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 14 在美國何時能合法用槍或是殺人?! (非家中) | When is a homicide justifi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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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說

警察說

Күн бұрын

Пікірлер: 261
@DengLaw
@DengLaw 2 жыл бұрын
謝謝陳警官的解說,非常到位。我是加州的刑事辯護律師,過去二十五年來我代表過許多華人錯誤地使用武器來保持自己的財產,誤以為他人闖到自己的家就可以開槍。希望更多的新移民都能看到你的普法節目,意識到在美國,你只有保護自己或他人生命安全時才能使用致命武器。另一點也可以提醒大家,是否有即時危險不是以普通人會只會覺得有生命危險 (objective standard), 而是以當事人是否感覺到生命危險(SUBJECTIVE STANDARD)。因而,許多警察認為嫌犯手持手槍而開槍,但是開槍後發現死者手持并非手槍而是手機,法律是當事人在當時是否有感覺到生命危險為準。
@policesays
@policesays 2 жыл бұрын
謝謝鄧宏律師!
@policesays
@policesays 2 жыл бұрын
鄧洪律師想請教您一下. 因為有觀眾在底下留言問我一些關於 使用致命武力抵禦強姦的話題. 我是這麼回答他的: 如果有合理的理由相信自己即將被對方強姦,並且有死亡和重傷的即將性,就可以使用致命武力。 例如如果你在對方家裡喝酒對方要跟你上床. 可是你拒絕了,然後對方對你摸來摸去,你說你要走了,對方這時候威脅你不就範就要殺你,並且強行用武力要強姦,然後你拿起煙灰缸(或是其他致命武器)砸 他腦袋,人死了或是重傷. 你算是合法防衛。 雖然強姦被規範於屬於 "殘暴&強制性的犯罪" 但是還要看是否有可能會於死亡跟重傷,道理就跟搶劫一樣。 搶劫也是直屬 "殘暴和強制性的犯罪"。 但一個人強行搶你包包你反抗就是搶劫沒錯(Strong Arms robbery),但因為它沒有使用致命武力或是威脅要殺你,所以面對strong arm robbery 是不能使用致命武力的。 對於強姦也是一樣的道理。如果是陌生人強姦你估計基本上9成你都會對生命安全感到威脅吧,等等先姦後殺棄屍。 但是如果是認識的熟人強制要上你,只是要使用力氣使你就範, 你也不覺得你會死或是重傷那你不能馬上使用致命武力,不過你可以使用適當的武力擊打反擊保護自己,只要你用的武力是合理的,但造成對方死亡,正當殺人法是保護助你的。 在加州強姦罪:Penal Code 261 PC defines the California crime of rape as using force, threats, or fraud to have non-consensual sexual intercourse with another person. 欺騙性質性交,未經同意性交也是屬於強姦。但是這類一般就不能使用致命武力了,但是可以使用適當的武力應對保護自己,但是失手不小心造成對方死亡,你是被正當殺人法保護的。 不知道我對這位觀眾的回覆是不是正確的. 畢竟法律上沒有解釋太多 他就是說 Rape is classified as atrocious and forcible crime. 但我認為應該就跟 Roberry的 concept 一樣.
@user-林小鷹
@user-林小鷹 2 жыл бұрын
其實開槍也不一定要瞄腦袋或胸部,可以瞄手或腳,打完手腳後用電擊棒電暈或噴辣椒水後用衣服墊著拿走他的武器丟到遠處(防止印上自己指紋),綁起來報警,或他要走近時先對空鳴槍威嚇對方別走近,這樣比較沒有防衛過當的問題,反正不要致命傷,,,
@policesays
@policesays 2 жыл бұрын
@@user-林小鷹 你說道開槍打腳打手 就已經代表你的訓練經驗不是很足夠了. 第一法律上打手打腳跟打身體都是一一樣的. 沒有任何不一樣. 你要是打手人家死了, 然後你沒有受到致命威脅, 你也沒有受到重傷威脅. 不好意思. 一樣是犯罪. 非法使用致命武力. 如果每有死則有可能構成 使用致命武器攻擊等等罪名. 所以判定致命武力使否合法. 防衛是否過當, 不是看你拿致命武力及打哪個部位. 而是像我影片裡面說的. 你到底有沒有符合法律給你的開槍條件. 二. 打手打腳. 你沒擊中. 彈射或是打到其他人. 你也有責任你知道嗎. 打手打腳可是比打身體還要難的. 對空鳴槍也是NONO. 因為你也要為掉下來的子彈負責. 如果要打 Warning shot 必須瞄準不會反彈的物體.
@西红柿炒鸡蛋-t9l
@西红柿炒鸡蛋-t9l 2 жыл бұрын
哦,天哪,竟然看到了邓洪老师的留言,之前实在洛奇那边看到您的受访,作为大陆网友,开拓了我的视野,谢谢你们!谢谢你们为华人做出的贡献!
@地球生活情報館
@地球生活情報館 2 жыл бұрын
从Rocky访谈转来,言谈中被陈警官的睿智和素养圈粉了,谢谢陈警官,有机会到加州希望可以跟你学习枪击保护自己!祝你一切顺利!
@alaxxiang3163
@alaxxiang3163 2 жыл бұрын
我也是从Rocky那边转过来的。。。。
@guanshiaulee665
@guanshiaulee665 2 жыл бұрын
超棒的講解,身在台灣的法律人覺得陳警官講解的非常仔細清楚,附上英文法條原文也提供讀者學英文的機會,謝謝陳警官,大推 !!!
@西红柿炒鸡蛋-t9l
@西红柿炒鸡蛋-t9l 2 жыл бұрын
陈警官,您好,我是大陆的网友,刚在洛奇那边看到的节目才过来的,感谢您讲解那么多您当警察的经历和经验。非常有意思。也感谢您为我们华人在美国所做出的贡献,为我们华人争光!
@randyngu8018
@randyngu8018 2 жыл бұрын
团队蛮多人,感谢团队的详细解说,支持你们,加油💪
@adamsbike
@adamsbike 2 жыл бұрын
講的很好 謝謝👍
@irir7876
@irir7876 2 жыл бұрын
看完洛奇的节目过来表示一下支持,其实以前也从其他节目引导来过的,节目很好,加油!
@xiluoni
@xiluoni 2 жыл бұрын
说的非常好,另外加州非常体恤人民,民众和警察的还有最大的区别就是当民众面对一人以上的持械歹徒的时候要练就好的心理素质和枪法,因为你只有十颗子弹,不能对歹徒一枪爆头(会被认定冲着杀人去的)也不能打对方的后背。这十颗子弹要有奥运射击冠军的精度,换弹匣要有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警察都是一群打一个,你一般需要一个打一群,可见我们加州对好人的标准多么的高。这是锻炼人民的好政府。
@policesays
@policesays 2 жыл бұрын
🤣🤣🤣 10 發!
@warrior_cat
@warrior_cat 2 жыл бұрын
加州對magazine capacity有「十發」的限制,這不是好像去年被法院判定違憲了嗎?
