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瑩真律師】與法官面對面!司法秘辛大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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瑩真律師

瑩真律師

Күн бұрын

原來法官不是我們想像的那樣!!
在大家心中的法官形象,
總是環繞著莊重、嚴肅、專業的氛圍,
或許在有些人的心目中,
法官如同歷史古裝劇那般是個手掌生殺大權的職業 (開~~鍘~~~~)🔪🔪,
再加上平常也鮮少有機會得知法官們的日常,
更因此蒙上幾層神秘的面紗!
究竟……
最神祕也最令人期待的重量級職業--「法官」本人來啦~~~
到底法官們的日常都面臨什麼樣的困難與挑戰呢?
在法官的面前,各式各樣的說詞、證據……等等
猶如放在天秤的兩端般,究竟是真是假、孰重孰輕?
難道……法官們真如媒體上所報導的都是「遠古恐龍」🦕?!
在影片中,《律師說真話》將帶給大家滿滿的大……法官(誤XD)
快跟著瑩真律師一起來看看吧!!
(臉書影片連結在留言區、IG則是在我的個人介面上有連結喔!)
看完影片之後自己對於「法官」的印象有沒有因此改變呢??
無論有沒有都歡迎大家在底下留言告訴瑩真律師關於你的看法喔!

Пікірлер: 433
@cheng1102
@cheng1102 5 жыл бұрын
法官的終於發上來了~ 辛苦鄭法官、瑩真律師以及辛苦趕工的後製團隊了!
@REVIVAL6117
@REVIVAL6117 5 жыл бұрын
想了解 什麼是是民間律師 看【王牌大律師】 想了解什麼是檢察官 看【HERO 】 想了解什麼是 義務律師 看 【刑事99.9】 想了解什麼是 人權律師 看【我們與惡的距離】
@clintchen4729
@clintchen4729 5 жыл бұрын
結果是全數妖魔化....
@dark35201
@dark35201 4 жыл бұрын
我以為99.9是了解日本的冷笑話,當我沒說
@張榮成-i5b
@張榮成-i5b 4 жыл бұрын
王牌大律師XD你認真?
@阿Q-k5g
@阿Q-k5g 3 жыл бұрын
你漏了一個最佳利益 還有王牌大律師跟99.9你開玩笑嗎XD
@rita_6399
@rita_6399 3 жыл бұрын
😅😆😆😆
@dimonlin1256
@dimonlin1256 5 жыл бұрын
親身經歷過拿很高的費用還擺爛的律師... 等著官司結束後上網路公開真實的過程., 避免再有人受害 希望大家諮詢時多觀察,跟律師的合約 也都要寫詳細清楚, 律師拿的合約都是保障他自己 跟律師之間的對話最好都要有日期時間的證據 雖然很多律師說要找用心的 不是找有名的 但真的 有名的比較愛惜羽毛...那些嘴巴說會用心會幫你的 ,很多都是出一張嘴 看看瑩真律師這樣的好律師 真的相見恨晚....
@高聖普-y3g
@高聖普-y3g 2 жыл бұрын
有網址嗎?
@MrBosslai
@MrBosslai 5 жыл бұрын
還差一個檢察官了
@zcxcedrfcia
@zcxcedrfcia 5 жыл бұрын
司法改革最應該改的是檢察官
@范竣宇
@范竣宇 5 жыл бұрын
其實會讓民眾嚇到的常常是檢察官
@rich8442
@rich8442 5 жыл бұрын
想看檢察官 + 1
@何威宇-d5k
@何威宇-d5k 5 жыл бұрын
因為只有恐龍法官才會被爆出來。所以人民才會認為恐龍法官很多。
@MarlinIce1
@MarlinIce1 5 жыл бұрын
因為大家都看差不看優…
@林珮萱-i3p
@林珮萱-i3p 5 жыл бұрын
可是民眾難道不需要檢討自己嗎?? 難道不需要檢討自己的白痴化,自己的媒體識別能力嗎??? 沒有民眾白癡化,媒體也不會趁虛而入阿。
@user_CrimeGod
@user_CrimeGod 5 жыл бұрын
抱怨的聲音一定都會是最大的,但其實真的不是所有法官都亂判
@豪鬼-q2d
@豪鬼-q2d 5 жыл бұрын
有時候不是法官聽不到輿論抨擊判決結果,而是因為法官的圈子也不大,菜鳥法官改判等於是打臉之前判決的前輩
@高姓男子
@高姓男子 5 жыл бұрын
難道社會各行各業有不是這樣的? 老鼠屎總是帶來很大的傷害
@ertwwatygex
@ertwwatygex 5 жыл бұрын
我覺得法治教育很重要,政府其實可以跟補習班合作或用其他方式讓社會大眾都能上一輪完整的法學緒論,提升大眾的法學素養。
@kagura830722
@kagura830722 5 жыл бұрын
我認為應該列為國民義務教育的必修,每個人都應該了解
@kokokoyyy
@kokokoyyy 5 жыл бұрын
其實公民與道德就包含法治教育了吧(?
@rich8442
@rich8442 5 жыл бұрын
我也認同 法治教育,不只為了「考試」, 更應該落實在生活上,讓大家在生活裡就有基本的、正確的法治觀念 常見國小、國中的老師,或許不是法律本科出身,竟然「教錯」! 曾聽聞一位家長轉述其小孩上課內容,( 該家長是法律專業人士 ) 老師問,「我國合法幾歲可結婚?」,小孩(學生)因為家長是法律專業人士,從小耳儒目染,故很快回答「男生18歲,女生16歲,才可結婚」, 結果,老師說「不對,要20歲才能結婚」 術業有專攻,在專業科目上 ( 例如:公民或涉及法律、金融等領域 ) , 學校仍必須聘用「專業老師」教授才是,以免誤人子弟!
