圖利藍綠白任何一方,對社會來說卻很嚴重 所以就懲罰方面,我是認同大法官宣布違憲,但我認為部分違憲就可以,而不是全部違憲,就是官員被懲罰的制度可以存在,相對的要要求立法委員嚴格執行其監督,同時還要有防止行政權停滯的措施 另外,我覺得主要是憲法有問題,而不是大法官的裁決有問題,要改的應該是憲法,憲法太過於落後,而不是大法官的判決方式 這點希望老師可以回應我的想法,因為以現行的政治圈狀況,我只能思考最糟糕的狀況 以總結來說,基本上我不是很認同這樣的法案,而且也不意外這次的國改法案會不通過
@r13974682
@r13974682 Ай бұрын
叫那個誰趕快提修憲案,不要再護航國民黨修選罷法,他講的理由,國民黨玩的最好
@詹穎柔-i6w
@詹穎柔-i6w Ай бұрын
@r13974682 那個誰是誰?還有跟我的評論有關係嗎?
@-stray-cat-
@-stray-cat- Ай бұрын
喔喔!!!!!終於出了!
@changchichung0206
@changchichung0206 Ай бұрын
既然有權力就該制衡,請問老師,誰來制衡大法官的憲法法庭?
@張保成
@張保成 Ай бұрын
你先搞清楚憲法法庭的功能吧
@niahuang8512
@niahuang8512 Ай бұрын
請詳閱憲法訴訟法
@r13974682
@r13974682 Ай бұрын
大法官又不能主動釋憲
@shps100606
@shps100606 9 күн бұрын
有啊!就是讓憲法法庭癱瘓就好。
@r13974682
@r13974682 9 күн бұрын
@ 😄
@minglinaug
@minglinaug Ай бұрын
廖老師好,我有幾點不同的意見如下: 第一,憲法不是民進黨建立的,五權分立也不是他規劃的,憲法經過七次增修條文,前六次都是李登輝當總統的時候,只有最後一次是陳水扁民進黨執政。把現在國家體制的不健全全部推給民進黨,是不道德的。
@Rifkcnd
@Rifkcnd Ай бұрын
我不認同,目前執政者就是民進黨,操作這部機器的就是民進黨,國民黨已經在野要邁入第9個年頭了,這部國家機器如何使用完全由民進黨掌控,要不是這次立院三黨不過半,民進黨會有這麼多醜事被揭發嗎?不要忘記前8年民進黨是完全執政的狀態,基本上他們就是想怎麼幹就怎麼幹,不要再把藍維拉拖出來救援了
@f99yes
@f99yes Ай бұрын
可是他完全執政8年耶?而且大家都知道的歷史遺留問題,還會認為是全部怪罪民進黨?
@minglinaug
@minglinaug Ай бұрын
@@f99yes 2008年馬英九執政,立委有81席,蔡英文政府時期立委都只有60幾席是要怎樣修憲!修憲門檻是四分之三!
@niahuang8512
@niahuang8512 Ай бұрын
現代社會要修憲法其實是一件幾乎不可能的事情…. 自從國民大會廢掉以後 要修憲法 公民複決之門檻高得誇張
@r13974682
@r13974682 Ай бұрын
@@niahuang8512不是60%民意?還怕公投不會過?公投才50%民意ㄚ
@gw3835
@gw3835 Ай бұрын
不是翁先説不需要遵守違憲判決的?林志群是接著她的話説而已。但好像都只在批評林志群而已。怎麽不要求翁先辭立委?藍白啥權力都寫進去法律,違憲難道不正常?這個正常的政府不可能接受。
@Kcp1002
@Kcp1002 Ай бұрын
@@gw3835 可是全世界民主國家政府都能接受處罰官員,只有台灣不接受🥹🥹🥹
@F14001347
@F14001347 Ай бұрын
什麼叫啥權力都寫進?你根本就沒看法案內容吧!拜託啦,讀書好不好!