@StevenL00
@StevenL00 2 жыл бұрын
@@warrior_cat 只是preliminary injunction,并且只保持了一周就让加州政府上诉掉了,也就是当时“自由周”背后的来由。不过现在加州持有标准容量弹匣是不需要证据表示你是在自由周期间买的,所以除非政府有证据你是在其它不合法的时候买的弹匣,你基本上就没事了
@warrior_cat
@warrior_cat 2 жыл бұрын
@@StevenL00 多謝解說
@kkb116
@kkb116 2 жыл бұрын
哈哈哈 高端黑了属于是
@vegasjaywang
@vegasjaywang 2 жыл бұрын
我還沒看就先按讚,這個類型的影片我期待好久了,謝謝陳警官
@utahdirenjie
@utahdirenjie 2 жыл бұрын
非常详细的解说, 我也学到了一些我之前不知道的知识,比如说Imminent 和 Immediate 的区别。 陈警官放的第二个不合理使用致命武力的那个案子有没有后续?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这案子是发生在佛罗里达州,最后开枪的人被判了无罪,我当时觉得很不合理的判决,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warrior_cat
@warrior_cat 2 жыл бұрын
最後是判有罪哦,manslaughter但判了20年,還是蠻重的,其實和murder一樣刑期了(具體可搜索事主名字「Michael Drejka」)
@utahdirenjie
@utahdirenjie 2 жыл бұрын
@@warrior_cat 找到了 多谢
@policesays
@policesays 2 жыл бұрын
我還想說我特別查過 怎麼就無罪了哈哈哈
@utahdirenjie
@utahdirenjie 2 жыл бұрын
@@policesays 记错了😄
@DengLaw
@DengLaw 2 жыл бұрын
謝謝陳警官的解說,非常到位。我是加州的刑事辯護律師,過去二十五年來我代表過許多華人錯誤地使用武器來保持自己的財產,誤以為他人闖到自己的家就可以開槍。希望更多的新移民都能看到你的普法節目,意識到在美國,你只有保護自己或他人生命安全時才能使用致命武器。另一點也可以提醒大家,是否有即時危險不是以普通人會只會覺得有生命危險 (objective standard), 而是以當事人是否感覺到生命危險(SUBJECTIVE STANDARD)。因而,許多警察認為嫌犯手持手槍而開槍,但是開槍後發現死者手持并非手槍而是手機,法律是當事人在當時是否有感覺到生命危險為準。
@packlo2787
@packlo2787 2 жыл бұрын
谢谢你这些资料太有用了。希望和我们分享更多!😃
@水流漓
@水流漓 2 жыл бұрын
其實判斷警察或一般民眾對他人使用致命武力是否合法無非就是檢視以下三大點: 1.使用致命武力的當下自己或他人是否面臨來自對方的即時性致命威脅/重傷風險 2.在當時的情況是否唯有使用致命武力才能最快速有效阻止對方的致命性舉動 3.到了威脅風險被解除的moment,是否在符合邏輯的時間內快速停止使用致命武力 如果以上三大點的答案均為Fairly certain是,那就是一個Fully legal的對他人使用致命武力
@arthurgao2108
@arthurgao2108 2 жыл бұрын
陈Sir,好棒!干货满满,谢谢分享!
@Xinwenli9922
@Xinwenli9922 9 ай бұрын
谢谢你!
@汪家澤
@汪家澤 2 жыл бұрын
謝謝警官的講解,明白了!
@royaguo9069
@royaguo9069 2 жыл бұрын
謝謝陳警官🎉長知識了
@user-林小鷹
@user-林小鷹 2 жыл бұрын
其實開槍也不一定要瞄腦袋或胸部,可以瞄手或腳,打完手腳後用電擊棒電暈或噴辣椒水後用衣服墊著拿走他的武器丟到遠處(防止印上自己指紋),綁起來報警,或他要走近時先對空鳴槍威嚇對方別走近,這樣比較沒有防衛過當的問題,反正不要致命傷,,,
@policesays
@policesays 2 жыл бұрын
你說道開槍打腳打手 就已經代表你的訓練經驗不是很足夠了. 第一法律上打手打腳跟打身體都是一一樣的. 沒有任何不一樣. 你要是打手人家死了, 然後你沒有受到致命威脅, 你也沒有受到重傷威脅. 不好意思. 一樣是犯罪. 非法使用致命武力. 如果每有死則有可能構成 使用致命武器攻擊等等罪名. 所以判定致命武力使否合法. 防衛是否過當, 不是看你拿致命武力及打哪個部位. 而是像我影片裡面說的. 你到底有沒有符合法律給你的開槍條件. 二. 打手打腳. 你沒擊中. 彈射或是打到其他人. 你也有責任你知道嗎. 打手打腳可是比打身體還要難的. 對空鳴槍也是NONO. 因為你也要為掉下來的子彈負責. 如果要打 Warning shot 必須瞄準不會反彈的物體.
@StevenL00
@StevenL00 2 жыл бұрын
鸣枪示警在美国很多地方不也是违法的吗?或者也会被视为开枪自卫,怎么都没有必要,还浪费子弹
@policesays
@policesays 2 жыл бұрын
要看情況。反正開槍就是使用致命武力。只有合法或不合法之說。子彈上去掉下來打到人倒大霉,彈射打到人倒大霉。更慘的是你開槍不符合致命威脅條件的時候更倒楣。只有在合法開槍並且打中攻擊者才會是最好的。
@arwenwong
@arwenwong 2 жыл бұрын
@@StevenL00 首先你得知道国情不同,政策有所不同,你所谓的鸣枪示警,在大陆、台湾这些多数民众没有合法拥枪的国家来说,是多少有效果的,因为没抢的人会立刻躲避。但是,在美国这些多数民众是合法拥枪的国家来说,鸣枪可能会让更多拥枪者掏枪反击,这只会造成反效果,所以陈警就告诉你,警察要嘛不开枪,一开枪就要合法打击目标。
@zehuabai
@zehuabai 2 жыл бұрын
一看你就没用过枪 也不懂法律
@彼得大哥
@彼得大哥 2 жыл бұрын
说的非常好
@ProjectHipChristian
@ProjectHipChristian 2 жыл бұрын
感謝解說
@danieljo1521
@danieljo1521 2 жыл бұрын
谢谢陈sir的科普~
@elgs1980
@elgs1980 2 жыл бұрын
讲得真好!
@honeym5558
@honeym5558 2 жыл бұрын
洛奇访谈专门来的,陈sir好😁
@policesays
@policesays 2 жыл бұрын
Hi
@敵は本能寺にあり
@敵は本能寺にあり 2 жыл бұрын
陳警官片頭張大嘴側面的樣子好像谷阿莫XD
@jack19971965
@jack19971965 2 жыл бұрын
陳Sir Salut 😊
@hugocheng6243
@hugocheng6243 2 жыл бұрын
嗨陳Sir,留言跟你問好
@bye9607
@bye9607 2 жыл бұрын
請教一下陳警官 想知道在 4:59 這個影片的情況下 雖然是A先動手推人 但是B違法拿出手槍威脅了A的生命 那麼這時候A也開槍還擊算是合法的嗎
@policesays
@policesays 2 жыл бұрын
Yes 可以。不過要看個案,aggressor 是誰有情況 aggressor 不能 claim self defense 除非條件達成。像推人這屬於非致命武力範圍。推人的人被打反擊不能說自己自我防衛,但是對方沒有緣由武力升級到致命武力那就另當別論
@bye9607
@bye9607 2 жыл бұрын
​@@policesays 明白 陳警官辛苦了 早點休息~
@UnitedStatesUSA51
@UnitedStatesUSA51 2 жыл бұрын
那麼A為什麼要推人呢?, 這個應該是核心問題
@youtubechangemynamewhy
@youtubechangemynamewhy 2 жыл бұрын
@@UnitedStatesUSA51 B在罵A在車裡的女朋友,因爲他們停在殘障車位。 B中槍後身亡。A被判了20年徒刑。
@user-林小鷹
@user-林小鷹 2 жыл бұрын
@@youtubechangemynamewhy B在駡停在殘障車位裡的A的女友, A從店裡跑出來把B推倒在地, B舉槍射死A, B被判防衛過當殺人20年,
@TheZhuyu
@TheZhuyu 2 жыл бұрын
很有用哦
@barryyi
@barryyi 2 жыл бұрын
12:07 右上角 threat 我並不是意圖指正曾在或者現在還在美國當警察的人的英文,只是想表示這裡有個小錯誤 感謝講解
@chowalex8646
@chowalex8646 2 жыл бұрын
你好!我最近看了關於密室禁錮的新聞。 想請教一下,一個人被綁架後,如被放置在密室中,綁架者明確告知受害人已經被綁架,但是(還)沒有具體動作傷害受害人,在這個時間點下,受害人能不能以致命武力攻擊綁架犯? 可能我想得比較刁鑽,不過在綁架/集團式洗腦/奴役 的情況下,綁架者往往會因持續性的行為傷害受害人,這種情況受害人似乎很難有明確的時間點可以進行合法自衛?