@TheBlvision
@TheBlvision 2 жыл бұрын
最好放在高中課程 成年人的部分,可以和大企業合作,先讓大企業員工、勞工去上法學緒論
@ciou0000
@ciou0000 2 жыл бұрын
不是高中公民課都有上過嗎?
@dkny61298
@dkny61298 5 жыл бұрын
有些媒體斷章取義 導致清流的法官莫名承受恐龍法官的稱號 真正看完判決內容的寥寥可數
@twshachi
@twshachi 5 жыл бұрын
其實很多上過媒體的,認真去看判決書還是會覺得判的過於背離現實 如果再去查法官名字,那才是會真的吐血,因為很多都是媒體的常客 與其說媒體斷章取義,倒不如說遺憾的是沒有淘汰制度,才讓一群真恐龍去毀壞所有法官的名聲 例如桃園地方法院的許雅婷(請容我不想稱她為法官) 至少六度性侵女童最後判兩年,給緩刑 理由:被告與家屬和解,認定無再犯之虞,且犯後坦承犯行,後悔所為,衡其情節,不無情輕法重 ,尚堪憫恕之情形,援引刑法第59條規定,酌減其刑 然後線上還查不到這篇的判決書(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0年度 侵訴字第143號) 最後高院判十年,然後被告上訴駁回 被人拿鋁棒毆打,用左手抵擋,用右手推打人的,結果被判傷害致重傷,一年四個月 理由:被告斯時若能適時奪下林正奇手中之鋁棒,在奪取時或亦可能致生肢體拉扯,然此等較輕微之手段,應即可避免繼續遭林正奇以鋁棒侵害 客觀上被告應該預料推人會使人摔倒在地而導致嗅覺喪失,而被告明知道卻還是使用推人的反擊動作,所以防衛過當,重傷害成立
@172potato7
@172potato7 5 жыл бұрын
@@twshachi 這什麼狗屁判決?? 第二例最扯。塞林娘咧,被打還擊還能考慮那麼多?
@clintchen4729
@clintchen4729 5 жыл бұрын
重點是法律制定吧!你拿了一個爛法律,怎麼判???
@twshachi
@twshachi 5 жыл бұрын
@@clintchen4729 周春米之前修酒駕刑度時提出過質疑,用當時她說的話來回應你的回覆應該很適當 2013~2019年酒駕致人於死的刑責是3~10年,但實際上接近7成的案件在地方法院上是判低於這個3年的最低刑度,總平均刑責是2年6個月 法院解釋輕判比例如此高是自首與被害者家屬和解,但你敢信有7成的隨機殺人魔都能拿出幾百萬的賠償金來和解? 你說這到底是法官亂判還是本身法有問題?我想絕大多數的爭議都是法官判的刑責遠離人民期待 法有問題的相對來說真的沒那麼多,近年來大概就屬維冠大樓爭議比較大而已
@clintchen4729
@clintchen4729 5 жыл бұрын
@@twshachi 呃…呼呼嘿嘿,就說法律有問題,你不相信,刑責的彈性過大,若酒駕第一次為傷人兩年,第二次七年,若刑責固定,法官就很好判啦,且不會有聖母心大作的狀況。
@ross6368
@ross6368 5 жыл бұрын
可以作一集法官、檢查官、律師之間的3角關係嗎?
@ross6368
@ross6368 5 жыл бұрын
嗯嗯!我想了解一個案件中、這3個角色有什麼影響力、或是作為、可以造成恐龍判決
@REVIVAL6117
@REVIVAL6117 5 жыл бұрын
可以去看 刑事99.9
@ross6368
@ross6368 5 жыл бұрын
@fs910175 干溫
@ross6368
@ross6368 5 жыл бұрын
@@REVIVAL6117 干溫
@Slippery0424
@Slippery0424 5 жыл бұрын
kzbin.info/www/bejne/bKW4c357gpJkiMk 這是關係圖
@旺旺-q6k
@旺旺-q6k 5 жыл бұрын
真正該批評的是立法委員吧!法官再怎麼正義也只能依法判決啊!問題是有時候依法判決,卻是給懂法律的壞人鑽漏洞的機會。立委們請好好克盡職責好好修法好嗎?
@民進黨無能台南市落伍
@民進黨無能台南市落伍 4 жыл бұрын
但 是......有不少法官...故意違法判決 或 是......故 意 逃避證據,亂 判 決 補充一點...法律沒強迫.依單 1 法判決 是看事實,證據,依相關法律去判決
@許宗勳-p1g
@許宗勳-p1g 4 жыл бұрын
@@民進黨無能台南市落伍 任何的判決都是依照法律的 這是常識... 你可以找找看有沒有 照法律只能判1年到5年 但是我看你不爽 所以判10年 我相信不可能有... 任何行業都有害群之馬 醫生也有不會醫亂醫的 只是要知道 是好法官是特例 還是恐龍是特例 從律師說的 遇到的恐龍不是沒有 但真的很少 很少 這其實跟之前有人統計過的數據相符合
@許宗勳-p1g
@許宗勳-p1g 4 жыл бұрын
還有啊 檢察官 律師 也都可能是讓案件出問題的人 檢察官證據不足 或是 方向不對 沒有用正確的理由起訴對方 律師 沒有合理的幫助雇主 或是用一些手段獲得有利判決 立委也要看狀況 很多法律制定之後 會出什麼問題其實很難預判 你可以去看看有修改過的法律 如果當時有引起討論 那大多會有相關的辯論比賽 挑個兩場看看就會知道 有很多的問題再出現前是很難發現的 而一個新的制度要建立 可以注意的問題真的很多
@民進黨無能台南市落伍
@民進黨無能台南市落伍 4 жыл бұрын
@@許宗勳-p1g ......恐龍法官很少...??? 那為什麼民調顯示...約 8 成民眾 對司法官不信任...??????
