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系列ep.22】我家的地是既成道路,可以圍起來嗎?可以指定建築線嗎?其他人可以停車私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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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丞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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Күн бұрын

Пікірлер: 301
@hh5566hh55h
@hh5566hh55h 6 ай бұрын
謝謝!
@leochen1313
@leochen1313 6 ай бұрын
台灣政府政策就是你不能做善心供人走一旦你要蓋樓了就只能翻臉打官司還會輸呢這就是教我們不能心軟不然後患無窮花錢拖時間
@林盈峰
@林盈峰 6 ай бұрын
所以我大伯堅持是對的,房子就是要存在不拆不讓人方便,道路用地說的很難聽的話,就是政府圖利建商土地開發商,土地被劃入道路用地,價值變成只有同地段價格一半以下,建商土開商可以殺價壓價收購去換取容積移轉,低價換高價,例如低價5萬換取高價30萬到100萬,而且可以少換多,有知道更詳細的可以跳出來補充,要政府徴收就別想了,在等個100年也不會跟你徴收的,道路用地買賣也因為有立法限制,所以房仲業者不能主動去做道路用地買賣,道路用地持有者只能自己去找建商土地開發商或是上網刊登賣道路用地,有門路的建商會去低價收購來賣高價給土地開發商
@江美麗-m5i
@江美麗-m5i 6 ай бұрын
謝謝法官老師,清楚教授。
@比爾-s8n
@比爾-s8n 6 ай бұрын
早期很多透天的建商爲省成本,買地只買要蓋屋的基地,將建物間規劃的私地道路分割出去,讓公所出錢舖路修水溝設路燈給私人社區居民使用,道路產權叫地主等政府徵收。社區居民後來因停車需求,後來想封路也因沒有所有權而作罷。而政府公所認為是私人社區主動開放道路讓大眾通行,依劃設既成巷道的名目,已花公費維護私人社區的道路水溝,沒道理還要另外付錢徵地。所以很多問題都是地主和建商搞出來的。
@chen6549
@chen6549 5 ай бұрын
謝謝老師專業解析
@sophie2889
@sophie2889 5 ай бұрын
🎉🎉🎉🎉感謝老師的的這麼專業分析意見🎉🎉🎉🎉🎉
@sophie2889
@sophie2889 6 ай бұрын
🎉🎉🎉🎉🎉最專業的法官律師老師開法治下的課程了🎉🎉
@jameswang9037
@jameswang9037 4 ай бұрын
私人土地就是私人土地,政府擅行變更本身就是(((違法)))。也只有在台灣會看到很多私人土地被莫名其妙的變成了公共巷道,包括私人土地的騎樓。土地所有權人無法有持有正義卻得世世代代的繳納稅金。
@Internettraveler-mg6lo
@Internettraveler-mg6lo 2 ай бұрын
可能是法定空地吧?
@sophie2889
@sophie2889 5 ай бұрын
🎉🎉🎉🎉我又來了😂😂😂感謝老師課程的精彩
@a58602064
@a58602064 6 ай бұрын
我家旁邊也一個私人土地被道路占用 結果附近居民都當路邊停車場 地主自己來停還被人家砸車 報警說妨礙交通 五告可憐ㄟ 這種惡霸就是一大堆
@渡渡鳥-j3y
@渡渡鳥-j3y 4 ай бұрын
真的,現在的人真的很渣,我們家是無尾巷,且還是最後一間,住宅前的道路就是我們自己買的,隔壁為了自己要好停車多停車空間,結果三不五時就來找麻煩,動不動就鬧
@miketsai7022
@miketsai7022 4 ай бұрын
​@@渡渡鳥-j3y只供特定住戶使用 這就不算暨成道路了
@李雪瑤
@李雪瑤 2 ай бұрын
​@@渡渡鳥-j3y這就是貪得無厭,厚顏無恥的行為,中國封建狗官僚尸位素餐
@sophie2889
@sophie2889 6 ай бұрын
🎉🎉🎉🎉聽老師的課越聽越有越感覺🎉🎉🎉🎉感謝老師的辛勞❤
@giam1668
@giam1668 6 ай бұрын
退縮地、建築線不歸建築法。建築線是都市計畫劃法,因為土地如何使用歸都市計劃,建築法令只管安全包含噪音、逃生、結構....