@llvzz5240
@llvzz5240 2 жыл бұрын
陈警官好帅!
@policesays
@policesays 2 жыл бұрын
😎
@nick936393
@nick936393 2 жыл бұрын
你好陳警官,你的影片做的很好,但看你訂閱數不高,看了你幾部片,有小小的建議,你敘訴的是在美國生活或是美國警察的相關事情,很專業!但有點狹隘,如果能用美國警察來看台灣(舉例)一些警察辦案方式或一些案件,兩邊的相同或差異性,應該會增加許多粉絲,還有一點,但我不知道你們可不可以這樣做,就是你自己多裝台運動攝影機在身上,分享巡邏中看的遇到的瑣碎事,不一定是有案件,也許只是直勤中買杯咖啡或去吃個午餐,或是街道狀況等…..,我就不詳訴,這樣你的頻道會豐富ㄧ些。
@policesays
@policesays 2 жыл бұрын
我其實有計畫. 討論台灣使用致命武力的事件 用美國法律作出解釋 看看是否在美國會合法. 因為其實我發現其實不少情況都不合法. 至於自己值勤拍隨身影片是不可以的. 這有遭遇的人的隱私問題還有違反警局政策問題.
@nick936393
@nick936393 2 жыл бұрын
@@policesays 我了解了!期待你多元的影片!
@vegasjaywang
@vegasjaywang 2 жыл бұрын
@@policesays 我非常非常期待陳警官推出台灣警察不當使用槍械,然後用美國警察跟法律的角度去探討,我相信會圈更大一波粉,加油!
@vegasjaywang
@vegasjaywang 2 жыл бұрын
陳警官,我有三個請幫忙解答的: 1.加州好像是沒有家園城堡法的,也就是別人闖入家裡是不能夠直接開槍,要先判斷對方有沒有造成致命威脅,但如果說因為燈光昏暗看不到就主觀認定對方會對自己造成威脅,可以嗎?其他州有嚴格的城堡法的地方,是不是就可以對任何闖入的人直接開槍?因為我朋友在拉斯維加斯就是對三個沒拿武器但是半夜闖入他家的歹徒開槍,警察來了以後問話也沒逮捕,這樣是否合法? 2.使用致命武力的範圍是否會參考被害人的條件,例如80歲的老人被揮拳攻擊?我就會很主觀認為80歲的老人被年輕人這樣揮拳攻擊是有生命的危險,老人也不可能有能力出手反擊或是逃跑... 3.如果遭遇搶劫(搶女性包包),對方沒有持有武器可是女性反抗過程中有被男性揮拳攻擊面部,是否在合理使用武力的範圍?這個華人女性可能會碰到,好多次華人超市發生女性被直接搶包包還被攻擊的情況。 2跟3的情況最近時常發生,希望可以得到你的回答,感謝。還有你更新太慢了啦!這個一定要抱怨才可以
@policesays
@policesays 2 жыл бұрын
1. 加州有城堡法 但是跟其他州的城堡法不一樣. (下一期正期會說) 2. 無法構成致命武力條件. 除非有更複雜的情況出現. 也就是說即將被揍這麼單調的條件無法構成. 3. 無法構成條件. 雖是搶劫但是沒有構成即將重傷跟致命. 可以使用必要的武力去保護財產. 但是不可以使用致命武力保護財產除非受到生命威脅.
@vegasjaywang
@vegasjaywang 2 жыл бұрын
@@policesays 太感謝了!非常非常期待你的影片更新。 第2點如果是老人已經是正在被揍的情況,是否能夠使用致命武力?因為老人禁不起被揍,當下完全有理由合理懷疑老人有生命的危險。
@policesays
@policesays 2 жыл бұрын
只要老人家有合理的判斷在被奏下去或重傷或是死亡就可以。例如已經骨折了,對方還持續攻擊。或是倒地後對方拿腳用力踩踏頭部。陪審團會以他的角度根據事情的整體狀況做出判決。攻擊前很難判斷對方使用的力道,被攻擊後會有比較好的判斷根據
@vegasjaywang
@vegasjaywang 2 жыл бұрын
@@policesays 目標,謝謝
@bon_come
@bon_come 2 жыл бұрын
陳警官我想詢問,為什麼您的播放清單中,一名男子走到一個類似停車庭的地方挾持人質,該事件算是非法使用致命武力?
@policesays
@policesays 2 жыл бұрын
? 哪一個? 連結?
@bon_come
@bon_come 2 жыл бұрын
@@policesays kzbin.info/www/bejne/gXy9i4mXfc1pmas 這一個影片 英聽能力不好,聽不懂裡面的內容。
@policesays
@policesays 2 жыл бұрын
我加錯了. 已經移除. 合法的 沒問題
@梁大炮-n1m
@梁大炮-n1m 2 жыл бұрын
警官加油
@cityrecluse
@cityrecluse 2 жыл бұрын
我看到一个人从小巷狂奔出来,另一个人持刀紧随其后乱捅,我神勇拔枪,一枪干倒持刀者。之后才知道,前面跑的是个杀人犯,后面追他的是死者家属……这可咋整?
@policesays
@policesays 2 жыл бұрын
12:45 你的信念什麼?換作是其他人會是否也會再根據你知道的整體情況做出同樣結論?我不是說過不能以事發之後的上帝視角去批判嗎?請你去好好複習我說了什麼。你這問題跟問如果之後知道是假槍怎麼辦的結果一樣…
@simonzhang6374
@simonzhang6374 2 жыл бұрын
那合法,不管之前发生了什么,这个家属都对杀人犯构成直接生命威胁了。从法律上讲,这就是“使用一切手段保护自己与他人生命”
@jerrylee4424
@jerrylee4424 Жыл бұрын
如果對方赤手空拳來攻擊我,但是他的身形非常魁梧強壯,那我可以用致命武力反擊嗎?
@zhanjim6374
@zhanjim6374 2 жыл бұрын
陳sir 請教一下 有哪些戰術墨鏡適合亞洲人?
@policesays
@policesays 2 жыл бұрын
我帶的就是 Oakley Flak 2.0 Asian Fit www.google.com/search?q=Oakley+Flak+2.0+Asian+Fit&rlz=1C1CHBF_enUS895US895&oq=Oakley+Flak+2.0+Asian+Fit&aqs=chrome..69i57j0i512j0i30l8.329j0j7&sourceid=chrome&ie=UTF-8#kpvalbx=_2F9DYrD1AvTJkPIP_u6-gAs28
@Ryan-33
@Ryan-33 2 жыл бұрын
陈警官您好,请问公民在加州使用X26电击枪是否合法?
@policesays
@policesays 2 жыл бұрын
只要你使用電槍時機合法應該沒問題。只有罪犯無法購買。
@ktkl1973
@ktkl1973 2 жыл бұрын
陳警官你好👋,我是Ken, 馬來西亞本地華人,之前在馬來西亞皇家警察服務幾年了出來在保安公司行政工作很多年了,請問外國人申請美國私人保安公司工作容易嗎?
@policesays
@policesays 2 жыл бұрын
應該是要有渠道吧
@fuyigao1650
@fuyigao1650 Жыл бұрын
如果一个两米高300磅的拳王或大壮汉空手打一个瘦弱的人,应该怎么办?能不能用枪自卫?