@許宗勳-p1g
@許宗勳-p1g 4 жыл бұрын
@@民進黨無能台南市落伍 你可以去看看博恩夜夜秀的 欸!恐龍法官 說實話沒看我也不知道 原來那麼多人討厭法官... 台灣人真好騙...
@alb1097
@alb1097 5 жыл бұрын
法院發言人角色應當是讓民眾更瞭解判決的成因,作為與一般民眾溝通判決結果的橋樑,但往往嚴肅又冰冷的把閱聽者當科班出身般的照本宣科就結束了;明明法律應該是要最貼近人民,判決更是跟民眾未來行為息息相關,再加上媒體的渲染,負面輿論的堆疊,就會讓人覺得與司法的距離越來越遠,越不親近就越不相信!
@sasahsu5348
@sasahsu5348 5 жыл бұрын
想看訪問檢察官🙋
@Andrew-fg9ml
@Andrew-fg9ml 5 жыл бұрын
+1
@NOlongyi
@NOlongyi 5 жыл бұрын
想看他们斗嘴?
@eddiechiang7341
@eddiechiang7341 5 жыл бұрын
廉政英雄嗎XD
@rich8442
@rich8442 5 жыл бұрын
想看檢察官 + 1
@jia-youjiang4540
@jia-youjiang4540 4 жыл бұрын
@@eddiechiang7341 好看
@林育任-f6t
@林育任-f6t 5 жыл бұрын
一個恐龍屎就很恐怖了,就算是少數還是很恐怖
@annielin348
@annielin348 5 жыл бұрын
法治教育中的法院參訪也是一個和大家溝通的好方式,從羈押室,旁聽法庭到讓參與學生模擬法庭劇,都讓大家對法律有更進一步的了解,但裡面所展示出的法律關係有時候還是太難,感覺比較適合給有先備公民法律知識的學生。 甚至有時陪同的學校老師還有點不太了解。 但從參訪中就可向法院同仁有進一步詢問的機會!
@dimonlin1256
@dimonlin1256 5 жыл бұрын
這一集的鄭裕仁法官 讓人覺得很真實 可以信賴 也對司法多了很多的信心 希望自己的官司也可以遇到像這個法官一樣
@adamshi489
@adamshi489 Жыл бұрын
有官司才有才有問題,我是希望永遠不要遇到法官或律師 有夠耗時又耗錢的
@leahahaha
@leahahaha 5 жыл бұрын
謝謝瑩真律師與工作團隊製作影片,這樣清楚簡潔呈現內容,應該很不容易,也花了很多時間。 追蹤頻道大概一年,很高興看到你麼出產的影片逐漸很多人看到、引起討論、引發思考。
@hadows3533
@hadows3533 Жыл бұрын
7:03,台灣司法書是用民國三十幾年的,民眾批評恐龍法官是不是也不為過?另外近期國民法官議題,隨機抽選與篩選機制,請民眾當國民法官,是否不妥?
@MrRayWu
@MrRayWu 5 жыл бұрын
有些判決民眾覺得恐龍,但又有幾個人真的去看過判決書,看一下為什麼法官會這麼判呢?檢察官的舉證、求刑的法律依據等,都是會影響判決是否成立的因素。我倒想知道,法官們是否是偏向能不關就不關的狀況,或是面對所謂的極刑案例(如殺人)上,下的裁量是不是都不會考慮最重的。
@oliverhuang2291
@oliverhuang2291 5 жыл бұрын
這個就有關於刑法總則第2條對被告採取從輕從新原則
@yohi9571
@yohi9571 5 жыл бұрын
oliver huang 等等 是從「舊」從輕吧
@愛吃韭菜的貓
@愛吃韭菜的貓 5 жыл бұрын
還真的很少人沒在看就開罵的 阿不對,他們根本中文不好看不懂.....
@twshachi
@twshachi 5 жыл бұрын
@@oliverhuang2291 提醒你一下你說的從輕從新原則在民國94年(也就是14年前)早就修改掉了,你的刑法記得去更新一下資料庫。另外這條總則要處理的問題是案件適用的法律有經過修法後所產生不同刑責時所產生的問題(例如原先是寫5個月,修法後變1年,被告該用哪個去罰?),而非一律用最輕的刑責下去判刑,所以你提的跟這篇原po提的完全沒任何關係
@賢-p7b
@賢-p7b 4 жыл бұрын
大多數有爭議的 我看後來雙方說法是都有理 也就是這判決其實是有道理 但都有討論空間 法律 vs 道德認知上的矛盾 但我印象還比較深刻的 就前陣子 一個案子不採納醫生的判斷 有罪 一個案子採納醫生的判斷 無罪 然後無罪方認為這是醫生的判斷 法官沒有選擇的權利 責任不在法官 但另一個案子不就顯示出來 法官是有判斷採不採納的權利嗎? 雖然我也認為那個無罪判決還是有他的道理的 但你法官是有責任要擔的 不是推給醫生就沒事了吧 對了 我要說的 其實是 法官檢察官可以做得更多更符合社會實際狀況 而不是拿法條出來說就是依這法條來判 不然你想怎樣?法盲? 相似的狀況 會有相反的判決 這絕不只是法條的問題 絕對跟~~人~~有很大關係
@jku2001
@jku2001 5 жыл бұрын
瑩真律師好棒棒,邀請到重量級的來賓,律師跟法官都很辛苦,畢竟判決有勝有敗,我相信台灣的法官跟律師們,都是很認真希望讓受害者療癒,加害者受懲罰的。辛苦兩位了。
@慧娟-s6n
@慧娟-s6n 5 жыл бұрын
感謝美女瑩真律師:用心製作好影片,是否可以製作一些,如何「考上律師、檢察官、法官」讀書方法, 造福考生。
@道藏然
@道藏然 4 жыл бұрын
法官真正職業就是背黑鍋!為何沒有人說雙頭龍檢察官呢? 檢察官可以對行為人有利不利的收集證據,也就是我可以斟酌有利收集多一點或不利收集多一點,在加上還有一個偵查不公開得帝王條款!誰曉得裡面有沒有比例失衡呢?然而法官只能對行為人做有利的判決 !請問誰才是正真得侏羅紀霸王龍呢? 『在補充一個:請大家回想特偵組被廢除是怎麼一回事就很明白了+檢察總長是誰同意任命的』因為檢察官老大就是檢察總長! 法務部長也是!行政院 VS 司法院
@soholl
@soholl 5 жыл бұрын
為什麼大家都沒發現其實司法問題最嚴重的就是恐龍立法委員呢?司法官只是依據法律執行判決,法律的源頭是立法委員立法的,是不是最該負責?