@CarolsTaiwan
@CarolsTaiwan 3 ай бұрын
🎉政府應該是要落實道路強制徵收補償,開闢計畫道路
@陳嬿朱
@陳嬿朱 Ай бұрын
受益良多感謝所長老師詳細解說分享👍👍👍🙏🙏🙏
@Maxxx88864
@Maxxx88864 6 ай бұрын
既成道路供人通行,那就僱人看守收費啊,既然政府不徵收,卻還要收地價稅,地主當然也可以要求使用者付費!
@Naxx5808
@Naxx5808 6 ай бұрын
出售供大家通行的道路用地,可不可以免徵土地增值稅? 道路用地如屬都市計畫法指定之公共設施保留地於未徵收前移轉,依法享有免徵土地增值稅優惠,但非屬都市計畫法內之道路用地移轉,目前不適用此項免稅規定。惟依108年7月5日司法院釋字第779號解釋,非都市土地經編定為交通用地,且依法核定為公共設施用地者,應該與都市土地之公共設施保留地有一樣的免稅資格,財政部應於解釋公布起2年內研議修法完成。目前行政院會已通過土地稅法相關修正草案,將送交立法院審議,在尚未完成修法程序前,此類土地申報移轉,仍無法免稅。為保障自身權益,納稅義務人要記得要在土地增值稅繳款書所記載繳納期限屆滿的翌日起30日內向土地所在地稽徵機關申請復查,待將來法案通過後,依修法後的規定審認是否符合免徵優惠。
@WatcherH.4155
@WatcherH.4155 5 ай бұрын
我們在家門口,也有一塊畸零地,被作為既成道路,並用來當成管線接管處。本想,因為我們是無尾巷最底一戶,使用與所有權都比較不複雜,所以就沒考慮請政府徵收。但是有個很奇摩子不爽的問題,就是因為政府沒徵收此已埋管成為既成道路的畸零地,因此這塊地每年的稅金,我們還是必須持續支付。除非,我們要先花錢鑑界,再花錢請代書辦理土地分割……!!!真心不懂,為何我們已經無償將這塊地給政府和公家機關使用,我們還要自己花錢鑑界分割,不然就是選擇要自己繼續付稅金?!😢😢😢
@Naxx5808
@Naxx5808 5 ай бұрын
@@WatcherH.4155 既成道路不用繳稅 但是要申請
@miketsai7022
@miketsai7022 4 ай бұрын
暨成道路供通行是不能收費的 除非是有佔用其他使用 如蓋停車場或擺攤等 可收費。
@劉金御
@劉金御 3 ай бұрын
都計內才可以免徵稅,都計外不可以
@a390140
@a390140 4 ай бұрын
謝謝您的解說
@李唯-w1f
@李唯-w1f 2 ай бұрын
謝謝分享
@CarolsTaiwan
@CarolsTaiwan 26 күн бұрын
計畫道路,無論徵收與否,都要讓人/車通行,特別是消防車最少要5米寬度
@徐佩君-o2s
@徐佩君-o2s 6 ай бұрын
謝謝老師的教學。 👍👍👍👍👍
@許棋證
@許棋證 6 ай бұрын
謝謝陳法官
@kevinlin1662
@kevinlin1662 6 ай бұрын
感恩....
@gradspoe7780
@gradspoe7780 6 ай бұрын
住家旁邊原本的防火巷1.5米,後來因有新建案在旁邊,該建案劃設4米寬的道路與本棟防火巷直接相鄰,結果公所直接變成5.5米寬的道路,還把原本的防火巷也鋪上柏油了,該1.5米防火巷我要主張為私人法定空地要用來停車,還一堆鄰居來說鋪柏油就是既成道路,稅我在繳,只因為政府後來開了道路,也把我家的地鋪上柏油,我家的地就變成既成道路,這什麼歪理?還不准私用,和公所要求還地,回我一句,說已經鋪很久了,說當初我們沒反應,就自然變成既成道路,不能私用,請問當初鋪的時候有我們准許的文書佐證嗎?真xxx的無言到極點!
@gn02242580
@gn02242580 6 ай бұрын
不只不徵收 還要地主繳稅!
