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系列 ep.3】買房貸款貸不到,還被沒收千萬價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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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丞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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Жыл бұрын

大家在簽合約的時候都要注意再注意囉!
3:08 無薪資所得的人該如何貸款
7:45 價金莫名其妙被沒收了
13:36 關於買賣合約之違約金
15:14 懲罰性違約金之酌減
17:35 只用一千萬就得到了一億一千萬的南科預定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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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paspo7201
@sipaspo7201 9 ай бұрын
這也是政府擺爛的證據,到現在政府還是在保護建商,沒打算修正這樣的制度。
@user-wh2vf2rc9r
@user-wh2vf2rc9r Жыл бұрын
小筆記: 房屋買賣簽合約要注意 貸款貸不到,要記得寫''雙方合約無條件解除'' 銀行貸款遵守五P原則(信用狀況、還款來源、資金用途、債權保障、申貸戶的財力展望) 1.合約寫貸款貸不到,現金補足→無法補足→違約→存證信函→違約已交的價金沒收‼ 仲介當場的口頭承諾都不採用,一律以合約白紙黑字為主 代書基本上都已經和仲介合作,消費者要主張自己的權益 2.不可歸責買賣雙方而貸不到時違約→存證信函→違約已交的價金沒收‼ 買方不買→已交價金沒收 賣方不賣→加倍返還給買方 內政部建議違約金不可超過15%,但沒強制力,只能請求法官酌減。 另外除了懲罰性的違約金,要注意''損害賠償''(意思就是因為違約所衍生出來的所失的利益、所受的損害) 因此合約一定要寫違約金最高不可超過15%。
@kennychu27
@kennychu27 5 ай бұрын
無條件是什麼? 以賣方的角度來看,至少損失時間成本,利息成本,仲介成交成本, 若還有衍生其他費用呢? 以仲介的角度就是成交了,那6%就是收定了, 先問問看仲介願意嗎?再來賣方至少還是要付我提的那些費用, 沒有的話,只會讓人覺得佔盡別人便宜。 契約要公平對等,這樣才比較容易成立。 換句話說,賣方可能要求賠付4%仲介費與一年利息約2%, 若還有其他費用要列舉。
@user-rm1nu6sf9c
@user-rm1nu6sf9c 5 ай бұрын
貸款貸不到就是無條件解約,賣方做不到可以不賣、不簽,仲介做不到就不要這筆生意,就是這麼簡單,沒有這麼多五四三,很多去看預售屋的客人也是看看沒有下手,賣方怎麼不嫌浪費時間成本呢?! 貸款本來就是事後論,若貸不到,你又叫買方哪裡去生錢?仲介到底是要促成交易,還是要敲詐買方,自己想清楚。
@kennychu27
@kennychu27 5 ай бұрын
@@user-rm1nu6sf9c您顯然沒看懂我的提醒,仲介是提供服務於買賣雙方,那簽了約促成交易這過程就完成, 那無條件解約是指買賣雙方,仲介費可是要收的,也就是說若未去戴明仲介費,那您簽了這約不付仲介費, 一樣會被仲介告上法院,同理,賣方是無過失的一方,也必告上法院主張仲介費須由過失的買方支付, 所以若都有戴明的情況下,那自然是無話可說,無條件是什麼?未戴明下買方必然吃虧上當,您要想清楚, 仲介絕對不是吃素的,作白工?同樣,賣方也不會佛心的陪你付錢?那若真的戴明下的契約, 仲介真的有可能作白工,那簽的機率就要看仲介覺得你貸款過件的機率高不高,沒有的話,陪您兩個月, 結果卻是冒泡被收回,還可能被同事吐槽,同樣的,若今天是代銷會跟您簽這但書嗎?恐怕機率很低, 除非有得到建商授權,建商可能會再用什麼來綁您也不一定,總之,不要想著自己不買最大,那樣子的話, 更是容易掉入陷阱中,人往往自以為是,卻殊不知人家怎麼設計您。建議您谷哥一下,多少的糾紛都是這樣產生的, 但書要寫得非常仔細,但是反過來賣方也一定會提出一些要求,而房仲也會如律師說的有配合的代書, 卻不是在律師樓寫的契約,請問這些眉眉角角,您真的懂嗎?真能一句無條件就無敵了嗎?顯然是不可能的。
@user-uy9dk8ct8y
@user-uy9dk8ct8y 5 ай бұрын
✍️謝謝陳律師講解😃感謝您🙏🪷
@user-rw4oi2lh2p
@user-rw4oi2lh2p 4 ай бұрын
​@@kennychu27就是要讓參與者的利益均等
@user-wk8lp6oc8d
@user-wk8lp6oc8d Жыл бұрын
看了陳律師講的這一課,才知房仲業者的吃人術。一般的民眾的法律常識根本就不是房仲業者的對手。我們遇到的最大房事問題就是都更合建,所謂的都更管理顧問公司,其實就是房仲業者,他們的吃人術根陳律師講的案例,非常的相似。就是以「私約」方式, 讓無法律常識的屋主,以為是在幫助屋主,其實是綁住屋主的權益,然後讓屋主發現不對時,無法反抗。隨房仲擺布。若不配合,則用簽的私約恐嚇告你,要你賠償一切損失。 期待前法官陳律師能開課,講解現代最熱門的「都更私約」問題,必能拯救無數的民眾。感謝!!!