@LynnXSuper
@LynnXSuper 5 жыл бұрын
我覺得軍訓課&公民課,可以增加法學緒論&哲學課,從國小就提升公民素養&邏輯思考能力。
@long-hairedman8607
@long-hairedman8607 5 жыл бұрын
Ting Wun 還有媒體識讀
@DogG87
@DogG87 5 жыл бұрын
軍訓我真的覺得很…
@Slippery0424
@Slippery0424 5 жыл бұрын
學校公民課都會教 不過學校教了話重點會變成考試的ABCD
@ding19950830
@ding19950830 4 жыл бұрын
軍訓?????
@怕胖的我就全點菜菜了
@怕胖的我就全點菜菜了 5 жыл бұрын
馬雲也說過,他年輕時連速食店都沒錄取...法官年輕時被飲料店fire小事啦
@markliu3696
@markliu3696 5 жыл бұрын
將軍 我一定要判你有罪
@一元復始-r6s
@一元復始-r6s 5 жыл бұрын
超級街頭霸王 真的是童年的回憶 被你講一講我就想去KZbin搜尋再看一次
@nettern1315
@nettern1315 4 жыл бұрын
其實光這幾個字就足以證明這不是個好法官囉XD
@keepit350
@keepit350 3 жыл бұрын
不能洗我妹的身體
@皓月-n9e
@皓月-n9e 5 жыл бұрын
沒記錯,這個影片是重新上傳的吧。 法官有清流就看你的運氣好不好,就算再好到了二審一樣掛,因為清流的法官永遠升不了。
@黃建章-n4b
@黃建章-n4b 5 жыл бұрын
484要重新教育你一次
@皓月-n9e
@皓月-n9e 5 жыл бұрын
@@黃建章-n4b 是不是要重新教育你這法律文盲?
@黃建章-n4b
@黃建章-n4b 5 жыл бұрын
皓月 你忘了我之前怎麼打臉你的啊 來判決書字號再貼上來
@皓月-n9e
@皓月-n9e 5 жыл бұрын
@@黃建章-n4b 再說貼上來你也是個瞎子看不到事實,連驗傷單沒法醫勘驗的問題都沒看到,貼了也是白貼。
@黃建章-n4b
@黃建章-n4b 5 жыл бұрын
皓月 賣惱羞啦 自己在警察面前承認有跟未成年少女性行為 還在嘴喔
@ysterling4307
@ysterling4307 4 жыл бұрын
雖然這跟恐龍法官可能比較沒關係 但是學長學弟制 學長或長官的指示 進而故意引用錯誤法條 然後因為對方權勢很大 也不太敢請律師上訴 不管法官做不做得好 我這輩子對法官的印象都是極壞 法官是公職裡面 人民最討厭的不是沒有原因的 在這邊說得天花亂墜 真正認真的法官不是沒有 但有幾個? 阿 還有一種法官我也很討厭 因為怕自己誤判害死人 鬼會來討命 印章都不敢刻自己的名字 我可一點都不希望這種法官來審案件 不敢擔卻敢判
@lukaskarl9126
@lukaskarl9126 5 жыл бұрын
其實法律本身就不是一般人能夠理解的東西。 例如襲胸十秒案,為何不算強制猥褻?對於很多人而言無法理解。 如果有人願意花時間去仔細分析刑法第224條的規定,所謂強制猥褻的強制要達到足以使人違反其意願。 至於對於襲胸十秒的被害人而言,法官會考量到被害人是否有意識到違反其意願之程度,才考量以刑法第224條論處。所以通常這種案例,頂多就是用性騷擾處理。 問題就在於,每個人在社會上都各司其職,每種職業都有自己的專精,誰會願意花必須付出一定時間成本來了解法律?換言之,這是機會成本問題。
@oao9135
@oao9135 5 жыл бұрын
我記得很弔詭的是認定恐龍法官的通常都是沒有上過法院的人 真正上過法院的人大多是認定法院判決的
@borris8820
@borris8820 5 жыл бұрын
綜藝台:恩好看但有點空虛 知識台:恩好看快睡著了 瑩真律師:恩好看又實用
@shirleywong3878
@shirleywong3878 3 жыл бұрын
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没有贫贱之分, 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在现实生活中真的会有吗?