@柯麗霞-u2h
@柯麗霞-u2h 5 ай бұрын
@WatcherH.4155
@WatcherH.4155 5 ай бұрын
我家也一樣!😂😂😂
@George-wj8tm
@George-wj8tm 2 ай бұрын
可以申請免地價稅,免遺產稅
@Internettraveler-mg6lo
@Internettraveler-mg6lo 2 ай бұрын
你徼了嗎? 去申請免税
@葉永進-i2c
@葉永進-i2c 18 күн бұрын
我最近辦理土地贈與,結果既成道路還要繳土地增值稅,如果在都市重劃區域內有補助,如果不是沒有補助,就是被政府吃豆腐還不能聲張,我的狀況要繳40%左右的土地增值稅,很不爽。
@su毗一歷
@su毗一歷 6 ай бұрын
既成巷道 那個單位劃定的 就付租金給地主 。
@like_pool
@like_pool 6 ай бұрын
既然人民不可主動請求政府徵收 繼承旁邊如有替代道路,地主可以請求廢除繼承道路嗎「以求恢復農、土地完整性」?相關配套廢除程序一堆,原本屬人民財產權,是否能簡化程序還地於民?還請賜教🙏
@louse4652
@louse4652 5 ай бұрын
建商的換取多蓋幾層,本來應公用,或減税捐贈政府~又再另一手低價買回~麼如何處置,尤其低價買的捐抵地~圍~又收费,😊😊😊😊。
@andyshiao1455
@andyshiao1455 6 ай бұрын
請教老師我家在台南市東門路附近有一塊地於民國70年被都市計劃列入道路用地(已屬巷弄)但屆至今約有40多年台南市政府仍不徵收亦不解編歸還且每年仍需繳交地價稅約1萬多元雖然有收購公司要想低價收購做容積移轉但就如老師所言政府機關怠惰造成民怨雖有向監察院總統府陳情亦不了了之不論是國民黨或民進黨執政通通一樣
@林盈峯
@林盈峯 6 ай бұрын
不只這樣...土地被列入道路用地之後...能賣掉的價格變得很低..只有旁邊的3分之1或是4分之2的價格而已 另類的說法可以是..政府圖利建商的作法..因為建商可以買便宜的道路用地去轉換成高價的建築容積去了 別以為道路用地建商會高價收購...建商會壓低殺價去收購的..1坪可以賣20~30萬的..變成道路用地之後只能賣4~8萬...說真的政府不徵收叫建商去收來換高價的容積率..感覺就是讓建商來圖利的而已 4~8萬可以換到50萬?80萬?看看現在那些蓋好的大樓豪宅..有多少是用便宜價格的道路用地去換來的
@andyshiao1455
@andyshiao1455 6 ай бұрын
@@林盈峯 講難聽點中華民國政府土地徵收政策與效率甚至比對面共產黨更差,試想40年前都市計劃(當時都市計劃訂定者搞不好已經作古)政府大筆一揮限制人民所有處分土地相關權益甚大且無落日解編條款配套,只想利用容積移轉透過建商逼地主賤賣,而每次陳情得到回覆總是無預算編列,我就不想賤賣給建商雖然每年仍要繳地價稅,我倒要看看這種都市計劃道路用地要幾代人政府才會正視,爾後我也交代孩子不准賣除非政府徵收?
@林盈峯
@林盈峯 6 ай бұрын
@@andyshiao1455 別想了...能賣就賣了..我等了30年不想等了..最近開始在賣才知道價格是有低得多離譜..可是也是能賣就賣..轉現金去買ETF領股息比放在那邊好多了 如果是建商主動找你價格還能賣高一些..主動去找建商..建商會壓低價格來買..所以有遇到主動來收購的建商就可以考慮賣掉了..也可以等到附近有甚麼重大建設再來賣價格也會比較好 建商也算是奸商中的奸商..低價買換取高地價.建商都賺那麼多了..還是要殺價收購..而且我了解到的是容積率是可以換到不少的..記得是1比2還是1比3..給他忘了
@Naxx5808
@Naxx5808 6 ай бұрын
@@andyshiao1455 如果你的道路確實是供公眾通行可以不用繳納地價稅,但是要申請,至於賣不賣屬於個人意志,你要叫政府徵收他們也只會雙手一攤,沒錢
@yangyaoguo
@yangyaoguo 6 ай бұрын
@@andyshiao1455 你說的都對, 但比共產黨更差這塊就好笑了, 共產黨的地在法律上是國家的, 居民只有"使用權"。
@馮姑姑
@馮姑姑 6 ай бұрын
道路用地政府沒錢收、買賣用市價、政府更不可能收。賣給建商當充容積獎勵。
@user-uz3we8mb8d
@user-uz3we8mb8d 6 ай бұрын
😮‍💨就吃人夠夠啊...! 明知既成道路~稅務機關也不會主動確認減免地價稅,還要所有權人申請鑑定... 既成道路要捐獻給政府~還不敢接受呢!!!