@hellavenger
@hellavenger 5 ай бұрын
只能說不要省這個律師費,很多人大筆買賣都靠代書和仲介而已,結果都掉坑。該找律師的就得找,合約不要聽信別人嘴上說說的就簽,以為自己省小錢省麻煩卻換來一輩子後悔。
@user-by3ib9hz6c
@user-by3ib9hz6c Жыл бұрын
我被你感動,也注意到許多細節了,謝謝大菩薩你的保護,要來去學學你多行布施心給孩子以外的人了
@2023sandy
@2023sandy Жыл бұрын
老師好 每次聽到您的課,感覺您是一位菩薩示現,來教導保護不懂法律的民眾,我們沒聽真的不懂,社會險惡,處處都是陷阱 您的好心及美德會庇陰您的後代子孫,世代昌隆,阿彌陀佛!
@hime51789
@hime51789 Жыл бұрын
台灣太需要你這樣子的領導
@user-ju7gg3rk7q
@user-ju7gg3rk7q Жыл бұрын
要感謝律師的講解。 基本上這都是利用資訊優勢去獲取利益,而社會上多數的買賣也都是利用此優勢。包含法律的優勢,法規的優勢,價格的優勢。賣方在簽約時,是否有詳盡為自己的利益去調查,以及瞭解市場行情,或是應該要找公正的第三方,如鑑價公司去估價。以如此高價的土地,應該要找估價公司去估價。其次,仲介以及代書,為促成成交,以收取佣金,因此在此案件中,是站在買方立場的,而不會顧及賣方利益,甚至還有可能欺騙賣方。 買方當然有資訊優勢,不然不會貿然對賣方出價。而賣方是否盡到自己應盡的注意義務。也因此,對法官而言,依據合約,買方是站的住腳的,賣方很難推翻。而最最重要的是,絕對要相信專業,要找專業的律師,以及估價師,以保全以及維護自身的利益。
@life_is_fun748
@life_is_fun748 11 ай бұрын
佛心教導!!!!!感謝律師分享 這件事已遇過繳了高額學費,希望不要有下一位受害者!!!!! 口頭承諾都是屁!!!
@user-cq2uf7wr5e
@user-cq2uf7wr5e Жыл бұрын
謝謝佛心的陳律師!好人有好報,希望政府部門能聽到你的心聲,保護老百姓
@user-wt5ie2tn8l
@user-wt5ie2tn8l Жыл бұрын
陳律真誠教學 受益良多 感謝
@user-np9uf8my3u
@user-np9uf8my3u 9 ай бұрын
🌟買賣簽約的重點: 1 若貸款不足,雙方無條件解約。 (買方可以拿回已付價金。) 2 違約金不可超過價金15%。 (避免任何一方損失慘重。)
@user-sw9fw9cr4s
@user-sw9fw9cr4s 5 ай бұрын
少寫這一條文字,朋友的價金58萬、還要付仲介費10萬(買賣不成還要給仲介費嗎?)
@user-sw9fw9cr4s
@user-sw9fw9cr4s 5 ай бұрын
他們說(仲介580萬違約金58萬+仲介10萬=68萬對嗎?