@r_nan9291
@r_nan9291 Ай бұрын
​@@Kcp1002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讀書不犯法,立委的拘束在哪?
@Kcp1002
@Kcp1002 Ай бұрын
@@r_nan9291 立委是民選的,他的拘束本來就是靠選票,而且他們違法本來就有罪,行政官員是民意付託的嗎? 登載你自己去看看法條他在上面說謊會不會被罰登載不實,讀書不犯法,你為什麼不讀
@r_nan9291
@r_nan9291 Ай бұрын
@@Kcp1002 這時候又懂了民意了喔?對大法官對總統怎麼又不是這套標準?國會制度不一樣,美國沒有質詢,去讀書
@劉邦響
@劉邦響 10 күн бұрын
大法官存在的意義就是避免民粹
@AHEDOG-u8z
@AHEDOG-u8z Ай бұрын
老師下集會講到不同意見書的部分嗎?
@廖震老師
@廖震老師 Ай бұрын
@siriusmei
@siriusmei Ай бұрын
裡面有個地方錯了 大法官、考試委員、監察委員因為是總統提名 是交全院委員會審查;NCC、公平會委員是由行政院長提名 所以才是交相關委員會審查。
@Rifkcnd
@Rifkcnd Ай бұрын
不論提名者是誰,當時的立法院的各個委員會均是由民進黨以過半的席次碾壓在野黨,當時只有民進黨一種聲音「全員過關通過」,才會造成現在如此扭曲的政體,看似五權分立的政體實際上只有「兩權,行政權及立法權」
@b5c2b5c72
@b5c2b5c72 Ай бұрын
@@Rifkcnd 所以這是修憲的問題 沒有修憲前規則就是如此
@Rifkcnd
@Rifkcnd Ай бұрын
@@b5c2b5c72 所以民進黨總是講著這是修憲問題,你知道這是修憲問題、我也知道這是修憲問題、大家都知道這是修憲問題,但是邁向合理的民主制度的路上的絆腳石就是叫做「民主進步黨」,民進黨就是拿到權力魔戒忘了在野時的自己,現在的所作所為再再印證打臉以前在野時的主張,修憲?大家都願意啊!但是民進黨不要啊
@b5c2b5c72
@b5c2b5c72 Ай бұрын
@Rifkcnd 憲法為國家根本大法,既然是憲法出問題就該修憲,使用法律做出的違反現在的憲法規定還想要強行通過,試問換位思考如果憲法被強行這樣通過你能接受?正確做法就是推動修憲運動獲得多數民意支持修憲這才是正道,推動修憲運動如果民進黨因為運動大了,分區立委有了民意壓力自然就會成
@Rifkcnd
@Rifkcnd Ай бұрын
@@b5c2b5c72 @ 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你忘了目前的傳統媒體資源絕大多數都掌握在民進黨手上,放任傳統媒體任意撕裂臺灣社會民眾之間的對立、社會媒體不顧新聞倫理隨意製造假新聞製造臺灣社會之間的對立,NCC對於此種現象絲毫充耳不聞,只因對象是三民自及鏡週刊,人是會思考的生物,而不是巴著硬生死板的六法全書的機器,我們該捫心自問的是「當現實的律法逐漸與理想的境界逐漸脫軌之時,到底該不該對這個畸形的體制有所衝撞與改變」
@j2285345
@j2285345 Ай бұрын
大法官認為行政官員說謊只需付政治責任,但法律有規定什麼是政治責任嗎,3+11發生時某位一直說我負責,到最後有負責嗎?
@r_nan9291
@r_nan9291 Ай бұрын
公民不及格,媒體藍白政黨操弄民粹,阿中不就遭到民怨的報復? 還有行政官員有公務員登載不實罪,立委的拘束在哪裡??
@j2285345
@j2285345 Ай бұрын
我都舉了3+11的例子,會議資料不給檢視,不具名的專家保證,這樣子有算負責嗎?