@Internettraveler-mg6lo
@Internettraveler-mg6lo 2 ай бұрын
政府歡迎捐路-😂
@jack-n7s4e
@jack-n7s4e 2 ай бұрын
😊陳前法官影片說的好清楚 不像我之前遇到的法律諮詢 他也是有前法官的經歷律師 開口只講一句話 也不看資料 就推說沒辦法 你又沒有委託 收了1千元 我只講1句就沒了 十足商業化 冤屈無處宣泄!
@先生蔡-s1g
@先生蔡-s1g 6 ай бұрын
想看您解釋建築法規裡面的私設道路問題 一堆人佔用道路 導致其他共有人無法自由通行,或者在路口開車佔位置
@Shiwuc
@Shiwuc 6 ай бұрын
老師 您好,17:50左右提到的這種案例,還有一種常見的衍生情況,不曉得目前法院或判例會怎麼認定? 說明: 1.那條社區內的私設道路的地號,已列在建築執照及使用執照內,包含在整個社區的一張建照或使照之內。意即,那條私設道路的土地所有權人當時有參加本建案或同意本建案使用該筆土地(該條私設道路的土地使用同意書文件,必須存檔在縣市建管機關的該建案文件檔案中)。 2.但在民國七十幾年左右,因建築法第十條尚未修改,建案在建成之後,在銷售及房屋產權登記的時候,建商可以把這條私設道路的地號及土地所有權分割出來(建商自行持有這條私設道路的土地),不需一併賣給買這個社區的各戶人家(意即,這個社區的各戶人家土地持分範圍,不包含這條私設道路)。建商這麼做的目的是為了減低各戶的總售價(減低各戶土地持分),以利房屋銷售。 3.結果造成社區的建築使用執照包含這條私設道路,但社區各戶的土地持分權狀不包含這條路。 4.現在經過40年後,藉由繼承、轉手、抵押各種原因,這條私設道路的土地所有權人可能變成幾十個不同的地主。然後就發生了其中一個私設道路的土地持分人出面控吿整個社區的人佔用他的地(而且依照民法,這個持分人就算只持分1%,也善意可以代表全部的持分人提出告訴,以增加標的物的價值,讓被告方無法以簡易訴訟的方式處理),要求還地或賠償土地40年租金。 這樣的情況,目前的法院或法規會如何判定能? 感謝🙏
@user-fireball
@user-fireball 12 күн бұрын
在某一集老師有講解過,那條私設道路當初已經作為整個建築基地的一部分(實際上你要查那塊地的謄本上是否有被註記建號跟使照),那麼這塊地就是供該社區通行用,別人買也是沒法去阻擋人通行,所以謄本上有沒注記很重要,就跟你買土地得注意謄本上是否有註記建號啥的。
@Shiwuc
@Shiwuc 12 күн бұрын
@ 妙的就是:地政事務所的土地謄本中,這條通道上的地號都沒有註記使照及建號,但,去縣政府建管科調出來的周邊建築物的使照及建號都含這條通道上的全部地號(甚至跳出當年周邊建築物申請建照時的土地使用同意書,也包含這條通道的全部地號)。這樣的情況,法院會如何判呢?
@user-fireball
@user-fireball 12 күн бұрын
@@Shiwuc 看起來這塊地 當初同意使用了,非你所說的你自己的法空了吧?另外這條路周圍的住戶 都是它們的唯一出路口,那還有袋地通行權,基本上只有走補償方向吧。只能說 你輸面很大。按照陳老師以前講過的,除非過戶給丁,那麼同意書會消滅(物權大於債權原則)。但是實務上也不是這麼容易,法官可能判斷故意為之。
@bwjou980
@bwjou980 6 ай бұрын
看我想的對不對 既成道路既然供公眾通行 所有權是私人 公單位當然無權畫標線 私人當然可收費 公眾當然可以不給 私人可以讓公單位基本維修 其餘挖掘 立桿一概不准
@建嵐吳
@建嵐吳 5 ай бұрын
地主賣地蓋房子理當然就開路讓買房的通行,不然
@georgelin0516
@georgelin0516 6 ай бұрын
老師可以講一下有關計劃道路政府未徵收部份嗎?謝謝您
@李志成-w9g
@李志成-w9g 6 ай бұрын
請問,指定建築線及既成巷道範圍不確定,現況是政府鋪設柏油、繪機車格,地主主張僅可某社區住戶停車,可以嗎?甚至,非該社區停車遭夾單告誡,這又違反什麼規定?謝謝您
@jay2024-cn9vb
@jay2024-cn9vb 6 ай бұрын
wonderful video
@習公近平老烏龜
@習公近平老烏龜 6 ай бұрын
我家前面的道路也是我家的,有權狀還是沒用,被用了三,四十年了
@陳諭毅
@陳諭毅 4 ай бұрын
有辦法處理嗎?