@JJ-oh9bi
@JJ-oh9bi Жыл бұрын
❤ 感恩,善言立功立德無價。
@home3848
@home3848 4 ай бұрын
特約條款:"不可歸責買賣雙方,而貸不到時違約,解除已繳價金" ( 這段話真的非常像是,貸不到款可以解約的意思..... ) 沒想到他的意思居然是:貸款貸不到,所有的東西都是銀行不貸給你跟建商,所以還是可歸責於你。既然可歸責於你,你貸不到,你還是要把價金補足。 嚇到吃手手了,我是看得懂上面中文每個字,但理解起來真是天差地遠......... 聽老師的影片,都覺得自己很無知 🥲 太多不懂的了
@user-rz3uk9sv9c
@user-rz3uk9sv9c Жыл бұрын
律師你好謝謝你讓一班平民百姓可以提高資訊與安全相關信息
@meeijyhtwu4436
@meeijyhtwu4436 Жыл бұрын
感恩佛心老師,大智慧教導我們感恩您🎉
@kevinlin1662
@kevinlin1662 8 ай бұрын
這就是台灣法律的無能...說要司法改革改到現在越改越爛越保護有錢有知識的人
@user-my2re8nc4m
@user-my2re8nc4m Жыл бұрын
佛心律師法官 祝福🙏
@i-lingshih688
@i-lingshih688 Жыл бұрын
感謝老師無私教學,這真的是人生重要的一課! 👍👍👍
@user-ky1rx6hq8n
@user-ky1rx6hq8n Жыл бұрын
呼籲各位大眾。不買房,少消費。抗通膨,為下一代多存點錢。
@saiteddy
@saiteddy Жыл бұрын
社會好黑暗 要推廣這個頻道給大家知道
@user-ct8bw4kn9o
@user-ct8bw4kn9o Жыл бұрын
感謝律師的教學
@spring37045
@spring37045 Жыл бұрын
簽約違約10%加倍,跟最高沒收15%訂金的預售,絕大部分都是以這個做準則。除非房市非常冷才有辦法談,但如果合約內容遠超這個區間,就真的要看清楚了。
@user-bn2gj2kv3y
@user-bn2gj2kv3y Жыл бұрын
謝謝法官/律師/大大 學習到了務必註明 : 1.若貸款貸不到 , 雙方同意無條件解約 2.違約金額上限不得超過價金15%
@user-rw4oi2lh2p
@user-rw4oi2lh2p 4 ай бұрын
這集的重點
@33321395
@33321395 Жыл бұрын
謝謝律師 一生平安
@The45kg
@The45kg Жыл бұрын
謝謝律師清楚的說明。
@user-zp2rh6hg7h
@user-zp2rh6hg7h 8 ай бұрын
感謝有道德良心的陳律師,謝謝您!
@anield6391
@anield6391 Жыл бұрын
感謝您的分享與教學,謝謝您
@user-hq4ur8ig4b
@user-hq4ur8ig4b Жыл бұрын
感謝律師! 功德無量!
@shinhuawang2276
@shinhuawang2276 Жыл бұрын
❤❤❤感謝老師普渡眾生
@user-kf4ms2cc6i
@user-kf4ms2cc6i Жыл бұрын
非常感謝陳老師!
@weinochuang7024
@weinochuang7024 5 ай бұрын
有法律sense的都知道, 法律,不一定懲罰壞人、也不一定保護好人, 它只懲罰『不知法而犯法』的人!!
@user-mt3vx4qq2o
@user-mt3vx4qq2o Жыл бұрын
感恩法官律師老師
@user-vp6ni2gv9y
@user-vp6ni2gv9y Жыл бұрын
非常感謝分享,太細節更對一般人無比實用,真正懂法又有良知,令人動容!
@user-up7sy8ev6q
@user-up7sy8ev6q Жыл бұрын
非常感謝老師用心 讓我上一堂.寶貴買賣知識😊
@user-vj9rd7px8w
@user-vj9rd7px8w 2 ай бұрын
好感動、感謝律師您的正義凜然與教導
@a0920279988
@a0920279988 Жыл бұрын
真的很有用的內容。。。感謝陳律!
@user-cl3lv2op1y
@user-cl3lv2op1y 5 ай бұрын
感謝老師的分享,看到老師心中正義的怒喊真的好感動
@user-fk4dt4cs7s
@user-fk4dt4cs7s Жыл бұрын
謝謝老師 有您真好❤
@yu-hsuan1126
@yu-hsuan1126 5 ай бұрын
濟世救人的頻道,感恩陳律師❤
@user-iu9os4ox1w
@user-iu9os4ox1w Жыл бұрын
功德無量!感謝教學、謝謝老師!👍💐
@user-hv3kj8nk1f
@user-hv3kj8nk1f Жыл бұрын
一般貸款前都會事先諮詢銀行農會,反而是有錢人無固定收入比較會有機會發生😢
@mindfulness4245
@mindfulness4245 11 ай бұрын
法律應有責任追究及防止有合理詐騙之嫌的行為發生🙏🏻
@user-qy3mu8fb5c
@user-qy3mu8fb5c 4 ай бұрын
謝謝您,陳律師,希望這社會多一些這樣的您,能更公😊平正義
@CEO888
@CEO888 11 ай бұрын
非常感謝陳律師的良心、用心、苦口婆心地分享,對一般民眾真是受惠良多~~
@coffee0607
@coffee0607 Жыл бұрын
謝謝老師的用心,上了一課
@zxcv484988
@zxcv484988 5 ай бұрын
感謝陳律師的講解,讓我在這個即將買房的首購族有更多的認知
@IRIS_6666
@IRIS_6666 11 ай бұрын
謝謝律師❤❤說的好清楚
@user-yd3mr5ts5d
@user-yd3mr5ts5d Жыл бұрын
非常感謝老師
@jasonhsu8880
@jasonhsu8880 Жыл бұрын
感謝老師,受益良多
@user-cd6mc8ze2e
@user-cd6mc8ze2e 3 ай бұрын
這一課真是受益良多,謝謝老師!