@網站-q9f
@網站-q9f 5 жыл бұрын
我對於司法的印象就是判決書難讀(當然花多點耐心還是能看懂那些半文言文)、檢索系統雖然該有的選項都有了,但有時還是得用google(部份原因是新聞並不會說明是哪來的判決)
@suichunyang4134
@suichunyang4134 5 жыл бұрын
現在還有一部最新台灣律政職人劇:最佳利益!大推!我都想當律師了!
@lpl205a163
@lpl205a163 2 жыл бұрын
對法官印象很差,他們的養成教育很有問題
@路易斯-k3j
@路易斯-k3j 5 жыл бұрын
抱歉@@,館長跟鄭法官我相信館長。我覺得家裡一堆紅包袋和有夾層的餅乾禮盒的法官和檢查官在臺灣應該是不少
@wxes90999
@wxes90999 5 жыл бұрын
這部影片之前是不是有上過了呀? 感覺之前看過耶XD 還是… 我時空穿越了?
@張大雄-p5f
@張大雄-p5f 4 жыл бұрын
我們一起穿越了
@shyhhau
@shyhhau 5 жыл бұрын
哈哈。這是司法院的業配?
@kuo9768
@kuo9768 4 жыл бұрын
當然是,有政治目的,美化司法官,替掌權者化妝
@小許-i7b
@小許-i7b 5 жыл бұрын
請到法官欸 讚
@jerryliu1002
@jerryliu1002 5 жыл бұрын
請問現在有不適任法官的辭退與轉職嗎 ?
@z830917
@z830917 5 жыл бұрын
Jerry Liu 憲法第81條規定:「法官為終身職,非受刑事或懲戒處分或禁治產之宣告,不得免職,非依法律,不得停職、轉任或減俸。」
@jerryliu1002
@jerryliu1002 5 жыл бұрын
@@z830917 那之前的司法改革 失敗了 >" < 謝謝瑩真律師的解答
@nickyen9390
@nickyen9390 5 жыл бұрын
@@z830917 法官法五十條??
@z830917
@z830917 5 жыл бұрын
Nick Yen 法官法第50條是當法官違反憲法第81條,有被刑事或懲戒處分或是違法法律的時候,需免職、停職、轉任等等的時候,所寫的細項規定。
@民進黨無能台南市落伍
@民進黨無能台南市落伍 4 жыл бұрын
@@jerryliu1002 ...... .....有 車 禍 賠 償 訴 訟,請 注 意 蔡 英 文,民 進 黨.....司 法 不 改 革 ...因 為 還 有 法 官 用,行 政 院 的 ...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 課 稅 用 ) ...判 決 說,新机車耐用約 3 ~ 4 年 ...來 減 少 給 你 的 賠 償 金..約 3 倍 為 什 麼...這 些 法官不用..行政院的 公 務 車.採購作業要點...來 審 判..? ...【 裡 面 的 法 律 規 定 說 】... 新 汽 車 滿 10 年 ~ 15 年..申請淘汰 新机車滿 8 年 ~ 15 年...可申請淘汰 證 明 可 耐 用...可折舊 8 年 ~ 15 年 1990年起...新 机 車 可耐用約 12 年 ......( 新 汽 車 可 耐 用 約 15 年 )...... 也 證 明.....用 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 ...來 減 少...你 可 得 到 的 賠 償 金... 違 反 憲 法 第 15 條...( 也違反事實 ) ...沒有保障.你的机車約 12 年價值 ...違 反 憲 法 的 判 決 = 判決無效 蔡英文,民進黨..司法改革.是 假 的 是..否證明...故意幫助一些保險公司 ...或一些人......來 減 少 賠 償 金...? 是不專業,或 故 意 圖利他人...??
@heart99996
@heart99996 5 жыл бұрын
没錢沒勢的人 小事變大事 死定了。有錢有勢的人 大事變小事 沒事的,這就是自由心證的台灣法律。
@bukunbunun
@bukunbunun 5 жыл бұрын
這是真的..… 自己家人的經驗
@印堂
@印堂 5 жыл бұрын
自己遇到官司真心覺得沒錯,對司法已經不信任,沒錢判死有錢判生
@bibiyu3767
@bibiyu3767 5 жыл бұрын
當初沒學法緒時我也跟你們想法一樣,然而當對法有所接觸後發現,大部分法盲甚至對法完全不瞭解,立法委員亂選,法條被改的奇奇怪怪,法官拿著手上法條再加上自身權責加重或減輕1/2還是讓民眾無感,或者被告就直接完全把勝負丟到律師身上又沒有如實招來,造成律師提不出有利證據,被檢方打趴。
@旺旺-q6k
@旺旺-q6k 5 жыл бұрын
🇹🇼司法,立委才是亂源。
@小薛-k2b
@小薛-k2b 5 жыл бұрын
有錢判生沒錢判死
@孔三寶
@孔三寶 5 жыл бұрын
《漢摩拉比小姐》真的很感人~~ 司法院Line 上有動畫短片,偶爾還有抽獎~(沒中過就是🤣)
@LawyerAngela
@LawyerAngela 5 жыл бұрын
孔三寶 司法之友是你?