@習公近平老烏龜
@習公近平老烏龜 4 ай бұрын
@@陳諭毅 沒有
@陳諭毅
@陳諭毅 4 ай бұрын
使用是沒關係,但是被當成停車地方…唉
@習公近平老烏龜
@習公近平老烏龜 4 ай бұрын
@@陳諭毅 我們是被政府用去做道路
@陳諭毅
@陳諭毅 4 ай бұрын
⁠是以前自己的給建商蓋房子,有分到房子,地還是有土地權狀,地也不是政府開的,是建商弄的..唉
@lilinlin450
@lilinlin450 6 ай бұрын
法院判決應該法官依照案件有利及不利敍訴由AI來判決會比較公平,否則台灣有些不肖法官會依照藍白綠營人士喜好與厭惡及攸關自己的利益來判決,真的見識過不少案件,為了公平起見還是讓AI判決
@陳小芬-f8h
@陳小芬-f8h 5 ай бұрын
請問那地價稅由誰負擔?
@rebeccachen7834
@rebeccachen7834 5 ай бұрын
供人家通行,不但沒有獎勵,反而還不能主張政府應該徵收。。。 台灣許多老舊沒跟上時代的法令,似乎都專門在逞罰善良老百姓。。。 只能說台灣立委太怠惰了。
@asapjj7242
@asapjj7242 22 сағат бұрын
講的太對了, 之前我家造林,還地請領補償,拖到老人都死了還一直拖。 圈錢搞疫苗和進口雞蛋到是快的很。
@陳梅玉-y3z
@陳梅玉-y3z 7 күн бұрын
既使現在新的黨派入立法院一堆 也沒有辦法改善政府徵收私有土地變公有道路的情形
@林邦-i2e
@林邦-i2e 6 ай бұрын
謝謝老師受教了
@阮昱傑-f1e
@阮昱傑-f1e 6 ай бұрын
請問在巷弄的私人土地(既成道路)被政府開單這樣可以告政府不當得利嗎?
@Emily-it9kv
@Emily-it9kv 6 ай бұрын
我也想瞭解
@托烏托比
@托烏托比 5 ай бұрын
請教6:51的那件案子: 乙的那間車庫,最後還是要拆嗎?還是有保留?
@王月娥-v9e
@王月娥-v9e 4 ай бұрын
我的房子77年建造的。我的房子在巷弄,這弄子裡共有四家。最後一家是地主留有約兩米通往巷子口的道路,前面3家房子蓋退縮約兩米。我最近因故向銀行貸款銀行說我的房子沒有路不給貸!買賣也有困難!請問律師我該怎麼辦?
@杜先生-u3n
@杜先生-u3n 6 ай бұрын
請問公設保留地該如何處理?
@jannemom9624
@jannemom9624 6 ай бұрын
請問政府 既然已成道路但土地私人所有 , 為何政府還每年向公民徵稅?供人通行政府也不徵收, 又要徵收繳稅 這有理嗎?
@zoe6866
@zoe6866 Ай бұрын
既成道路這根本就是大法官自己創設的法律,一個法沒有的限制
@遠東黃-m5u
@遠東黃-m5u 5 ай бұрын
看了陳律師的影片心有所感-那請問一下如果是共同共有土地上(未分權之土地呢)??被政府機關鋪設紅磚道呢?
@nathanhu3937
@nathanhu3937 6 ай бұрын
不徵收就付租金,這才應該打行政法庭官司,憲政法庭官司!
