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講精選ep.6】土地上有房子,買地要注意哪些風險?民眾來提問,土地法第34-1條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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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丞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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Күн бұрын

Пікірлер
@謝見明-r4u
@謝見明-r4u 3 ай бұрын
講解簡單明瞭又能抓住重點 是個優秀的律師 讚
@陳嬿朱
@陳嬿朱 3 ай бұрын
🙏👍🙏感謝老師專業知識分享👍👍👍
@sophie2889
@sophie2889 3 ай бұрын
🎉🎉🎉🎉🎉老師幽默風趣輕鬆講課高竿
@JoJo-rb1bi
@JoJo-rb1bi 3 ай бұрын
陳律師太優秀了 句句精闢,解決我的困難 因為從日據時代~現在,仍然有很多歷史共業,代代相傳的共有土地/房屋 共有人至今仍然無法分割、分配 找陳律師就有救了🎉
@50king98
@50king98 3 ай бұрын
0:33仲介提議地主一起賣給買主,之後買主再割還,讓你房能留住0:58地主受宗族施壓,指因他一人而無法賣地1:05可分割,將地的1/6割出來1:08仲介婉拒,說買主買了後再割回來平價賣給你1:20老師說這麼做房地合一稅要重算1:28因地上有房,屬違規使用農地,若賣出,未來繼承時因其屬舊制,甚至連土徵稅都可能重算1:45走繼承無土地增值稅,若賣出再買回屬重新取得,要繳房地合一稅2:21 2:44告分割將土地割出,後用土地法34-1條取得優購權3:04但此招不太好,因有房地合一稅的問題3:10再者,農地違規使用。若為第一類,房屋要拆除 3:28Q1地上物皆違章,鐵皮屋為共有人其中一個的,但其內的佛像為他人的該怎辦?3:53若廟被拆,神明是否要遷走?是4:01此例重點在於房屋如何處理,而非神明如何處理4:07A1若取得1/2土地,用民821+767條告其拆屋還地,返還全體共有人,有門牌號也沒差4:24現重點在於能否確定房為乙的,若不確定則“貼勸降書”4:48 5:06刑事犯第320條第二項竊占罪,5年以下公訴罪。去報案告其竊占。查完後,民事告拆屋還地&不當得利。行政違章則舉報拆除。所以請儘速連絡5:39去貼勸降書時間多久?不用管多久,主要是看他要不要回你5:49勸降書是否要表示期限?限幾天並非重點,主要是電話要打得通6:08勸降書要貼在哪?貼於建物外6:15地上物與屋內物品所有人不同怎辦?這不是重點6:26 7:04Q2:地有2/3持分,不行7:12人&持分皆要超過1/2,若只算持分要>2/3 7:26地上有建物,查無稅籍,有門牌號,有住人。但當初其父同意他住在內,請問該如何處理?7:44A2 8:07主要看蓋房時是不是阿公的?若為大家共有後才蓋,賣掉後告其拆屋還地也行8:19主要是不要被民425-1條卡住8:27若其為後來共有時未經全體人同意建的,就於賣出時告他8:35 8:50以共有人身份依民821+767條告其拆屋還地。先將地處理好,再以多數決賣出9:11已有2/3,以共有人身份告其他共有人未經全體同意蓋屋,要求拆屋還地9:44若法院判這屋有默示分管無法拆除,此時再以多數決賣給外人,看其要不要優購。若“外人買走,默示分管則自動消滅”,再用賣方告其拆除10:10不一定要買到2/3,可簽約先簽好,用共有人身份告就好10:33房子要拆就知道是不是阿公的 10:43Q3六個人各1/6持分,上有完整的地上物,但未保存登記10:56假設共有人透過優購取得被法拍的1/6持分,房會被拆嗎?不一定11:32A3,1.若房為阿公的,此同屬一人,無法拆11:48 2.若房非阿公的,是兄弟各持分1/6時,若有土地同意書&使用執照,一樣無法拆12:22 3.若無使用執照,但有土地使用同意書12:33變房被賣掉,由丙取得,此屬使用借貸12:40此時要看法院怎麼判12:55 4.