@nate6475
@nate6475 4 жыл бұрын
記得剛出社會時個性比較衝!出車禍打官司!然後對方在進去前就口頭嗆我!然後進去判決時我整個就火大!所以講的很激動⋯然後對方直接裝可憐委屈!法官就整個比較倒向那邊⋯總結理性才是上策
@shahidann9200
@shahidann9200 2 жыл бұрын
天公的法律如下: 天公(上帝)是信徒的主,除了天公是神以外,別無他神,天公是萬物的創造者,應當拜天公,天公有權力決定事物。天公供養地上的活物,知道其棲息地和食物儲藏地,全都載明在書上。天公不用柱子支撐眾天層,天公安置寶座、制伏日月,使日月按期運行;天公管控事物,闡明啟示,目的是要信徒相信必與主相會。信徒若問如何捐贈財物時,就說:「應當把財物捐贈給父母、親戚、孤兒、貧苦者和離家出外者。信徒做的好事,天公都明瞭。」信徒遵照天公的法律去捐贈財物時,不得叫人回想起捐贈之財物或傷害他人。天公嚴禁壞行為、偏袒和欺壓。信徒應當堅守公正,就算證詞不利於己、父母或親戚,必須為天公來作證。信徒若要復仇,准以同傷報仇,信徒若能忍耐,那對忍耐者會更好。
@kuo9768
@kuo9768 4 жыл бұрын
吉凶禍福,皆由心造。只要為人不做虧心事,半夜敲門心不驚。 法官違背良心的結果是很可怕。
@Durgoon
@Durgoon Жыл бұрын
有見過鄭法官昱仁他好像比賴律師年輕,聽說早期的律師特考難度比較高,後來名額變多變比較容易? 都讀法律系的感覺比較好溝通,但打官司曠日廢時常常一年半載,是台灣懂法律的人很會拿來作生財之道還是? 高中時期就聽說讀大學法律系當律師就會面臨要為了賺錢袂著良心幫壞人打官司,還是堅持自己心中的正義而變得不賺錢或清寒的良心事業...
@塑膠回收頁
@塑膠回收頁 2 жыл бұрын
法官帥,律師美😁這集太好看了^_^
@q17881
@q17881 5 жыл бұрын
我最近打官司的感覺是,有錢就可以把錯的變對的,沒錢的人只有死路一條。
@yihanlee2686
@yihanlee2686 5 жыл бұрын
又是把司法從業人員全部拖下水罵的行為,你該把這部片好好再看一次喔
@franktsai2851
@franktsai2851 5 жыл бұрын
打官司 幾分證據 說幾分話。 每個人 都馬說自己是對的
@q17881
@q17881 5 жыл бұрын
Lee Meander 你吃醋哦,好可愛哦
@q17881
@q17881 5 жыл бұрын
蔡仁哲 其實我們檢調真的心超累的⋯
@闢關
@闢關 4 жыл бұрын
你應該不聰明
@一元復始-r6s
@一元復始-r6s 5 жыл бұрын
非常喜歡這一集
@yhl94
@yhl94 5 жыл бұрын
對司法還是無法信任
@bladevincent
@bladevincent 2 жыл бұрын
前天剛遇到一個濫用自由心證的恐龍法官,在未詢問任何口述理由即幾乎武斷認定本人敗訴! 即使有影片證明本人被恐嚇威脅生命,片面認定本人反而是加害人。幹!
@JTY-xl1iw
@JTY-xl1iw 3 жыл бұрын
我還是覺得台灣司法改革就是個笑話 你講敬業 但不敬業甚至收賄的 誰監督? 誰管? 這職業容不得一絲一毫的錯誤耶 不然就是誤人一生
@17c-u7l
@17c-u7l 4 жыл бұрын
我是只有處理土地法案件,所以會比較專精,會知到法官有沒有亂判,法官要懂幾個部法律太難了,有很多法條都看不懂就只好亂判
@qwerty6z
@qwerty6z 4 жыл бұрын
好奇法官跟律師,再或者檢察官 在工作場所之外的地方見面是否會有一些顧慮呢? 就算是在公開場合碰面 若是之後在法庭再見,總會有一些人說閒話吧
@alex-m4257
@alex-m4257 4 жыл бұрын
當法官除了奉公守法 很重要的是要有人味!
@明空-i4y
@明空-i4y 25 күн бұрын
鄭法官聽您說話我很尊敬您,但司法界有幾位能同您一般?我就深受其害.
@呂昆霖-d4d
@呂昆霖-d4d 4 ай бұрын
謝謝瑩真律師。 請到真正的「法官」來說明工作方式與心得。😊😊
@陳總裁-j2c
@陳總裁-j2c 5 жыл бұрын
法官審理邏輯真的不懂 民事原告的系爭物被告都不爭了,卻還要原告鑑定系爭物證據,真不知要去申訴該法官嗎?
@user-cris.H
@user-cris.H 4 жыл бұрын
那是原告的事情啊,民事本來就要原告自己舉證而且還要得當
@user-cris.H
@user-cris.H 4 жыл бұрын
有時候被告腦袋空空法官不能空
@茗的生活記
@茗的生活記 5 жыл бұрын
法官跟律師都是很專業的一種職業,透過瑩真律師的頻道可以讓民眾更加了解,而不是一昧被媒體帶風向,每個人多少都會有自己的主觀意見,相信法官也有左右為難的時候,但相信每位法官下判決都是經過深思熟慮的,我們應給予最大的尊重與支持才是! 好頻道應分享到朋友圈,遲來的留言,最近工作真的有點忙>< 本人遇過的律師跟法官都很棒!!
@kokokoyyy
@kokokoyyy 5 жыл бұрын
一味
@TheJoey3815290
@TheJoey3815290 5 жыл бұрын
台灣在與惡之前 跟司法的戲劇有關就是 包青天 ~~~~呵呵
@shioufan7471
@shioufan7471 5 жыл бұрын
民眾最生氣的應該是為什法官在刑度上一點也不接近期待
@tW-jy7go
@tW-jy7go 4 жыл бұрын
shioufan lin 去唸一下刑罰論、矯治、一般預防、特別預防(正式的教科書,有邏輯思考的那種)
@楊世蓬
@楊世蓬 5 жыл бұрын
苦幹實幹徹職查辮 先拿後拿早晚要拿 /脖子比腰粗
@賴清德做滿8年
@賴清德做滿8年 5 жыл бұрын
希望以後能有陪審團(像香港)
@user-cr3kd1tl3z
@user-cr3kd1tl3z 5 жыл бұрын
糟糕,我也被美劇影響了XD,第一個聯想到的律師是Breaking Bad裡的Saul Goodman
@炸毛-r6e
@炸毛-r6e 5 жыл бұрын
騙人,他一定不是真的法官,因為他沒有戴假髮!