@adamchen6518
@adamchen6518 Жыл бұрын
謝謝老師!民眾的救星
@user-kc7xm9ij4l
@user-kc7xm9ij4l 4 ай бұрын
律師講的太棒了讓我又吸收有用的知識讚謝謝你
@user-jo6td8po9z
@user-jo6td8po9z 5 ай бұрын
感恩,謝謝有你長知識了,再次感恩有你
@user-jt8ei8bq8w
@user-jt8ei8bq8w Жыл бұрын
受益良多 感謝!
@Ahj2888
@Ahj2888 Жыл бұрын
真的要堅持良心!
@user-qm1tb8ik8g
@user-qm1tb8ik8g Жыл бұрын
真的 律師講的很重要
@user-rw4oi2lh2p
@user-rw4oi2lh2p 4 ай бұрын
感謝陳律師的說明,讓我們了解細節
@user-sk9co9uk6y
@user-sk9co9uk6y 6 ай бұрын
天啊 老師真是佛心 分享這麼實務買賣知識
@Market-Show
@Market-Show Жыл бұрын
感謝您🙏
@user-bu8ww5qt9t
@user-bu8ww5qt9t Жыл бұрын
感謝大律師講解
@a0922931111
@a0922931111 8 ай бұрын
這集聲音改善很多,很棒呢👍
@user-mq9kd6tb8x
@user-mq9kd6tb8x Жыл бұрын
謝謝 受益良多
@user-ne8bh9gh4m
@user-ne8bh9gh4m Жыл бұрын
佛心老師,讚
@user-ot1fu5mv9r
@user-ot1fu5mv9r Жыл бұрын
感恩老師❤
@user-yw5ln6ps5d
@user-yw5ln6ps5d 11 ай бұрын
說的正確 , 買賣 要找 真正 好的有公正 地政士 , 不容易 啊..
@user-uq8qo4up7y
@user-uq8qo4up7y Жыл бұрын
謝謝分享!👍
@daisywang4062
@daisywang4062 Жыл бұрын
謝謝您的分享,已經訂閱了您的KZbin
@user-dr7jh6bk2e
@user-dr7jh6bk2e Жыл бұрын
感謝 老師教導。耳提面命。
@chenyi9874
@chenyi9874 Жыл бұрын
謝謝老師,上了人生重要的一課
@KSu-mh4kg
@KSu-mh4kg 11 ай бұрын
謝謝 老師 老師別氣壞身體了!
@maxwu1656
@maxwu1656 2 ай бұрын
看了這個影片真心感謝你,雖然我應該用不到。 看完心得就是那句話,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人,不是保護好人,若壞人拿來作惡欺詐,變成保護壞人。
@h949
@h949 5 ай бұрын
好人一生平安 謝謝老師🧑‍🏫 讀了一輩子書不如讀老師的課
@user-hw8ev5ye8g
@user-hw8ev5ye8g Жыл бұрын
謝謝解除我的疑惑, 合約真的要看清楚陷阱真的很多
@user-cv7fn6se3l
@user-cv7fn6se3l 5 ай бұрын
活到老學到老,感謝影片製作分享。
@blessingtn
@blessingtn Жыл бұрын
真的有良心仲介很少。感謝律師
@x7162k2
@x7162k2 Жыл бұрын
我也有經驗,當初要貸款預計貸100。貸不下來我改說貸多少算多少,只要利息低就好。只給我貸50,其餘的現金部分我把股票賣掉湊齊。當初房仲可能沒想到我資產這麼多吧!