當初自行蓋房未取得共有人同意,則有被告拆屋還地之風險13:31地若被優購走有風險,老師不建議買這種物件 14:08Q4地上有一未保存登記的房,其有兩個稅籍,其一稅籍在繼承人那未過戶,地主要如何處理稅籍問題?14:37 14人共有此地,房為共有人的,房為阿公蓋的14:53房子要保留,因要辦危老15:29A4稅籍過給你,還有一戶不賣,賣的那戶去辦保存登記,因其為建管前15:48兩間為獨立門戶還是形成一體?16:06看拆了另一個會不會倒來判定16:13老師將其當作兩個獨立建物,兩者有稅籍。一個賣,一個不賣16:18小心!不賣的部分可能是阿公的,若土地過戶可能無法拆房,除非建物無經濟價值16:52稅籍可用多數決處份掉嗎?未保存登記可用多數決17:13注意!賣房時價格要定多少?若不想賣的人就算用天價也要優購走17:30若土地走裁判分割,房子有辦法處理嗎?可以,要看房屋位置。房子盡量不要在中間,若在中間就拖旁邊,ex.舊高雄火車站
@謝彩玲-c1l
@謝彩玲-c1l 3 ай бұрын
老師您太專業了而且 講課的時候幽默又風趣 讓我 這個 初學者淺淺易懂 ❤謝謝您❤
@sophie2889
@sophie2889 3 ай бұрын
🎉🎉🎉🎉🎉上課了辛苦老師的付出🎉🎉🎉🎉
@leolee3317
@leolee3317 3 ай бұрын
10:10 默示分管、賣改外人後就會被迫失效。
@看全車都是潰縮區的車
@看全車都是潰縮區的車 3 ай бұрын
謝謝陳律師的授課,看完受益良多
@chen119
@chen119 3 ай бұрын
講得很清楚 而且簡單易懂 希望多分享這個系列的 有興趣 未來有需要一定找你
@RaeLee-p7r
@RaeLee-p7r 3 ай бұрын
用台語真實場景好有感覺喔!
@TaipeiKuo168
@TaipeiKuo168 2 ай бұрын
我有一個案例想要請教該怎麼辦:) 爺爺時代合建的房屋,當時取得時就將土地登記在長子名下,其中一塊土地上的7層樓雙拼華廈,上面的房子都登記在爺爺名下,一樓左邊及一樓右邊、地下室。原本爺爺一手好牌出租收租自己繳稅。後來爺爺過世,經過五年的遺產訴訟之後,上面的房子都沒有分給長子,其中一樓的左右的房屋建物所有權(不含土地持分)都被判給五人公同共有(包含長子),地下室判給叔叔獨立持有房屋所有權(沒有土地),而長子仍然獨立持有2間房屋的應有土地持分,及1間房屋的應有土地的5人公同共有土地持分。 此情形造成,租金都是別人收走,結果長子收不到租金還要倒賠地價稅。其他房屋所有權人也都不願意買回土地,連送土地都不願意負擔增值稅。 現在長子萬念俱灰,土地連送人都沒人要,像是永久負債一樣。請問此情形該如何解套?
@劉美招-i8g
@劉美招-i8g 3 ай бұрын
@周明賢-o6o
@周明賢-o6o 2 ай бұрын
貼了勸降書還是沒有人聯絡自己呢?
@陳姿瑜-b5q
@陳姿瑜-b5q 3 ай бұрын
宜蘭可以找老師嗎?
@淑方蕭-j4y
@淑方蕭-j4y 3 ай бұрын
😂。從來沒保佑
@shanecaih1130
@shanecaih1130 3 ай бұрын
想跟教授許願新聞報導社工被上銬的相關案例嗎~?
@基督白騎士科學隊
@基督白騎士科學隊 3 ай бұрын
請問新青安現在要那些重點資料要超過那些條件,才能增加通過審核機率? 二手屋能不能使用新青安?二手屋會不會比較難過件?
Мясо вегана? 🧐 @Whatthefshow
01:01
История одного вокалист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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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播】麥當勞女孩之死!生前遭侵犯又被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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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挖挖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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