@LawyerAngela
@LawyerAngela 5 жыл бұрын
哈哈~台灣法官律師都不用戴假髮啦🤣
@八八八八八-i5k
@八八八八八-i5k 5 жыл бұрын
人民法學素值普遍不高
@sundaysunday9351
@sundaysunday9351 5 жыл бұрын
美女律師晚安
@耀之葉
@耀之葉 7 ай бұрын
律師幫助被害人.不要幫助詐騙集團打官司
@tommy.X7
@tommy.X7 5 жыл бұрын
真。專。業。
@liuwae
@liuwae 5 жыл бұрын
剛好來報到~YA 下次就是邀請大法官來了~
@aminojuly
@aminojuly 5 жыл бұрын
人家有被Fire過,你有嗎?
@weaver-p6p
@weaver-p6p 3 жыл бұрын
不應只看到別人的光彩,妳看看他背後的辛勞。
@bitepigman
@bitepigman 5 жыл бұрын
教科書沒有法治教育就錯了!很多人出庭完都不知道是上了民事庭還是刑事庭,遇到車禍不知道怎麼處理、不了解法官審理案件的機制、經濟不佳的人有什麼權利、不了解訴訟基本程序被不良律師坑,這些都不是很難懂的知識,只是我們「沒學過」、學校「沒有教」、導致「不知道」所以憑著情緒產生誤解。學校真的要教基本的法律知識
@timcat5441
@timcat5441 2 жыл бұрын
鄭法官對社會很有愛,對人很親切體貼,對事實很追求,對工作很認真負責。相信絕大多數的法官也是,希望能漸漸改善法治環境&國人對法治觀念的提升,不要被特地媒體巨獸操控,引起恐慌外,阻礙國家發展。這集真好看!
@tW-jy7go
@tW-jy7go 4 жыл бұрын
蠻多人說法官沒社會經驗,既然考的上法官,他的學習力是無庸置疑的,你們所謂的社會經驗不過是他學習的其中一部分而已。 一堆鄉民,跟著媒體起舞,連判決書都沒看過,直接以你所謂的、自己高舉的社會經驗,來否認法官? 太可笑了吧!!! 久病成良醫這件事不就可以體現了嗎? 一個原本非醫者為什麼要久病才能成良醫,因為他耗費好多時間去體驗身病啊(社會經驗);而醫者呢?因為他讀了很多書(泛指學習),所以不用耗費時間在所謂親身體驗。 這麼簡單通曉的成語,都能直接在邏輯、經驗上打臉你們所謂的法官沒社會經驗,再講法官沒社會經驗,真的是⋯⋯⋯
@user-ex3le1ft1v
@user-ex3le1ft1v 5 жыл бұрын
有看過黃國昌老師的質詢影片就知道, 現在的司法體制是只要有關係就沒關係,貪污的法官跟不當逼供的檢察官還是可以安全下庄。相信大多數的法官是好的,但不要說的好像都沒問題。如果都沒問題還需要司法改革做什麼。
@cy3380
@cy3380 5 жыл бұрын
能請到法官來真的是很讚
@林美岑-b4z
@林美岑-b4z 4 жыл бұрын
我不懂法律所以這一段時間我跟家人都很痛苦誰能告訴我。 死者為大就算是肇事者也可一直告人刑事告完告民事都是年輕力壯來告。 賠了200萬強制險還要300萬不給就一直告人那些人憑什麼一直告人。 保險公司也不賠說我們一點小錯死的人年紀快70了所以只能賠幾十萬也不幫處理說法官判。 國泰公司也是沒職業道德我既然投保你你好歹幫我們儘量和解為什麼兩方都要逼迫逼害人不公平不正義
@samanthaleo8593
@samanthaleo8593 5 жыл бұрын
可否做一集關於陪審團制度探討…,
@陳薏勝-u2k
@陳薏勝-u2k 5 жыл бұрын
很不一樣,很親切親民
@kuo9768
@kuo9768 4 жыл бұрын
司法官員在執法中,經不起金錢、利益的誘惑,貪贓受賄,出賣法律,將極其嚴肅的執法活動變成權錢交易的“勾當” 一審判無罪,二審判有罪,更審判無罪,人民打官司,打到家財散光,法官、律師反而吃飽飽、賺大錢。人的善良面目到了法院會蕩然無存,雙方為了案件勝訴,就顛倒是非、混亂真假,人性的醜陋難堪,在法庭上時時可見。
@domingo2057
@domingo2057 5 жыл бұрын
我請問有一年量販停車場出現肢體衝突, 一名矮小的人拿著鋁棒對著175公分比較高大的人攻擊, 高的人把矮的人推倒造成矮的人受傷, 最後房主被判決說:「你應該奪棒並制服他,你這樣是防衛過當。」 用膝蓋想也知道要奪取敵人身上的武器一般人根本辦不到, 這到底怎麼判決的? (館長有特別拍一支影片,連他都無法奪棒)
@簡師傅-d8q
@簡師傅-d8q 4 жыл бұрын
瑩真律師你好 我有跟民事庭 官司敗訴 看到你今天KZbin平台 我上訴高等法院台中 希望能夠 遇到 青天法官 你能幫我 打贏官司嗎 我已經 很無助 每天都無法入眠 要看精神科 是關於我的股權 台中葡萄樹食品股份有限 公司 被偷偷 一轉
@徐維邦-w3m
@徐維邦-w3m 5 жыл бұрын
法治教育真的很重要!