@policesays
@policesays Жыл бұрын
總有特例 關鍵在於 當所有的證據 證詞被考慮後 陪審團會不會全部跟你有一致想法 認為你當下受到致命威脅。一般你能遇到的情況大概率都不能
@candysky3344
@candysky3344 2 жыл бұрын
想問一下陳警官,前幾天台灣碰到宮廟大亂鬥 還有人偷開警車,在美國加州的警察碰到這種事都怎麼處理? 新聞片段 kzbin.info/www/bejne/nZ7KkIOpfqiabsU kzbin.info/www/bejne/jHfIZ2mVeJydjbM
@akula6490
@akula6490 2 жыл бұрын
在美國試圖開車衝撞員警,或在鬧市意圖駕車衝撞逃亡,員警可以使用致命武器嗎? 在台灣很常有員警為了制止疑犯駕車衝撞員警或民眾而開槍致使疑犯死亡重傷而被判刑的情況
@policesays
@policesays 2 жыл бұрын
台灣基本上很多開槍的案例拿到美國都是違法的. 如果警員"剛剛"被衝撞, 然後對方"已經駕車逃逸" 駛離, 這時候警員開槍是違法的! 因為沒有所謂的致命威脅即將發生. 在例如嫌犯不聽指令, 要啟動車輛並且沒有要往警察的方向駛來, 也就是說不會即將撞上, 然後警察開槍. 不管你是打輪胎, 還是打人. 都是違法的. 你了解嗎? 因為你解釋不出來為什麼你即將要死了, 或是重傷. 強烈建議你去觀看 EP8 對於警察使用致命武力的詳細解說. 說得非常清楚. 開槍=致命武力 (我不管你開槍幹嘛, 開搶了就是致命武力. PERIOD!....如果台灣警察能這麼了解 事情就好辦很多) 對方開車逃逸 如果你打輪胎, 或者是瞄準車子, 反彈打中嫌犯或是路人! 阿死了??!. 因為是致命武力, 加上你使用致命武力不符合規範. 又加上你明明知道打輪胎打車子有很大概率會反彈很危險! 你這屬於有過失! = 過失殺人 對方開車逃逸 如果你瞄準打人, 你就是故意的. 人死了有可能嚴重到謀殺都有可能 在美國如果車輛被當成致命武力使用, 警察為了 "避免" 自己 "即將" 被撞死撞成重傷 "必須" 保護自己的前提下才能開槍. 但是根據調查, 如果使用車子衝撞, 最好的辦法是 1. 不要以身擋車. 2. 躲開車子要去的地方. 因為子彈就算擊中嫌犯, 嫌犯也不太可能會停下來. 照樣會撞上去. 所以很多警局會以躲開為優先規定警察要躲. 躲不了才能開槍.
@akula6490
@akula6490 2 жыл бұрын
@@policesays 原來如此
@warrior_cat
@warrior_cat 2 жыл бұрын
我確實在KZbin上見到一些有臺灣警察「開槍打輪胎」的影片😅
@kevinlin009
@kevinlin009 2 жыл бұрын
@@policesays 可是嫌犯開車亂沖會撞到其它車人啊.....美國不也是
@policesays
@policesays 2 жыл бұрын
沒有"即將"造成致命或重傷都不可以開槍。😑 唯一有例外是對社會造成重大生命安全威脅的重犯在即將逃跑成功時可以開槍。很少這種案例,例如連環殺人狂,隨機殺人犯之類的
@hughesw.1313
@hughesw.1313 2 жыл бұрын
没有ccw 在室外遇到致命危险时可以开枪吗
@policesays
@policesays 2 жыл бұрын
Well yeah. 兩個不同的問題,開槍合法,但是違法持槍還是會判刑阿
@hughesw.1313
@hughesw.1313 2 жыл бұрын
@@policesays 谢谢解答
@hughesw.1313
@hughesw.1313 2 жыл бұрын
@@policesays 请问如果在上班的地方遇到持枪入店抢劫,开枪是否违法?
@alaxxiang3163
@alaxxiang3163 2 жыл бұрын
你好啊,我想要把你的video转载到中国大陆的平台,让更多的人了解到美国的一些文化和知识。可以吗?非常感谢
@policesays
@policesays 2 жыл бұрын
space.bilibili.com/673351127
@黃子軒-d5j
@黃子軒-d5j 2 жыл бұрын
請問,以下案例,在美國加州,符合正當防衛殺人嘛?!🤔 有一名女子,名叫小C,當天向警方報案,聲稱自己和男友到山上看夜景,卻遇到“一名拿刀”的小混混趁機打劫,甚至對小C毛手毛腳、意圖不軌。男友張家豪為了保護他,並向前阻擋,成功壓制小混混。以為危機解除的他,卻一不小心「掐死」了小混混阿星。🤔
@policesays
@policesays 2 жыл бұрын
根據加州法律. 遭遇持刀搶劫 (remember? 這個屬於 atrocious and forcible crime 還使用威脅使用致命武力). 得以使用致命武力保護自己跟女友. So 我就當張家豪是在抵禦持刀搶劫的反抗途中使用Choke Hold (其實在我們這邊是致命武力) 嘞到對方昏迷. 然後失去意識後馬上把刀拿開 (嫌犯沒有刀了沒有致命武器了 也就說必須停止你的致命攻擊) 並且鬆手. 但是結果歹徒掛了. 這樣. 是屬於正當防衛的. 他使出的致命武力去抵禦致命搶劫的威脅, 並且在危機解除後馬上停止了攻擊, 使用了必要且適當的武力. 但如果今天他持續勒對方不放2分鐘(舉個粒子 不一定要兩分鐘) 造成對方死亡. 那就不構成正當防衛. 因為在致命威脅 或是致命搶劫的即將性質解除的當下 他就應該要停止致命武力. 如果不停, 那就是使用了非必要的致命武力了.
@黃子軒-d5j
@黃子軒-d5j 2 жыл бұрын
@@policesays 謝您的解答!🤗
@Rioistrolling
@Rioistrolling Ай бұрын
我想說Mike Tyson的拳頭算不算致命武器lol
@robin5417
@robin5417 2 жыл бұрын
請教陳警官一個問題,如果1個300磅的壯漢拳打100磅的瘦子,瘦子不能保證自己有命承受壯漢的拳頭,此時瘦子在現場撿起(而非提前攜帶)石塊or棍棒or利器反制阻嚇壯漢,未能制止壯漢拳打暴力行為,那麼瘦子藉助現場物品對壯漢實施反擊致其死亡,是否算作防衛過當或過失殺人?因為亞裔普遍身材偏小,而白人,老黑和老墨都比較大隻。
@huiyongsu9718
@huiyongsu9718 2 жыл бұрын
加州法律是限制、管理好人保護壞人的!
@policesays
@policesays 2 жыл бұрын
在自我防衛這方面其實加州講究的是絕對的邏輯跟合理性. 並不會用理性批判, 也不允許用上帝視角. 其實是很makes sense的基本上標準跟警察的非常的非常的相似了. 對於槍枝法律, 的確 是限制好人 卻限制不了壞人. 因為罰得實在太輕了. 如果是非法永有槍枝+沒有 CCW攜帶 = 應該要罰很重. (這種刑罰是針對罪犯幫派份子) 再來就是合法購買登記槍枝的人如果非法攜帶. 我覺得照現在的刑罰罰是沒有問題的. 再來我是不支持 OPEN CARRY的. 我支持接受過完上訓練得到CCW證照的人隱密攜帶. 但是問題是很多 COUNTY 例如LA 他就故意不發給你說你沒有理由拿 CCW. 有些county 比較鬆, 例如 Orange county and san Bernardino county. 都是 Shall issue based on good reason.
@huiyongsu9718
@huiyongsu9718 2 жыл бұрын
@@policesays 槍支管理上真的是限制好人管理不了壞人,比如手槍和來復槍都是十髮子彈彈匣還有來復槍換單要槍體分離或槍的握把安裝鰭型擋板,那個壞人使用槍支犯罪時會遵守這條法律呢?這很明顯是針對好人的一條法律!