@user-sw9fw9cr4s
@user-sw9fw9cr4s 5 ай бұрын
謝謝!關鍵時刻,有些仲介真的是知法玩法,玩文字遊戲,謝謝律師。 吃過虧才知道魔鬼藏在細節裡。
@user-le6qk2kz3r
@user-le6qk2kz3r 5 ай бұрын
謝謝您的支持與鼓勵!!!
@user-xc6vz9fm4f
@user-xc6vz9fm4f Жыл бұрын
謝謝老師分享
@softbank170
@softbank170 4 ай бұрын
23:26 「大部分的人哪懂法律啊」 陳律師太厲害了😢還能保有內心的正義
@user-sw9fw9cr4s
@user-sw9fw9cr4s 5 ай бұрын
店長要我朋友找一個擔保人 早上賴有教代仲介,提醒仲介也沒寫,最後用信用瑕疵來扣他帽子,很會綁架客人,後來朋友去聯徵跟本沒有瑕疵,只是5p成數不足,要他用借名登記。他們很會用文字綁你。 代書最好找自己最熟悉的朋友,先把合約看完,最好找專業人士。 謝謝陳律師!很仲要!賺錢不一定要很辛苦(詐騙)辛苦不一定賺錢(工作的辛苦錢)花錢買經驗。 要注意聽、認真聽。詐騙手法層出不窮!
@user-sw9fw9cr4s
@user-sw9fw9cr4s 5 ай бұрын
台灣法律是保障知法的人,有些條款ㄧ般人根本不是自己的專業知識那知道要如何寫條款保護自己。 買賣不成還要賺仲介費之類的。
@xianxian8508
@xianxian8508 3 ай бұрын
律師你好 我是剛入行的新手代書 謝謝你出來講這件事情 實務上確實是代書不能夠提醒買方有貸款不足解約權 也讓我徹底思考是否要往仲介特約代書的職涯規劃前進 確實與我的價值觀有所衝突 謝謝你出來講這件事情
@user-dt5vu7be7r
@user-dt5vu7be7r Жыл бұрын
(僅供參考) 土地(新手機號碼)第一次交易完成,手機又沒有停號碼,怎麼有辦法將土地賣給別人呢? 土地所有權與建物所有權,土地與建物所有權人兩者或許不同人時,只有建物所有權可以買賣.
@joseyrace3774
@joseyrace3774 7 ай бұрын
陳律師這麼說沒錯,但這麼大額的不動產交易,應該教導民眾請律師過目合約比較有保障。
@user-my4eu7qz4z
@user-my4eu7qz4z Жыл бұрын
謝謝老師的教導,我們這些房市小白,要買房確實要多作功課,避免成為韭菜被割,感謝
@jimmyu953
@jimmyu953 Жыл бұрын
感謝!
@user-cg1ir6gw9k
@user-cg1ir6gw9k 5 ай бұрын
噢.. 真可怕。這頻道接觸之後,每個案例都好想看😱😱😱😱😱😱😱😱😱😱
@DouglasOu
@DouglasOu Жыл бұрын
感謝~
@jerry5492000
@jerry5492000 Жыл бұрын
感謝
@user-cd6mc8ze2e
@user-cd6mc8ze2e 3 ай бұрын
如果這個時代再多一些這樣有良心的法官那就好了
@co66538
@co66538 Жыл бұрын
簽約 自己一定要請個代書 甚至律師 一起去
@user-hv3kj8nk1f
@user-hv3kj8nk1f Жыл бұрын
😂這樣比較快
@user-bv6np9fn1e
@user-bv6np9fn1e Жыл бұрын
太佛心了 功德無量
@elsie6858
@elsie6858 5 ай бұрын
感謝陳律師佛心製作這一系列影片教導大眾!
@user-po7oq4dc8m
@user-po7oq4dc8m 8 күн бұрын
依法損害賠償主要是要填補損害,如果要擴張至所失利益,應該有白紙黑字。
@chendaisy874
@chendaisy874 Жыл бұрын
謝謝您
@user-ir9mr5ej4g
@user-ir9mr5ej4g Жыл бұрын
感恩
@as24220567
@as24220567 Жыл бұрын
代銷/房仲 基本上都是跟代書一夥的~
@user-ry6re8mw1n
@user-ry6re8mw1n 4 ай бұрын
感恩老師的菩薩心。
@dan800137
@dan800137 4 ай бұрын
親身經歷過家裡的長輩陷入類似的陷阱 , 仲介與代書聯手哄騙不懂得查詢實價行情的地主已低於行情價賣出,事後發現要雙倍罰款價金(現金)才無法退回交易。 台灣的不動產交易存在太多陷阱,但立法委員卻從未修改。
@nessdark6725
@nessdark6725 11 ай бұрын
学到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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