@Internettraveler-mg6lo
@Internettraveler-mg6lo 2 ай бұрын
@@nathanhu3937 你告籯了,請通知我啊!我要告的對象是道管處😅
@黃偉倫-n1c
@黃偉倫-n1c 6 ай бұрын
聽起來只要有留80公分寬供通行,既成道路也可以圍起來當停車格使用,也不算影響消防安全。
@x52540
@x52540 6 ай бұрын
對!不能全圍,只要可供車輛通行就不違法,這算是原地主過世就算子孫接收土地也不能任意處理的地方問題吧!
@羽-n5i
@羽-n5i 3 ай бұрын
⁠@@x52540應該是只要供「行人」通行就不違法了,公眾不代表車輛。
@Internettraveler-mg6lo
@Internettraveler-mg6lo 2 ай бұрын
不能圍
@朱秀華-y3o
@朱秀華-y3o 3 ай бұрын
前有既成道路不大 後有私人土地道路 後面早期沒有建築執照 後面可以不給通行?
@梁秀燕-o7l
@梁秀燕-o7l Ай бұрын
花錢買的地 竟被依法免費供人使用 還要上土地稅 規定有補償 不給能怎樣
@李鮪魚-d8z
@李鮪魚-d8z 6 ай бұрын
不知道既有巷道繼續供人通行,,但上面蓋房子這樣可不可以?
@一路-u3q
@一路-u3q 6 ай бұрын
法律是為了社會和諧,別讓法條絆倒了自己.
@阮昱傑-f1e
@阮昱傑-f1e 6 ай бұрын
所以政府什麼時候要付租金
@albertchiu4557
@albertchiu4557 15 күн бұрын
政府沒錢,至少要提供容積移轉給地主補償
@MrLotihung
@MrLotihung 3 ай бұрын
住家透天周圍因為建屋關係要設置道路,但這道路是這些透天住戶共同持有,也就是說私人道路,但是開放公眾通行,卻也變成非本區住戶來停車,請問這有法可舉發這些車主嗎?
@sawyerliu5226
@sawyerliu5226 2 ай бұрын
應該是可以,你可以向警方檢舉,除非像大賣場那種私有道路例外!
@杜敏麟
@杜敏麟 6 ай бұрын
請問 私人土地上既成巷道 約6米 公所鋪上柏油劃上15公分白邊線 是否能要求不要劃白色邊線
@bon7245
@bon7245 6 ай бұрын
換地比較是不需要地方鄉鎮市花現金徵收的好方法.
@user-uz3we8mb8d
@user-uz3we8mb8d 6 ай бұрын
🤣這應該要有等價規範... 如果換去深山畸零地~ 我的土地在哪? 吶...在這~! 人走不到又畫為 山林保護水源保護區
@bensun0806
@bensun0806 6 ай бұрын
請問我家的甲建用地臨路的既成道路,也是我家的甲建用地,那我家改建時變成既成道路的甲建容積也可以算在內嗎?
@Danelleshu
@Danelleshu 4 ай бұрын
我老家的私有土地就是被公所私自舖泊油路,要不回來
@TWALBEVA
@TWALBEVA 6 ай бұрын
這道理很簡單,編列預算買道路土地,還要跟地主議價,每個人都開價不低 政客腦袋也這樣想,我動輒花上億元 (沒看錯,就是這樣貴),結果只有一個沒有政績的徵收....不如拿去發包工程做別的.... 這問題應該要從中央修法來統一執行才對.... (但現在每個人都可以喊違憲,立法院形同虛設🤪)
@2569m5
@2569m5 5 ай бұрын
如此民怨議題,政府應當重視處理。
@馬冬平
@馬冬平 2 күн бұрын
我家地也是道路沒徵收,都在走!