@zhenbiaoli297
@zhenbiaoli297 2 жыл бұрын
从分析主义来说,法律是国家对公民私力救济的收缴,换句话说,法律保护的是国家喜欢的秩序,不是好人或者坏人。
@kevinlin009
@kevinlin009 2 жыл бұрын
是的,像我就想過,在德州合法帶槍(要上課、要考、要申請、要付費)還有規定哪些地方能帶哪些地方不能帶,壞人才不會去管這些規定呢,想帶就帶,變成壞人只要挑規定不能帶槍的地方,那裏面的人基本上都不會有槍(結果是壞人有槍好人沒槍!)......如果好人"""守法"""的話.......
@huiyongsu9718
@huiyongsu9718 2 жыл бұрын
@@kevinlin009 現在德州不是不用考試就可以隨身攜帶槍支了嗎?我還想著去德州買房呢。
@luankankan
@luankankan 2 жыл бұрын
我向陈警官保证,有人天天在家打手枪!😂
@warrior_cat
@warrior_cat 2 жыл бұрын
小心你被沒收作案工具😜
@StevenL00
@StevenL00 2 жыл бұрын
5:22虽然这是违法行为,但是看着好解气啊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不过想到最近这两年全美各地突然冒出来的各种街头攻击他人的案例,以及这些案例中受害者受到的伤害,这规定是不是该改一下了?
@policesays
@policesays 2 жыл бұрын
不能改。會亂套。而且注意被攻擊完就不遭受攻擊了你去反擊就是實質上的報復行為。防衛是攻擊進行時做出的反擊才是。 就警察被嫌犯突然偷襲,然後對方雙手投降。警察都不能打他你覺得呢。嫌犯開槍射殺10個警察,突然舉手投降警察也不能擊斃。道理是一模一樣的。只能交給法律制裁。
@warrior_cat
@warrior_cat 2 жыл бұрын
其實美國有關自衛的法律已經很寬容了,如果法律再鬆動的話,就會有造成鼓勵vigilantism(抱歉中文不知叫什麼)之虞
@StevenL00
@StevenL00 2 жыл бұрын
@@warrior_cat 相对于世界其他地方(比如亚洲)确实很不错,但有些地方也还有进步空间
@policesays
@policesays 2 жыл бұрын
@ TFW_ 無授權的民間組成的執法團體 之類的
@policesays
@policesays 2 жыл бұрын
@steven 法律要做到 如果正當使用致命武力的時候不能讓被害者變成加害者, 要保護合法使用致命武力的人. 但同時要懲罰那些想要試圖鑽法律漏洞利用法律去殺人的人.
@andychen3848
@andychen3848 2 жыл бұрын
13:23補充一下 這在台灣叫容許構成要件錯誤,也可以阻卻故意
@youjie5257
@youjie5257 2 жыл бұрын
白話文就是我以為那個東西可以殺死人,事後檢視結果是沒有殺死人的可能,但當下沒有人會知道那沒有威脅性
@policesays
@policesays 2 жыл бұрын
對,就要以當時認為有致命的能力去做判斷使用致命武力的合理性,不能以事發之後所發現的情報去判定
@warrior_cat
@warrior_cat 2 жыл бұрын
無良妓者及activist:「但他拿的其實只是玩具槍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zehuabai
@zehuabai 2 жыл бұрын
请问有一个州的ccw,跨州旅行的时候,可以携带手枪吗?我只知道飞机是可以用带锁枪盒托运,但是可以继续隐蔽携带吗?
@policesays
@policesays 2 жыл бұрын
只要你的 ccw 在另一個州被承認,就沒事。如果你在的德州有 Ccw 你跨越加州之前就必須鎖起來放在後車廂
@zehuabai
@zehuabai 2 жыл бұрын
@@policesays 明白了 感谢解答🙏🏻,旅行之前提前查一下
@policesays
@policesays 2 жыл бұрын
@@zehuabai 必須
@DIO.Passenger
@DIO.Passenger 11 ай бұрын
如果對方有刀或槍,我赤手空拳就打死了對方,(例如將對方的頭撞向石屎地3下而死了)是不是多數合法?thanks
@policesays
@policesays 11 ай бұрын
如果是他要用來對付你應該OK 。只要是在他還是持有槍枝或是刀械的情況下都應該都沒問題。要是他刀掉了 或是槍掉了他也沒有去作勢撿起來就可能會有問題。
@DIO.Passenger
@DIO.Passenger 11 ай бұрын
@@policesays 謝謝阿Sir😆
@BellaFlower
@BellaFlower 10 ай бұрын
影集裡面常提到警察不能和同事或上下屬交往,是真的嗎?
@policesays
@policesays 10 ай бұрын
每個警局政策都不一樣吧 最好不要吧 分手了出事了 鬧drama 怎麼整
@BellaFlower
@BellaFlower 10 ай бұрын
@@policesays 所以是每個警局規定不同,但是強烈建議不要和同事跟上下屬交往這樣嗎?(包括長官不同意)還是有什麼硬性規定? 我看的影集都是LAPD的
@Liaoshirushen
@Liaoshirushen 2 жыл бұрын
陈警官意思是说被性犯罪时合法使用武力 甚至是致命武力?
@policesays
@policesays 2 жыл бұрын
在加州 只有強姦。Rape 直接納入 強制並殘暴的felony. 根據法律可以使用致命武力。所以在反抗期間不小心把嫌犯殺死是正當防衛。其他性犯罪不是每一個都符合條件的. 比如色狼亂摸就不是.
@黃子軒-d5j
@黃子軒-d5j 2 жыл бұрын
@@policesays 可是性侵前不是都會亂摸?!🤔
@policesays
@policesays 2 жыл бұрын
@@黃子軒-d5j 亂摸不是強姦喔。但是如果有合理的相信自己即將被對方強姦,並且有死亡和重傷的即將性,就可以使用致命武力。一般的亂摸是不可以的。例如如果你在對方家裡喝酒對方要跟你做愛你說不要,對方對你摸來摸去,你說你要走了,對方這時候威脅你不就範就要殺你,然後強行用武力要強姦,然後你拿起煙灰缸砸他腦袋,人死了你算是合法防衛。還是關於死亡跟重傷,道理跟搶劫一樣。 搶劫也是直屬殘暴和強制性的犯罪。但一個人強行請你包包你反抗就是搶劫沒錯,但因為它沒有使用致命武力或是威脅要殺你,所以不能使用致命武力。對於強姦也是一樣的道理。如果是陌生人強姦你估計基本上9成就會對生命安全有威脅吧,等等先姦後殺棄屍。但是如果是認識的熟人強制要上你,你也不覺得你會死或是重傷那你不能馬上使用致命武力,不過你可以使用適當的武力擊打反擊保護自己,只要你用的武力是合理的,但造成對方死亡,正當殺人法是保護助你的。 在加州強姦罪:Penal Code 261 PC defines the California crime of rape as using force, threats, or fraud to have non-consensual sexual intercourse with another person. 欺騙性質性交,未經同意性交也是屬於強姦。但是這類一般就不能使用致命武力了,但是可以使用適當的武力應對保護自己,但是失手不小心造成對方死亡,你是被正當殺人法保護的。 如果你有問題請諮詢律師會比較詳細。 很多女生是怎麼 已經被強姦了 以後 為了確保自己不再(未來)被強姦決定殺人,這就沒有合法自衛可言。跟家暴一樣,女方受不了了一直被家暴,然後決定殺了男方…無法成立正當防衛。正當防衛是必須面臨 即將遭遇致命或是重傷攻擊時才能用,例如家暴進行中然後對方的行為會造成自己重傷,為了保護自己不受到重傷得以使用致命武力。
@水流漓
@水流漓 2 жыл бұрын
@@policesays 嗯,所以這就是正當防衛其中一個很重要的成立要件,必須為“當下現在即刻的生命威脅重傷風險”,過去與未來通通不算數
@vincenteS9527
@vincenteS9527 2 жыл бұрын
想請問一下, 如果是對方做勢要搶奪槍枝的話是否可以使用呢? 想到Kyle Rittenhouse的第一個人的情況... 但第二個人他是被滑板攻擊, 看起來是不行的?