@r_nan9291
@r_nan9291 Ай бұрын
@@j2285345 所以他有當上台北市長?而且事後高端合約公開,國光新冠疫苗做不出來,高端沒多少補助卻做出來,藍白拖哪個出來道歉了??
@shih5533
@shih5533 Ай бұрын
@@r_nan9291 高端疫苗在 COVID-19 期間獲得了疾管署提供的 4.7 億元研發補助,用於疫苗的開發。除此之外,政府還與高端疫苗公司簽署了總價約 40.3 億元的採購合約,用來購買 500 萬劑疫苗 。 Google一下就有的東西 所以現在該道歉的到底是誰
@Googler-w9g
@Googler-w9g Ай бұрын
老師謝謝,五權分立😊笑話!
@hz10614
@hz10614 Ай бұрын
這次國會改革,國會權力有成長嗎?還是有的 以往憲法解釋調查權以法律條文明定了,但核心的強制力規範部分卻被重重的砍了一刀,使得整個國會調查權虛化。 國會可以調查,但不一定拿到的資料,也不一定問的到證人,官員也不一定說真話,最後的結果當然也不一定是真相。
@jeff21115
@jeff21115 Ай бұрын
下集快點出~~
@Jones_tonny
@Jones_tonny Ай бұрын
好影片不留言按讚嗎?讓影片推撥給更多人看的到
@Stanley99771
@Stanley99771 Ай бұрын
真佩服老師敢逆風po這個影片,反觀湯德宗教授只敢講廢死,呵呵
@ttinjuss7262
@ttinjuss7262 Ай бұрын
青鳥即將來攻擊老師
@Oliver-nd9ym
@Oliver-nd9ym Ай бұрын
那我想知道老師覺得憲法訴訟法必須修嗎?
@dry5753
@dry5753 Ай бұрын
提醒下,根據立法院秘書長周萬來說法,立院是沒有權力要求總統來的,所以中間有說錯了,國情報告那題不是回歸原本,而是連原本的法律都違憲了。 立院面對國情報告唯一能做的就是總統說要來決定讓不讓他來而已
@melfusker-i7d
@melfusker-i7d Ай бұрын
而且立法院連排行程都不行 真搞笑
@shihjyunchen9166
@shihjyunchen9166 Ай бұрын
推這則留言 我認知到的也是這個說法 希望下部影片能有相關說明
@johnjohn31109
@johnjohn31109 Ай бұрын
看起來沒錯,老師也是這樣講啊, 10:45 跟大家理解的一樣不是嗎🤔
@shihjyunchen9166
@shihjyunchen9166 Ай бұрын
說的是這條: 「此項規定明定由立法院內部之程序委員會排定議程,聽取總統國情報告,無異於立法院自我授權,片面決定總統赴立法院進行國行報告之時程相關事宜之安排,顯已逾越立法院憲法職權範圍」 好像連原本的條文都一併宣告違憲了吧 提議/院會決議/程序委員會安排議程這個事情08年就通過了 這次突然就變成立院自我授權而違憲了
@johnjohn31109
@johnjohn31109 Ай бұрын
噢了解,不過老師是說回歸憲法的基本狀態,不是回歸08年的15-2條 10:51
@Eee-n5p
@Eee-n5p Ай бұрын
這次的憲判字和之前的釋字585號, 對國會的角色認知落差太大了
@Hrlbonfd
@Hrlbonfd Ай бұрын
最簡單的方法,把民進黨換下來,然後民進黨現在護航的東西以後都會變成他們的惡果
@耿鬼一樣
@耿鬼一樣 Ай бұрын
會開始支持現在反對的東西 人在不同位置腦袋會不同
@leeloo_yh
@leeloo_yh Ай бұрын
但現在真正受傷的是台灣民主制度
@albushuang1591
@albushuang1591 Ай бұрын
解散國會啊,快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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