@davidshih3178
@davidshih3178 2 ай бұрын
不徵收,確搞土地重測,多補幾十萬的道路土地稅
@ninacheng6661
@ninacheng6661 5 ай бұрын
請問陳法官,法定空地被後屋的住戶當成通道,成既成道路,這法定空地可以叫後屋住戶承購嗎?若後屋不承購我一直在付地價稅,實在很不願意。 請問法官有什麼好方法來解決? 謝謝🙏不甚感恩
@user-fireball
@user-fireball 12 күн бұрын
若是法空,怎可能會變成道路?實際上或許真的被人當人在用,但是一切看地籍謄本,去鑑界圍起來就好。
@ninacheng6661
@ninacheng6661 12 күн бұрын
@ 我去申請既成道路地價稅減免,回覆是法定空地不能減免地價稅,我已付了三十年現在年紀大了,想把這些麻煩處理完,免得後續留給子孫,我真的可以圍起來嗎?房定空地可以過戶嗎? 非常感謝陳法官
@user-fireball
@user-fireball 12 күн бұрын
@@ninacheng6661 一切要看你的土地謄本,上面就載明很清楚了,如我所說,如果被認定法空那怎能會是道路?況且,僅供一戶通行是不可能成為既成道路的!!!!還有 我不是陳法官我只是觀眾。
@ninacheng6661
@ninacheng6661 12 күн бұрын
@ 非常感謝您的幫忙解答,我來申請騰本進一步了解。
@user-fireball
@user-fireball 12 күн бұрын
@@ninacheng6661 如果那塊地跟你的建築物並非同一筆地號,那就跟所謂法空無關了,那就應該屬於讓住在那邊的住戶通行的私設道路。
@楊秀姝-u2o
@楊秀姝-u2o 4 ай бұрын
我沒有申請過配偶剩於財產權。在111年就寫著很清楚。是誰去申請的。我能查嗎
@changjoe7276
@changjoe7276 6 ай бұрын
老師講的太好了,偶像
@goldgold-l1w
@goldgold-l1w 6 ай бұрын
請問8米以下計劃道路有可能徵收嗎? 謝謝!
@chenlight
@chenlight 6 ай бұрын
蛤?我阿公以前工廠被徵去蓋公園, 家裡被拆一半去拓寬馬路, 政府不給錢,還徵我們家稅的問題, 現在還在喔?太扯了吧!公務員。 高普考上了,就等於共產黨員喔?
@daguerreotype5172
@daguerreotype5172 5 ай бұрын
我家也是這樣 自己的私人巷道還被市政府畫停車格收費
@t0916118432
@t0916118432 6 ай бұрын
既成道路私有道路有專門獵地的...徵收也沒什麼錢,不知道他們獵地有什麼好處?
@coupett8808
@coupett8808 6 ай бұрын
容積率移轉
@t0916118432
@t0916118432 6 ай бұрын
謝謝
@williamars
@williamars 6 ай бұрын
目前只有公設保留地才能容積移轉,既成道路或私有道路無法容移。
@kc92252
@kc92252 6 ай бұрын
老師有沒有去做健康檢查
@梁秀燕-o7l
@梁秀燕-o7l Ай бұрын
可以當停車場嗎
@CarolsTaiwan
@CarolsTaiwan 26 күн бұрын
計畫道路應該是全面徵收
@georgelin0516
@georgelin0516 6 ай бұрын
老師您好~ 想請問本土地前方臨8米道路是計畫道路 1.且已開闢..部份未開闢 且已開闢部份已自由通行30年以上 2.計劃道路的 所有權中有四成多是屬於政府 3後方土地業主有持分1/10計劃道路所有權 如此是否一定要蓋路權同意書可否能申請埋管線?? 請老師能否解說
@user-fireball
@user-fireball 12 күн бұрын
已開闢 未徵收的計畫道路是可以指建築線的。
@王大力-t8o
@王大力-t8o 14 күн бұрын
good
@mikel2729
@mikel2729 6 ай бұрын
請問若捷運高架化通過私人土地既成道路時,是市價徵收嗎?
@choudy0812
@choudy0812 6 ай бұрын
政府不徵收,應該要請政府租用才對
@張富丞-g6h
@張富丞-g6h Ай бұрын
請問私人公眾通行道路,別人要蓋房子挖管路要道路地主同意嗎?
@user-fireball
@user-fireball 12 күн бұрын
基本上,被認定既成道路,或者未徵收,已開闢的計畫道路。大都可以指出建築線,那基本上可以直接申請建照。不用經過地主開始用同意書。
@dreamboat313
@dreamboat313 6 ай бұрын
要看變成既成道路的原始原因
@tingchen-p4n
@tingchen-p4n 6 ай бұрын
想請教各位已是既成道路了 要畫建築線還需要土地使用同意書嗎? 老師後段有說可以畫建築線但 這部分學生不很清楚
@user-fireball
@user-fireball 12 күн бұрын
確定是 既成道路的話,就是可以指建築線。
@user-fireball
@user-fireball 12 күн бұрын
關於既成道路因土地所有權複雜而無法取得所有權或設定地上權,致產生沿路民眾無法供水的問題,依本次增訂的自來水法第61條之2規定,自來水進水管所使用的土地如為既成計畫道路或供公眾通行具有公用地役關係的公路、道路或現有巷道,經道路主管機關許可挖掘埋設者,用戶即無須取得所有權人同意書或設定地上權。
@趙福祥
@趙福祥 6 ай бұрын
政府在土地權利上不應該打模糊仗!! 騎樓也有類似問題!!