@policesays
@policesays 2 жыл бұрын
對方要奪槍枝是是可以開槍的。他奪槍過來幹嘛?開槍打你阿。所以符合即將遭受致命攻擊的條件,也有必要保護自己。 使用滑板砸腦袋是 持致命武器攻擊,開槍合法。 你覺得不行是你觀念不正確。請你再好好琢磨我在本期視頻你說的話語:使用致命武力的條件
@vincenteS9527
@vincenteS9527 2 жыл бұрын
@@policesays 感謝陳警官的秒回! 又去複習了一次 拿硬物攻擊頭部的確可以 但感覺是不是攻擊頭部又很難說了… 而且聽起來如果拿硬物就算是致命性武器…假設路上有人空手攻擊你 你拿起手邊的金屬水壺反擊 照這個標準就很可能就不算自我防衛 甚至變成互毆或變成你要負刑責? 如果是的話這標準真不好拿捏
@user-林小鷹
@user-林小鷹 2 жыл бұрын
其實開槍也不一定要瞄腦袋或胸部,可以瞄手或腳,打完手腳後用電擊棒電暈或噴辣椒水後用衣服墊著拿走他的武器丟到遠處(防止印上自己指紋),綁起來報警,或他要走近時先對空鳴槍威嚇對方別走近,這樣比較沒有防衛過當的問題,反正不要致命傷,,,
@policesays
@policesays 2 жыл бұрын
@@user-林小鷹 你說道開槍打腳打手 就已經代表你的訓練經驗不是很足夠了. 第一法律上打手打腳跟打身體都是一一樣的. 沒有任何不一樣. 你要是打手人家死了, 然後你沒有受到致命威脅, 你也沒有受到重傷威脅. 不好意思. 一樣是犯罪. 非法使用致命武力. 如果每有死則有可能構成 使用致命武器攻擊等等罪名. 所以判定致命武力使否合法. 防衛是否過當, 不是看你拿致命武力及打哪個部位. 而是像我影片裡面說的. 你到底有沒有符合法律給你的開槍條件. 二. 打手打腳. 你沒擊中. 彈射或是打到其他人. 你也有責任你知道嗎. 打手打腳可是比打身體還要難的. 對空鳴槍也是NONO. 因為你也要為掉下來的子彈負責. 如果要打 Warning shot 必須瞄準不會反彈的物體.
@raymondxiao2716
@raymondxiao2716 Жыл бұрын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一个警察对你造成imminent threat呢?
@policesays
@policesays Жыл бұрын
舉起雙手 投降 被銬起來 就沒有 imminent threat 😂
@raymondxiao2716
@raymondxiao2716 Жыл бұрын
@@policesays 那是正规执法的情况嘛。我指的是假如你明显感觉到这个警察由于种族歧视或者是其他不正当理由对你产生imminent threat呢?这时候正当防卫相关的法律可以生效吗?
@policesays
@policesays Жыл бұрын
這對執法人員不生效,尤其是如果很明顯他就是直執法人員。你要是敢掏槍,你一定會被開槍,先不管警察對錯。你要是把警察打傷打死了肯定會被 Hunt down 你繼續反抗肯定死路一條。就算警察錯了,你敢用致命武力反抗也是死了一條,錢給你家人,就 警察如果有判決違法,抓去關。你還是死。 民眾覺得警察做錯了的時後,其實警察做對的狀況常常發生。因為在美國,警察執法是,要看有 Good faith 的。也就是說不是故意為之,而是誤解,或是誤會,搞錯了,的話根據警察認為他所知道之事實,他的執法並不違法。不過很明顯的在誤會解開後,對方也不會被逮捕。這是在對方配合警察指令的情況下。 打個比方,你自己知道自己沒有違法也不是通緝犯,但是這時候多台警車突然出現在你後方閃燈欄停你並且執行高風險欄停,大家都拿槍指著你。這種就是對你來說,你認為很明顯警察就是在違法攔查你並且拿槍指著你造成 imminent threat . 但是法律上你唯一能做的是配合警察的指令,下車雙手舉高,被上銬,然後調查。解除嫌疑。因為你不知道的是,距離你剛剛不遠的位置發生槍擊事件,嫌犯車輛剛剛好跟你吻合,並且車牌號碼最後一個字母也是一樣,剛好也是個亞洲人。 這事後上帝視角很明顯就是搞錯了,但是警察有合理的懷疑攔下你並且依照風險執行高風險攔查。沒有做錯任何事。法律就是給予警察這樣的權利。所以說警察到底做錯沒有,不是你說的算,而是事後法律程序上說的算。 你去問律師,除了告訴你不要講話,保持沉默,沒有律師會告訴你,要反抗,身體不要配合警察的。先給他上銬了,再看是怎麼回事,警察有錯,法律上打官司算帳,還有金錢賠償。 這樣講你懂了嗎。 在美國是幾乎沒有一個人一開始就乖乖配合警察的指令會被殺死的。99.9 percent 都是有某種程度上違抗命令開始,然後升級,然後有可能警察執法過程中使用武力過當喪命,或是自己對警察造成威脅喪命。 遇到警察執法 嘴巴可以不說話,但是身體要配合。就沒事了。
@raymondxiao2716
@raymondxiao2716 Жыл бұрын
@@policesays 明白了,感谢陈警官
@LS-ng4un
@LS-ng4un 2 жыл бұрын
la county申請個CCW要等好久
@policesays
@policesays 2 жыл бұрын
很難很難很難拿到. 如果可以, 搬去ORANGE 會比較好喔 容易很多
@warrior_cat
@warrior_cat 2 жыл бұрын
突然覺得自己生活在一個shall issue的州好幸福
@LS-ng4un
@LS-ng4un 2 жыл бұрын
@@policesays San Bernardino county 呢?搖擺中😂
@policesays
@policesays 2 жыл бұрын
也比LA county 好拿
@vegasjaywang
@vegasjaywang 2 жыл бұрын
@@LS-ng4un 很容易而且時間也快。 我兩個朋友做同類型的工作,一個是當舖老闆,另一個是珠寶店老闆,都是需要大量錢跟財物的工作。 LA country等了10個多月才給, San Bernardino不到3個月,比我在拉斯維加斯還快...
@Mark_Liu
@Mark_Liu Жыл бұрын
如果有一个人,拿着防狼喷雾,那么我不可以使用致命武力。但是如果我被防狼喷雾喷了,失去抵抗能力后,他再捡起砖头,我岂不是就GG😂
@policesays
@policesays Жыл бұрын
被噴了不會完全失去抵抗能力的. 要不然就不會有嫌犯被噴了還跟警察打架的畫面. 只是視情況視覺跟精神會受到影響. 所以被噴了的話的確是聽棘手. 但是單純被噴..構成不了致命威脅要件 除非有其他情況. 例如警察被噴然後嫌犯要奪槍, 單警遭遇歹徒持電槍 (動彈不得後可以輕鬆搶槍) 等等的特殊情況況才可以構成致命威脅.
@Mou_Chang
@Mou_Chang 2 жыл бұрын
其实这个违法致命武力我有点不解,借物杀人。例如推搡,致人跌倒造成脑部伤害或者骨折等。 在事实上已经构成跌倒,并有意继续前进伤害。 掏枪也并未对其造成致命伤的话则是否应该轻判? 例如地上有尖锐物体,我故意将人往那地方推搡。造成重度伤害,那对方是否可以拔枪反击? 对方有意借助其他物品杀人时候,造成所谓误伤呢?
@Mou_Chang
@Mou_Chang 2 жыл бұрын
并且对方是蓄意且有力的将你沉重的砸在地上时候,我应当有权合理怀疑这是否是预谋将我造成重度伤害。 我觉得判罚有三,被推搡人的年龄。是否经得住如此推搡 双方是谁对对方造成第一次伤害,且伤害程度如何? 谁促使了这次原因?也就是这次发生的根本原因?