@Hesi666
@Hesi666 5 жыл бұрын
律師 法官 各位看台觀眾 我簡單打個比方 前些日子 三星手機 Note 7會爆炸 這件事情 不知道大家還有印象嗎 機率大概大約是"100W台中24台存在爆炸隱患" 感覺不是很多啊? 但卻 讓 Note 7銷售 還有三星 直接遭受 巨大傷害 , 而爆炸的手機 就有如 有些案件判決很誇張 或是扯上政治力道 而影響判決 等等 , 於是 恐龍法官這詞就出現了 而且廣泛流傳於民間說詞 因為 就如 爆炸手機一樣 大家想到 Note 7 就是 會爆炸 , 要想改進這件事行 要靠大家 對於 不公不義的 事情 零容忍 人人有責 或是 司法 改革 確實 才能讓 人民相信 司法公正 謝謝
@badboy59tae
@badboy59tae 5 жыл бұрын
法官對陪審制有甚麼看法阿?? 還有對司法官退場機制有甚麼看法
@闢關
@闢關 4 жыл бұрын
不妥 畢竟是台灣 所以基本上目前台灣的參審制是最優的
@oceanl5341
@oceanl5341 5 жыл бұрын
這個影片之前不是有發過嗎?
@alen2512
@alen2512 5 жыл бұрын
對阿,不知怎了
@edilin1122
@edilin1122 5 жыл бұрын
是耶 之前有發過0.0
@oceanl5341
@oceanl5341 5 жыл бұрын
就感覺很熟悉
@LawyerAngela
@LawyerAngela 5 жыл бұрын
是修剪過重新上架喔
@lw14
@lw14 5 жыл бұрын
司法影展!!原來是這樣來的🙈
@yellen9639
@yellen9639 3 жыл бұрын
司法在一個民主國家的主要作用就是制衡二字, 制衡有權(政府),制衡有勢(財團、企業),制衡有錢(士紳巨賈), 司法若不能苦民所苦(譬如行政濫權侵害人民生命財產),卻只關注法條本身, 那被罵恐龍,就不是無辜,而是活該。
@joanl.231
@joanl.231 2 жыл бұрын
這法官沒辦啥大案吧!不專業
@jhaohongcheng5932
@jhaohongcheng5932 4 жыл бұрын
檢察官就是要讓嫌疑犯有罪?那是不是真實的嫌疑犯呢?要找證據。所以這就是司法矛盾的地方。嫌疑犯要證明沒有做過的事。但真實是要檢察官證明嫌疑犯有做過的事。
@rslinaa
@rslinaa 4 жыл бұрын
正義ㄧˋ人 鄭昱ㄩˋ仁
@幾分鍾
@幾分鍾 5 жыл бұрын
為什麼被稱恐龍法官。。很重大案件。審到最後就是司法輸金錢贏。平民輸權貴贏。一審重。二審輕。三審保外就醫回家去。。哈~
@Q_Bear
@Q_Bear 3 жыл бұрын
竟然是老師!!!
@yellen9639
@yellen9639 3 жыл бұрын
司法院能不能放寬法扶律師的條件限制? 單純以個人的資力與名義申請,而不要以家戶所得來計算,畢竟官司多是個人性為主, 這才是司法與弱勢人民站在一起的實質作為, 看那些司法劇,對司法形象提升上面沒有大用嘛。
@jeffjuang8862
@jeffjuang8862 4 жыл бұрын
要說很少很少....我倒是認為: 為什麼 那些仗勢有錢胡作非為的有錢人犯罪被抓到了 還逍遙法外.... 我們與惡的距離戲劇寫得很好 真實寫出各方的心情 也演出很多社會的黑暗面
@檢舉達人檢舉達人
@檢舉達人檢舉達人 5 жыл бұрын
上課中
@9aaaaaaaaaaaa
@9aaaaaaaaaaaa 8 ай бұрын
鄭法官有沒有想過要除痣
@上仁王
@上仁王 4 жыл бұрын
不知鄭法官對「蔡英文為假博士論文及假博士資格提告林.賀.彭等三位教授,已滿一年,檢察官為何從不開偵查庭」等情,有何感想?此案不開偵查庭,是否司法之恥?
@5328889
@5328889 4 жыл бұрын
法律就是法理情之綜合。假如沒有法(案例)可循,就用理判斷。上訴一般成功机會平均三成,你若覺得你有理,就把理說給法官聽,法官接受你就贏了,特別是數學問題,黑白分明的,只要陳述清楚,贏面應高。
@顏秦-g1z
@顏秦-g1z 3 жыл бұрын
好幽默好好笑
@王雲浩-n6d
@王雲浩-n6d 5 жыл бұрын
世界上有正反兩面,有好有壞,恐龍法官又如何,清流律師又如何,可教化的犯罪者又如何,受害家屬又如何,
@yvideo5754
@yvideo5754 3 жыл бұрын
謝謝法官出來分享 很感動
@火大-l2d
@火大-l2d 4 жыл бұрын
還有 松本 潤99.9刑事專門弁護士 米倉 涼子元弁護士 小鳥遊翔子 木村 拓哉HERO
【瑩真律師】當鋪到底在幹嘛?政府也有開當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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إخفاء الطعام سرًا تحت الطاولة للتناول لاحقً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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