@Internettraveler-mg6lo
@Internettraveler-mg6lo 2 ай бұрын
我家就是,😂
@輝雄林
@輝雄林 6 ай бұрын
我鄉下有一塊地1分多地有權狀地目是道路,母親過世後過戶給我,而土地超過60年以上被地方政府給社區當作主要道路,持有這種道路土地真無言
@陳明德-y6c
@陳明德-y6c 4 ай бұрын
這種無賴做法,根本上是在向地主剝皮,都市計劃和道路規劃,建地蓋房屋本就应由政府將道路規劃地徵收,這種道路是私人土地情形台灣非常多,形成乱象,新的土地開發建案道路,应該立即由政府徵收,道路是政府的,符合道路國有及管理現狀。以税金積累变相侵吞私人土地。
@李賢學
@李賢學 3 ай бұрын
善門難開。政府也是由土匪轉正的,某些情況下還保有著“土性”。
@漣漪-m2q
@漣漪-m2q Ай бұрын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imi831043
@imi831043 6 ай бұрын
很想再次釋憲 看看大法官會有啥補充解釋
@wyean9087
@wyean9087 6 ай бұрын
大法官解釋無用政府賴帳沒錢,中央地方一條心
@coupett8808
@coupett8808 6 ай бұрын
都是用這種奧步.
@benjaminchang1382
@benjaminchang1382 6 ай бұрын
既成巷道是無尾巷 兩邊房屋相距約 4.8公尺其中一邊距離房屋 1公尺處有公設水溝蓋所以巷道最寬處剩約 3.8公尺約為兩台轎車併排的寬度 請問這種巷道的住戶可以在屋前霸佔停車嗎 特別是影響巷尾住戶車輛進出院子的轉彎空間必須很謹慎貼近車輛轉彎其安全距離只有約 30公分和至少經兩次迴車才能進出
@呆呆呆-m7i
@呆呆呆-m7i 6 ай бұрын
可以請老師回覆嗎?因為目前也遇相關處遇😅
@a0963433829
@a0963433829 6 ай бұрын
這種事很扯,發生在很多人身上,,土地重劃,就把馬路劃入我家,我地和房子劃給鄰家,弄的我要拆百年屋子還地,真的鬼打牆
@潘嘉龍-i4p
@潘嘉龍-i4p 5 ай бұрын
類似這種土地問題只覺得下至村里長上至地方議員民選政客及公所土地承辦單位人情事故偏袒處理事情,真的很垃圾!
@倫理道德
@倫理道德 3 ай бұрын
侵占國家土地是侵占罪…侵占私人土地一樣構成侵占罪…沒有所謂侵占無罪的道理!對吧?
@JBS9922
@JBS9922 2 ай бұрын
怎麼徵收??就叫既成道路拿什麼名目徵收??
@user-fireball
@user-fireball 12 күн бұрын
你把 所有權跟公共地役權搞混了。會被稱為既成道路,產權無外乎都還在私人名下。
@fuyin931
@fuyin931 5 ай бұрын
看來即成巷道的問題很難解決,政府機關一句話等預算充裕再徵收,人民權益受損在所不惜,如果A地是古早期被通行的,B地是後期被擴寬的那只圍B地是否可行?誠請老師出來選立委幹掉這些不合時宜的法規及怠惰的政府機關❤
@yani3628
@yani3628 29 күн бұрын
很多地方都是這樣
@馬冬平
@馬冬平 17 күн бұрын
我家門前的道路,還是我們自家的財產,600多萬呢!不還給我們嗎?
@心葉呼吸
@心葉呼吸 5 ай бұрын
地方政府 寧願貪汙放口袋~ 不可能徵收私人土地當作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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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okes Twi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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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 scorpion was taken away from m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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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yphoonFast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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СИНИЙ ИНЕЙ УЖЕ ВЫШЕ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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