@Mou_Chang
@Mou_Chang 2 жыл бұрын
对于回击是否违法,我觉得对其受伤造成的等价交换或过度伤害是否可以合理。例如,对方并没有武器,但对我造成严重伤害。我为了阻止故而对其手臂射击或脚部射击致使他行动能力丧失却未曾想对其造成致命伤害。 第二就是,我是否口头挑衅或者有错在先?也就是扩展此次事件影响的行为存在 第三,我的回击是否可以降级,也就是我是否可以在未被造成严重伤害时候,拔枪威慑勒令其停止行为或停下跪下抱头趴下等。并呼叫警方处理事件。等等
@Mou_Chang
@Mou_Chang 2 жыл бұрын
在我不明确这个事情具体发生了什么的情况下,我感觉我可能会采取降级。拔枪勒令其停止行为,跪下等判罚。 但是如果我六七十岁,被这么推一下。并且他视频内有前进并继续伤害的倾向,并不是后退。那么我选择拔枪对其手足射击,令其丧失行动能力。
@Mou_Chang
@Mou_Chang 2 жыл бұрын
如果推搡致使我头部遭到碰撞,那么我觉得这已经是欲对我造成严重伤害。这就有点蓄意谋害的性质。我觉得可以对其进一步阻止令其丧失行动能力。 我觉得反击未必一定朝致命位置射击。也可令其丧失行动力。
@Mou_Chang
@Mou_Chang 2 жыл бұрын
还有,例如有人朝我射击无论射击是否击中,或者使用扔刀只要蓄意对我造成伤害我觉得我可以相信其对我要造成严重杀伤。并且我不能确认其向我跑过来是否带有其他武器我都要对其射击,令其行动能力丧失。 但又要尽可能避免射中致命位置。 除非已经近在咫尺,迫在眉睫刀离我不到一米等等。那么我将对其采取致命武力或打击。
@mokumoyukari
@mokumoyukari 2 жыл бұрын
很好的工作7
@PaulJohn5u
@PaulJohn5u 10 ай бұрын
5:27 小伙子人家都掏槍了還不跑 真勇
@zipinghu3258
@zipinghu3258 2 жыл бұрын
从Rocky转过来
@policesays
@policesays 2 жыл бұрын
哈囉希望我的頻道會幫助到妳 如果覺得不錯請幫忙推薦囉 😊
@jkzz4661
@jkzz4661 2 жыл бұрын
我记得第二个被人推倒后开枪,最后判了合法
@policesays
@policesays 2 жыл бұрын
kzbin.info/www/bejne/a5yalnqImtenmK8 過失殺人有罪. 20年. 一開始沒有charge 是因為 misconception of STAND YOUR GROUND LAW. 這東西only applied但是 reasonable force上面不符合法律規範. 推人不能 = deadly threat. 你可以stand your ground 防禦 但是不能在非致命情況使用致命武力.
@aa301875
@aa301875 2 жыл бұрын
如果被人推,我亮槍並且指著對方頭上是合法的嗎?
@policesays
@policesays 2 жыл бұрын
完全不合理。在非致命情況show 致命武力。基本上有可能會構成企圖謀殺 Or 使用致命武力攻擊(槍都指著人了) ,犯罪性恐嚇(沒有指著人), 違法出示致命危險武器,等等等的罪名。但是你要是被一大堆人推 那就另當別論。一挑一不可以的
@tkb9882
@tkb9882 2 жыл бұрын
如果我有合法购买枪支的证 但是没有ccw 但我某天带着枪出去了 然后遇上了持枪抢劫 然后我拿枪防卫了 我会被指控什么罪名
@warrior_cat
@warrior_cat 2 жыл бұрын
這看州法咯。有些州不需要CCW(所謂permitless carry或曰constitutional carry)。但就算是最嚴重的情形,你也只會被判殺人罪無罪,非法持槍罪有罪。
@policesays
@policesays 2 жыл бұрын
在加州你這個結果就是: "正當"防衛 + "違法"攜帶槍枝. 有可能失去購買槍枝的權利. 就要看檢察官是否追究. 但是你帶槍出去被直接抓起來的機會會比較高. 能open carry 的州就沒太大問題
@tkb9882
@tkb9882 2 жыл бұрын
@@policesays 很麻烦 加州申请ccw难的很
@policesays
@policesays 2 жыл бұрын
@@tkb9882 有些County 比較容易 有些county 根本魔王級難度. Orange county and san Bernadine county 比LA county 容易得多
@水滴-w8k
@水滴-w8k 4 ай бұрын
6:07 这个案子很有名呀,被推倒的是个残疾人,他当时用枪打死了推他的人,后来被警方认定范围合法使用致命武力,而非犯罪。
@水滴-w8k
@水滴-w8k 4 ай бұрын
据VOX新闻报道,7月19日下午,佛罗里达州克利尔沃特附近一家便利店外,两名男子因为一个残疾人停车位发生争执。28岁的非洲裔男子马基斯·麦克洛克顿(Markeis McGlockton)将47岁的白人男子迈克尔·德雷卡(Michael Drejka)推倒在地。随后德雷卡向麦格克顿开枪,他被送医抢救无效身亡。 根据监控录像和相关报道,麦克葛罗克顿把车子停在便利商店外的残障车位后便下车进入店内购物,而他的女友布兰妮‧贾克柏(Britany Jacobs)与5岁的孩子留在车上等候。德瑞吉卡发现麦克葛罗克顿的车并没有残疾证明,便上前与贾克柏理论,质疑他们为何没有残障者身份却占用了残障车位。 麦克洛克顿(Markeis McGlockton)将德雷卡(Michael Drejka)推倒在地,随后德雷卡向麦格克顿开枪。(图片来源:VOX新闻报道截图) 麦克葛罗克顿的女友贾克柏(Bob Gualtieri)表示她将继续为她已故的男朋友寻求正义。(图片来源:VOX新闻报道截图) 接着,麦克葛罗克顿从便利商店出来,争吵后动手把德瑞吉卡推倒在地,德瑞吉卡则掏出枪来朝麦克葛罗克顿发射。麦克葛罗克顿中枪之后先是跑回店内,然后倒在地上,后来在被送医之后宣告不治。 而面对德瑞吉卡的“开枪杀人”,警方表示他不会受到任何的刑事指控,因为他受到州“不退让法”的法律保护,属于自卫杀人。 所谓“不退让法”,指的是民众在与他人发生对抗时无需选择退让,可在认为生命安全遭受威胁时使用致命武力。这种情况下杀人被认为是自卫。
@policesays
@policesays 4 ай бұрын
對啊很有名阿。 DREJKA v. STATE (2021) District Court of Appeal of Florida, Second District. Michael DREJKA, Appellant, v. STATE of Florida, Appellee. No. 2D19-4385 Decided: December 29, 2021 20 years in prison , Manslaughter 殺人罪,有罪成立。 caselaw.findlaw.com/court/fl-district-court-of-appeal/2156951.html 切勿以身試法。每個案件都有每個特殊的情況,推人而已而且並沒有持續攻擊不會被陪審團視為即將造成致命威脅的。
@水滴-w8k
@水滴-w8k 4 ай бұрын
@@policesays 据VOX新闻报道,7月19日下午,佛罗里达州克利尔沃特附近一家便利店外,两名男子因为一个残疾人停车位发生争执。28岁的非洲裔男子马基斯·麦克洛克顿(Markeis McGlockton)将47岁的白人男子迈克尔·德雷卡(Michael Drejka)推倒在地。随后德雷卡向麦格克顿开枪,他被送医抢救无效身亡。 根据监控录像和相关报道,麦克葛罗克顿把车子停在便利商店外的残障车位后便下车进入店内购物,而他的女友布兰妮‧贾克柏(Britany Jacobs)与5岁的孩子留在车上等候。德瑞吉卡发现麦克葛罗克顿的车并没有残疾证明,便上前与贾克柏理论,质疑他们为何没有残障者身份却占用了残障车位。 麦克洛克顿(Markeis McGlockton)将德雷卡(Michael Drejka)推倒在地,随后德雷卡向麦格克顿开枪。(图片来源:VOX新闻报道截图) 麦克葛罗克顿的女友贾克柏(Bob Gualtieri)表示她将继续为她已故的男朋友寻求正义。(图片来源:VOX新闻报道截图) 接着,麦克葛罗克顿从便利商店出来,争吵后动手把德瑞吉卡推倒在地,德瑞吉卡则掏出枪来朝麦克葛罗克顿发射。麦克葛罗克顿中枪之后先是跑回店内,然后倒在地上,后来在被送医之后宣告不治。 而面对德瑞吉卡的“开枪杀人”,警方表示他不会受到任何的刑事指控,因为他受到州“不退让法”的法律保护,属于自卫杀人。 所谓“不退让法”,指的是民众在与他人发生对抗时无需选择退让,可在认为生命安全遭受威胁时使用致命武力。这种情况下杀人被认为是自卫。 皮涅拉斯县警长鲍勃·瓜尔蒂里(Bob Gualtieri)表示,麦克葛罗克顿当时推了一把德瑞吉卡,不是就那么随便一推,而是真的用力想要把他推到,具有攻击性的。这让德瑞吉卡担心麦克葛罗克顿会再次发起攻击
@hemike5448
@hemike5448 2 жыл бұрын
说个实话如果你开枪防卫最后要上陪审团那么已经有赌一把的风险了,理想应该是检察部门不会起诉你。不知道陈警官怎么看这个问题?警局会不会因为政治原因包括民众示威被迫促使检察部门起诉一些人?
@policesays
@policesays 2 жыл бұрын
很有可能喔,檢察官會因為壓力加上有足夠起訴的證據去式一把。他試過就不能說他沒做為。 你看看 Kyle Rittenhouse. 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hemike5448
@hemike5448 2 жыл бұрын
@@policesays 那么就太恶心了还是尽量不要使用枪。
@policesays
@policesays 2 жыл бұрын
@@hemike5448 除非要死或重傷基本上也用不到 拿都別拿出來 別讓人知道你有帶槍
@hemike5448
@hemike5448 2 жыл бұрын
@@policesays 很多红州不是允许无证公开携带嘛,甚至有的州隐蔽携带也不需要证件。
@policesays
@policesays 2 жыл бұрын
Open Carry 是最危險的攜帶. 基本上就跟壞人說你有槍. 然後要幹壞事第一件事情就幹你. 所以並不是所有場合都推薦.
@haowu5854
@haowu5854 2 жыл бұрын
视频2被推案件,不知道这个是不是在加州法律限制下的解释?似乎在其他州是可以算正当防卫的,因为即使对方赤手空拳但是有2、3个人,而且已经出手,被推人有理由相信3个人围殴上来是可以将自己打死或重伤的,因为武力绝对压制。不理解为什么认为推倒不能正当防卫?难道要被按在地上胖揍才有理由掏枪,估计那时已经没有反抗的机会了……法律不应该是按被打几下被打轻重来判断吧?(这点警察出枪规则跟民众自卫法则应该有细节不同吧)
@youjie5257
@youjie5257 2 жыл бұрын
感覺被判有罪的點是他已經擊發了 如果還沒擊發或許有正當防衛的適用?開槍還對著人開陪審團可能就可以合理會覺得你就是衝著殺人想法
@policesays
@policesays 2 жыл бұрын
如果是一挑一被推是絕對不可以的。哪個州都一樣。影片二不是在加州。判殺人罪判刑20年。 如果是被多人圍毆有致命跟重傷的即將風險,是是可以的。 我都說了。重點是什麼?是否有即將致命或是重傷風險。當然還是要去看各州法律。是否有撤退要求。但是大致上的概念非常相似
@policesays
@policesays 2 жыл бұрын
還沒擊發也有可能會變成 assault with firearm. 但是會不會被 告 又另當別論。不是每一個違法的行為都會被檢察官起訴,他們有決定權酌情處置。就像猶他州警察去拿槍打持刀者的腿是判定違法的,但是他沒有被刑事起訴,但是失去了警察證照的道理是一樣的
@warrior_cat
@warrior_cat 2 жыл бұрын
關鍵是死者在推倒人後已經轉身離開,並且我也看不出他有其他同夥,故不存在你所說的「多人圍毆」的情況。(如果確實是多人圍毆的話那應該判無罪,參見Kyle Rittenhouse案)
@warrior_cat
@warrior_cat 2 жыл бұрын
陳sir,你所說的猶他州的那個打腿的案子,有沒有連結可以提供?
@cityrecluse
@cityrecluse 2 жыл бұрын
我有枪,然后一个大块头肌肉男赤手空拳来抢劫我,我掏出枪,但对方仍然冲过来,我判断:1)他徒手也能把我打成重伤;2)他可能抢走我的枪。于是我开枪了。这样应该沒问题吧?
@vegasjaywang
@vegasjaywang 2 жыл бұрын
首先你要能夠證明你的身體條件跟對方是屬於極度不平衡的狀態! 假設對象是你90歲的老奶奶,然後對方是Rock摔角手,要能夠表示對方能有一拳超過300磅打暈或是打死你的能力才行。 我如果是陪審團一員,你的90歲老奶奶被這樣,我會覺得你的正當防衛沒問題。但如果你是一個正常的年輕人,體質沒有問題,我會認為你防衛過當! 當然啦...我覺得正常情況下,搶劫沒人空手去搶的。還有你都掏槍了,沒人是不會怕的,除非是神經病,要不然不會在向前,大家都怕死。 還有最最重要你要記得!!!開槍時要注意身處的環境有沒有監控設備,如果沒有的話,到時候會非常難解釋,這點切記。但如果有的話,確實拍到對方有向前並且伸手奪槍的動作,那當然沒問題。可是沒有監控,你根本無法證明,所以有時候開槍的時候還是要考慮附近的情況
@阿賢-q3d
@阿賢-q3d 2 жыл бұрын
那拿.22開人算是致命武力嗎
@arthurgao2108
@arthurgao2108 2 жыл бұрын
一样致命哦!
@policesays
@policesays 2 жыл бұрын
kzbin.info/www/bejne/qqmyoqRreZKif80
@阿賢-q3d
@阿賢-q3d 2 жыл бұрын
@@policesays 喔喔
@jasong5340
@jasong5340 2 жыл бұрын
可是。。重点是加州可以合法带枪出门吗??
@policesays
@policesays 2 жыл бұрын
Of course 當你有 ccw 就沒問題
@jueihengchien443
@jueihengchien443 6 ай бұрын
Pew pew pew
@zhenbiaoli297
@zhenbiaoli297 2 жыл бұрын
大城市中open carry根本不实际
@policesays
@policesays 2 жыл бұрын
我覺得 open carry 就是個靶子。你在明敵人在暗處。出事你第一個遭殃
@warrior_cat
@warrior_cat 2 жыл бұрын
確實。just because you can doesn’t mean you should.
@黃子軒-d5j
@黃子軒-d5j 2 жыл бұрын
美國警察 拍 YT 算兼職?! 美國警察能兼職嘛?!😆🤣
@policesays
@policesays 2 жыл бұрын
很多啊 主要是說英文的頻道。華人目前就我,還有 "猶他狄仁傑"
@candysky3344
@candysky3344 2 жыл бұрын
感覺美國對警察或是軍人兼職規定都比較寬鬆,台灣之前有警察,兼職被人檢舉遭到法院懲處,而最後那名警察因為這樣就自行離職
@nathanbeh93
@nathanbeh93 2 жыл бұрын
美国公民可以随身带枪吗?
@policesays
@policesays 2 жыл бұрын
不同州有不同法律。
@caliindica420
@caliindica420 2 жыл бұрын
Q: When is a homicide justified? A: When there are no eye witnesses! Q: When is a homicide justified when there are witnesses? A: When there are no more witness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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